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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东萱
他是我们班这学期新转来的插班生。
开学报到第一天我站到他面前跟他打了声招呼。
"同学你好!新学期座位重新排,可以找个地方随便坐"。
看着我热情洋溢,他尴尬的笑了笑,拎起桌旁的书包,又微微点了点头礼貌地回应:“奥......好......谢谢"。
这时候丹丹装作凑巧跑过来:"同学你好,打扰一下,我们找她有点事。"没等我反应过来,就被一群女生拉过去满足她们的好奇心。
人对于别人身上发生的事情的好奇心,有时候比对自己生活的还要多。尤其是在自己生活有大把闲暇时间,却没有着落的时候。
“他长得好好看诶,你认识他?”
“不认识啊”
“那你跟他说什么呢,看上那个帅哥了?”
看着她们几个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样子,我一脸无奈说“我就友好地跟他打了个招呼,他什么样子我还没看清”
她们转过头一片唏嘘,我扭头看他。
阿迪达斯短T和运动裤,耐克运动鞋,匡威双肩背包,一身潮牌。高高瘦瘦的,样子也很清秀。整体看上去不像是一个很斯文的男生,倒是给人一种小狡猾的感觉,这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
之后新学期第一堂课,依照规矩,他用带着地方口音的普通话做了下自我介绍:“你们好!我叫陈鑫宇,我来自广东广州,很高兴在接下来的学习生活中,能和你们一起进步,往后有什么做的不好的地方,还请大家多关照......”
前排没有缺勤,班主任便安排他坐到教室后排。也许是我跟他打过一回照面的缘故,经过我的座位时他咧开嘴冲我笑了。留下一众懵逼的小伙伴和不知所措的我。
刹那间,我望向窗外,猛烈的阳光透过树叶间的缝隙照到我的课桌上,留下一个个光斑和树影,天空中不知名的鸟在飞向蔚蓝。我想起一句话足以概括我当时所有的心理活动:“在见过你的微笑之前,我不曾知道,这世界上会有比阳光更灿烂的存在。”
他适应性很强,热情友好也慷慨大方,能跟所有人都搞好交际。还隔三差五找我借个本子笔之类的,有时候我抽屉里会无端多出一包零食,他开玩笑说是广州特产。
我跟他也越发熟络起来,放假约我出去玩,给我寄小礼物,把我拉到体育馆帮他看包,看他打球。有时球传到了我手里,我都会丢给他。他篮球真的打得很好,我一再要求要他做我教练教我打球,还是付费的那种。他也半开玩笑的说我笨,学不会。
他走哪儿都带着我,一有空就把我扯到网吧陪他打游戏,还说可以帮助我加强脑手连贯及熟练度, 方便他这位“大神”顺道把我带上路。那个时候还没有王者荣耀,CF、LOL盛行。英雄联盟成了我生命中第一个想努力了解掌握的网络游戏。直到如今,听到有人谈论LOL还是会心头一震,这些都是他留给我的后遗症。
时常等到要放学的时候,他会声称要教我数学题为由把我拉到他座位边上去,实则是数学作业他做一道题,我抄一道题,他一边做我一边抄袭他冥思苦想出来的结果。
我眼巴巴的看着他认真的神情,专注思考的样子。夕阳的余晖自玻璃遮盖的窗口照进来,散去了盛夏的酷热,多了几分黄昏的温婉。让他本就清秀的容颜更为好看。目光怔然间,不知不觉看的有些失神。那时候我就想,他是浩瀚冰原上空的星,亿兆光年以前宇宙分裂的核心,震荡我的内心,崇敬光明。
也许人生会有许多的难以预测,看似风平浪静的生活,却不曾想隐藏着暗流和旋窝。我们班和一班几个平时爱惹祸的男生,放假去酒吧喝醉了酒,然后溜进xx学校寝室实施盗窃。这件事情非同小可,那边学校领导已经报案了,相关人员都被喊过去进行调查询问,听说陈鑫宇也在内。
他那几个玩的好的仗着兄弟义气跟警方表示陈鑫宇并没有参与,而他也死活不承认。这件事情轰动以后,他在我面前还像个没事人一样,该说说该笑笑。有几次我一本正经的问他要他跟我说出实情,他会一直看着我然后表情严肃的说:
"陈缘,你相信我吗?"
“我当然信你!”
“那就帮我!"
