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头马/杨光举

作者: 杨光举A | 来源:发表于2018-06-13 19:19 被阅读496次
    回头马/杨光举

    1

    李向左是个原则性极强的语文老师,他认为应该向左就坚决不会向右。如果那天中午他不去洗头店,现在应该是英语老师高平的老公。

    李向左和高平是同事。两人恋爱已经三年多了,恋人之间该做的事儿他们几乎都做过了。说几乎,是因为还有最后一道手序没办, 高平老师不肯。每次李向左的手一往下走,高平就会咯咯地笑起来,一边去掰他的手,一边说,李向左,你急什么呀,迟早还不是你的人。李向左想想也是,不至于这么猴急嘛。李向左果真就收手了。

    当然,如果李向左不屈不挠继续努力的话,高平其实是会妥协的。这一点,李向左有把握,也正因为有把握,他反倒不急了。李向左是语文老师,知道细水长流的快乐,也知道引而不发的快乐。

    然而高丽的出现,竟然把李向左关于方向的理论,冲得丢盔弃甲落花流水了。

    高丽是高平的妹妹,李向左的小姨子。高丽对李向左以前一直有些冷冰冰的,因为她与高平的关系不好,所以就株连李向左了。

    李向左有些为难,每次见了面,对小姨子言谈举止总有些巴结的意思。高平又不高兴了,高平说:“你理她干什么?她算个什么东西?”李向左也知道高丽不算什么东西,一个初中毕业证也没混到的女孩子,在读了师范大学的李向左眼里,能算个什么东西呢?可李向左不比高平,人家是姐妹,再折腾来折腾去,也不妨的。他是外人,不好真和高平同仇敌忾。所以只能阳奉阴违了。当着高平的面,他对高丽也是不卑不亢的,而一旦背了高平,他的态度就有些婉转和殷勤了。好在高丽在家的时候很少,她一直在东莞打工。几年下来,她和李向左见面的次数,总共也没超过十次。

    不过高丽现在回来了,在镇上开了一家洗头店。李向左的丈母娘说,小丽在东莞学的是美容美发,现在开店是学以致用。和大女儿小平是一样的。小平在大学里学英语,现在做英语老师,小丽学美容,现在做美容师。老太太不说洗头的,她虽然没有读过几本书,然而也和李向左一样,对语言的微妙差异有精确的把握。

    高平对母亲的这种说法嗤之以鼻且非常愤怒,凭什么把她一个堂堂的大学生和一个洗头妹相提并论呢?但李向左十分理解丈母娘的这种说法。这是一个市井妇人的人生智慧――她这样说当然不是为了贬低大女儿,她只不过想利用大女儿这盏明晃晃的灯笼,来照亮二女儿的前程。所谓大树底下好乘凉,灯笼底下好借光。初中也没毕业的二女儿,在外面打工也没打出什么名堂的女儿,前程总有些暗淡的。她这个做妈的,没什么大能耐,可至少在舆论上,给女儿帮帮忙。

    2

    李向左把这一理解落实到行动上了。

    那天上午下课后,他头皮突然痒了起来,不可遏止地痒。他想起来他有三天没洗头了。他的头一向都是高平帮着洗的。隔两天,她就在宿舍里烧上一大壶水,她先帮他洗,然后他再帮她洗。每次两人洗完头后,就关上门亲热。电吹风吹过后,高平的脸红艳艳的,像一朵芙蓉花。李向左的手便不老实了。高平这朵芙蓉花于是开得愈加艳了,不仅颜色艳,而且还发出哼哼叽叽的声音。高平老师平日的声音,是十分铿锵的,完全是豪放的风格,可一旦到了李向左的怀里,就变成了婉约派。这种风格的转变让马群众情不自禁,情不自禁之后便想长驱直入。

    看上去十分迷醉的高平老师,却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性,只要李向左的手一旦出现了方向问题,她总能拨乱反正悬崖勒马。

    然而现在,高平去省城参加培训去了。高平是县实验中学的骨干教师,经常被校长派到省里参加各种各样的学习。这当然是好事。年轻人的爱情要紧,事业更要紧。何况,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十天半个月的分开,更有小别胜新婚的效果。

    只是现在李向左洗头的问题要解决。这也是和高平谈恋爱谈出来的毛病。从前他隔个十天半月地不洗头,也没有什么问题。然而现在不行了,才过两天,头就开始痒。从前他在水房用凉水洗头,头痒了,拿条毛巾拿瓶洗发水到水龙头下一冲,就完事了。可现在也不行了。

    他现在习惯了用热水洗头,不仅要热水,而且还要有人给他洗,一边洗还要一边做头部按摩。总之,他的头已经被高平惯坏了。这下好了,他还没开始想高平,头皮却开始想了。

    总不能为了洗一个头专门去一趟省城吧!来回的花费估且不说,他还有课要上呢。虽然课是可以调的,可调课的理由呢?说出来,还不让隔壁的刘勇笑下两颗门牙来。刘勇是他们中学的体育老师,因为长相狰狞,作风猥琐,所以相亲屡相屡败,成了附中有名的老单身,就住在李向左的隔壁,对李向左和高平的恋爱生活一向十分关心。

