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恩爱的方式千种万种,但是真正让我羡慕嫉妒恨的感情不是互道早安晚安,也不是朋友圈定时撒狗粮。
爱入骨髓的感情应该是,抛开所有的乍见之欢,在油盐酱醋里争吵不休却又能够久处不厌。
我以为我对爱情定义得足够透彻,就像我一直坚信着大树和小颜不会分开。
(ONE)
大树和小颜是我见过最恩爱的情侣,同时也是吵架吵得最凶的情侣。
——没有之一。
但我还是相信,他们会有一个完美的结局。
大树是小镇的文艺青年,吉他钢琴,辩论写书无所不能,曾一度成为我膜拜的偶像。但他最让我自惭形秽的不是文艺,而是他逆天的爱情观。是的,总有些人不止比你出色百倍,而且感情,事业一样经营得尽善尽美。
他和小女友小颜是小镇羡煞旁人的金童玉女,相恋十年,一直到二十五岁的年纪两个人在小镇开了第一家咖啡厅。虽说没有大富大贵,但起码生活富足,恩爱如蜜。
呃,对的,恩爱如蜜……
按照大树的说法,这就像海底地震,表面上风平浪静,实际上已经翻江倒海了。他说,这是为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才不得不屈服于颜好汉的淫威之下。
实际上,小颜并不像名字这般温润恬静,她是个近乎执拗疯狂的女子,什么都想去尝试,什么都想去闯。就像和大树在一起一样,即使家里人丝毫不看好,可是她还是愿意去相信眼前的这个男人。
——他说,没有什么是爱解决不了的油盐酱醋,如果有,那就继续爱吧,
——她说,所有的相忘于江湖都只是因为不够深爱,既然爱,就必须有排除万难的勇气。
就在我聆听着恋爱大神的惇惇教诲的时候,突然感受到一种杀气。嗯,没错,杀气。
“你们单身狗是不会懂的哇……”
“我的刀呢?”
唯一让我感到安慰的是,他们经常吵架,原因无非是柴米油盐,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的,但他们最让我佩服的地方也就在这——
抛开所有的乍见之欢,在油盐酱醋里争吵不休却又能够久处不厌。
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的当然还有个人因素,例如,在他们吵架的几天里,在他们的咖啡厅里总是有免费的小吃赠送。
(TWO)
酒吧里,大树半趴在吧台,将酒杯平举。透过蓝色的酒我可以清晰地看到他的双眸——一对黑眼圈掩盖下没有半点希望的眼眸。
上一次见他这种表情是在大学时期,那时,异地的小颜因为忍受不了毫无结果的想念和对未来的恐惧,和大树提出了分手。那是我第一次亲眼看到一个大男人在酒精的作用下,掩面痛哭。
我大概猜出了事情的严重性,沉默不语,将杯里的酒一饮而尽。
“小颜要嫁人了,新郎不是我”他把手中的酒杯放下,然后紧紧攥住,好像抓住救命的稻草一般。
喂,别拿这个开玩笑,这明明是电视剧中的桥段。
小颜她爸中风住院了,老人时日无多,临了之前希望看到女儿结婚。而她家里长辈只有一个要求——身家百万。
大树紧紧攥住手中的酒杯,眼里的怒气就像动漫里一样,会冒火,在啪的一声之后,我看到玻璃碎片里渗出鲜红的液体。
“去他娘的爱情,一句我没钱,她就可以否定掉我的所有付出,甚至可以去跟一个不爱的人生活……”大树几近歇斯底里。
我曾说过,如果连他们都会分开,那我,就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滚蛋吧爱情!感情真是一种神奇的东西,有些人信了,有些人却只能把它埋在心里,不见天日。
“死穷鬼,不配拥有爱情”大树如是说。
(THREE)
在接下来的十四天里,大树卖了咖啡厅,摔了手机,砸了吉他,摧毁了和小颜有关的一切。
那段时间,我每天下班的第一件事,就是满大街地找大树所能去到的酒吧。也就是在那十四天里,大树变成了一个嗜酒如命的老树。
我忘了他已经多少天没洗漱了,他原本习惯梳得一尘不染的头发像刺猬一般,竖起了防御的刺。胡子也慢慢钻出来,耀武扬威的模样。他的身上还留有大醉以后的呕吐物,夹杂着无数种奇特的气味,混合成一种难闻的像腐烂的尸体一般的臭气。
藏书上说,人的一个轮回是四十九天,在死亡降临的第四十九天后便可重新转世轮回。尘归尘土归土,一切都将重新开始。
如果真的有轮回,那么,大树的一个轮回就是十四天。
——因为,第十五天,是小颜的婚礼。
所谓绝望,就是自己拼尽全力去争取的东西,却被生活硬生生地轻而易举地夺走,分崩离析。
