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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参与月主题写作征文第四期:遇见。
当江挽雁第一次遇见楚瓶萱的时侯,她不会想到那是对方悲剧结局的开始。也不会想到她会交到另一位朋友:言还薛。
她是在一周前被言还薛在这个点约到咖啡厅的。
老实说,江挽雁其实不太喜欢这个朋友——仅因一个很荒谬的理由:这位朋友的名字实在不太吉利,“还薛”“还血。”
因此拒绝了许多次这位朋友的邀请,可她想,总不能一直拒绝才刚认识不久的友人,便同意了这次赴约。
“真是抱歉,我没想到你会来这么快,久等了吧?”
言还薛穿着一身蓝色的裙子,提着一个有她自己四分之一那么大的背包,走到江挽雁对面的椅子上。
“没有关系。”江挽雁说,“要喝什么?”
言还薛最终点了一杯绿茶,这也是楚瓶萱最喜欢的饮品。
江挽雁看着她,心里发毛。
“挽雁姐姐。”
言还薛比她小一岁,有时就这么“姐姐”“姐姐”地叫她。
“你和瓶萱姐姐以前好像是好友呢。”
“你认识她?”
“我和瓶萱姐姐在三年前就认识了。在学画的时候。”言还薛回答她。“然后,在三个月前,我从她家里人那里收到了她自杀身亡的消息……”
“嗯,我去过她的葬礼。”江挽雁打断了她,“我也想不到,人哪,一下就没了。”
“她是个漂亮的女人,或者说是女孩。”
言还薛突然冒出一句与江挽雁所说的内容亳无关系的话。
江挽雁只好答她,说:“……是呢,她的确很漂亮,我从前就羡慕她长得好看呢。老问她用什么护肤呢。是不是化了妆?”
语气俏皮。
楚瓶萱的确是个美人,自幼就是:弯弯的眉,黑黑的眼,白白的脸,走到哪里大家都欢迎她,毕竟貌美的人总是去哪里都受人欢迎的。
但这一点,江挽雁十二岁的时候才认识到。
那个时侯,情书一封封向她来,但都不是给她的,而是要她转给楚瓶萱的。而楚瓶萱从来不会收这些情书。
从不在意相貌的江挽雁这时才知道美貌的好处,才发现自己普通的脸,即使楚瓶萱说过她很漂亮。
至此,名为“嫉妒″的序幕升起。
“瓶萱姐姐本来是个绘画的好苗子的……”
江还薛又凑上一句。
“是呢,她很有天赋,特别有。”
天赋!天赋!
江挽雁在心中呐喊。
这东西本就嫉妒成狂,上天何需再将这些赐于容貌姣好的人!
这东西,在美人身上,要么让人们更爱美人,要么让人更恨美人!
“我曾经也是学画的呢。”
“那挽雁姐姐后来怎么不学了。”
“艺术靠天分。”
楚瓶萱来得比她晚,却画得就是比她好,凭什么呢?到底凭什么呢?
为什么呢?到底为什么呢?
她在一旁看着楚瓶萱一笔一笔地画下去,精致的线条在纸张上流淌。
楚瓶萱的形是有形的,神是有神的。
可江挽雁呢?可她自己呢?
识画的朋友看了,只会说一句:“还行呢!”
还行吧!还行吧!好一个还行吧!她难道以为自己听不出那是对她的批判吗?
言还薛听了她的话,似安慰一样的回答道:“但挽雁姐姐在写作上还是很有天赋呢!那篇《阁楼》直到今天还很受欢迎呢!”
“不,我自己觉得,写得并不好,里面全都是她……”
“是指瓶萱姐姐?”
江挽雁先是沉默,再点了点头。
江挽雁自己都没想到,自己那样嫉恨楚瓶萱,提笔后,最想到的却还是楚瓶萱。
她并不真的想以楚瓶萱作为主人公的原型,但她想,为了艺术,艺术可以涵盖一切。
最终,江挽雁把那篇小说取名为《阁楼》,讲述了一位沉迷艺术、不识世事的大小姐,最终被画家恋人杀死的故事。
后来,江挽雁想,那篇小说应该属于唯美主义吧,没有什么过多的意义,只有美和恨,只有美和恨。
《阁楼》很快以诡奇的内容和瑰丽的文笔走红,人们推测其中意义,但只有江挽雁本人知道,什么意义也没有,只有美和恨。
楚瓶萱本人很快也来登门报喜,还带了一束玫瑰来,红得像天边的夕阳和奔涌而出的鲜血。
楚瓶萱说,我知道你很喜欢玫瑰。
“为什么你会这么觉得?"
“因为你是唯美主义者啦!挽雁。”
“嗯,我说过我喜欢《道林·格雷的画像》。”
“是的,我也很喜欢。挽雁。”
“The Picture of Dorian Gray。”
楚瓶萱接着说了句英文,又道,这本小说中有一种罪恶的美与爱。或许有一天,她也会去用铅笔去描绘这种罪恶的美与爱。
“哦,对了,瓶萱,你最近画画怎么样?”
“还行吧!”