    每次李向左和高平一关门,刘勇肯定就在隔壁竖起耳朵听。所以高平变成了婉约派,是李向左的功劳,也是因为刘勇。可以说,军功章里有李向左的一半,也有刘勇的一半。

    洗头问题还是要就地解决。怎么就地解决呢?他想到了高丽。

    高丽不是新开了一家洗头店吗?正好,一方面去那儿把头洗了,另一方面,也趁高平不在家,改善改善他和小姨子的关系,一石二鸟,一箭双雕。

    去高丽那儿之前,李向左买了两斤荔枝。荔枝刚上市,很新鲜。他记得高平说过,高丽很喜欢吃荔枝的。当然,她对李向左说这的时候,口气是十分讽刺的。哼,喜欢吃荔枝?她以为自己是杨贵妃呢!这是什么话呢?难不成因为杨玉环喜欢吃荔枝别人就不能吃了?李向左只是心里这么想,不敢当面说的,高平是个脾气不太好的女孩子,而事情一旦和高丽有关,她的脾气就更不好了。

    高丽果然很高兴。高兴的结果是亲自给姐夫洗头。本来店里还请了个叫小红的洗头妹的,一般的客人,都是小红打发的。但现在高丽说:“小红,你不是想回家一趟吗?”小红一走,高丽就把碎花的磨砂玻璃门关了起来。高丽说:“反正大中午的,也没有什么生意,就帮姐夫好好洗个头吧。”

    这是高丽第一次叫姐夫,李向左受宠若惊。然而关上门洗头让李向左隐隐觉得有些不妥,可到了这个时候,也不好说什么,只能由着高丽摆弄了。高丽的十根手指像弹琵琶一样,霹里啪啦地在他的头上弹,这让他十分舒服,舒服得他几乎真要变成咿咿哦哦的琵琶了。弹完琵琶之后高丽又开始捏他的耳垂,动作很轻很轻。轻得让李向左都开始想念高平了。

    因为想起了高平,以及和高平洗头之后的亲热,李向左下身的那个部位竟然在高丽的眼皮底下揭竿而起了。

    李向左羞得无地自容。可高丽不羞,一伸手,拨旗了。

    这是致命的一招,是惊心动魄的一招,是匪夷所思的一招。在李向左二十八岁的人生经验中,还是前所未有的。他一直以为男女之间的事,一定要循序渐进的,要由上及下的。他虽然还没有真正经历过云雨,可没吃过猪肉还没看过猪跑么?爱情小说总是看过许多的,爱情电影总是看过许多的,里面的男男女女都是一波三折迤逦而行的,还没有这样直掏龙门的下作方式,莫说女人,就是男人也不会。

    从前和高平在一起,他的身体偶尔也会有这种反应的。但高平视而不见。高平的眼睛总是在书上,即使在她坐在李向左的怀里和他亲密的时候,她也喜欢拿本书在手上,这样手有了去处,眼睛也有了去处。只要李向左的手不出现方向问题,她基本上是信马由缰的。李向左觉得这十分美好,他也喜欢满面春色的高平假装出一本正经的样子。女人不都这样的么?要半推半就,要犹抱琵琶。有时实在冲动了,他忍不住去拉高平的手,想让她的手去碰碰它摸摸它。然而高平会十分坚决十分激烈地挣扎。仿佛那是个地雷,只要她一碰到它,就会被炸得血肉横飞粉身碎骨。

    高平的这种反应,李向左早就习惯了。他之所以隔段时间又乐此不疲地把这猫捉老鼠的游戏玩上一回,一方面是因为身体的本能,另一方面,他确实也迷恋游戏本身的推推就就进进退退的乐趣。然而,高丽却不分青红皂白,一上来就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还没等李向左反应过来,就被稀里糊涂地弄到洗头店里间的单人床上去了。

    李向左只觉得云里雾里,万般销魂。放马狂奔的感觉真是过瘾,从高山到平地,又从平地到山谷。李向左晕头转向,眼花缭乱。酣畅淋漓,欲罢不能。

    接下来的日子,李向左是冰火两重天。快乐有多深,痛苦就有多深。身体有多快乐,精神就有多痛苦。身体和精神一分为二,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都想置对方于死地。两者各为其主,浴血奋战。李向左的精神对高平忠心耿耿,要鞠躬尽粹,死而后已;李向左的身体却早已是叛臣逆子,去意已决,无可挽回。精神是黄沙百战穿金甲,身体是不破楼兰终不还。精神是山重水复疑无路,身体是柳暗花明又一村。

    如此昏天暗地飞沙走石的斗争,在省城的高平却浑然不觉。她兀自沉浸于自己的甜蜜爱情之中。李向左有好多天没给她打电话了,也没有发一条短信。但她一点儿也不担心,一点儿也不怀疑。他不给她打电话,她也不给他打电话。他不给她发短信,她也不给他发短信。

    3

    回来后,高平也没有立刻去找李向左。她有几分生气了,他明明知道她哪天回来的,竟然没去车站接她,明明看见她回来了,还假装没看见。他站在阳台上,抽着烟,看见她从学校门口进来,竟然慌慌张张地折身进了自己的房间。这家伙,是不是憋出毛病来了?看他那样子,真是有毛病的样子,瘦了,憔悴了,不,是又憔悴又精神,又萎靡又激动。总之很矛盾,很奇异。高平没去李向左的房间,而是先到办公室和同事嘻嘻哈哈。

