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人如缪斯,思之如狂

作者: 望及 | 来源:发表于2017-04-18 12:21 被阅读270次
    来源:花瓣网

    醉人的都不是酒,而是你的过往,再悲伤的故事一觉醒来便会忘得一干二净,只是心里确确实实像被挖走了一块。

    2017年邓紫棋广州站的演唱会,她在舞台上拧开水瓶,咕噜咕噜灌下,很坚强的模样说着说着说着还是哽咽了,她说:“没有过去,哪来的将来。”行云流水般的琴音悠悠流淌着,最后一首“睡公主”,圆了所有人的梦。

    林慕思望着她,像疯了一样和众人一起跟唱着,鬼哭狼嚎,硬是把眼泪喊出来了,她只是找到了一个可以发泄的地方,谁也没有揭穿她。

    其实有了过去能代表什么呢,将来不还是像一辆哐当哐当地前进,车厢里却挤满阴霾的绿皮火车。

    2013年的林慕思和大部分刚毕业的女学生一样,带着逢迎且毫无底气的笑容挤进一个个不知道自己喜不喜欢的招聘岗位,只为提交那份自己都嫌弃的灰白简历,二十几岁的学生往往是两个极端,自尊心重得受不起一个白眼,抑或没皮没脸地赔笑到底。

    多么像苦苦等待皇帝临幸的妃子,林慕思翻来覆去地想,可是终究没有盼来属于她的旨义。

    在家窝了三天以后,她一拍床而起,随意套了一条水蓝色的裙子便骑上自行车去了“拾年”。

    店里放着“Halo”,静谧的女声,给人一种濒临窒息的安全感,仿佛用一种极温柔的方式把人拉到深渊中。林慕思以格格不入的姿态坐在一旁用吸管喝着纯白开,她置身事外地看着热闹,看着他,没有同龄人的慌乱和无措,与客人打成一片,她忽然有点敬佩。

    喝了几杯水,心反而是最先饱满鲜活起来的。

    “林慕思,来了酒吧,你一个劲儿地喝白开是想怎样?”他拉出那把高脚木凳,戴着骷髅头模样的银白戒指的手,悄悄地移开她的玻璃杯。

    她低头笑笑,“江辰,你知道我不能喝酒的。”

    江辰是她高中同学,虽不是混世魔王,却让班主任头疼不已,被同学们称作“转世华罗庚”的他,语文却差得一塌糊涂,至高中以来就没及格过。身为语文课代表的林慕思一本正经地提出想和他同桌,班主任乐得眼镜颤颤歪歪地滑落到鼻尖也没有扶起它。

    有多少预谋已久的分子藏在这里,已经无从考证了,只是那时的江辰美得像个女孩子,明亮亮的眼睛,白皙的皮肤,课堂上睡眼朦胧地无意一瞥,都能让星辰失了色。

    不过这样一个人,和她说的第一句话便是:“丫的林慕思,你的笔又画到我的校服了,怎的,像画个世界地图呀。”

    和江辰同桌的三年,她的数学成绩不知疲惫地直飙,但是他的语文还是老样子,在期末考试上写作文写到撕试卷这件事在全校传得沸沸扬扬。

    “你别说我教过你写作文。”林慕思扶额。

    “反正我不打算考大学了,无所谓啦。”少年刚打完篮球回来,筋疲力竭地靠在椅背上,散发着茉莉香的纸张乖巧地盖在他脸上。

    林慕思只是觉得可惜了他的好数学,便提起笔继续和几何题奋战了。

    若是要用什么来比拟江辰,酒香最适合。不浓不淡,不会遗忘,又不会痛苦地折磨你没日没夜地念着,只是在品了那酒,见了那人以后,你才发现原来竟是那样慕之,思之。

    之后,江辰进了职校,而她正常发挥,去了市里的一所普通一本,许久未有联络的时光里,手机屏幕上忽然亮起一串熟悉的号码,她依旧能迅速认出,声音明快。他在那头偷笑:“有空喝一杯吗?”

