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没有忘记我

作者: Vesper_Xiao | 来源:发表于2014-12-06 21:27 被阅读86次

    自小便是呆萌懵懂的乖学生一枚,除了听课看书,什么也不做。然而,一切截止于一个夏天。

    对一个好学生来说,爱情,是不被老师允许的,不被家长肯定的,更何况,我没有别人家青梅竹马的条件,所以在我打小学六七岁开始,就一直不知喜欢为何物。这就导致,在小学毕业闹得沸沸扬扬的“发喜糖”举动中,我却对“喜欢”一无所知。这也导致了,这本该在儿时就察觉到的和异性的交互,这人生中所有情感里最浪漫的一种,来的有些迟。

    最开始知道“喜欢”这种东西,是在十三岁。很奇怪的,记得开始那天是一个傍晚,下午放学,我和闺蜜(很久以前窃以为是闺蜜,只可惜是我想太多,后来与她分扫扬镳)一起骑着赛车回家。不知道那种自行车叫不叫赛车,以前我挺喜欢的,因为趴在上面感觉很潇洒。我喜欢潇洒,亦自诩潇洒,私以为自己很有这种气质,只是,初二以来,我已经变得孤独内向。和闺蜜在一起的时候,我的心里只有淡漠。

    但是,当来到那个转弯分手的路口的时候,在燥热的阳光被稀疏的树叶切割成一片一片的缝隙的时候,在满街绿荫掩盖的蝉鸣响成一片如同闪着粼光的湖面冲击着我的时候,她突然告诉我 “A说他喜欢你” 的时候,我的耳朵和喉咙瞬间忽然全部罢工。

    那一刻我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说不出来,因为我从未知道世间还有喜欢这一回事,因为我从来没有想过会有人和我之间,主动地发出一种叫做“喜欢”的讯息。喜欢是什么?可以用语文书上的字词衡量吗?可以用数学作业里的二次函数解开吗?可以用物理上的实验检测吗?可以用生物的角度来解释吗?

    于是我开始关注他。对于一个B型血双子座的呆傻蠢女生而言,一旦开始关注一个人,就注定要发现他全身上下所有的优点,如果那个人长得再帅一点,就会止不住地陷下去。

    而他正好帅了那么一点点。

    于是在那个初二的夏天,一声无心的呓语,在整条街道的蝉鸣中,我开始了对喜欢的探索。

    如果仅仅是这样,或许还不至于喜欢。

    而他正好聪明了那么一点点。

    当一个细心观察的男生察觉到了自己暗恋几年的女生突然开始关注自己,就会展开攻势,甚至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你拉往自己身边,让你在没有看到任何波澜的情况下,突然开口承认。

    如果仅仅是这样,还不至于让我陷下去。

    初二以来的我,其实是自卑的,或许也因为年龄小不懂世事的天真,经历了太多。朋友绝交,同学孤立,成绩下降,父母嫌弃,无助的我每日独来独往,逐渐从桀骜不驯的潇洒,变成了冷淡自卑的温和。

    自己将自己从白天鹅变成了一只低调自卑的丑小鸭,喉咙里常常无端漫延出一种能够悄无声息淹没我的难过。却又哭不出来,更吞不下去。

    有句话曾击中了我——每一个冷漠的人,都曾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被这个世界温柔相待过。

    而他刚好温暖了那么一点点。

    如我那时所想,他是我初中受挫以来唯一的一束光。给我热,给我爱,给我希望,给我生存和进取的燃料。

    我和他之间,什么都没有说,什么都没有做,就心知肚明了。

    那时候智能手机还没流行,我握着小小的按键手机,上QQ2008(好像是),等着他的消息。很可惜,他大约两天回一次,而且还是不定时,每次上的时间都很短。睡觉的时候,我不放心,就睡一会儿瞥一眼手机,睡一会儿斜一眼手机,就这么走上了近视的不归路。

    真是奇怪,明明是他喜欢我多一些,为什么我却那么在乎?

    暧昧着,到了初三。说起来,那个单纯的我,即使每天39℃也是乖乖遵守规章制度穿着肥大的校服外套来上课呢——没错,就是穿两件。为什么不穿夏季的?到了刚刚开始发育的年龄,我让妈妈给我买了可以遮挡尴尬的胸的小背心,穿白衬衫,实在是太过显眼,如果看得出来,我会以此为耻。那时候没有正确对待女孩子发育这件事,导致现在……唉,不提,不提。

    后来越来越大胆,我开始写日记,他开始无视课堂地找我说话。那些美丽的片段,全部都在我的日记里,一秒不漏。

    还记得,无聊的数学课上,他轻轻用笔帽挑起我耳后被汗淋湿的头发,笑盈盈地说我们以后要种一棵石榴树。夏日的阳光从窗口洒进,我回过头来,看见窗边的他沐浴在金色光芒之中,浅笑若光。

    还记得,那个秋天的下午,大家都在自习,他突然握住了我的肩膀,向我要一支笔。彼时我穿着白色的毛衣,从他的掌心,传来了我此生难忘的温度。

    算是初恋吗?我不知道。他能够准确地读出我的心思,而我只是一个什么也不懂的小女孩。天蝎男,太可怕。年少懵懂啊,一道光,一把火,就将我吞没。

    中考结束了。为了他,我死活不听一向强势的父母的劝告,只身来到另一个县的高中,开始了我的寄宿生活。我和他,只隔了几个班,却仿佛隔了整整一个青春。这段距离,加上我对经营爱情的无知,竟然就这样葬送了这段开始不久便已夭折的感情。

    那是一个寒冷的初冬。他托人把分手信给我,他说他变心了。我跑去厕所读那封信,心寒至极,竟没有眼泪。信的末尾说,你一定很恨我,那就把这封信撕了吧。

    我此后一直觉得那是我做的最帅气的一件事情——我没有撕,而是假装风轻云淡地站在他面前,将信认真折好,交给了他:

    “我不恨你。”

    我怎能恨你?你给我最初的温暖,你教会我如何去爱。

    高中,有了新的朋友,新的生活,逃离了父母的责备与打骂,我的人格逐渐完整,生活也逐渐开心起来。

    后来,我和另一个男生在一起了,就是那个让我在异地两年还会不顾千里坐十几个小时的火车从北方南下去看他的男生。他没有初恋帅,更没有初恋聪明,但是他比初恋更知理,更沉默,更宽厚,更可靠。他是第一次喜欢一个人,因而常称赞我对事情的处理方法他学不来,而我总是轻轻一笑。这些,你还要感谢那个教会我经营感情的人呢。在遇到初恋之前,我的人生灰暗如死水,不懂爱,更不懂人生。

    还记得高三那年,QQ上初恋突然找我,对我说,其实那时候他还喜欢着我。

    我怔了片刻,浅笑回道:“这有什么呢,都过去了。”

    他怅然若失地答复:“是啊。”

    过了很久,我突然回复:“谢谢你。”

    时光曾在,素年不忘。感谢你,也感谢爱情。月老终究还是没有忘记和抛弃我。

    那么此去经年,不会再一人独悲了。

    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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