    刘勇说:“高老师,你在这儿瞎磨蹭什么呢?人家李老师可早就呆在房间里等你呢。”

    “我呸。”高平跳起来,拿了桌上的粉笔盒就朝刘勇砸了过去。刘勇一闪身,粉笔盒在校长的头上天女散花。一办公室的人笑得前仰后合。高平也忍不住笑,想到李向左正在他的房间里搔首踟蹰望眼欲穿,她面红心跳,心旌摇荡。身子激动得如小皮球一样,总想上蹦下跳。然而她这只小皮球就是不往李向左的房间蹦。

    花枝招展的高丽就是这个时候来学校的。高平吓一跳。她以为家里出了什么事呢,不然高丽怎么会来学校找她呢?然而她似乎不是来找她的,她只是往办公室扫了一眼,就在众人的眼光下,袅袅婷婷地、摇摇摆摆地进了李向左的房间。进去后,再也没出来。

    办公室里鸦雀无声。怎么回事呢?怎么回事呢?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简直比南斯拉夫大使馆被炸还惊心动魄嘛,比镇长被老婆捉奸在床更激动人心嘛。姐夫和小姨子,这么活色生香的艳情,竟然就发生在身边,发生在自己的眼皮底下!天哪,天哪。他们拼命控制住自己的兴奋心情,假装出很平静的样子。这个时候平静当然是很有必要的,否则就是幸灾乐祸了,就是落井下石了。他们虽然只是中学老师,可也受过高等教育,也很有道德,很有教养。

    高平也十分平静。她平静是因为懵了,完全失去了反应的能力。难道大白天见鬼了吗?

    这是高丽的方式。和高平是完全不同的路线。高平喜欢犹抱琵琶,高丽喜欢兵戎相见;高平喜欢复杂,高丽喜欢简单。可有时,事情愈简单,倒愈能把人往绝路上逼。高平现在就被她逼得没有了退路,只能和李向左一刀两断。李向左呢,也只能做高丽的老公了。

    所有的人都觉得李向左疯了。高平是条件多么好的女孩子呀!在省城读过大学,又在中学教书,工资高,社会地位也高,人还长得端庄漂亮。这样的女孩子,在小县城,真是打着灯笼也难找呀。

    高丽有什么呢?除了妖里妖气的打扮,除了一对走起路来就一步三摇的奶。天晓得一个女孩家怎么就能长那么大的奶呢。男人之间很神秘地问,女人之间也很神秘地问。她在去南方打工之前,不也是一马平川吗?怎么从南方回来后就这个样子了呢?摆明了是让男人给侍候肥沃的嘛!说不定人家在南方就是干这个的,不然,手艺怎么会这么好呢?

    这样的话传来传去当然会传到李向左家人的耳朵里。李向左的父母简直气炸了,他们一直以为高平是他们的儿媳妇,没想到,一眨眼的功夫,变成高丽了。高家也太能糊弄人了,竟然给他家来了个狸猫换太子。

    高丽也没打算进马家的大门,她只想住在李向左的宿舍里,在高平的眼皮底下,和李向左过夫妻生活。

    李向左的婚姻生活和别的老师有些不一样。高丽不会和其他师母一样,早早地去菜市场买菜,然后到水房里把衣服和菜洗了,然后又在走廊上的煤气灶前忙半天,给老师们忙出一桌红红绿绿的中饭来。高丽不会。高丽睡得日上三竿。学生们都在操场上做课间操了,她才睡眼惺忪地,拿了牙刷端了脸盆,踢踢沓沓地往水房里走。李向左的房间在二楼,在操场的正前方,每次高丽这一走,就像走在戏台上一样,台下是全校师生滴溜溜的眼光。高丽的睡衣总是很艳丽的,也薄,光线好的时候,高丽的身子便在台上若隐若现。刘勇这时总会目不转睛地色迷迷地盯着高丽饱满的胸脯看,看到她在拐角处消失了,才捅捅李向左的胳膊,促狭地说:“昨晚又辛苦了?”

    李向左不恼刘勇。因为“又辛苦了”这句话是刘勇的口头禅,他不仅对李向左这么说,也对其他老师这么说,甚至对校长也这么说。校长如果哪天起晚了,他会当了其他老师的面,尤其是女老师的面,乜了眼说,又辛苦了?一般情况下,校长都是一笑了之的。偶尔因为心情不好,也会正颜厉色地说:“刘勇老师,你别这么低级趣味好不好?”刘勇嘻皮笑脸:“校长,您想岔了,您想岔了,说您夜里辛苦改作业呢,怎么就低级趣味呢?”女老师这个时候就抿了嘴笑。虽然是低级趣味的东西,可女老师们还是觉得很有意思。

    学校宿舍的墙,隔音效果都很差,而高平和高丽也不一样。高平平日说话嗓门大,但和李向左亲密的时候,声音就小了。高丽正好相反,平时说话的声音很小,一旦做那种事的时候,声音反大了,唱歌一样。而且高丽从不挑时候。从前高平喜欢趁刘勇不在的时候来李向左的宿舍。他去上课了,或者和别人出去喝酒了——当然刘勇有时也会和高平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假装出门的样子,其实半路又蹑手蹑脚地回来了。高平知道他的这个毛病,所以管他在不在,她都当他在。有时两人正曲径通幽渐入佳境的时候,她会突然要李向左停下来,去检查房间里的各个角落,她怕刘勇会在哪儿戳个洞偷窥。