(FORE)
大树失恋的第十五天,是一个标志性的日子,也是他最心如死灰的一天。
那是4月1日,愚人节。
那天清晨六点钟,大树给我发了一段语音和一张照片。
照片是一张大树对着镜子拍下的自拍照,一头亮到反光的头发,如以前一般干净白皙的脸,西装笔挺,我看一眼拍照日期:4月1日 5:59。
他说:我要去杀了那婊子,我不愿当死穷鬼。
我猛地一震,从床上坐起,给大树打电话,显示关机。其实我早该料到,昨晚他破天荒地不再喝酒,却说了一大堆貌似酒后的胡话。
现在是早上九点,也就是说,我现在出发的话,还有可能赶得上。
4月1日,愚人节,我真希望小颜结婚是假话,希望大树想杀人是胡话,希望我以上说的全是梦话。我多希望我是被骗的那一个,只有我一个人会被骗。
但是,这一切却又真真实实地发生了。
我不愿去相信,这是曾经那么相爱的两个人,原来在生活面前一切都是那么不堪一击,随手一碰变云散烟消。
(FIVE)
我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婚礼现场已经是十一点,没有我想象中的血流成河,甚至是没有任何波澜的婚礼。
但是我没有找到大树,我能做的只有目送着小颜和“现任结婚人选”敬酒,走远……
“现任结婚人选”并没有那么绚烂夺目,啤酒肚已经突出垂直面,也远没有大树好看,他站在小颜身边有一种说不出的违和感,唯一值得一提的大概就是,他大概比大树聪明,聪明绝顶。
可是,我并没有发现小颜有那么地悲痛欲绝,但是远没有牵着大树秀恩爱的丢失已久的甜蜜。
大树说过,她的酒窝没有酒,但我就是这样醉倒了。
只是这次,她连酒窝都省略了,笑大概也变成了爱情的陪葬品。
最后我是在酒店的厕所找到大树的,他躺在厕所里,手里拿着一根香蕉,大喊:婊子,别拦着我,我要杀了那婊子……但是,但是……我还真舍不得她。
场面一度尴尬。
那天以小颜塞给我一个纸袋结束,她说“替我谢谢他……嗯,谢谢他的结婚礼物”。
我打开,是一袋子现金,加起来刚好是咖啡馆变卖的钱。
有的爱,是占有,有的是享受,有的是成全,而有的,是毁灭。
大树选择的是,成全。
(SIX)
后来,我问过大树,为什么什么都不打算做,却还要去婚礼现场,找虐吗?
他回过神,用眼角瞪着我又把眼珠转回正常位置,但是在他的眼神里,我看不到一丝的愤怒。
“我也不知道,可能是我怂吧,不敢。”
“我给不了她的现世安稳,有人能给她就够了”
我不知道这句话是说给我听的还是在安慰他自己。
但从那之后,大树确确实实地变成了另一个——一个足以给出幸福的人。从那天之后,他滴酒不沾,却偏偏在旧时咖啡馆对面开了一家酒馆,名字叫——颜而无信。生活规律到几乎变态,早上六点起床,跑步;晚上十点准时睡觉。白天经营小酒馆,晚上则教小镇的孩子拨弄吉他。
慕名而来的人越来越多,小店的生意几近红火。
只是,永远缺少一个老板娘。
所有的青春都会逝去,却非所有的逝去都有补偿。
不需要当个百万人的英雄,谁真正能令枕边一人笑,云会起风先会涌。
最怕有了地位名利归家偏却空空,爱着你令我明白我有用。
(SEVEN)
一个星期前,我照例来到“颜而无信”蹭吃蹭喝,此时的大树已经蓄起了长发,留起了胡须,一副成熟大叔模样。
他正在柜台调配着红蓝色的鸡尾酒,我神经病般地说了一句足够我后悔一辈子的话。
“听说,小颜……离婚了”
“哦,是吗?那婊子……”
他愣了几秒,抬头问我:为什么。
还能为什么,听说是出轨,呃,对了,还有家暴。
大树低下头,继续调着他的酒。
(ONLY ONE)
一个星期后的现在,大树已经坐在看守所,剪去了他刚蓄起的长发。
是的,他做了一件五年前没有做成的事,不过杀的是“绝顶哥”。
我和小颜最后一次去看他的时候,是隔着玻璃的,他说:“婊子,我的银行卡还是放在你的柜子里,密码还是你的生日,你回来吧。”
“喂,把我酒馆的店名改一下,就叫——辣么颜树”
才不要,辣么土的名字,等你出来一起改。
牵着你的手,无论是在哪里,我都感觉像是在朝天堂奔跑。
有没有一个——让你走到天涯海角也一定要找到;有没有一个人——即使生离死别也永远不会忘记。 爱了就是爱了,比一切,甚至自己的生命还要重要……因为是你的NO.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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