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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我十八岁,还是个充满冒险精神的锦时少年。因为中专刚刚毕业,又迫切的想要决定自己命运,便随父亲来到内蒙古修建铁路。从辽河平原到南兴安岭南麓余脉,对我来说只为了一个赌注,我和父亲约定,只要在那儿能呆足一个月,那么我便不会听从他的安排去当地一家国企工厂上班,也就不会葬身于那个对我来说好似人间炼狱、让我一脚踏入就能看到我四十岁是什么样子的车间。
九月末,我同父亲以及几个雇佣工人组成的小型施工队一起踏上了北上列车,我们清晨四点钟出发,大约五小时左右会到达通辽市,简单的歇息整顿之后,还要坐将近六个多小时的小巴,赶在天黑之前到达霍林郭勒。我对空间真的没什么概念,但是我知道自己出生于东北,又要从我所在的城市向北延伸一千余里地,这足以让我感受到祖国幅员之辽阔了。
那时的我身穿红色运动服搭配牛仔裤,背着一个大大的双肩背包,包里鼓鼓囊囊的装着书籍相机什么的。记得出行当日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好天气,日出毫不矜持,一路上那光束如顽童一般透过列车玻璃袭扰着我,再加上因为临行头一天晚上兴奋导致了失眠,我的眼睛干涩又难受。可即便这样,我还是舍不得拉上窗帘,有谁愿意放弃旅途中在眼里勾勒出的每一寸风景呢?如若不是执意这样做了,我又怎会见到如此清澈仿佛淡蓝色透明泉水一般的天空?又怎能见到橙黄色的太阳追逐着青灰色的月亮?我想旅行和出行的根本区别就是在于当事人的心情决定的吧,不然日出这件平常事也不会变得这般精彩。
列车行驶了一段时间后,就能感受地势在逐渐变化了,刚刚平原上一望无际的稻田已经不复存,放眼望去,除了连绵起伏的山峦再无其他,那山峰好像少女刚刚发育的胸脯一样微微隆起,北国的山真是含蓄低调啊,我心里着。逐渐的,我在铁路两旁一排排杨树造成的光影交替中恍惚,困意终于还是剥夺了我最后的感知。当我小憩一会醒来再次望向窗外时,入目的则是一片荒凉的盐碱沙地,而刚刚那位曼妙的少女也摇身一变,成了一个满目昏黄、仿佛已到垂暮之年的老妇。
到达了通辽市时还不到中午,这座城市马路两边人流稀少,街景陈旧,处处都流露出衰败的迹象,而我却觉得这里的一切新鲜又特别,也许是因为我从未离开过自己所居住的城市的缘故吧,从小到大,父亲一直在外奔波,母亲也是忙忙碌碌的打理自己小生意,我甚至一度觉得自己的成长对他们来说是最不重要的一件事,他们没时间参加家长会,没时间辅导我写作业,也没时间陪我渡过悠长的假期....想想也是,人生在世,时间本来就是最重要的事情嘛。
通辽到霍林河的巴士是那种圆圆的车灯,车外面白绿相间的复古小巴,和它一样富有年代感的还有车上乘客们的穿着。贫穷、闭塞,是我对这座城市最直观的印象。让我深感意外的是,小巴前方的电视上竟然播放着我们家乡的地方戏二人转,演员滑稽的动作正惹得乘客们频频大笑,看了一会后,不知为何我的笑容戛然而止,突如袭来的一股羞愧感让我头颅发涨。心里想,我又有什么资格嘲笑他们贫穷呢?我们也不过是一些为了生计背井离乡的劳动者罢了,也许电视上播放的滑稽形象正是他们对东北人的印象吧,那我又从何而来的优越之感呢?