    高丽却是不管不顾的。听就听呗,看就看呗,高丽说。一抬手,干脆把上衣的扣子全解了,就那么晃晃荡荡地坐到他身上来。门还是虚掩着,李向左还在改作业,时间还是大中午,可高丽才不管呢,涂了宝蓝色寇丹的手指又去拨李向左的旗帜了。

    被拨了旗帜的李向左只好束手就擒。高丽不做饭,他做。高丽不洗衣服,他洗。这在实验中学是开风气之先了。学校的男人,上至校长,下至门房,都是以做家务为羞的。校长经常说,君子远疱厨。

    但现在李向左公然近疱厨了。这似乎有点跟校长作对。校长生气了,不让他带重点班了。在实验中学,带重点班是有诸多好处的,既有物质的,也有精神的,老师们常常为此明争暗斗。李向左一直是重点班的班主任,因为他学历过硬,教学能力强,也因为他是高平的未婚夫。校长一向是很看重高平的,爱屋及乌,也因此看重李向左了。可李向左不争气,竟然为高丽这样的女人做上饭了,是可忍,孰不可忍?校长立刻找了个很堂皇的理由,因为有几次李向左上早课时迟到了。之前他也迟到过,校长一向是睁只眼闭只眼,而这一次,校长那只闭着的眼睛打开了,马上在会上对李向左进行了不点名的批评,而且还引用了白居易的诗,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校长虽然只是个政治老师,却有相当的古典文学修养。刘勇首先就嗄嗄地大笑了起来。刘勇总这样,他本来对诗歌是一窍不通的,但一关风月,他却能比其他人意会得更早。

    其实,李向左的饭做得不怎么样,但高丽从不挑嘴,几乎是海纳百川的。无论李向左做什么,高丽都吃得津津有味。高丽最喜欢吃红烧肉。李向左现在做红烧肉的水平差不多可以和校长夫人姚红梅媲美了。隔几天,他就去菜市场买两斤五花肉,用电饭煲闷。放桂皮、白糖、酱油和盐,有时还放鹌鹑蛋或土豆。那颜色和香味都不亚于姚红梅用砂钵用文火闷的红烧肉了,刘勇说。刘勇是学校的美食家兼评论家,每家的饭菜他都蹭过的,他认为饭菜的味道和女主人的长相基本成反比的。校长家的饭菜最好,而教导主任家的饭菜最糟。

    从前高平最讨厌刘勇来串门的,李向左房间的门因此总是关闭的状态。但高丽却总是让门虚掩的,刘勇几乎想来就来。来了也不把自己当外人,往床上一坐,或一躺。李向左的房间不到二十平米,除了布帘后面的那张双人床较宽敞外,其它地方总是堆满了乱七八糟的衣物,李向左的袜子,高丽的短裤和胸罩。刚开始刘勇来的时候,李向左还会手忙脚乱地收拾一下,把高丽那些不便见人的东西塞进简易衣橱里去。后来也就麻痹了。有时他们喝酒的时候,高丽的胸罩就在刘勇的屁股边上,他们也不管,酒酣耳热之后的刘勇,会装酒疯,把胸罩拎起来,很仔细地研究。这时李向左才会把它抢过来,胡乱地往床上一丢。高丽呢,也不生气,兀自一边看电视一边喝自己的酒吃自己的肉。高丽的酒量很好。每次啤酒能喝两瓶,白酒能喝半斤。

    全校的人都认为李向左堕落了,李向左自己也这么认为。有时他在走廊里切五花肉的时候,突然看见楼下的高平,挟了讲义本从教室里出来,他的眼睛会一酸,想起从前他们猫捉老鼠的游戏,有恍若隔世之感。

    高丽的洗头店现在转让给小红了,自从和李向左结婚之后,李向左就不让高丽开洗头店了。但高丽还是经常去洗头店玩。除了小红,她也没有朋友。学校里的女人们自然是不理她的,因为高平,也因为这个女人妖娆的体态。

    暗地里他们对这只破鞋充满了想象。一只能让李向左那样的男人耽溺其中且无力自拨的破鞋,总有她的几分过人之处吧?

    当然,一唱三叹之后,也还是要有一个《三言两拍》式的批评,这批评多由校长来完成。只知一笑倾人国,不觉胡尘满玉楼。校长说这话的时候,面色已是端然肃穆。

    这样的感慨校长夫人姚红梅听不见,若听见了,姚红梅一定会冷笑。还一笑倾人国?就高丽那张大嘴,一笑,跟被刺激了中枢神经的青蛙一样。生物老师姚红梅对讨厌的女人,最喜欢用青蛙来比喻的,她说宋娜娜的眼睛是青蛙眼,说何敏的皮肤是青蛙绿,说高平的嗓子是青蛙嗓。所有和校长有染倾向的女人,都被姚红梅形容成了一只青蛙,而且是公开的形容。

