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还是要告别这个“以胖为美,以黑为贵”的城市——云南,纵然有万分不舍,钟表的指针却像一条鞭绳,督促着我赶往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方向,车里的师傅播放了摩登兄弟的《想象》,我则点开网易云音乐后把歌曲分享给了小七。
小七,是个路痴,嗯,于路痴而言,前后左右大概便是我们辨别方向惟一指南标志了。迷路时寻人问路,撞见也是种缘分。“丽江,大概就是这么不期而遇,”小七拉下了口罩,伸出了纤纤的右手,跟我打了招呼。“哈哈,同为路痴,要不结伴而行?”我对着小七发出了同行邀请。
丽江古城,七大巷八大街,人不是很多,一路上听着非洲鼓的歌声,我左手串串右手酸奶,吃得好不惬意。一路走走停停,而我却生怕把小七弄丢在人群,因为她总是容易半路发呆,特别是有歌声的地方,她总是驻足好长一会时间。“你很喜欢唱歌吗?”我转身对还停留在依古客栈树下的小七问。“不,其实我是五音不全,这个城市,我不是第一次来了,这边的巷,这边的景,这边的一切,似乎那么熟悉,但依旧是那么陌生。”小七坐在依故客栈下的树边沿,听着流浪小哥哥在唱着属于丽江小镇的《一瞬间》,眼圈红了红。
“我在这个城市弄丢了一个人,”小七低沉的说。“找不回来了吗?”我皱着眉头不解的问道。“嗯。因为这个城市太大,有些人一转身就是一辈子。你想再见,却只能再见!”说完这话的时候,小七转了身,吸了吸鼻子。
听闻爱情,十有九悲。小七,也是其中之一。“其实他不在这个城市,这里只是我们相识后,他带我来的城市。他是个解放军,也是你们常说的兵哥哥,职业关系的原因,我们从开始到结束,才见了三次。一次相见,二次相伴,三次再见!”
小七第一次跟T相见,是在T工作的一个岛屿上,进入军事禁区后,兵哥哥们见T的同伴带着一个异性朋友,只听有人喊了口号,“全体都有,向左转,”然后齐声喊道:“嫂子好!”小七低着头说道:“其实那个时候的我,又害羞,又尴尬,并不知道该回应什么好。只能点了点头,赶紧向前走。”而在眼眸低垂瞬间,不经意间瞥见T嘴角轻扬,迈着步伐不紧不慢跟随着。
也许是T的真诚体贴打动了在工作上独挡一面的小七,在T休假期间,小七跟T制定了飞往丽江的 行程,短暂的五天行程,在小七的记忆中,却形成了不可磨灭的痕迹。春节如期而至,小七风风火火的回到家,跟父母提起了T,当时小七的爸爸听完女儿的心声后,默默拿起了手机,点开了高德地图,说:“啊七,你长大了,毕业后一个人独自在一座城工作,我们已经很是谅解你,没让你跟着我们一起搬移城市,但你知道,你喜欢的,你选择的那个T,离我们有多远吗?你知道我们心底有多少的牵挂吗?又知道我们这辈子还能见几次吗?”小七的妈妈在旁边也坐了下来,对着小七语重心长的说道:“啊七,你知道妈妈晕车,若你嫁那么远,是不是这辈子都不打算跟妈妈见面了?”“没有的,爸爸妈妈,现在的交通那么方便,妈妈你晕车,往后就换我来看你……”而最终,沟通以失败告终。
像所有人的爱情一样,在亲情跟爱情相对立的时候,面临着二选一的时候,小七最终选择了亲情。“我顺了我爸妈的心,跟T分开了。可就三次的相见,我用了三年也没曾释怀。”
我们不得不说的再见昨晚的小七,应当是没有睡好,因为一早我看她的眼圈是那么重,即使她化了淡妆。我想上前是安慰她,但又词穷,最终只是拍了拍她的肩膀。她抬头看了看我,然后轻声说了句:“我们出门吧!”车上,她一如既往的从口袋中拿出了耳机,塞进了耳朵。而我则百无聊赖看着车窗外渐行渐远的风景,师傅则跟着播音台哼起了歌曲,一路无言来到了拉市海湿地公园。
下了车的小七,似乎愣住了,一脸茫然的望着我,我猜想应当是来错了地。然而她还是率先的走在了路的前头,大概是怕影响我的心情吧。拉市海是个很美的地方,起码在我的看来,映入眼帘的景色像是一副山水画。这是一面宽阔安静的湖泊,清冷的天空下,湖面泛着盈盈的波光,而小七则全身武装之后向前走着,我不知道她是冷还是在抗拒着旁人,她只在有积水的地方停住了脚步,但依然是无声的。后来,我看见她,低着头,踩着阳光透过长廊映射出来的影子,由远而近,继而走入了一处许愿圣地,小七说:“我在长廊上许了愿,希望他的余生,无忧,安康!”“那你自己的呢?”我好奇的问道。“我?我,无愿,不求!”小七轻声的回答我的疑惑。有那么瞬间,我想抱抱她,可又怕她不习惯我这个陌路人的拥抱。
后来,我跟小七分道而行,小七说,分开后的这么些年,我一年飞一次丽江,却找不到当时的路,见不到当初的人。人,丢了,便找不到了。我们走不回过去,也到不了将来。难过的是再也不能用他的姓冠我的名了。
而我还是想叫你一声,唐七!这个婆娑的世界,缺憾的世界,你也只有一个一生,在爱上的时候,似乎觉得自己是九命灵猫,可你曾跟自己和解过?我知道,每个人的青春都有过那般凄冷仓皇的时候,如,风烟大漠,孤独霜雪。这世间的每个人,心里都藏着故事,也许是温暖的人,也许是遗憾的事,物是人非总是让人伤感,可回忆是人们相逢的唯一证据,把回忆拿出来,也就成了故事,我们经往事一杯酒,干了这杯酒后,故事便翻了篇,好吗?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