01
亲爱的父亲,我怀孕了!但我遇到了一生的挚爱。你知道,以前我是怎样的孤独而高傲的活了这么多年。本以为,我的一生就要这样单身下去了。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了我的真命天子,你最了解我,我从小向往巴黎,热爱法国电影。现在发生的一切或许是命中注定,反正,我不会再离开他了。天气转暖后,我将带他来台北见你们,你们如果同意,我们将去巴黎结婚,从此在那里生活。
唯一的纠结是模特梦可能要推后了。
拜托说服我的妈妈,我相信你们会理解我的。
女儿,晓月。
02
石晓月第一次出现在课堂上时,像泥泞雨夜里的一道霹雳闪电,亮瞎了所有人的双眼。
那天阳光灿烂,只见她走起门来,嘴角挂着几丝调皮的骄傲,步子仿佛踩着鼓点,176的高挑身材,腰肢扭动,酷劲十足。脸是极小的白瓜子,眉眼却是欧式的。黑发披肩,两道蓝色的高光在黑发间若隐若现,传递出神秘的气息。
石晓月的口头禅是,不是猛龙不过江。
的确如此,像她这样的美女到了纽约,那就是蛟龙入海,气贯长虹。她23岁,来自台湾。出来之前,被台湾一家时尚杂志发现,有过一年的模特训练,也拍过一些时装广告。
受家庭的影响,她自小受到中国传统文学的熏陶,内在的积累使她随便穿一件白色连衣裙,都透着茉莉花的味道。
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她的出现让全班男生无心听课,女生则开始琢磨她的衣服和包包。
03
这一天,阳光明媚却微微飘雪。圣诞前夕的纽约有着平日里没有的激动和热闹,梅西百货开始促销,准备一年一度的花车大游行。
洛克菲勒广场变成了雪白世界,音乐响着,少男少女在滑雪,有个女孩戴着红围巾在场地里飞舞,像白雪世界里的一个红精灵。
时代广场竖起了一颗巨大的圣诞树,有一句广告语不断闪现在巨大的屏幕上:这里是你实现梦想的地方。
纽约的酒吧迎来了提前过夜生活的人们。寒冷挡不住年轻时尚的步伐。晓月和闺蜜虽然穿着大衣,进到酒吧,脱掉外套之后,修身的宝石蓝晚礼裙,露出她象牙色的香肩和美颈,化了淡妆的她,今天格外的妩媚动人。
她们要了两杯女士鸡尾酒,开始聊起了台湾的一切,台湾虽然很小,但在离开后,一山一水都清清楚楚地让她们思念不已,尤其是士林夜市的小吃,不能想起,一提起来就忍不住的咽口水。
两个人说着眼下的打算,晓月说,不出来不知道,自己的口语竟然这么差,那天她买东西听不懂黑人售货员说的话,直接问他,你说的是英语吗?没想到对方用中文说,你这个傻冒!难道我说的是希腊语?惊得她眼珠子掉了一地。
轻柔的圣诞音乐令酒吧里弥漫着丝丝醉人的温柔气息。
吧台前坐着两个法国年轻人。其中的一个尤其有型,眼睛细长深邃,像两汪蓝色透明的湖水。肌肉健硕,从他紧绷的衬衣里呼之欲出。
他的朋友称他福瑞克。他们在低声讲着法语。
晓月和闺蜜谈得很嗨,他们聊到了台北的高中时代,那个龙虾般的英语老师,上课是怎样的幽默,她们总是笑的忘了课堂上需要记住的单词和句子。害的她们到了纽约,既无法听懂老美讲话,更无法和他们交流。
喝到二人有点微醺,晓月起身去洗手间。穿过吧台时,晓月突然脚下高跟靴一歪,人倒下去摔进一个男人的怀里。那人拿着的红酒,基本都泼在了晓月的裙子上。她正要发怒,却看到了一张十分帅气的脸。
空气凝固了,一个法国小鲜肉,比雕像大卫更秀气,长长的睫毛翘着,十分俊美。
中国人从小煎炒烹炸长大的,关键时刻就算火冒三丈,也会迅速平复下来,寻找出路,知道崩盘是没用的,更何况对方是如此的帅哥,多少人想撞上去都愁没有机会呢。
她正想着,男人已把她扶起来,递过纸巾帮她擦裙子上的污迹。绅士般鞠了一个躬说到,对不起,我是福瑞克,希望没有吓到你。他的声音富有磁性。
她只感觉到五百瓦的电流”嗖“一下窜过全身,整个人顿时变得软绵绵,眼神也瞬间变得温柔了许多。
然后四个人回到了一张桌子上。简单的英语对话后,发现都是刚来纽约的人,英语表达基本上半斤对八两,都不怎么样。但是青春的荷尔蒙并不会因为语言不够而卡滞。
很快他们就决定换一家餐馆,理由是这里太吵了。但是当他们把曼哈顿几乎走了一遍后,发现已经是打烊的时间了。空旷的大街上,寒风凌厉。后半夜两点五十,闺蜜已经累得完全走不动了,四个人只好去了一家三星级酒店。等待天亮。
04
晓月开始逃课了。偶尔回来一次,上课完全心不在焉,考试几乎都不及格,眼睛却是一闪一闪亮晶晶,贼亮贼亮的。
二人果然齐刷刷掉进爱河去了。冒失的,鲁勇的,一往无前,一段狂飙岁月。可是,青春若不是这样,便是虚度,仿佛没有长大就直接老了。
晓月22岁。被这从天而降的爱情冲晕了头脑。爱得如火如荼。皇后区小小的出租房里,小提琴美妙的回响着,两个人睡在一张单人床上,彼此抵御着纽约寒冷的冬季。法语是世界上最美妙动听的语言,帅哥爱人在她耳边喃喃细语,满眼的柔情蜜意,22岁的台湾女孩彻底被融化了。
她看着他的侧脸,怎么看都像年轻版的阿兰德龙。她就说,你知道那个电影明星吧?你长得很像他,我以后就叫你德龙好吧?