车子开的并不算快,304国道近乎偏执笔直的由南向北延伸开,我望着低矮的丘陵,零散的民居,和望不到边际的草原入神。生性敏感的我,又极其讨厌一成不变,这也许是不想做工人最大的原因,虽然对未来毫无头绪,可始终有一些模模糊糊的东西再召唤着我,相信终会有一天会与我碰面。一想到这,沿途风景虽然略显单调些,可是心情瞬间随着视野的开阔变得豁达起来,说真的,我己经迫不及待的想要近距离感受风吹草低现牛羊和美丽的蒙古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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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工程所在地离外蒙边境不足百里,是霍林郭勒市区往北二十多公里处的村落。下了车之后,我们还要步行大概一公里才会到达那儿,当我一脚踏上印象中这片壮美的土地时,然而我的心情却从沸腾跌至到了冰点。
刚一下车,先是让我感觉到只有在东北四月时才会光顾的横风扑面而来,然后风中夹杂的沙砾划过脸颊,又钻进我的眼睛,这让我热泪盈眶,那眼泪并不是被景色所感染,实属遗憾。再看眼前的草地,也并非我想象中的犹如地毯般柔美翠绿,似乎与我家乡河边的荒草一样肆意生长,它们被风蹂躏着,有的左右摇摆,有的软塌塌趴在地上。
远处的山坡看似近在咫尺,实则要走很久,翻过那座山坡后,坡下便是我们将要落脚的村落,这村庄是由十几座零散的、青灰色的平房组成的,见到此景后我便禁不住问,蒙古包呢?听父亲讲,原来早在十几年前,政府就扶持牧民们建平房取缔了蒙古包,现在只有在内蒙古的旅游区才会看见,得知此事之后,我便对这次出行不再抱有任何期望了。
我们一行人沿着一条被车辙和脚印轧出的土路来到了村口,只见一个老汉颤颤巍巍的站在那里,每当有风吹过时,他的身体就会踉跄的摇晃着,父亲与他简单交谈了几句,大概的意思就是我们被安排在三处民房,我和父亲一起住在老汉家,其他人则是在一间相邻的稍大一点的民房住,说完后父亲带队安顿其他工人,我则独自一人随着那位老汉引的路,来到了他的家里。
老汉的家和村子里其他的房子没什么两样,普通三间平房,房子外墙没有罩面,保留了原有的朴素水泥色,院子很大,用树枝和木棍将其围起,房子右面是用水泥薄墙围起来的羊圈,左面是用羊粪做出的方块状物体堆砌起来的小山,老汉说,那是牧民冬天用来取暖用的燃料。往院里走去,屋子门前坐落了一口洋井,洋井上面拴着一条牙齿参差不齐的土狗。
我眉头紧皱伴随着狗吠声走进了这间民居,屋子里面的感觉和外墙一样朴素,除了生活必备品之外没有任何多余的东西。进门后左右各有一间卧室,右边稍大一点的是我们和老汉一起居住的,刚一推门,站在离门两步远的我都能感到一股热气扑面而来,我很疑惑为什么夏天还要生火取暖,但这件事很快就有了答案。一位老妇人此时正笔直的躺在炕头上,面无表情眼睛瞪的溜圆,若不是她胸前的被子还在起伏,我甚至以为她死了。老汉看出了我的惊愕便说。
“小伙子,别害怕,你大娘糖尿病并发偏瘫,样子吓人了些,但是大娘人很好哩,你别见怪啊”
“不会。”我嘴里这样说心里却想着,怎么不见怪?确实见到怪物了,我竟然会和这样的人同在一个屋檐下,而且我本身就不习惯和别人一起睡的,真是难以想象啊,这几天会不会因为这个老妇的出现导致噩梦连连呢?