    姚红梅不认为这比喻带贬义。姚红梅说,青蛙有什么不好呢?和蝴蝶一样的,和蝉一样,都是自然界的生物,而且,青蛙还是益虫呢。被比喻的女老师们十分生气,又好笑,因为没有谁比姚红梅自己更像一只青蛙了,别人还只是某个特征有些像,而姚红梅,是方方面面都像,不仅形似,而且神似。但女老师们不会公然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而是在背后,用闪烁其词的方式,对姚红梅老师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行,与青蛙进行逐项类比。男老师们乐不可支,搞半天,校长的生活很诗情画意嘛。什么诗情画意?可不是诗情画意么,人家完全生活在辛弃疾的《西江月》里。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哇地一声,整个教研室,立刻就蛙声一片了。

    不过,对高丽这只大嘴青蛙,姚红梅的感情其实是有些复杂和微妙的。她当然不喜欢高平,作为学校正派女人的形象代言人,对一个狐狸精,对一个掠夺者,她理所当然地要高举道德之剑,对其进行无情地攻击,以此来捍卫正派女人的利益。一个无业游民,一个风尘女子——在姚红梅老师那儿,洗头妹就等于风尘女子,两者不仅是近义词,而且是同义词,凭什么能嫁给李向左那样的男人呢。姚红梅对李向左的评价,是相当高的。学校几十号男人当中,也只有两个男人能入姚红梅的眼,一个是校长,她的老公,另一个就是李向左了。

    倘若不是因为一夫一妻制,而是一妻两夫,那她除了校长这一夫,她还想要的,就是李向左这第二夫了;再倘若,校长出了什么意外,她想下嫁的,也是李向左了。李向左长得好,剑眉星目,玉树临风,李向左性格也好,温文尔雅,不苟言笑。当初他和高平谈恋爱,她都暗暗觉得有些暴殄天物了。何况还是高丽?他是青光眼吗?看不清女人的妍媸?他是弱视吗?看不出女人的正邪?她对李向左,真是有些恨铁不成钢了。更荒诞的是,他竟然还在水房里在走廊上为这个女人洗衣服做饭,这简直是对校长夫人姚红梅的羞辱,是对全体女人的羞辱。她们是多么有身份的女人哪,她们的手是多么尊贵的手呀,倘且在拿粉笔之外,也要与锅碗瓢盆为伍,与油盐酱醋为伍,而高丽一个婊子,有什么资格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

    然而高丽掠夺的是高平,这让姚红梅在气愤之余又有些幸灾乐祸。在学校,高平是姚红梅眼里的第二粒沙子肉里的第二根刺——第一是宋娜娜,宋娜娜是学校有名的大眼美女,黛眉红唇,细腰丰臀。和男人说话时,尤其是和校长说话时,眼角带风,声音旖旎。校长十分冷漠,当了姚红梅的面。然而姚红梅从来不相信,养马三年知马性,莫说她和这个男人结婚十多年了,他什么德性她还能不清楚?冷漠的态度不过是个障眼法,障她的眼,也障全校老师的眼,姚红梅对此了然于心。宋娜娜想必更了然,所以从不气馁,在校长面前愈加妖娆愈加妩媚。

    依姚红梅的脾气,她恨不得把这只大眼狐狸精撕成碎片当抹布用,叫她狐媚惑主。然而姚红梅不敢,不敢不是因为怕宋娜娜,而是怕校长。校长在学校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在家也能覆手为云翻手为雨,所以她投鼠忌器。说到底,丈夫的前程也是她的前程,再姹紫嫣红,再花团锦簇,不干宋娜娜的事,也不干高平的事。

    高平迷惑校长是用另一种方式。一种和宋娜娜大相径庭的方式,一种更隐蔽更阴险的方式。宋娜娜把风情当灯笼,明晃晃地挂在高处,而高平却是和校长玩“蒹葭苍苍白雾茫茫”的把戏,二十几岁的女人,玩弄四十几岁的男人,最喜欢用那种天真无邪方式。校长显然被这无邪所迷了,却不自知。而高平,因为无邪,在姚红梅面前竟然也装得月白风清。姚红梅心里其实明镜一般,然而她也装,装作没看出高平无邪背后的不怀好意。两人假惺惺地做了好朋友,至少在校长那儿。校长喜欢夫唱妇随,姚红梅就只好夫唱妇随了。

    心里当然是恨的。所以高丽的横刀夺爱,几乎让姚红梅手舞足蹈了。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4

    高丽和李向左的婚姻不到一年就夭折了,这与其说是姚红梅诅咒的结果,不如说是中学老师们和李向左家人众志成城的结果。李向左的母亲和妹妹,来学校大闹过好几次的。一次李向左买菜,手里拎了好几个塑料袋呢,正好被他妈看见了,他妈火冒三丈,立刻冲到学校来,一脚踹开了李向左宿舍的门,站在门口双手叉腰地把躺在床上的高丽骂了个狗血喷头。还有一次李向左在水房里洗衣服,他妹妹正好来找何敏,看见她哥哥的手里正搓着高丽的裤头呢,顿时气得七窍生烟——从前她哥哥的衣服都是她洗的,现在倒替那个贱女人洗起裤头来了。她一个电话就把她妈叫了过来,两个女人大闹水房,高丽的衣服被丢得到处都是,裤头进了水房的泔水桶,裙子挂在水房外栏杆上的一根铁丝上,像旗帜一样,在风中飘舞。高丽这一次还差点被打了,要不是李向左身手敏捷,李妈的巴掌就掴到了高丽的脸上。