    那年的林慕思大三,而江辰即将面临着毕业这道坎,他同一个朋友在淮海西路开了一家酒吧,名唤“拾年”,他是一名调酒师,调出来的酒大多苦涩,不过入口瞬间舌头发凉,像含了一轮清冷的月亮,许多年轻人近乎上瘾地喜欢。

    她半张脸埋在餐盘里狼吞虎咽着,嘶溜了一根意面后,笑着说:“行吧。”

    后来想想,这句“行吧”就如少年时的心脏,年老时的牙齿,多少热血喷张,多少英雄迟暮般的无奈都源于这简单的两个字。

    林慕思把水喝成酒的模样,歪头歪脑地望着江辰,喃喃地抱怨着今天在招聘会上受到的白眼,不说不代表遗忘,相反不说往往更刻骨铭心,因为还没有找到宣泄口,只能每日回忆,以提醒自己不能忘记这种感觉,她一直是个很自虐的人。

    江辰和朋友打了个招呼,便拉着她走了出去,赶上最后一班公交,坐在最后面,听着车发出吱吱呀呀的响声,车上有一对情侣,女生歪着头靠在男生的肩膀上,笑着说什么。

    她看着公交驶过那条再熟悉不过的路,说:“江辰,我今年已经毕业了。”

    “我知道呀,带我参观一下你的母校呗。”少年累极地把脖子搁在椅背上,似乎下一秒就会睡着。

    林慕思双腿曲着交叉在一起,坐在有些扎人的草地上,作乖巧状地等着江辰。操场上依旧有很多跑步的学生,挥洒着汗水,看起来年轻又自信,她忽然想起李健的“异乡人”里的一句歌词“不知不觉把他乡当作了故乡”,这里早已变成了不容别人侵犯的故乡。

    江辰递给她一罐饮料,紫红色的包装,上面冒着粒粒白珠,许是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她口渴得不行,灌了一大口,却被里面的气呛得猛咳,江辰笑着轻拍她后背。

    原来这是果汁味的啤酒,她被呛得眼角出了泪,而后又欲罢不能地唤江辰再去买,却小心翼翼地问:“不会喝醉吧,我这辈子还没喝过那么多酒呢。”

    “就怕你的心醉了。”少年眯眼笑。

    两人喝完后,摸着鼓起的肚子躺在草地上,耳边是鼓噪的蝉鸣声,心里却安静地没有一丝波澜。

    “试一试么?”他问。

    “可以呀,反正你从来不会害我。”

    “谢谢你愿意成为我女朋友。”

    “嗯?套路吗?”

    “需要吗?”

    好像是不需要,林慕思侧过身子看着他干净的面庞,少年闭着眼,轻轻拥她入怀。

    她从未想过,江辰竟如此痴迷于那款啤酒,甚至为它取名“缪斯”,每次调酒时都需要饮上几口方可罢休,几乎成了一种执念。

    一个星期过后,一家私企的录取通知书悄然而至,林慕思一开心就把楼下超市的“缪斯”都买了,两大袋子,勒得手生疼,心里却乐得冒泡,像一块散发着香味的肥皂落了水,妄想全世界都知道它的香味。

    可是他也只喝了一瓶,很多时候过于喜欢,便不舍得随意饮用,总觉得那是一种糟蹋,不够正式。

    江辰家里有一个专门的调酒台,昏黄的吊灯,洒在大理石桌面,低头认真的样子和他做数学题时判若两人,那种感觉像对着一个恋人,最宠溺,最负责,最骄傲,最温柔全给了它。

    林慕思也爱上了“缪斯”,江辰打趣她以前说自己滴酒不沾,她睡在他大腿上,假装醉醺醺地念叨着:“习惯了,我习惯咯。”

    原来他才是故乡,住着未来的故乡。

    “拾年”越做越大,那段时间,江辰调的酒不再苦涩,入口是丝绸般的顺滑,一股暖气萦绕在喉间,喝完后微红的脸蛋像女孩见了心爱的男生时的害羞和不敢向前。

    2014年的江辰常常要去法国学习调酒,离开前他交待了她许多需要注意的事情,生怕她被生活欺诈。林慕思送他去机场,两个人心里都很难受,他问她想要什么礼物。

    她笑着说:“给我拍照,我很喜欢法国的风景。”