放下行李后,我便以想要出去走走为由离开了那间骇人的屋子,当脚刚刚迈出门槛,我的心就痒痒的,紧接着又觉着自己在濒临绝境时抓住一根救命稻草,我心里盘算着,为什么我不搬去另一间屋子里住呢?对面的房门就像一扇通往新世界的大门一样诱惑着我,索性不管了,先打开看一看再说。
刚一推门发现门并没有锁,这是一间比我们住的屋子小很多的卧室,那卧室里飘荡着清新的洗衣粉味道,让我被羊粪羊膻味折磨许久的鼻子分外舒服,墙壁四周贴满了卡通人物和偶像明星的海报,火炕上堆满了大小不一的毛绒玩具,这些东西将简陋的屋子装点的紧凑又热闹。再看离火炕不远处的写字桌,那上面铺满了几十本书籍,我简单扫了一眼,大概是些中外名著之类的。我像是在参观一个博物馆一样摇头晃脑,并且不漏掉任何细节,总总迹象表明,这间屋子的主人应该是一个处在青春期的小姑娘。
当我刚刚拿起放在写字桌上的一本《简·爱》时,一小摞夹在书架边缘上的照片引起了我的注意,我将其拾起又一一翻看,顷刻间,一个活灵活现的蒙古族少女映入我的眼帘,像是绵绵春雨,在我心里泛起层层涟漪。
照片上那少女时而身穿蒙古族服饰,时而身穿青春靓丽的便装,可是尽管地点、时间、穿着怎样变化,唯一不变的就是那干净的脸颊和微微眯起的笑眼,那娇美的面容按理来说不应该出现在粗旷草原上的,可是定睛一看,却又与她身后的那片蓝天碧草巧妙的融合在了一块,她标志性的笑容更像是一杯纯美的马奶酒,才刚刚小酌,就已经让人如痴如醉了。
我不知觉的沉醉其中时,老汉却不知何时来到了我的身后,刚一说话,我就被吓了一跳,猛地回过神来。
“这是我的闺女,叫乌日娜,和你年纪应该一般大。”老汉面带宠溺的笑容说到。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嗓子只发出了一声近乎“哦”的古怪声音,心脏癫狂的仿佛要跳到嗓子眼儿里一样。
“我这闺女去通辽她婶婶家帮忙照看生意去了,过完十月一长假就能回来,要是你们再早些来啊,这间屋子就可以给你住了,但是你知道现在的丫头.....”老汉有些不好意思的说。
“叔叔我知道,没关系。”老汉看出了我的心思这让我很意外,我像是被人扒光了一样感到莫名的尴尬和慌乱,找个借口我便逃开了。
那天傍晚,我漫无目的在村庄里瞎转,当我走到村落西面的山坡上时,风已经小了很多,远处的夕阳仿佛像一张被火烧红的铁饼,散发着瑰丽又奇特的红色光芒,那零散飘逸的云朵化作几缕红色的丝绸,天空之下的那片草原也变得静谧舒展,大地被霞光照的金灿灿的,仿佛被镶嵌上了一层金箔。真美啊,我不禁赞叹到,可是我心里知道,同晚霞还要美丽的是那少女的笑容。
我找到一块相对平整的岩石坐下,心情也乘着那暖洋洋的阳光飞到了万米之外的苍穹之上了。
草原少女乌日娜3
太阳刚落下不久,横风就有些死灰复燃的迹象,那狂风不再夹杂沙砾而是冰霜,我的单衣抵挡不住风寒,所以近乎逃命似的跑回到老汉家里。父亲告诉我,这地方十月份昼夜温相差十几度,白天穿短袖晚上穿棉衣,说着说着就从行李中拿出了一件破旧的军棉大衣给我穿,我抗拒了几次,但最终还是拗不过他。
不到五个小时的睡眠让我有些昏聩,天刚蒙蒙亮我就被父亲穿衣服的摩擦声吵醒,屋子里早失去了昨日的温暖,刚掀开被子我就连打了好几个喷嚏,看看自己乱糟的稻草一样的头发,又看看屋外的水缸早已结了一层薄冰,心也变得冰凉凉的。
我没有像每天习惯的那样给自己头发做造型,简单的洗脸刷牙之后便和父亲来准备前往施工现场。还没走到目的地,就从远处听到了机械设备和施工车引擎发出的巨大轰鸣声,这声音震耳欲聋,也让我心中激昂澎湃。翻过一座山坡后,就见一排照明设备如同星斗般照耀着一条望不到尽头的沟壑,像是地震后残留下的裂缝一样。我们一行人身穿绿色军棉,头戴风帽和防风镜,早已是分不清年纪,看不到长相,在这里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每个人都朝向一个相同的目标,我幻想着自己是“钢铁”里的保尔柯察金,这对于刚刚参加工作的我,无疑是种诱惑,霎时间,使命感油然而生。