德龙当然喜欢这个昵称。他25岁,刚刚在巴黎大学毕业,学的是烹饪,主修西式甜品,这次来纽约的五星级酒店学习一年,拿着L1工作签。他对法国甜点兴致盎然,每日下班从酒店小心翼翼的捧回一块,放在小盒子里,再用漂亮的彩带扎出一朵花来,满足女孩的心和胃。
女孩给台湾的父亲发了邮件。
父母都是台湾大学的教授,也曾留学英国,自由恋爱成婚,至今相亲相爱。温暖开明是家里一贯的作风。
父亲回了邮件说,欢迎你们一起来台湾。父亲原本希望她融入到更广阔的世界中,扩大她的职业视角,使她可以在国际一流的模特中找到一席之地。但是令他们没想到的是,半路杀出一个法国程咬金,打乱了他的如意算盘。
05
晓月带着德龙回来了。
机场到家的路上,景色格外清新。窗外熟悉的山水,在南亚潮湿的空气里,变得清远淡泊,仿佛行在宋人的画中。她想起一句宋词,春潮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结果就用中文脱口而出,听得福瑞克一脸蒙圈。晓月却不知如何翻译,急红了脸只好说,算了,以后到网上查给你看。
父亲是不大情愿的,他不喜欢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法国大厨。尽管小伙子很帅,教养极好。但是,和他的理想女婿相差甚远。
妈妈更是为她担心,女儿从此远赴巴黎。没有任何生活能力,没经过任何摔打,没谈过恋爱,这么年轻,本来是前程远大,现在却要急着做母亲了,而她自己根本还是个孩子。
但是母亲很了解女儿的性格。眼下她已经怀孕,一门心思要把生米煮成熟饭。独生女儿从小被惯的我行我素,天马行空,独往独来。只要她想做的事,九头牛也拉不回,除非她碰了南墙,而且这南墙必须是铜墙铁壁,把她碰的头破血流才肯回头。
父母只好在喜盈门餐馆安排了一顿饭,叫了爷爷奶奶和台湾主要的亲戚。席上宣布说,女儿有了未婚夫,这就等于是给她订婚了,明年此时,他们将在法国巴黎完婚。但是,女儿怀孕的事,他们没有对大家说。
席间,舅舅问,晓月你们俩怎么认识的啊?爸爸赶紧抢着介绍说,他俩是纽约英语班的同学。听的晓月莫名奇妙,幸好德龙不懂中文,也就相安无事。妈妈赶紧举起酒杯说,"来,大家干一杯,祝一对新人幸福。"
吃过这顿饭,就算是全家默认了。晓月带着德龙游了台湾。法国帅哥和台湾靓女无论走到哪里,都成了一道亮丽风景,引得吃瓜群众投来各种羡慕嫉妒恨。
06
他们回到巴黎,晓月开始上学,一边学习法语,一边准备做母亲。而德龙在巴黎的谢尔顿酒店找到了大厨的工作,工资很不错,他似乎很开心。租了房子,安顿下来,准备迎接新生命的诞生。
日子甜蜜而安逸。像小溪欢快地奔向大海。转眼,晓月的孩子出生了。是一个漂亮极了的洋娃娃。他们把照片微信给父母,果然就把二老的眼泪激动了出来。父母心头一软给了宝贝一笔钱,让他们雇一个保姆照顾宝贝。
晓月本来就是很好的身材,加上喜欢锻炼,很快就恢复了原样。春天来到时,她回到巴黎时装学院开始了设计专业的学习。
本以为日子会这样幸福的细水长流下去。可谁知发生了后面她自己都万万没想到的事情。
这天她路过先生的酒店,决定进去给他一个惊喜。但是丈夫见到她显然没有了以前的惊喜表情,还怪她不该在他上班的时候过来,使他分心。她四处一扫,看见了几个比先生年长的大厨,正在厨房忙碌着。和丈夫的唯一不同,他们秃顶,腹部隆起。
在那一瞬间,她仿佛看见了丈夫的天花板。她知道,日复一日,他也会渐渐秃顶,然后腹部突出,身上永远带着奶油的气息。他的工作也就这样了,他不是一个喜欢挑战的人,他不止一次的说过,他不想有任何变化,他就喜欢生活四平八稳。