又是这句,又是这句。
江挽雁想着,回了楚瓶萱一句话:“我去厨房切个苹果。”
她怕伤害到手,便把苹果放在案板上,把刀一下一下地按下去——有那么一瞬间,她想把这把锋利的刀插进那个等着她的美人的头上。
而在那一天,江挽雁并没有将这个想法付诸实际。
“瓶萱她——后来成为了我的缪斯。”
憎恨的、嫉妒的……也是美的缪斯。
楚瓶萱在她的作品中,是大小姐,是贵妇人,是永远的主角。
而江挽雁在其中,是变换了性别的恋人、是姐妹、是让人厌恶的父母。
她们在其中斗得你死我活,最后终酿成恶果。
——终于有一回,江挽雁在现实里杀死了楚瓶萱。
就像《道林·格雷的画像》里的男主人公杀死画家一样。
这一回,仍是楚瓶萱亲自登门拜访。仍然捧了一束玫瑰来。
唯一的不同,是在深夜。
她把自己的鞋子脱掉的,换成江挽雁家的鞋,再轻轻地走到沙发旁边,最后轻轻地坐到那个柔软的物件上。
楚瓶萱说:“我快要厌倦绘画了。”
当时,江挽雁先是愣了一下,再问了句:“是吗?”
“感觉自己的作品啊……没有一点自己的东西呢……”
“你向我抱怨这啊……瓶萱……关于绘画,我忘了,我很多都忘了。”
“就像人会忘记自己三岁前的所有事情一样呢。楚瓶萱。”
江挽雁说。
“你开电视看看,你还记得吧,我这边有隔音设施,你可以将声音开到最大呢。瓶萱。”
“我去削个苹果吧!”
白瓷的盘递上来,再被摔到地上,趁着楚瓶萱震惊之余——江挽雁把那把削苹果的刀插进了她白如雪般的脖颈。
江挽雁想,生命真是脆弱,人哪,也真是脆弱,一下就没了。
她去洗了手,一转眼回来,却没能看见那具美丽的尸体。这让她心颤一下,却又觉得是老天爷帮她脱罪。
一个月后,江挽雁就收到楚瓶萱在家自杀的消息。证据确凿。
一切都好了!
她用不着去赎罪。
“挽雁姐姐,你第一次遇瓶萱姐姐是在哪里?”
“为什么问这个?还薛……”
“先回答我的问题,挽雁姐姐。”
“好像是在小区里的秋千旁边,在我七岁里的秋天。”
讲到这里,江挽雁头低了一下,眼中挥动了不可置信的神情。
弯弯的眉,黑黑的眼,白白的脸——江还薛也是如此长相。
她第一次遇见还薛的时候,也是在秋天里,也是在秋千旁边。
——不可能!不可能!人死不能复生。
——可是……连她的罪证都会溜走……还有什么不可能的吗?
“嗯,那就对了。”
——对什么?对什么?又对什么?
“瓶萱姐姐说,有一样东西,让我交给一个在七岁的秋天里在秋千旁认识她的人。”
“也是她除父母之外最喜欢的人。”
言还薛打开包,在其中找出一张卷得像万花筒一样的素描纸。又在桌上把纸缓缓拉开,一点也不怕桌上还未凉的咖啡又溅到其中。
这张纸上就是一张简单的速写,里面仅有两个人物——她有楚瓶萱。她坐在秋千上,而楚瓶萱站在一旁。
江还雁细细看着,道:“瓶萱画错了,当时,我才是站在旁边的那一个。”
江还薛回答她说,是吗,我不知道。
江挽雁松了一囗气,因为,她知道楚瓶萱根本没画错,那是她为了测试自己那荒谬的想法而对江还薛说的谎。
江还薛又说:“你一定要收下,她说,你一定要收下。”
“好吧。”
一张速写而已,人又已经死了,自己不答应,岂不是显得很没人情味?
再说了,这张速写只要随便扔一个地方,过几天不就找不到了吗?
——江挽雁是这么想的。
可在她得到这张速写的几天后,她汗流浃背。
她己经丢过了它!
她己经烧过了它!
它却还在。
并旦每一天变化着不同面孔,从她和楚瓶萱第一次遇见到最后一次遇见。并且,会自行的将颜色勾勒,甚至越来越真实,也越来越美丽……
江挽雁盯着这张怪异的纸,想:她,不,它是罪证、是报应……不能留这玩意。
对了,她还没将它撕毁过。如果撕毁它的话,它会消失吧?
于是,她用手一点一点地撕下去,像在用一把明晃晃的刀,一刀一刀地捅着人。
撕到最后,那副画却像是有意识一般,将自己像小孩子拼拼图一样拼起起来。
但这一次,显现的,只有楚瓶萱一人的脸。江挽雁厌恶地将纸翻另一面,却看到了她此生最为熟悉的东西——文字。
“亲爱的,我是你的缪斯,你也是。挽雁。”
“我知道你想过,你所写的,只有美和恨。”
“而我送给你的所有爱,只有美和爱。”
“虽然,这是一种罪恶的美和爱,但毕竟也是我所想描绘的。”
“能感受到吗?我给你的美,以及爱。挽雁”
而此时,江挽雁想到那两束红玫瑰,用双手捂着双颊喘气,叫道:“报应,你这是在报应我……”
她歇斯里地,不知道还有两行字没看完呢。
那两行字写道:
你才是最荒谬的,亲爱的挽雁。
你拥这世界上最荒谬的东西——嫉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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