我和一个同样身材瘦小的叔叔分配到一起,我们的工作就是将钢筋的两头打磨成螺旋状,那是一个纯靠人力带动的机械,需要用双臂握住顺时针旋转,虽然是那种可以接受的力道,可胳膊却禁不住长时间反复的运作,才十几根我就败下阵来,双臂又酸又涨。当一天的工作结束,我就已经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一样,近乎于“爬”到住处。那是我第一次想要放弃,可只是停留在想要的阶段,我可不是轻易服输的人,恶劣的环境繁重的工作消磨不住我的意志,何况还有那位美丽的蒙古族姑娘,我还没有见过她呢。
来到这儿的第三天的正午,我望着手上颤抖的饭盒发呆,里面的白菜炖土豆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吃三天了,听父亲说就连土豆和白菜都是开车去十公里以外的市场去买的,没有办法,只能就着暴烈的日光艰难咀嚼着。温度一升高,我的头皮就会变得奇痒难耐,我拿起风帽好奇的闻了闻,浓浓的汗臭味冲进我的嗅觉神经,那是种嘲讽的味道。我的脸被日光晒的通红,嘴唇也被风沙吹的龟裂,我的身体好像是被掏空了一样,炎炎烈日之下却不停的打着冷颤,当最后的意志己经消磨殆尽后,身体便开始不停的闪着警示灯,似乎在提醒着我,应该是病了。
高烧39度半,离我们最近的医院还有二十多公里的路程,我没有麻烦父亲,而是选择回到宿舍休息,以往发烧我基本上吃片退烧药之后再睡上一觉就会没事,这次也应该不例外。
我被父亲掺回到老汉家里,安顿好了之后我便沉沉的睡去,当我醒来时,脑袋虽然还是翻滚旋转着,可我知道烧应该是退了的,因为在模糊中我感受到身体机能逐渐开始恢复正常。首先是嗅觉,能感受到一股淡淡的清香味在鼻子旁边萦绕,那味道即熟悉又陌生,让我不由得紧张起来。没出一会,触觉也开始慢慢恢复,感觉额头上冰冰凉凉的,偶尔又会夹杂着一丝温热,应该是指尖划过我的皮肤所造成的,那力度还夹杂着一种不可言喻的温柔。
恢复视觉我是不敢的,当然也是不想的。不敢,是因为我怕睁开眼后发现与我想象中的美好相差甚远,不想,则是我要多享受一会儿这样惬意的陪伴,不过,想到这里我的心开始忐忑起来,天啊,我现在这个样子和流浪汉有什么差别,为什么那位少女会回来那么早,而没给我一丝准备的时间,很重要的第一印象就这么破碎了。
我偷偷将眼皮稍稍抬起,眯成一个缝隙,尽最大的努力表现出自然一些,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尴尬的完成窥视。当光线反射到我的视网膜当中成像时,我紧张到几乎快要窒息,眼前果真是那个少女。
此时的我头挨着炕沿边,那少女则是坐在地上的凳子上,她的脸正与我呈相反的方向,如同湖中倒影一般。她的皮肤虽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但却不施粉黛,浑然天成,她有一双不算大,可是很明亮的眼睛,那双明眸自带的灵气是照片上无法呈现的,此刻的她正认认真真的凝望着我,眼神里干净的像是冰晶一样。
我拙劣的表演还是漏出了破绽,因为我想看清楚她的脸所以眼睛几乎属于半睁开状态,她发现了我在偷看她,小脸刷的一下变得通红,我也崩不住睁开眼睛,我们尴尬的相视一笑,一个委婉的像山间的溪水一样,一个灿烂的像天边的晚霞一般。
“你睡醒啦,感觉好点了吗?”她的声音如同优美的竖琴,恢复了我最后的听觉感知。
我没有说话,只是微微的点了点头,这丫头离我如此的近,我害怕刚刚睡醒后的口气让她讨厌,毕竟自己已经够邋遢的了。
她见我状态不错,便起身离开,我听到了屋子外面传来一阵倒水的声音,借此机会,我努力支撑起身体,用毛巾擦了几下脸之后望了一眼窗外,以我的经验判断,应该是下午四点左右的时间,父亲他们应该还没有收工吧,我心里想着。而此时再看我右边患病的大娘,正有规律的打着鼾,看来睡的很香甜。
她递给我一杯热水,眼神闪烁着,始终不肯放在我身上,我刚要说点什么,谁知她抢先一步说到,“对不起,也许是我额吉吵醒你了。”
我迟疑了一会,“额吉是.....”我问到。
“噢.....额吉就是妈妈的意思,她是我的妈妈。”那少女脸红了起来,可爱的让人愉悦。
“哦对了,我叫乌日娜,阿爸放羊去了,嘱咐我来照顾你。”乌日娜看了看我,带有一些拘谨的口气说。
“你好,我叫张大禹,叫我大禹就行。”
“大禹.....很有意思的名字。听阿爸讲,你们来自东北?”
