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外的罪行(推理短篇)

作者: 葛无疑 | 来源:发表于2018-12-29 15:07 被阅读14次

                  文/葛无疑

      刚从警局出发,埃尔森和他的助手理查德驾驶警车正前往位于芝加哥郊区的东湖岸大道。那里是著名的富人区,离芝加哥警局大约有20分钟的车程。启程之前,埃尔森曾吩咐自己的下属调查清楚有关于死者的一切信息,尤其是她的社会关系,以及跟她有过亲密接触的人。并且联络了前线的警员,嘱咐他们一定要小心搜集证物,注意脚下,不要因为不留神破坏了现场的每一丝痕迹。因为地方的小警员办事不够严谨,破坏现场证物的事件屡有发生,这让在芝加哥享有威望的著名警探办案时颇感头痛。

      昨夜,刚刚下过一场大雨,尽管通往东湖岸大道的地段,路况良好,可还是有一段待修的泥泞路段需要渡过。污水浸泡淤泥的洼地、泥泞不堪,这使得他们的车子不得不减速,才能平缓地驶过这条泥泞的路段。恰在此时,埃尔森的电脑中传出了一阵短促的提示声——这是芝加哥警局的工作人员调查出的死者信息。埃尔森看着邮件中的内容并读了出来。

    “死者——艾梅伯·戴琳。年龄31岁,好莱坞的著名影星,因为拍摄了一部著名导演的名作,而红极一时。但此前一直默默无闻。她十六岁辍学,初中文化水平,但是因有甜美的外貌、性感苗条的身材,成为了平面模特。有过的两段婚姻都以失败告终。两任丈夫都是美国影视圈的大导演,她得益于两人丈夫进入了影视界,并能成为如今的明星。可是……”

      “可是怎么样?”驾驶位上的理查德用憨厚的嗓音急切地问道。

      “可是她的两段婚姻都是在与她的丈夫相识不久后就闪婚的,尤其第二任婚期仅有六个月。离婚的理由都是家暴。并且她似乎刚在一周前离婚,搬到了这个位于芝加哥的富人区。她还正纠缠在与前任丈夫财产分割的问题中。”

      “看来这个女人也是够可怜的,总是遇人不淑啊。”理查德用一腔不变的语调说道。

    “那可未必见得,听听他前任丈夫的出庭证词吧。”紧跟着埃尔森念了一遍艾梅伯·戴琳前任丈夫威尔·约翰逊的出庭证词。

      法官:威尔·约翰逊先生,您的妻子指控您在婚姻中的暴力行径。并且她身上的伤痕已经在法医那里得到了验证,您承认这些是您造成的吗?

      威尔·约翰逊:我承认法官大人,我承认在我的婚姻中确实有些不适当的行为,给艾梅伯·戴琳女士造成了伤害。但是如果单以这一点作为离婚的理由我认为是不足的,法庭是个公正的地方,这个女人正在用它这些微不足道的理由蒙蔽我们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律。

      法官:哦?如果您还有什么想补充的不妨讲全。

      威尔·约翰逊:法官大人我们是在相识一个月内就迅速结婚成为夫妻,虽然有些草率,但是当时我认为遇到了人生中的爱情。结婚之前他为人贤惠温柔,性格谦和。但是这一切都是假象,结婚后整个人就完全改变了,她时常用卑鄙的语言辱骂我,还拒绝同床,其实我早已无法忍受她的行为,更有甚于她居然对我实行暴力,当晚是她先动手攻击我,我才被迫还手,且一失手的情况下对她造成了伤害。法官大人您把事情的种种迹象联系起来,难道不觉得奇怪吗?

      法官:您所说的意思,就是她在骗婚,故意诱使你做出些冲动的举动,让自己在法律审判中处于优势地位。是吧?

        威尔·约翰逊:法官大人您明鉴,她的身体上的伤痕确实是我造成的,但是也仅仅就这么一次她就大做文章,除此以外你们再也找不到我以前对她实施过伤害的证据,这足以证明我是清白的。

        法官:  威尔·约翰逊先生,您以上说过的话有证据吗?

