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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实老师一直以为能再听听于老师的课,但是不可能了。
他说,他的成长缘于于老师多年前的两次课例。
第一次是在河南林州。1993年,林州市推广李吉林的情境教学法。邀请于老师到林州做观摩课,当时于老师做了两节课,第一节是讲读课《火烧云》。
第二节课是情景作文。于老师上课伊始,站在讲台上,先做自我介绍:我叫“于永正,于是干勾儿于。”于老师边讲边写,台上一片掌声,孩子们从没见过这样的老师介绍自己。接着介绍自己的年龄、身高、爱好、职业等。这是于老师在与学生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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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设情境开始了,于老师从讲桌下拿出一顶帽子戴在头上,又从兜子里拿出一个“八字胡”道具,夹在自己的鼻子上,一位幽默、滑稽的老人出现在学生面前,学生再一次好笑,这是第二次加深了印象。更可爱的是,于老师再从桌子底下拿出一支猎枪道具,学生知道这是一位猎人。
猎人端起猎枪,开始瞄向挂在黑板上的小鸟,瞄准的动作更加详细,第一次瞄准的动作是瞄了瞄看了看,觉得不像,当场把枪放下了。
第二次是枪与眼睛不在一条直线上,还是没有瞄准,这时的小鸟有了警觉,突然飞跑了,还是把枪放下吧。
第三次瞄准是在前两次的基础之上,动作更加准确,瞄准更加到位,一声枪响,小鸟从黑板上掉了下来。
打到鸟之后的喜悦,更是于老师的擅长之作。掂起小鸟的得意,走来走去的高兴,真是难以形容。
学生看过之后,作文开始了,于老师先让学生回味一下当时的情况,然后,让学生先口述一下。然后动笔写作开始了,你看,不到十五分钟的时间,一次习作完成了。
十分钟左右的时间,台下鸦雀无声,为什么?于老师在巡回指导。
评讲更加细致,哪是描写动作的?哪是描写语言的?哪是描写神态的?于老师都要评讲到位。到现在,那次情景作文课依然记忆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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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在山东潍坊。2013年,他们刚刚开始进行“语文主题学习实验”,当然是去寻找“一课一得”与“大量阅读”的基因在哪里。
于老师的课解决了这些问题。他在上课之前唱了一段京剧,就这段京剧令在场的所有老师折服。
上课开始了,于老师板书课题《祖父的园子》。
他满以为于老师要把教材内容从头到尾讲下来,知道于老师讲课是他的特色。没有想到,于老师本节课讲了两个方面:第一,让概括了文章的主要内容,即写了一件什么事?;第二,选取了文章的精彩语段,作为详讲内容。
于老师讲到祖孙两人在园子里对话的语句时,讲得特别详细,先是读出祖孙的对话情景,在读时于老师声情并茂。就拿祖父的动作,于老师不时做出祖父从屋里走出来的动作,一位老人引起学生哈哈大笑,于老师问问学生这样读对吗?再让学生看看课文里是怎么写的?我们该怎么读?然后看看孩子的动作,于老师仍是让学生先读读看,接着,他扭过头来做出孩子天真的鬼脸,而且理直气壮地与祖父对话:这些狗尾巴草“就是谷穗儿吗!”老人的见多识广,孩子的天真无邪,通过对话表现出来。
他与在场听课的老师一样,原以为于老师要接着讲下去,结果没有。于老师接着说道:“这就是人物对话。”
一句话结束了讲解,课停了,干什么?学生开始练笔,人物对话。
评讲环节回归课文,进一步发挥教材的例子作用。当学生写到人物对话时,于老师问:他们对话的表情怎么样?学生想起了神态描写。你们看看课文是怎么写的?当学生写到动作时,于老师问:他们一直站着说话吗?学生想起了动作描写。你们看看课文是怎么写的?
把一节语文课上成了一节语文常识课,标点符号派上了用场。于老师说:写文章的时候,某某说,在“说”字后面写上冒号“:”,用双引号把语言引住。如果还是这个人说的话,要另起一行,不要再写成某某说了,要在语言后边写上某某说,这里的标点不是冒号,而应该是句号。看看课文里是不是这样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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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节读写结合课,这样的读写结合并不简单,于老师教到家了,学生不仅学会了仿写,而且学到了写作的一般性常识,标点的使用,另起一行写作,这是他看到的第一个这样教写作的老师。
从那以后,他真的找到了一课一得的基因。再后来就是所谓的“串珠式”阅读,所谓的“一线串三珠,一题练三文”了。
几年过去了,两节课历历在目。
于老师的课不仅使他学会了教写作,而且使他爱上了写作。他的写作水平虽然提高不大,值得庆幸的是,他学生的写作水平胜于我多了,现在,多名学生做了著名报社的编辑,有的文章更有名气。学生说,得益于从那时起,他学着于老师教给了孩子写作的方法,使之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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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识于老师时,他已经五十多岁了,满头银发那是资深的象征。对于于老师的评价当然很高,他仍无资评价,不管他人怎样评价,也不足以表达程实老师内心对于老师的崇敬和膜拜。
现在已经到了认识于老师时的年龄了,像于老师一样做个老“顽童”,决心做到!
忙于听课、评课,课余时间,追思于老,缅怀之情。
(河南省林州市 张贵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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