“没错,东北人不全都是黑社会,也有农民工。”
说完这句话之后那丫头发出了一阵银铃般的笑声,声音之大差点惊醒了旁边正在熟睡的大娘。见状后她马上捂上了嘴,然后又朝我吐了吐舌头,眼睛眯成了两片柳树叶,而此时的我,也早随着乌日娜的笑声把病痛甩到九霄云外去了。
最近很流行这首《东北人不是黑社会的》网络歌曲,这个段子一直拿来和朋友之间开玩笑,没想到在内蒙也派上了用场。
“你这个可以借我读一读吗?”那丫头显然放松了许多,指了指放在我枕边的《小王子》说到。
“你喜欢看书?”
“嗯,”乌日娜连连点了好几下头。“可是我没上过什么学,初中毕业之后就一直照顾额吉,我喜欢看书,因为能让我更加了解外面的世界。”
“我也喜欢看书,不过对我我来说,书不单单能让我了解到外面的世界,也能让我更加了解自己的内心世界,送给你。”说着,我将小王子递给了她。
“不用的,我看完就会还给你。”我被她萌萌的样子逗笑了。
“你既然想了解外面的世界,那你为什么不走出去呢,去草原外的世界里生活。”
“不行,我要照顾额吉,额吉和阿爸快到四十岁才生下我,阿爸年龄那么大还要每天出去放羊,额吉也需要人照顾,我不能离开的。”乌日娜语气坚定的说到,可是她的眼神却欺骗不了别人,提到这件事时,那眼里分明就装着满满的哀伤。
我突然间说不出话来,心里酸酸的。
“等阿爸老了,我想让他把羊群卖掉,我去通辽和婶婶一同做生意,挣很多钱,然后把他们都接过去。”乌日娜说着又露出了甜美的笑容。
我突然被这个与我某些地方相同,但大部分又不同的少女所打动,这世界上究竟有多少人做着自己并不喜欢的事情,谁又会真真正正的有权利选择自己的人生呢,出行,对于我也许只是一张薄薄的火车票,可是对于她来说,也许就是像是一场跋山涉水的迁徙吧。
我从包里翻出一个外面包裹着褐色皮面的本子,那上记录了我写的文章和随笔之类的,我从小就爱好写东西,虽然词汇量不多,手法和技巧也略显单一,但是却承载了我一整个青春里的喜怒哀乐,书和文字,已成为我这辈子最重要的挚友。
“给你,这是我写的,我叫它大碴子风味随笔录,虽然听起来有点硌牙,可是读起来还是很美味的。”
“大碴子是什么?”
“好吧,不重要。”我将本子递给了她。
“这是菜谱吗?”乌日娜笑着看了看我说。
我也被她的天真给逗笑了。
她拿到手中先是从头到尾匆匆翻看一遍,紧接着从第一页开始仔细的阅读着,我的心突突直跳,眼睛也紧紧的注视着页面上的内容不敢移开,看到晦涩难懂的地方便向她解释,就仿佛是一个小学生等待家长审批卷子一样。
我不时的还会注意她的表情,她有时露出一丝微笑,有时紧紧皱眉,有时又平静如水,有时眼睛里则会渗出丝丝的晶莹。她正在安安静静的在我的世界中游历,我们就这样静默着,一直到晚上父亲回来才觉得时间过的如此之快。
“小王子和这本菜谱我拿走了,明天还给你。”说罢,她就回到自己的房间去了。
当晚,我的思绪如潮涌一般袭来,甜蜜之意让这陋室也变得华美靓丽,她会喜欢我吗?我有没有给她留下好的印象呢?看起来应该不错,毕竟我们交谈甚欢。如果一开始就表白会显得我很轻浮吗?可是我们终究会有分离的时候啊。不知不觉的,我就在自己同自己的交谈中睡去了。
果不其然,令我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次日早晨,父亲便告我们一行人明天将要离开这的消息。因为雇佣的工人不满工作环境的原因,集体吵闹要返乡,今天晚上工程的经理过来发薪,所以计划明日返程。