    其实她对法国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只是她希望他在旅途中还记得对她的承诺,这样便可以无意间走进他的心。

    江辰把拍好的照片都制成明信片,寄给她,赋语总是“酒香入肺不如相思入骨”。

    那么美的日子最后为什么能腐烂成那个模样,林慕思想不懂,却在深夜痛哭中告诉自己,日子果然要先苦后甜,才能更幸福,就像他最爱的“缪斯”一样,一上口是酒花特有的微涩,但是果汁的香甜悠长婉转,欲罢不能。

    如果一开始煎熬一点,后来会不会甘香一点?

    如果你喝过“缪斯”,就知道那种感觉,就像看着一份爱越走越浓烈,像看着神拎着灯帮你照亮那冗长黑暗的隧道。

    林慕思向来觉得如果一个人想走,那么使出浑身解数都是没用的,那只会让自己更难堪。她低估了与江辰在一起所带来的挑战,那绝对不是清晨时的一杯水,不是为他捧一瓶“缪斯”,不是一个吻,一个拥抱……这些都太美好,可是爱情还有很多阴暗面。

    她受不了“拾年”酒台上围着他团团转的年轻女孩,受不了夜深里打电话给他,却是所谓念着他调的酒的妖娆女声,更受不了有人发微信说她配不上江辰……

    她可以面对老板一声声近乎辱骂的责备却依旧笑得甜蜜,却忍不了江辰疲惫地望着她,声音如皑皑冰凌松雾般清冷:“我们都冷静一下吧。”

    如果人生不间断地走下去,记得给我调一杯酒,不要太苦,我怕苦,不要太甜,那就过了,不叫酒了,不叫爱情了。

    2016年七月,江辰再度搭上了飞往巴黎的航班,她没有去送他,躲在房间里喝一罐罐的“缪斯”,喝成颓废慵懒的模样,胃里直泛酸水,可是为什么还是没有醉,为什么他爱上的是不会让人醉的酒?

    有一日,林慕思看张小娴的小说时,看到一句话“想把一个男人留在身边,就要让他知道,你随时可以离开他”,她深深看着那句话,怎么也不忍翻页,看着看着眼泪就砸下来了。

    多虚假呀,明明是我离不开他。

    蓝色星期一,梦幻勒曼湖,曼哈顿,薄荷露,都像一个个美艳无双的女人缓缓而至,他又怎会还记得在中国四处可见的“缪斯”呢?她哑然失笑,自己爱上“缪斯”,但那个爱“缪斯”的人却不在了。

    林慕思安安分分地躲在办公室,用工作来麻痹自己,常是坐到肩膀酸痛才肯罢休。她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公寓时,却在漆黑的楼道口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她愣在原地,怎么都不敢上前。

    分手一年了,江辰消失得无影,过得意气风发,而她穿着一件邋遢的T恤,扎着一个松松垮垮的丸子头,满脸油光,一看就知道生活作息不规律,捧着一个公文包,曲着腰缓缓走来,像个败了战的将军,瞬间泄了气。

    而江辰截然以一个赢家的姿势站在她面前,身上是淡淡的酒香,笑着递给她一瓶酒,拍拍她肩膀,像个许久不见的挚友,亲昵中却又有点害羞,江辰笑起来才像他,被西装束缚的稚气一下子就释放了出来,他说:“我要去谈个生意,快迟到了,回家等我。”

    她倔着那口气,瞟他一眼:“凭什么?”

    “就凭你手中那瓶酒。”他指了指。

    银白色的瓶身精致地装在木盒子里,她把家里的灯全打开,仪式般的打开它,熟悉的酒气以温润的方式渗出来,林慕思笑着一丝丝舔着它,是“缪斯”的味道,是失而复得的味道。

    她流下了很多很多眼泪,又委屈又愧疚。

    木盒子底部有一张明信片,写着:“原来我最爱的还是缪斯,最念的还是你。”

    其实张小娴那句话应该还有后半句。

    当你不确定是否爱一个人时,那就主动离开她,被思念折磨得吱吱作响时,你便有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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