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你爱我吗?”
“你说呢?”
“爱吧。”孟凡第一次发现,自己在说爱的时候,尽是这样的底气不足。她不敢直视齐恒的眼睛,心跳的频率也与往日更快些。
可是,她不想让齐恒看出这些。只顾低着头,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在外人看来,这可能就是不在乎,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在乎的要命。在她不算长的人生里,没有哪个男孩会让她如此患得患失,心神不宁。
“当然爱了,傻瓜。”齐恒轻抚她的头,相差28厘米的身高,似乎就是传说中小鸟依人的标准。
“可是,我长胖了。”孟凡嘟囔着嘴。
“那时候,你很瘦,一个人住在我的心里,满满的。现在你胖了,想从我心里挤出来,估计都不可能了。以后,你就踏踏实实的住着,你不出来,谁也住不进去。”齐恒用右手轻拍着自己左心房的位置。那神情如此迷人。
“你这榆木脑袋,什么时候学会了说情话。”
“其实,我不会说情话,看到了情话,就记住了,只想说给你听。”
孟凡顿悟,自己并不知道何时爱上了他,却已深觉后半辈子只能是他。
在为数不多的两三段感情里,遇上他是最不起眼的开始,个子虽高,人却很瘦,头发微卷,为人沉默寡言。没有情话连篇,平淡交往,隔三差五见个面,吃顿饭。
就这样淡淡的走着,一转身,发现已经走了很久,领略了周围很多美景。
她想她是幸运的。
曾喜欢过一个男孩小H。
小H什么都好,长的帅,学习好,还擅长打篮球。
学生时代,这样的男生就像行走的荷尔蒙,让女生欢喜尖叫。孟凡自卑到不行,面对他的时候,一句像样的话都说不出来,嗓子发紧,手也哆嗦。
后来鬼使神差的,孟凡就对小H表白了。太阳下,她走向他,偌大的操场跑道,明明人来人往,孟凡的眼里只看到了他。
“听说,听说……”
“怎么了小仙女?”小H拨弄着头发,头发真黑,汗水在阳光的照射下,像珍珠,像宝石。
大脑暂停,时空暂停。
小仙女?是我吗?“你是在同我讲话吗?”孟凡完全被吓到。
“你不知道你的外号叫小仙女吗?不食人间烟火,眼睛里盛满了暖和云,安静的读书学习,人还善良漂亮,就像仙女下凡。你刚刚找我想说什么?”小H的阳光帅气,暖暖的笑容,给足了孟凡勇气。
“听说,大学里最后悔的三件事情里,有一件就是没有向自己喜欢的人表白。你认同吗?”
“你的声音真好听,软软糯糯的,像踩在云彩上的感觉。”小H的回答,让孟凡心情忐忑。
“我们在一起好吗?”
“好啊,我和你一起来一场大学里的黄昏恋。”
孟凡和小H就这样走到了一起,没有想象中的激心动魄,也没有想象中甜蜜。两个宿舍的人在一起拼桌吃了一顿饭,就算确定了关系。
没有打水送饭,没有牵手逛街,没有送花送礼物,没有自习占座,没有一起看电影,没有车站送别,没有下雨送伞,没有晚安的道别,没有在此次的世界里来来往往。真如黄昏恋般索然无趣。
多少个午夜梦醒,孟凡问自己:我爱了吗?他爱了吗?这真的是我想爱的人吗?
大四真的很忙碌,似乎说淡就淡了。他忙着打球考研,她忙着实习找工作。
然后他们就迷失了。直到有一天她累的瘫倒在床上,下铺的友人趴在床沿,安慰道:分就分了,没有什么大不了,反正你要工作,他要读书,以后估计也不在一起,早分早好,心里痛快,让他和那个小狐狸精过吧。
什么?自己被分手了,全世界都知道了,只有她蒙在鼓里。
第一次,孟凡压抑的哭了,她的第一段感情就这样无疾而终,来不及说一句我爱你,甚至连初吻都还没有送出去。当初爱的不真实,像做梦,果然梦一场。她原本就不是死缠乱打的人,现在分了,也就这样吧。好在也要离校了,两人也就没有了交集。
看似清心寡欲,真的是内心受伤太深。即便已过去有些年,孟凡还是会想起阳光下的明媚少年和那段莫名其妙结束的感情。
这算的上初恋吗?应该算吧,毕竟投入了感情,如果否定了它,是不是也等于是否定了曾经的青春岁月。
想到这里,孟凡苦笑了一下。她还是不明白该如何去爱一个人,总以为是不打扰,不添烦。现实证明是错的。
后来,遇到一个爱她的人小C。
她不想开始一段新感情,怎奈何对方软磨硬泡。那些话,那些事,她招架不了,就地缴械投降。
直到有次,他们闹别扭。
孟凡迟迟不肯接他的电话。听到电话铃声孟凡就心烦,打了无数未接电话后,她收到他的发来的信息。
“为什么不接电话,我正在赶往你的住处,如果你不肯开门见我。我告诉你,我就从你住的楼上跳下去。你信不信!”
收到信息后,孟凡想想很后怕。长这么大,第一次感到恐惧。
平日一个温文尔雅的成熟稳重男士,情绪不稳定到这般,此刻偏执的像一个疯子,或者说像一个晚期的精神分裂者。
孟凡想从一段没有投入过多情感的恋爱里分开,也许分开越早越好。
见面后,看到他青筋凸起的太阳穴,孟凡安抚他的情绪,向他道歉,并承诺给他做一顿大餐,犒劳他奔波的辛苦。
平静的海面,暗礁都在大海深处。
一次他们见面吃饭,中途时,孟凡当下碗筷。极其认真的盯着他的眼睛看,然后徐徐道:哎呀,我今天才发现,你和我曾经男朋友的眼睛长的是那么像,怪不得和你在一起,我觉得那么熟悉自然。
小C就这样拂袖而去。
一个外表成熟的人,心智不一定成熟。就这样分开,挺好。
孟凡就这样又开始了一个人的生活。没有人陪伴,她觉得比任何时候都快乐,工作之余,干的都是自己喜欢的事情。心不老,时光不老。
而她与齐恒的相遇,真的是命中注定。
平日她很少参加朋友的聚会,那日鬼使神差的她去了。
众人里,齐恒最不起眼,但胜在外表干净爽朗,与他说话熨帖舒服,不造作。大家只是点头的交情,没有深聊。
没有想到,几日后突然降雨,孟凡匆匆忙忙走进一家咖啡店。前脚刚进,后脚齐恒就站在她的身边,两人相视而笑。
外面的雨淅淅沥沥的下不停。他们漫无目的的聊天,具体聊了些什么,事后他们也说不清楚。就是那么自然的聊,一聊就是三个小时。
孟凡很吃惊,这种感觉太奇妙。真应该感谢这座南方城市,感谢这场下了三个小时的雨。
就这样不知不觉爱上了,两人相处的快乐越来越多。连做饭都成了享受,虽有时会忧虑,会拌嘴,齐恒三言两语就帮她化解了。心情舒畅,人也美了,有活力了。
每天都太幸福,一个不懂风情的理科生,用他的行动和话语,将她宠成了小女孩,小公主。她开始有情绪,开始明白什么是爱,并且想得到更多的爱。
终于从从曾经的暮气里变回成青春美少女。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