        威尔·约翰逊:我没有。

        法官:那么您的一面之词就不足以被法庭采纳,或者说那只是你一向情愿的推测而已。但是打在她身上的伤痕却是铁证如山。所以我们会按照你以家暴方式虐待受害者终结这场审判。我还要顺带问一句,您要上诉吗?

          威尔·约翰逊:我决定上诉。我们的法律是保障受害者权益的,不是助长一些人的威风。让法律成为他们加害于人的手段……

          法官:够了!庭审结束!

        理查德听完以上的证词后率先说起话来, “我觉得,这夫妻俩各执一词难辨真伪。但是艾梅伯·戴琳的两段婚姻都是这样草草结束,不免让人猜忌她在婚姻中是别有用心。如果一个公众人物常因婚姻的纠纷,暴露在公众视野之下,那么确实很让人担心她以后名声会变坏,甚至没人敢娶她。哦!不对,她早已经死了,这样的问题不会出现。话又说回来,她的死对她的前夫来讲无疑是个喜讯,因为可以在这场结婚官司中不用去分自己的财产了。”说完后理查德因为自己话中的自相矛盾笑了起来。

        埃尔森无奈地看了理查德一眼,对他不够严谨的态度表达不满。然后他若无其事地看着窗外说道:“话说这个地方也是够偏僻的,风景虽然秀丽,但道路也实在是太难走了。连行驶的车辆都很少见到。”

          “有钱人和我们这些拿死工资的公职人员肯定是不一样的,他们是忙惯了的名人。名人就是白天奔波于繁华的都市,夜晚幽闭在静谧的豪宅。你看前面哪一栋别墅,那就是艾梅伯·戴琳的住所了。我们到了。”说着理查德把车子停靠在了路边。

      这一带是有名的别墅区,虽然少有人来往于此,但精致华美的住宅鳞次栉比。这片别墅区有两条小路,都是通往芝加哥市区的。一条是贯穿别墅区的中央大道,另一条是绕过别墅区的后方与中央大道相连的小路。别墅区的一侧是连绵起伏的山林,另一面是一望无际的草野。每个独立的别墅之间彼此相隔较远,但都有自己家的花园。艾梅伯·戴琳家就是位于道边上的第一户房子。在埃尔森和查理德这两名从市区调来的警探到达之前,现场已被地方的警员控制了。这里的长官是个名为斯坦森的中年男子,他长着一头金黄色的浓密短发,身材高大健硕,胸脯饱满,尤其是他那两道鹰眉下的双眼,放着严肃而又坚毅的光芒。在了解了现场的大致情况后,他就一直等着市区警局的警探。埃尔森和查理德刚一下车就迎上了他。

      他分别与理查德和埃尔森打过招呼,领着他们进到了屋子内部。这里面凌乱不堪,各种家具厨具都被翻了出来并散落一地,卧室的里面是一个房厅,房厅正挨着屋子的花园,透过窗户本可以欣赏到自然清新的美景,可是房厅的大窗户早已被敲碎,一把锤子还被扔到离窗户不远的地面上。

      “正如二位所见,我们初步断定这是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屋子中的所有物品都被凶手翻了出来,凶手是凿碎了窗户进入到市内的。他先是到了艾梅伯·戴琳的卧室,然后开枪射杀了她,之后开始施行他的劫财罪行的。”斯坦森语气沉稳地说道。

      同时,埃尔森仔细观察了散落地面的物品,确实都是一些普通的日常用品,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东西。并且还有许多散落到地面的鞋子和衣物,从品牌和样式看得出女主生前非常奢侈。然后他又走到了那扇窗户前,仔细观察了窗户被凿开的痕迹。“理查德,你身高是多少。”

      “我大概一米八五左右。”理查德憨厚地说道。

      “你试着从这个窗户被凿开的缺口钻出去试试看。”

      “要我钻过去吗?好吧老兄,但愿你不要再提出一些更离谱的要求。”

      理查德,从屋内钻到屋外,在场的埃尔森能看得出他的行动是多么的吃力,被凿开的缺口对于理查德是那么的低矮,他钻出窗子前,几乎都是要蹲下身子后才能迈出一条腿。以很笨拙的方式慢慢地将身体挪出窗外。就这一次动作居然用了五分钟,累得理查德上气不接下气。