人类是种奇怪的动物,看到底了立刻觉得有些倦了。他就是这样简简单单日复一日地活着,对她也是单纯的如同孩子。但是,女人的心,海底的针。特别是有文化的中国女人,心思丰富到全世界居首。她意识到自己的思绪,甩了一下头发,仿佛想甩掉自己的杂念。
她独自回家了。
07
在美术史课堂上,她第一次见到了欧阳教授。
教授看上去有四十多岁了。
互联网时代,学生们早已经比老师更会查信息,很多教授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仍用老方法讲课,学生们都听腻了,不是昏昏欲睡,就是在看手机,打游戏。但是,欧阳教授讲起课来,却是学富五车,及其幽默。每次他的课都是学生爆满,需要早早地抢位子。
晓月很快了解到,教授来自中国大陆,复旦毕业,属于本学院的最杰出才俊。她尽量往前面坐去,偶尔提问一下,希望引起教授的注意。
作业都是交邮件。她神不知鬼不觉地就开始给教授发邮件,问很多自己困惑的问题,也谈起她的梦想和希望。写邮件时,她忘了自己已是一个孩子的母亲,她仿佛回到了少女时代。
她以前从来没想到,有一天她会被来自中国大陆的大叔所吸引。自从中国崛起,中国大叔们也随之人气不断上升。经过两种文化打磨后的文人气质,绅士的举止,中法语言熟练地混合在一起的聊天,一点点把她吸引过去。
夏天来到时,他们已经开始单独喝咖啡了。遇到教授后,现实的烦恼变的抽象了,生出了些许哲学意味。有多少日子了?她没有写过中文,温婉的诗句出现在她的笔下,使她即羞怯又有一点小小的感动。
离过一次婚的教授,头顶有些稀疏了。像一个暗示,告诉她,彼此的年龄有着两个十岁的代沟。
但是,那些精神上的默契,远远胜于自己对丈夫身体的欢喜。这把她搞糊涂了,在一个最好的爱情里,究竟是精神重要呢?还是荷尔蒙重要呢?为什么精神吸引也会产生荷尔蒙的冲动呢?
晓月和教授在一起时,似乎少了些活泼,却多了几分人生洞察,仿佛在生长,度过青涩,走向成熟。
那天教授的一句“月是故乡明”几乎使她落下泪来。
喝完咖啡,教授带她去游塞纳河。同样的一条河,却游出了不一样的滋味。他由法国大革命开始,讲到了巴黎圣母院,又讲到雨果的其他作品,夜幕下平淡的建筑顿时变得鲜活生动起来。
教授不像德龙那样直率,生猛,纯真。而是东方式的润物细无声,表面上看都是听晓月的,可结果却亦步亦趋,这大约就是王道了,更高一筹。
”遇见先生,是我人生的幸事!“晓月借着酒劲说出了这句话后,立刻沉默了。喝了红酒,映在眼里,变成明珠。
教授没有接话,他根本没有想过有一天会娶自己的学生,况且这在学院是不被容许的,即便这里是法国。
他也知道,晓月是一个孩子的母亲,那孩子仍很小,虽然他很欣赏晓月的美丽和性格,她身上有些东西让他心动。但是目前,晓月毕业之前,他不想和她有感情上的任何瓜葛。他好不容易离了婚,他不想很快再次昏头。
晓月最终毅然决然地和法国丈夫离了婚。她把孩子送回了台湾,开始了自由自在的单身生活。她毕业了,找到了不错的工作,拿到了绿卡,开始和教授约会了。
这次爱情,她理智多了,不在教授家过夜,保持着适当的距离,享受着一份细水长流的爱情,她从没想过再婚,她不知道今后会怎样,她给自己足够的空间来了解自己。
她想知道,中西方的爱情,如此的不同,她到底更喜欢哪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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