我是唯一一个能证明他不在场的人证,那个时间点我发消息问过他在哪里,他回复我说在体育馆要我去找他,事实是当时我手头有事情要处理没有过去,所以之后的聊天记录就都被我有意删除。他的确骗了我,但是我可以拿着这个证明他当时跟我在体育馆打球。
我跟班主任说明情况并表示愿意协助调查的时候,在场的老师及学校领导并没有一个怀疑,因为在他们眼里我是C1302班最听话懂事的女同学,作业我是第一个按时交,遇见老师会礼貌问好,班级事务也整理的井井有条,所以我绝对不会说谎和欺骗,这也大大增加了我成功的几率。
那几名学生学校给予了处分,开除的开除记过的记过。他也并没有向我解释过什么事情经过,对于这件事情我也再没有过问。只是人们往往不愿去面对真实,撒谎不光是在骗别人,日久天长自己也会迷惑。到如今,故意的欺骗也好,善意的谎言也罢,都没能皆大欢喜。
后来他带我最常去的地方就是酒吧,KTV,迪吧之类的声色娱乐场所,四处是暧昧的灯光,除了感官的愉悦,还有声色犬马,纸醉金迷。迷离的灯光下让人找不到自我。他介绍了个漂亮的女孩给我认识,身材高挑,浓妆艳抹,她们都叫她依姐。
之后毕业,我们也还保持联系,他心情不好就会把我约出去陪他喝酒,也许一个人在真正无可奈何的时候,除了微笑也只好微笑了。如岁月的枯木碾碎后,加上时光的清水,成了一纸的澄明。不管曾经的颜色是什么,一泼墨,便能渲染出隔世离空的色彩,可却,再也回不到最初。这些年,他脸上写满了桀骜不驯,有几次当着我的面抽烟都被我掐掉:
“抽烟不好你不可以抽烟!”
“你凭什么管我?”他偏过头几近愤怒地瞪着我
“看不顺眼”我见怪不怪的回答他
“那干脆不要联系了”他面无表情的转过身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留下错愕茫然的我呆在原地。
他的步伐不紧不慢,就好像宿醉归来忘记发生了什么的街头流浪者。他的鞋上溅到了一点水渍,我出神的盯着那几颗水珠,看着它们随着走动慢慢的滑到两边,和灰尘混在一起在鞋面上留下难看的几道痕迹。
漆黑的夜里,街角咖啡馆的音响传来的是邓紫棋的《泡沫》:“全都是泡沫,只一刹的花火;你所有承诺,全部都太脆弱;而你的轮廓,怪我没有看破,才如此难过......”望着照的通明却看不到尽头的路灯,我想,也许他早已经不是陈鑫宇,而是他们口中的“鑫哥”。
记得同你时,笑得盎然恣意,哭得酣畅淋漓。如果可以,我只是想请求时间流转得慢一些,四季也不要再分明,让冬天的雪包裹着江河湖川,让夏天的风炙烤着山霖流岚,而我可以一直等在原地里,在你没有遗忘我的时间里,对你脱口而出“很喜欢你。”
有一次无意间听依姐说他回了广州,他应该是删除了我的所有联系方式,我的手机号也被他加进了黑名单。这些我都不得而知,仅靠猜也不是没有根据,即使我凌晨三点打电话给他也依然是占线状态。他彻底从我世界里消失。
他曾带给我阳光,如今却整整复斜斜地成了我回忆中及自然的联想。
后来我依旧辗转在各个酒吧,又认识了雯姐,姝姐,跟一些未知的人称兄道弟。奢靡的灯光,慵懒着的眼神,略微沙哑的声色,烟熏妆把细长的眼睛包裹的很漂亮,银色亮片紧紧地裹住身体,迷离的扭动着,云烟流转。淡淡的酒精味麻木自己,城市中,有多少人卸下白天的面具,在这里买醉。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迷恋上了喝酒,只是想起他说过,只有酒不会辜负任何一个深夜过来买醉的人。
那是我第一次尝试失去和孤独的滋味,常常哭得昏天暗地从漆黑无边的夜里醒来。我不知道我有没有喜欢过他,或许有亦或许没有。我知道的是,不管是现在还是遥远的将来,我都要承认我曾喜欢过广东广州,喜欢过眉清目秀的男孩儿,喜欢过书写宇宙的宇字,喜欢过深夜喝得烂醉,也曾疯狂的爱过LOL。
然而这一切可能都是因为我喜欢那时的他,像浮萍聚而又散,浮生须臾。像风走了八百里,不问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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