    没有谁劝架,包括高平。

    高平或许比其他老师更希望高丽受羞辱。毕竟是这个女人抢走了她的李向左——在高平的意识里,她始终认为李向左是她的,虽然他已经娶了高丽,而她也嫁了人。嫁了个银行科长。条件比李向左好,有钱,人长得也精神。只是比李向左还是稍微差那么一点点,这是姚红梅的说法。宋娜娜不同意,宋娜娜觉得银行科长更帅,更有精英男人的气质。

    这一点宋娜娜倒是和高妈不谋而合。

    高妈虽然不懂什么是精英气质,但将近两百平米的复式新房,还有每月六七千的工资,简直像胭脂一样,把这个女婿打扮得十分出色。女儿嫁人不就是做生意吗?她这单生意真是赚大发了。本来以为高丽嫁人很困难的,她为此曾忧心忡忡。没想到,这个丫头竟然有本事把姐夫抢了。抢姐夫当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但眼下这世道,光彩能当饭吃?能当衣穿?她至少解决了她自己的婚姻难题,而且是不错的解决。高平也因祸得福,嫁了更有钱的老公。真是芝麻开花节节高哇。高妈暗自高兴。

    面上当然还是痛心疾首的样子。这是做给高平看。自那事之后,高平和高丽更是不共戴天了。她只好也和高丽不同戴天——她一向是有些怕高平的,而且她也要在李向左的父母面前撇清自己——他们一直怀疑她才是罪魁祸首,是她使了移花接木计,骗了他们家的儿子。他们不仅跑到她家指着她的鼻子这样骂,而且还在镇上散布这样的流言。他们甚至还把她年轻时的丑事都抖了出来,说有其母必有其女,当年她就勾搭过镇里的教书先生。这真是颠倒黑白,明明是那个教书先生勾引她,她那时才十八岁,对风月之事还是懵懵懂懂的年纪,而教书先生已经二十八岁了——或者是二十七,她记得不太清楚了,是个结了婚且有一双儿女的男人。住在她家隔壁,有事没事背了人就拿眼睛和言语来撩拨她,她哪经得住?有一天就和那个男人在天黑后去了学校。学校里这时是没有人的,空荡荡的操场上只有几株桂树。

    当时是八月。桂花香得铺天盖地,薰得她有些头晕了。他们就在桂树下搂抱到了一起。也只是搂抱到了一起,别的事情还没来得及做,他的手刚要伸进她的月白色衬衫,就被国良嫂撞破了。她趁天黑无人,来学校偷桂花做酒酿。没想到,竟然惊散了一对野鸳鸯。

    那事过去都几十年了。她以为镇上的人都忘了——莫说别人,就是她自己,也好久没有想起那个晚上的圆圆的月亮和桂花香了。没想到,这次因为受高丽的牵连,她的那些陈谷烂芝麻,又被翻了出来。

    所以她也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李向左的家人再气势汹汹地打上高丽的门,她也不敢出面说什么,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自生自灭了。

    然而李向左的离婚也还有让老师疑惑的地方。那就是提出离婚的人竟然是高丽。这是极不可思议的。以老师们的理解,他们离婚是早迟的事,但提出离婚的,一定是李向左。这是各自的社会地位决定的。不同阶层之间的爱情,下场总是不好的。何况那个女人也不是和男人过天长地久日子的女人——打算和男人天长地久的女人是这个样子的吗?涂脂抹粉的,妖里妖气的,而且还游手好闲,完全是二奶姿态嘛。二奶都是这个样子的,偷来的江山,能怎么败就怎么败,偷来的男人,能怎么使就怎么使。反正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无酒明日贫么。

    可还没等到明日无酒呢,她倒先跑了。

    和一个四川佬。四川佬是“川外川”酒楼的老板,很有钱。有钱的男人总是贪享受的。而小县城能提供享受的地方和方式实在有限,无非到酒楼吃吃饭,然后到泡脚馆泡泡脚。镇上的男人现在很热爱泡脚的。小红与时俱进,把洗头店改成了泡脚馆。玻璃门上的美人头现在换成了一只大木桶。大木桶金黄金黄的,里面还漂浮着红的白的紫的艳丽的花瓣,煞是好看,当然更好看的,还有花瓣上面那双手。那双手闭月羞花,那双手风情万种。

    男人浮想联翩纷至沓来。四川佬是常客。“川外川”到泡脚馆不过半里路,然而半里的路程四川佬也懒得走。人家有车。车就停在泡脚馆外面,一辆二手的三菱面包车。之前这辆车是桌球馆老板的,桌球馆老板耀武扬威不到两年,桌球馆就关闭了。四川佬把它盘了过来,摇身一变成了“川外川”。那辆面包车,是陪房丫头,跟着过来侍候四川佬和他的“川外川”了。

    两人姘上的消息又一次让人热血沸腾。最沸腾的是小红。小红一直在打四川佬的主意。她二十八了,到了当嫁的年龄,而四川佬是个三十几岁的单身汉,还是外地人,没有七嘴八舌的婆婆妈妈,最适合娶她这种开泡脚馆的女人,所以小红媚眼频飞长袖广舞。四川佬在她这儿泡脚总是打八折的,有时还免单。每次她都是亲自出马。给四川佬最温柔的服务。四川佬也懂得投桃报李,趁人一不溜神会在她屁股上摸一把,或者是胸前。小红总被他逗得花枝乱颤。

    可也只是乱颤而已,并没有更多的轻举妄动。心急吃不得热豆腐,放长线才能钩大鱼,因为想要的是婚姻,一向骁勇的小红,在四川佬这儿倒生出几分小心了。

    谁知道高丽走在前面了呢?小红一点也没防她。她是有夫之妇,又是她最好的朋友,而且她明明知道小红正在钓四川佬。怎么还能做出这种事?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这个女人,连兔子都不如?