        看着理查德又从窗子上的缺口钻回来后,埃尔森向斯坦森说道:“斯坦森警官,这里的情况我大致已经掌握了,现在我要去看看死者的现场。”

        “请跟我来!”斯坦森警员回答道,他带着埃尔森和理查德从这栋房子的客厅走到了隔壁间的卧室。 “这间卧室就是死者的现场,当时艾梅伯·戴琳就是在这张床上被人开枪射杀的。尸体已经被运走了,这是现场拍下的照片,您可以看看。”说着斯坦森将几张现场的照片递到了埃尔森的手中。

        照片上的女人当时是平躺在床上,胸口和头部都有中枪。一大片的血滩早已经使身体模糊不清,她的双手正位于头部的两边。从她躺在床上正中央的位置可以看出,这个女人在死前的挣扎并不多。

      “天呐!两枪都是要害部位,凶手是个丝毫怜悯之心都没有的极恶之人。”理查德看过照片后惊讶地说道。

      “没错!并且我推测这个凶手一定是附近小镇的人,或者芝加哥市区里的人,我认为可以从最近的抢劫案件入手,直接从最近发生的抢劫案中寻找凶手。”斯坦森说道。

      “果然是有经验的老警探,我赞同你的观点。”理查德说着还挑起大拇指示意了一下斯坦森。

      “斯坦森警官,你知道里这里最近的小镇要多远吗?”理查德问道。

      “离这里最近的小镇大概要六英里左右。”

      “六英里如果是步行大概要走两个小时,如果开车大概要10分钟左右。斯坦森先生,这栋别墅的周围是否有过了一些可疑车辆行驶的痕迹?”理查德又问道。

      “在这栋别墅的院子内只有死者本人的车迹,别墅的周围尽管有一些车子行驶过的痕迹,在我们掌控现场之前也都被昨夜的大雨给冲刷得难以辨认了。况且这片别墅区住的都是富人,他们每家至少拥有三五量名车,所以当天那辆车驶过这条路段,有没有陌生车辆接近过这栋住宅就很难查起了。”“斯坦森说完说话神情略有些尴尬。

      “那么指纹的痕迹呢?或是凶手在作案现场内留下的其它痕迹。”埃尔森插话道。

      “别说指纹的痕迹了,我们连屋子屋子周围的草地都查遍了,狡猾的凶手连个脚印都没留下。要知道在这远郊辟野很少有人经过,辛好艾梅伯·戴琳的邻居回家时留意到了那扇被凿碎了的窗户,要不就连死者的尸体我们都不知会何时发现。这起案子的无论是从作案和时机,以及不露破绽的手法看起,都像是一个有着多起作案经验的惯犯。”

      “这起案子是仇杀,并非什么入室抢劫。”埃尔森断言道,这种突然而又生硬的语气让现场有些尴尬。

      理查德和斯坦森听到这话后,都流露出了吃惊的表情。尤其斯坦森,他似乎对埃尔森的判断表示十分的质疑和不服,于是他用含着轻微讥讽笑意的语气说道:“您这又是从何谈起呢?这起案件有多种迹象表明是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您又凭什么说这是仇杀呢?”

      “作案凶手,用了许多种方法掩饰自己的作案动机,在现场布下了很多迷惑视野的假象。在表面上看起来是一场入室抢劫案没有错,但是凶手拙劣的手法还是在这个现场留下了诸多破绽。”说着话,埃尔森依旧不改沉静的面容。他点上了一根烟,吸了一口,又接着说道:“首先我们把犯案现场的各种特征联合起来。1:屋子的窗户被凿破凶手进入屋内。2:他打开死者的房门开枪射杀了死者。3:他在这间屋子内胡乱地寻找死者的财务。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死者死时的照片没有表现出过多挣扎的迹象,甚至被射杀时她都没能从床上爬起来。如果凶手凿破窗户,其巨大的噪音必定惊动隔壁房间的死者。但是死者死时还是安逸的躺在床上,这就很好地说明死者是在睡梦中被射杀。其次是屋子内凌乱不堪的杂物,散落在地上的都是些日常用品和衣物与鞋子。这些东西你们想想看它的原来位置会是在哪里?那些地方怎么可能放钱呢?把所有的地方都制造成被翻动的迹象,凶手是想用这些办法掩盖他犯罪的动机,实际上他是同死者一起回到室内,趁着艾梅伯·戴琳女士熟睡的时候拿出自己的枪射杀了睡梦中的艾梅伯·戴琳。然后凿破了玻璃,把入室的器具放到一边故意让你们发现,并故意把这间屋子布置成一个看似是抢劫杀人的现场。既然凶手能同艾梅伯·戴琳一起进入这栋房子,那么这个人一定是艾梅伯·戴琳认识的人,而且艾梅伯·戴琳女士还留他过夜,那么这个人一定跟艾梅伯·戴琳女士的关系非常近,所以这是一起仇杀。”

