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乃至所有的文字类内容,是多种多样的。
决定文学作品之间的不同的核心因素,是不同的作者,也就是创作它们的人之间的不同。
作者之间的不同点同样是多种多样的。无论是生长环境、生活环境,还是个人经历、知识水平、价值观,都是影响作者及其创作出的作品的重要因素。这些因素共同决定作品本身的质量及其表达的思想、价值观,更决定作者本人对自身的定位或者自己努力的方向,也就是决定作者自身的类型。
通过阅读不同类型的作者所创作的作品,读者们所得到的东西不同,自身所受的影响也不同。
真正的作家,从来都是真心热爱文学和文学创作的人,都是心甘情愿地用自己所拥有的一切来进行创作、争取创作出大有用处的作品的人,更是愿意为自己生长和生活的环境、乃至为整个世界付出的人。
他们不仅能够通过写作赚取供自己生存和发展的物质财富,更能够为读者们提供满足其精神追求的精神财富。他们赞扬真、善、美,批判假、恶、丑,歌颂真正属于全人类的美德和共同价值,尽可能地描绘出美好而精彩的未来、创造出奇妙而新颖的虚构世界并带给读者们足够的欢乐,或者尽可能地揭露整个现实世界中存在的不完美之处,并尽可能地指出某些行为或者现状有可能造成的不利后果、甚至是有可能导致的危机。他们尽可能地用自己的思想和知识储备为原本处于不同环境之中、信奉不同价值观、拥有不同的个人想法或者个人喜好的人搭建互相了解、互相沟通的渠道,尽可能地让更多的人认清不同领域当中的诸多真相,并尽可能地努力化解不同的人之间存在的隔阂。
无论他们所处的现实环境如何,他们都会尽可能地用自己的思想和知识让整个环境、乃至整个世界变得更好一些。对于每一个有心之人而言,他们都是值得尊敬、甚至是值得敬佩的人。
几乎在所有的领域当中,能够取得相对较高的成就、甚至成为名家的人都是少数。文学领域自然也不例外。
由于自身能力不足或者现实环境限制等原因,很多热爱文学的写作者难以成为真正的作家。他们所创作出的作品大都很难获得足够多的关注,自然也很难为他们带来足够的实际利益,即便他们的作品质量在某些方面可能不亚于某些真正的作家的作品。因此,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只能做普通的作者或者文学爱好者,只能在相对小的现实环境或者少部分人组成的小圈子里拥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力。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们当中的一部分人会在遭受来自现实世界中的挫折之后放弃自己原本的梦想和追求。有的人会直接完全放弃文学创作,有的人则会放弃锻炼和提升自己的写作能力、放弃创作具有相对更高的价值的题材的作品。
但是,即便是自身能力不足且难以取得世俗意义上的成就,只要能够通过文学创作尽可能地提供给他人一定的正面价值,并能够通过创作文学作品的过程培养自己的心性、陶冶自己的情操、让自己变得充实并获得满足感,就是好事。再弱小、再卑微的人,都拥有表达自己的权利,也都应当拥有尽可能地让自己和周边的人变得更好的能力。更何况,文学本身就应该是尽可能地让强大之人与弱小之人保持在人格上平等、并尽可能地获得同等地表达自己的权利的工具。
每个人都尽可能地出一份力,整个环境就有可能变好几分。哪怕单独的人拥有的力量再弱小,整个群体也有可能形成足够强大的合力。
然而,创作者群体当中有真心热爱文学创作的人,就必然也有不是真心热爱文学创作的人,甚至会有假借文学创作的名义做卑劣之事的人。
从表面上看,这样的人可能和真正热爱文学的创作者没有什么区别,甚至有可能在某些环境下、某些群体之中受到更多人欢迎并在一定时间范围之内获得相对更高的实际利益。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要经过认真的阅读和分析,拥有一定的阅读和思考能力的人都能够发现,这些人所创作出来的东西都有或多或少的问题,且大多难以被思考能力不够或者不愿认真思考的人发觉。
几乎所有不是真心热爱文学创作、甚至曲解文学及文学创作本身的人所创作出的东西都或多或少地不符合文学领域公认的基本标准,有的在表面上就不符合,有的则是在深层次上不符合。它们要么只是单纯的情绪发泄过程的产物,要么只是用来迎合某些对他们有价值或者他们想要迎合的群体的东西,要么只是毫无内涵、按照某些固定模板批量化复制的东西,要么根本就是只因为某些难以被普通人意识到、甚至难以言说的因素而获得一定的关注度和利润的东西。它们当中的大部分个体的出发点永远是只看立场、不看事实,其观点或者目标永远是只看情绪、不看道理,其自身的标准或者宣扬、鼓吹的标准永远是只看身份、不看规则。它们当中的一部分相对较差的东西甚至会在基本的文法或者某些基础知识层面犯下令智力正常的人都啼笑皆非的错误。某些卑劣之人更是很可能会在这些东西当中潜移默化地鼓吹某些群体之间的对立与仇视、难以在短时间之内被更正的偏见或者谬误,从而对很多人造成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或者造成某些事实上的灾难。
严格来说,这些东西根本就未必能够算得上真正的文学作品,几乎只能被称作“文字垃圾”。即便这一类作品当中的一部分貌似足够华丽或者拥有某些表面上的技巧性,其本质也不会改变。
归根结底,创作出这样的东西的人的真实目的根本不是进行真正的艺术作品的创作,甚至也不承认、不认可真正的文学作品的价值。他们只是把文字表达视为一种企图让自己不受限制地获利、甚至是获取不当利益或者随心所欲地利用他人的方法。
这样的创作者,对文学创作本身没有任何正面作用,甚至还可能起到强大的负面作用。
所有想要通过文学作品获得正面影响,乃至在文学领域取得一定成就的人,都需要尽可能地认清自己能够看到的创作者及其作品的本质。
认清人或者事物的本质之后,才能够进行有效的取舍,从而避免事倍功半、甚至走上歧路。
202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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