听到这个消息后我的脑袋里满满的都是昨日与乌日娜邂逅时的画面,眼睛竟不自觉的通红一片,父亲大概误解了我的想法,一改严肃的语气温柔的说,“你回去可以做你自己喜欢的事,可是要走正路。”听完之后,我顺势流出了蕴藏以久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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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因为工作原因被折磨的不成样子,所以趁着没有活干好好的收拾一番,当我洗漱完毕时,乌日娜也恰巧从屋子里出来,她穿着一身毛绒绒的睡衣甚是可爱,手里拿着我昨天借给她的书和本子,刚一见我便揉了揉眼睛说,“大禹哥,小王子和大碴子我都读完了,还给你。”
我笑着接过本子,又将《小王子》递给了她,“这本书看一遍是不够的,等你在大一点再看一遍,会有不同的感受,拿着。”
她不在抗拒我,再一次露出灿烂的笑容,然后转身想要回到卧室里去。
这让我想起了我在初中时期,那段日子我是极其自卑的,因为上学早,我个子很矮又很瘦,对待男女关系只能停留在了暗恋的程度上,加上中专时候学校里男女比例严重失调,便没有机会谈一次恋爱。我不知道乌日娜算不算我真正意义上喜欢一个人,可是她好像有种神奇的魔力,她的笑容就像是一碗浓浓的滋补汤,让我逐渐拾起那颗支离破碎以久的心,又将其注入温度,变得热烘烘起来。
“乌日娜,我明天就要走了。”我还是选择告诉她。
我说完之后,她并没有转过身,身体停顿了一下便什么也没说回到自己房间去了。她会不会是生气了?此时的我心里七上八下的。
大概过了一个小时左右吧,乌日娜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她身穿一套很素雅的淡蓝色长裙,头发笔直的垂在双肩,虽然依旧没有化妆,但是着实很惊艳。一时间我竟然有些出神,直勾勾的盯着她看。
她见我看着她便含羞的低下了头,怯生生的说,“大禹哥,可不可以给我拍几张照片....因为你带了那个。”说着她便指了指我包里的相机。
我的心里如同一弘泉水一般清澈,终于露出了许久不见的爽朗笑容,我愉快的答应了她,马上准备好拍摄的东西,便随她一起出门了。
我们一前一后的走在一条颇具草原特色的羊肠小路上,她说再走二十分钟左右会有一条河,那里的景色很美适合拍照。一路上我不时的会回头看看她,可每一次回头,她不是整理被风吹乱的头发,就是紧抓着身上不听话的裙摆,而我在腹中酝酿已久的那么多话,也被这大风生生灌回了嗓子眼儿里。
我们走了四十多分钟,这远远高于预计到达的时间,当我到达目的地后我才发现,眼前她所描述的河流,也不过是一条竭尽干涸的沟渠,而且根据旁边干裂的土地来看,怕是水已经褪去有一段时间了。我没有表现出情绪的波动,反倒是她脸色大变,一连串埋怨过后竟然默默的流下了眼泪。
我心里想着,她怎么那么爱哭啊,一股怜意突然促使着我将她揽在怀里,犹豫了一会后,我还是略带生涩的抱住了她。那是我第一次和一个女孩有过这么亲密的接触,我们的胸口紧贴着,她应该能感受到我高频率的心跳,她身体比我想象的还要柔软,这么瘦弱的臂膀可禁不住草原上的风沙的。
“没关系,相信我的实力,一定会拍出好看的照片的。”我安慰她说到。
“真的?”