      “老兄,那你又是怎样断定,凶手是和死者一同进入屋子的呢?”查理森问道。

      “这很简单,要么凶手一同和死者进入屋子,要么有人深夜到访,总之凶手是从门进来的,不是从哪个被凿碎了的窗户进来的。如果我们假设是第二种可能,能深夜进入死者屋子的人一定是死者认识的人,而且关系一定非常密切,那么死者就不可能在不招待来客的情况下独自进入房间入睡,如果我们再回溯一下当时现场的情景,那么过程就是这样——凶手深夜来到女主家,女主看到是她的朋友就让他进来,并且在女主的招待过后艾梅伯·戴琳独自入睡,那人等待女主睡着后,再瞧瞧打开房门开枪杀死女主,然后他去打碎玻璃,精心布置屋内的现场,并且销毁屋子内所有的证据。这一系列过程下来一晚上的时间是不可能完成的,更何况还是个女人。”

      “你是说凶手是一个女人?”理查德发出了吃惊的声音问道。

      “没有错,应该是一个女人。玻璃质地很坚硬,需要很大力度进行锤击才能凿开,从玻璃被凿碎的位置来看这个人身材大概一米六多一些。因为正常人要是想在玻璃上凿出一个窟窿,一定不会从自己头部以上的位置开始着手。她大概会从自己头部以下的位置开始,这是个很简单的推理。跟心理学有关,从头部以上的位置着手,玻璃会落到自己的头上,从面对着玻璃的位置着手,会被飞溅出的碎片会伤及自己的眼睛。通常人都会在自己肩部以下的位置入手,凿开玻璃。那么这个身高的男人是非常少见的,大致可以断定是一个女人。而且艾梅伯·戴琳女士一周前刚刚离婚,是不太可能有私交甚好的男人来到她的家里的。”

      “可还是有一个疑点,你说凶手和艾梅伯·戴琳深夜一起回到家中,那么她在犯案后怎么离开呢?如果是步行走回市区,或者离这里最近的小镇,可是要步行至少两个小时,当夜还下着大雨。凶手不会愚蠢到不考虑到这一点吧。”斯坦森问道。

      斯坦森沉默片刻后说道:“这一点我暂时也无法确切的回答,但是她一定有交通工具,并且就藏在她自己的家中。斯坦森先生,我现在要和理查德先生前往市区调查一切跟艾梅伯·戴琳女士交往过密的人,这里需要交给你来处理,希望你能仔细搜查,在这里查出凶手留下的蛛丝马迹。尤其是那辆车上。”说着埃尔森指着门外死者的的轿车。

      交代完后,埃尔森一通电话打到了芝加哥市的警察局,吩咐下属调查艾梅伯·戴琳最近所有的通话记录,经过调查,有个在通话中被艾梅伯·戴琳称为益姆(绰号)的人当天和艾梅伯·戴琳女士约会去看电影。然而去追踪这个益母的电话后,却发现他的身份是一个卧床不起的老人,今年已经89岁了。明显这个人不可能和艾梅伯·戴琳有密切的关系,看来凶手使用了假身份证信息注册的电话,这样看来这个叫益母的人作案嫌疑就更大了,她居然早就开始策划了这起谋杀案件,而且事先切断了所有线索。那么接下来该怎么办呢?