    小红是个泼辣的女人。热血沸腾之后,就更泼辣了。几乎把高丽打得鼻青脸肿。高丽当时正坐在四川佬的面包车上,被小红发现了,扯了头发就往下拖。街上的人看耍猴似的,把两个女人围了个水泄不通。高丽的个子其实比小红大,但两军相遇,勇者胜。而且小红还自认为是正义之战。所以愈加理直气壮。

    四川佬倒是谁也不帮,袖了手,笑嘻嘻地,在边上看。

    小红这一闹,把高丽几乎闹到了戏台上。高丽就在这灯火通明、锣鼓喧天的戏台上,给李向左来了个华丽转身。

    李向左又一次没有了退路。这是高丽的风格,高丽是个喜欢一剑封喉的剑客。

    5

    这一次给李向左牵红线是姚红梅。姚红梅如此积极主动地为李向左做媒,一方面固然是为他打抱不平,另一方面就有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意思——虽然高平对李向左弃若敝帚,可对姚红梅而言,李向左依然还是可以浇灌自家田地的肥水。

    要浇灌的对象是姚红梅的表妹,叫朱丽绢,是妇幼保健医院的护士,也是个离婚女人。和姚红梅长得很像,几乎是年轻版的姚红梅,然而比姚红梅长得好看,也说不清好看在哪里,但就是不一样。单看朱丽绢,不说闭月羞花沉鱼落雁,至少颇有几分姿色,而单看姚红梅,不论从哪个角度,持哪种审美观,只能看到一个丑女人。这是十分奇怪的事情。刘勇说,这是正版和盗版的区别,两者画面虽然大致一样,但镜像效果完全不一样的。

    这样的比喻有些刻薄了,虽然刻薄,但仍然不失为一个绝妙的比喻。姚红梅因此在宋娜娜她们那儿又赢了一个绰号——之前她们在姚红梅背后叫她“老青蛙”的,现在改叫“盗版”了。有一次校长穿了双阿迪达斯的运动鞋,刘勇啧啧不止,校长说:“你啧什么啧?”“盗版的。”一办公室的人笑岔了气。宋娜娜最过分,她本来正在喝茶,校长的话音一落,她一口茶水就喷了出来,浇花一样,把对面的李向左浇得湿淋淋的。

    李向左和朱丽绢的关系发展,很迅速。朱丽绢现在隔三岔五地,会到李向左这儿来过夜。是半同居的意思。

    经历了高丽的李向左,关于方向的理论彻底被颠覆了,对送上门的朱丽绢,已经完全没有拒绝的意识和力量。

    也没有拒绝的意义。如今还要为谁守身如玉?为高平?当初就没守住,一直以为自己的方向把握得很准,结果,高丽吹弹即破了。他为此常常恨高丽,即使在两人快乐到魂飞魄散的时候,他都有一把掐死高丽的冲动。再说,高平也嫁了人,他就是想守,也八杆子打不着了。

    为高丽就更莫明其妙了。那样一个女人,历史不清白不说,还暗地里姘男人,还为了所姘的男人对他始乱终弃。他为她守什么呢?

    所以,李向左要破罐子破摔了。

    朱丽绢主动追李向左是表姐姚红梅的主意。姚红梅说,男人无非两种,一种进攻女人的,另一种等待女人进攻的。李向左就属于后者。高丽为什么能和他结婚,因为她进攻了他。所以要想拿下李向左,只能学董存瑞,舍生忘死勇往直前了。

    要是以前,朱丽绢肯定没有办法当董存瑞的。但现在不一样,现在她是个离婚女人,且离婚一年多了,无论心理,还是生理,都具备了去男人那儿做董存瑞的素质了。

    一开始当然是策略性的。她给了李向左一把她家的钥匙——她在医院那边有一套房子的,二室一厅,是离婚的战果。这自然是极富暗示意义的。李向左是语文老师,还会不懂得这种修辞手法?然而李向左钥匙拿了半个多月了,一次也没有去过医院那边。

    朱丽绢只好自己过来了。先是夜里过来,再后来,大白天的也来。

    在老师们的眼里,朱丽绢真是一个好女人。

    这好是高丽反衬出来的。从前的高丽和学校是格格不入的。这格格不入就如鸡立鹤群,或者稗草杂在稻花之间,很打眼,很个色。而朱丽绢和学校却是同色的,溜溜地同色,都是稻花,都是鹤。