“我保证。”
说完我便拿出了相机,在镜头里面寻找着视角,美女和美景刺激着我的想象力,一个又一个的创意在我脑中呈现出来,拍了几张之后,发现什么地方还是不尽人意,可能是这丫头的摆的造型和表情太过拘谨的缘故,急的我亲自上去示范给她看。
谁知她见我摆出扭捏的姿态后,竟禁不住大笑起来,那笑声持续不断,以至于我也被她爽朗的笑声感染到一起大笑着,我趁其不备笑的花枝乱颤之时按下了快门。我打开相机看了看,那是一张以自然和唯美为基调组成的照片,里面的女孩脸上写满了青春所带来的那份独有的欢乐,虽然流露出来的并不是她标志性的笑容,但是却多出了一丝特别的味道。
我们忘乎所以的拍照,肆无忌惮的打闹,时光也就这么简简单单的流过了,当我们觉察到身上的麻药效果所剩无几时,才猛地回过神来,好多话还没有说呢,却不知该从何说起,就像语文考试时最后的作文一样,才刚刚有了头绪却又马上要被老师齐了卷子。
“我们该回去了。”我看了看天色,紧了紧环抱自己身体的双臂。
“等有机会,我会带你去看我家乡的河,我的家离河很近。”她紧紧的闭着嘴唇,眼神像是望向远方。
“我会来找你的,相信我。”她的表情好像也因为这句话而表现的生动起来,最后终于还是忍不住的笑了。
“你不来,是小狗。”
“我一定会来的。”
夕阳余晖下我们两个的影子被拉得好长,像是长在草原上的两颗小树,屹立在风霜雨露当中。
当天晚上,分离的苦痛让我辗转难眠,无聊之际我准备打开手电拿出纸和笔写点什么,可当我打开本子的时候才发现,那上面竟然被那丫头粘满了颜色各异的便利贴,而且每一篇文章上面几乎都有,上面写着的大多都是一些读后感和随笔之类的,随着页数的增加,我似乎也慢慢的读懂了这个花季少女的心,直到最后一页,一张颜色鲜艳的信纸掉落在我枕旁,上面写着。
大禹哥:
很高兴你能信任我,给我看你你写的这么私密的东西,也许你不知道,我几乎是流着泪看完这本随笔录的。你的生活方式虽然和我不同,可是我们又在某些方面如此相像,所以我才会那么情不自禁。
我是一个生长在草原上的女孩,正如你说的,我也想走出这块贫瘠的土地,可是命运不允许我做出这么任性的决定,我又何尝不是感觉世界都是昏暗的,甚至觉得就应该认命。直到你的出现,大禹哥,你就像一个孤独超级英雄,你的思想,观念,态度就是你的必杀技,这些东西对我来说无疑是增添了许多对抗命运的勇气。
你有一个你从来没有说过的梦想,也许你自己都没有想到,你想成为一名英雄,想改变这个世界,送你一句话,“只有文字才能改变人类的灵魂。”
好啦,就写这么多吧,很晚了我该睡了,我们明天见!^_^
乌日娜
我反复的读着这篇信,每读一遍,就仿佛被一场春雨所滋润一样,那雨滴悄然的流淌进我内心深处,那里正有一颗种子,正逐渐的生根发芽。
5
第二天早上,天还没有亮我便被父亲吵醒,可能是因为昨天晚上睡的太晚的缘故,身上毫无力气又头疼欲裂。我在父亲的帮助下才勉强穿起衣服,车子在外面等一段时间了,我们需要快点准备。
外面的门缝没有光亮,说明对面的屋子应该没有开灯,看来这丫头还没有醒,她也许不会想到我会这么早就离开吧,这样也好,少一些离别的伤感,何况我已经知道了这个位置,以后可以写信,或者我过来看望她。
我们坐上了一辆面包车,父亲让我趴在后排睡上一觉,我问他那其他人坐哪里,怎么不跟我们一起回去呢,他告诉他们还要继续留在那里干活。我心想也许计划有变,便也没有再多问。
当我醒来的时候,车子已经开在新鲁高速上了,草原风景已经逐渐远去,这让我愈发的想念乌日娜,我的头还是昏昏沉沉的,手也是不听使唤,可我还是艰难的掏出装在包里的相机,准备浏览一下我的甜蜜回忆。
可当我打开相册的时候,发现除了几张风景照片之外并没有找到乌日娜的身影,难道是我误删了吗?我的心开始有些慌乱起来,紧接着掏出了随身携带的本子,翻开之后也并没有找到便利贴和信纸。奇怪了,难道我是在做梦?
为了一探究竟,我问了父亲我们要去哪里,父亲的一句话让我顿时陷入深深的困惑之中。“你发高烧,昏睡了整整一天,怕是了肺炎,这边医疗条件又不好,所以安排车打算送你回家治疗。”
窗外的景色在流动,脑袋里的思潮在流动,一股淡淡的甜蜜又哀伤的感觉也在心里流动,可能是因为发烧的缘故,让周遭一切显示出一种混沌的安详,我的心情也跟着不悲不喜。我眼神远眺着,穿过路边的围挡,穿过茂密的树枝,穿过荒原,穿过山丘,穿过一望无际的草原,在我眼前的,是一条蜿蜒曲折,又波光粼粼的壮美河流
我拿起了笔在本子最后一页写上了一段话——“只有文字才能改变人类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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