      看来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去找艾梅伯·戴琳的前夫,当初他们有将近六个月的婚姻关系,死者的前夫应该对于艾梅伯·戴琳生前的社会关系非常熟悉。

      想到这里,埃尔森即刻动身。“理查德我们走吧。”

      “去哪儿?”

      “去抓凶手。”

      “你已经想到凶手是谁了?”

      “没有。”

      “那我们到那去抓?”

      “先去她的前夫家。”

      一路上他们按照原路返回,途中调查出了约翰逊的住址,他住在芝加哥市中心的一所公寓内。然而这次车程似乎更为短暂,或许是由于埃尔森一路上沉思的缘故,时间在不知不觉中就这样溜走了。他们很快来到了约翰逊住址所在的地方,并敲起了约翰逊家的大门。

      “咚咚咚……,你好我们是……”门突然打开了,一个从表情上就能看出捎带醉意的男子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这个人双眼湛蓝,中等的白人身材,上身未着衣衫裸露着微微突显的肌肉。他用不待见的眼色瞟了一眼埃尔森和理查德,紧跟着皱起高高的额头转身进了屋子,被留在门口的埃尔森和理查德便也毫不客气地走了进去。

      他们跟着约翰逊走到了客厅,约翰逊拿起一件衬衫套在身上。明知道有两位警察进了他的屋子,这个人却漫不经心地做着自己的事情,话也不跟他们说一声,连一眼也不看他们一看。

      见状,艾尔森率先开口说道:“约翰逊先生,我们是芝加哥市警察局的警探。有些公务需要你的帮助,”

      “如果如你所说是帮忙的话,我想我不会愿意帮助你们。”约翰逊回答道。

      听到这样傲慢而没有礼貌的回答,理查德显出了愠怒的表情登视着约翰逊,他一旁的埃尔森则不慌不忙,表情不露声色。

      “我们来这儿是为了调查一起杀人案的,死者正是你的前妻。”埃尔森用沉静的语气回答道。

      “这个我早在新闻上看到了,不过我们早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所以她的死活我丝毫不会在乎。甚至我还会发自内心的觉得她是罪有应得。”约翰逊或许觉得刚才的话有些不雅,他又接着补充道:“或许这样的想法很难入得了两位代表公平正义的警探大人的耳,但若你们是个普通人,站在和我同样的立场,我保证你们和我想得也一样。”

      “所以呢?你和你的朋友都期望着她死是吗?”

      “这倒称不上,虽然恨之入骨但也没到昼思夜想盼着对方死的地步,只不过她的一切对我来说毫无感觉了。况且她或许生前有过什么朋友,但是现在她可是连朋友都没有了。我觉得这个世界真是讽刺。”说着这些带着隐喻的话语约翰逊的脸上不禁现出了一丝悲悯的神色。

      “您这话是什么?我们直入主题吧,艾梅伯·戴琳生前有个被称为益姆的朋友,告诉我她是谁,现在住在那里?”

      突然,约翰逊瞪大了双眼,吃惊地看着他们。“你们怎么知道她的?”

      “别废话了,赶紧告诉我们她是谁,现在没工夫跟你闲扯了,我们怀疑她是杀害艾梅伯·戴琳的凶手。”查理森扯着他的大嗓门向约翰逊喊道。

      “这是绝对不可能的,她是不会杀人的。”然而刚说完,约翰逊就久久地陷入了沉思中。过了一会他又说道:“一定是你们搞错了,并且她今天上午刚刚离世了。”

      “你说什么?她怎么了?”埃尔森质疑的问道。

      “我刚刚收到朋友的通知,他们告诉我阿尔巴也就是你们说的益姆刚刚缢死在了家中。她生前确实是艾梅伯·戴琳的好友,尽管你们怀疑她是凶手也已经无所谓了。因为她人已经不在了。我现在忙着要去参加她的葬礼,我想我已经帮助你们的足够多了。两位警探先生,再见。”