    一眼看过去,完全是天衣无缝浑然一体的感觉。

    老师们十分喜欢这样的感觉。至少女老师,是打心眼里喜欢的。朱丽绢的穿着打扮,和她们是一样的,朱丽绢的言行举止,和她们也是一样的。这让她们觉得安稳,觉得没有被冒犯。朱丽绢甚至也站在走廊里做菜,虽然只是半同居,朱丽绢却是把自己当了正经老师家属。或者说,比家属还家属,因为朱丽绢做菜的水平,按刘勇的评价,甚至比姚红梅还要更上一层楼的,尤其是啤酒鸭,几乎能让刘勇魂不守舍。汤也一样,朱丽绢是护士,能很专业地煲各种各样的养生汤,里面放枸杞红枣川芎玉竹麦冬之类的东西,五颜六色,让人一看就垂涎三尺。

    “单凭这一点,李向左也可以娶朱丽绢了。”校长说。

    校长常常催李向左和朱丽绢早点结婚,而且当了姚红梅的面。这捎带着也拍了姚红梅的马屁了,校长总这样,喜欢在一些无关紧要的人上,或事上,巴结巴结姚红梅。厨房里的女人总是不能得罪的,否则,说不定哪天请你吃砒霜呢。

    催李向左赶紧结婚的还有李向左的妈。朱丽绢她见过好几次了,是个看上去能守妇道的女人。眉眼正经,会做饭。虽然也离过婚——但这不怨她,离婚的原因李向左的妈是了解过了的,是她前夫不好,在外面胡搞出了事,没办法才离的。何况自己的儿子也离过婚,所以乌鸦不能嫌猪黑。而且她对朱丽绢的工作也十分满意。家里有一个人在医院工作总是很方便的。

    李向左呢,总是不置可否。“皇帝不急太监急。”刘勇嘻笑着说。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毕竟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再婚,谨慎一些小心一些不也是应该的?即使姚红梅,在这事上也表现出相当的善解人意。姚红梅虽然一面紧锣密鼓地催李向左,一面却对朱丽绢说,胳膊上腿上弄破块皮,愈合还要个把星期呢,何况是心伤?一年半载怕是要等的。

    朱丽绢笑笑,不说话。

    心里还是急的。流年似水,而离婚女人的流年,不仅似水,简直似风,似卫青胯下的汗血马了。她如何等得起呢?

    可李向左不急,她能怎么办?只好继续和李向左过半同居生活了。

    6

    谁也没想到,高丽竟然又转了一次身。

    因为四川佬的老婆。四川佬在老家原来是有老婆的,不仅有老婆,还有儿子女儿。四川女人右手牵儿子,左手牵女儿,气势汹汹地站到了陈麦面前。

    高丽不敌,只能落荒而逃。

    有大半年时间,高丽下落不明。有人说她去了南方,在南方重操旧业了。想想也是,那样的女人,也只能远走他乡了。然而有一天朱丽绢值夜班,早上回来一看,李向左的床上竟然睡了一个女人。女人一丝不挂地斜躺在被子上面——被子是她买过来的,暗红色,上面有一朵一朵素白的花。她青灰了脸,去找李向左。李向左那天早上有课。然而李向左不在教室里,而是站在楼顶的阳台上,抽烟。

    高丽又回来了。

    这事让所有的人觉得羞辱。女人有不要脸的,可还没有这么不要脸的。男人有笨的,可没有这么笨的。好马不吃回头草,何况还是别人乱啃过乱嚼过的草。他怎么可以这么没有志气没有操守呢?之前的堕落,还可以说是一时失足,被高丽讹了。可这一次呢?明显的狼狈为奸沆瀣一气呀。

    不仅朱丽绢,几乎所有的人,对李向左,都痛心疾首且弃若敝履了。

    然而高丽还是二进宫了。

    李向左的方向理论再一次灰飞烟灭。

    生活又回到了从前的样子,上课,买菜,做饭。只是现在他不在走廊上做饭了,因为有人经常用水泼灭他家煤炉子里的火,有几次还把他的煤炉子打碎了。没办法,李向左只好买了一只单口煤气灶,在房间里面做饭做菜。

    只有刘勇和他们还来往,在李向左做红烧肉的时候,刘勇总会过去打打秋风。

    刘勇说,李向左的红烧肉,现在真是烧得越来越好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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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邱士舰:👍👍👍
      • 杨光举A:其实,李向左也不是一个很讲原则的人,他的方向理论也纯属扯淡
      • 简书_迎风而立的异乡人:这篇小说才是小说的样子。非常好!
        杨光举A:@简书_迎风而立的异乡人 谢谢!
      • 梅心无影:偷来的江山,能怎么败就怎么败,偷来的男人,能怎么使就怎么使。反正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无酒明日贫么。:+1:
        杨光举A:@梅无影 谢谢!
      • 凭栏仙后:敢吃回头草的马都不是普通的马😀😀。这个小说讲究语言锤炼,人物形象丰满。好!
        杨光举A:@那年夏天的流星雨 好马不吃回头草。😁
        杨光举A:@那年夏天的流星雨 真的?
      • 任真:写得越来越好了。👏👏👏
        杨光举A:@任真 谢谢夸奖!
      • 胡说八道的谷人:比如将自己的家收拾得一尘不染,却在大街上随意丢垃圾。
        杨光举A:@一刻教育 那就更可恨了!
      • 杨光举A:好马不吃回头草!
      • 杨光举A:刚写完,不足之处多多指点。

      本文标题:回头马/杨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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