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笑摇摇头,看着晓夜的眼睛,那双眼睛怎么瞧也不像丧心病狂的杀人少年,如此澄澈,仿佛如一个深深的碧潭一般,却又看得见底。
“好好睡吧,别再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了。”晓夜继续躺在炕上,长长的睫毛微微下合。
“嗯。”
次日清晨,天还很冷,人们的呼气声传来一团团浓雾,阿笑搓着双手转头问道:“你不冷吗?这么冷的天也没见你哆嗦一下。”
晓夜长时间居住于严寒地区,小时候睡觉睡路边也习惯了,丝毫没有不适应的感觉。
“轻酒谷就是暖和,一年四季就算冷也没这里冷,也该认识认识了。”晓夜把手背在脑后,笑嘻嘻地似在捉弄。
“小时候,你都这样吗?”阿笑问。
晓夜道:“那可不?没人要只能睡街边,天天和狗呀猫嘴底下抢食物,那日子真是狂的很。”
说话间,就来到了武馆前,武馆里练剑的均是名家名门的武林人士,修邪鬼道的都不在这里。
掌柜的伙计满脸笑容地走了过来:“公子,可是要来武馆练武?需要衣服吗?”
晓夜笑嘻嘻道:“武服就不用了,只需要你给我借个白袍子来。”
伙计脸色立即变了:“您要不要练武呀?”
晓夜又拿出几两银子,哗啦啦的向柜台一推。众人一看,皆满脸不屑,毕竟都是名家武林高手,钱财倒是不缺,而晓夜动不动就出银两,甚感奇怪。
伙计脸色又变成之前那个狗腿笑容:“好说好说,不难不难。”便离开找袍子来。
阿笑瞥了瞥那掌柜的背影,道:“现在的平民百姓只要是钱都好说,真是难找一个认真做生意的。
看着那背影,晓夜强忍住笑道:“反而还更好使唤了。”
“恐怕就你一个这么爱干。”
阿笑不知道晓夜要白袍子干什么,到时候便知道了。在晓夜眼里,阿笑真的不是麻烦人,分清轻重缓急,着实不是累赘。
晓夜换完袍子,虽然还是一副桀骜不驯,爱笑爱闹的少年,但至少脸上那令人生疑的笑容已隐去了大半,有一点像心怀大志的书生,当然没有半点文弱的劲儿。
武馆里观武的人很多,许多门派想与另一个门派一分高下,通常都在武馆里进行,只见不断有喊声传来:“这一剑正好刺中要害,这一剑真是可惜了。”
热热闹闹的武馆里百家世家明争暗斗,又结兄拜地。这里是一个聚集了众多喜好相同的人,可以聚在一起笑谈风声;但又聚了许多仇家,一见面就左嘲右讽;还有一些人自以为是,看见了和自己武力相当的人心里不爽,表面上说说笑笑,暗地里勾心斗角。
“这不是昆仑山的大徒弟吗?久仰大名,久仰大名。”
“你还有脸过来?哼。”
“小子,哥哥我瞧你武力不错,咱们打过。”
“十年啦大师兄,好久不见,真是进步了不少啊。”
“哈哈您客气了,我可没那么厉害,虚名而已。”
众口纷纷之时,门外走进来了一个男子。
吵的不吵,闹得不闹,霎时间,整个武馆四面八方都是呼吸声,再无声息。
男子身穿紫衣,左右手手腕上戴着各式各样的钗钗环环叮叮当当地互相碰撞,且不看那华贵的服饰,那男子真是俊美,肤色白皙,眼神冷峻,脸上仿佛隔着一层冰霜,他的眼眶上画着邪魅的妆;看那紫衣衣秀和衣领上的金色纹路,便是远近闻名的陆家家纹,再看手上的那把剑,紫金相间,那便是人人熟知的陆清玄的配件——华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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