      两位警探失了魂一般地走了出来,刚刚约翰逊的所言所语,  使他们陷入了极度的怀疑和失望之中。他们怀疑约翰所说的是不是真的,又从他那平淡而又悲伤的语调中莫名的感到些许失望。但无论怎样两位警探都要去阿尔巴的家中一探究竟,因为案子还得要结,即使凶手已经死了,他们还是要为这起案子下一个结论。

        经过一天的奔波忙碌,两位探员早已疲惫不堪。此时又正值傍晚,他们经过一番调查,获取了一个名叫阿尔巴的死者的住址,他们没来得急休息,就直接赶去了。到了她的家中,埃尔森警员发现了一台轮胎上附着淤泥的摩托车,这辆车想来就是阿尔巴在去艾梅伯·戴琳家之前,提前隐藏在山上的。杀害了艾梅伯·戴琳后她巧妙地布置了现场,然后取出之前藏起来的摩托车直接回到了家中。并且还在她的家中找到了她的手机,手机号码正是当天约会时打给艾梅伯·戴琳的手机号。然而射杀艾梅伯·戴琳的凶器却始终没有被警员们找到,这一点让他们颇感疑惑。当晚埃尔森又接到了斯坦森的电话,电话里斯坦森吃惊地告诉他,车子里的副驾驶位上发现了一些女性的高跟鞋的脚印。然而这一切都无法使埃尔森感到高兴,因为一切都有得解释,他们没有找到阿尔巴杀害梅伯·戴琳的铁证。摩托车上虽然有淤泥的痕迹,但是它可以是在任何的地方被溅上的,不一定是从梅伯·戴琳的家中回来的时候,并且手机中的内容只是约定了去看电影,并没有说是当晚回去梅伯·戴琳的家中。即使车上有脚印,那也可以是送阿尔巴回家造成的,或者也不一定是阿尔巴的脚印,因为高跟鞋鞋底是没有纹路的。种种可疑的迹象联系到一起埃尔森认为凶手就是阿尔巴无疑,但是现在阿尔巴自杀了,无法获取口供,又不能找到关键性的定罪证据,这样一来案件在法庭上就很难下结论了。但是警员们在阿尔巴的房间找到了一封遗书,这封遗书运用及其隐晦的手法暗示警员们她是凶手,但是写得似露似隐,根本不能当作呈堂证供。

                                                          遗书

    我的至爱约翰逊先生,人的心绪是会凝结成冰的,然而与您相识的一天,您是那么像一束晨曦,融化了我,从此我的生命也化为了河流,自由流淌。然而我却始终未能将生命汇入海洋,因为河口太浅,积流太深。

      我曾是那么想要与你接近,却输给了那个满腹心机的女人。如果您步入这段婚姻能够幸福,我也会欣慰,可是那个女人从不懂婚姻,也不知爱情。她将您看做她人生的垫脚石,攀附权贵的工具。自从你们婚后她总是向我谈起——你的懦弱,你的无能。您对她的忍让,在她眼里早已被践踏得一文不值,而她却从不感到一丝亏欠和同情。想起她与您婚前的那一副虚情假意,以及她后来的丑恶嘴脸。对你的爱意也就化为我对她的愤恨,我终于发觉这个愚蠢的灵魂永远不会懂得人间的真情,她从没有自我悔悟之心,也理解不了道德和爱情。

      这愚蠢的灵魂早该破碎了。

    这封信应该是写给约翰逊的,然而话中的内容埃尔森却看得非常明白。后来这起案件仍被认定为悬而未决的命案,二十年后仍然在让人缉拿凶手。可是埃尔森知道凶手早已经脱离了人世,或许是不堪情感的折磨,或者是早有谋划,但无论怎样这个享有盛誉的警探始终会被别人记得,而且谈起他时人们总会说起他有一件未破的悬案,至于各种原因人们则不削说起。当然法庭为了体现严整的逻辑性是不会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判决阿尔巴就是杀人凶手的,所以阿尔巴也会不被别人所知——他就那样死了。

      但是后来埃尔森在晚年的回忆录中写道这起案件:这起案件中我输给了那个凶手,放下作案的缘由不谈,凶手至死都没明确交代自己的罪行,无疑就是为了惩罚死者,她要让死者永远死不瞑目。这也就很好地解释了她为何费尽心机作案,最后却还要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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