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从床上爬起来,已经过了十天,掀开被子,踏上地板,触脚的却是一团又一团的纸巾,走一步,一个啤酒罐,走三步,一个酒瓶,被我踢得碰在一起哐当响。真正这样走起路来,才发现裤脚宽了一节,整个人的瘦削感在行走中展现无遗。来到日历前,撕掉了七月份,看着崭新的八月份,我下了一个决心,决定用100天,来忘记他,也就是三个月多一旬的时间。
发现,自己一次性把年假都修完了,收获的是一屋子的垃圾和四处乱扔的衣服。环顾了一眼房间,就开始收拾起来。把所有的垃圾扔进袋子扎好放在门外后,就蹲在滚筒洗衣机前看着它轰轰地翻滚,阳光就那样柔柔地洒在身上,突然肚子咕咕叫了起来。
接触到十天以来的第一个人,一阵亲切感涌了上来,然而随着人越来越多,发现自己淹没在人海中时,心里的恐慌也随之而来。十天过去了,我还是好好地走在人堆里,也很诚实地感受着人群给我带来的不便与惊慌。
那是间拐角的咖啡馆,你要是不小心就很容易走到隔壁大大的书店里去。照旧要了一杯拿铁和一个简便三明治,他们家的简便三明治一点也不简单方便,它似乎想要一次性满足你一天的营养需求量,口里的黄瓜西红柿甘蓝彩椒烟肉鸡蛋和碎果仁发生了好久不见后的化学反应。
放下杯子时,面前的两张椅子上坐满了人,突兀地插进来一男一女。女的一张嘴就说了起来。
“天呐!是多久没见到你了!你还好吗?刚刚怎么叫你都没回应!”
女的是小琴,同个办公室的,旁边是她男朋友,长相厚实的男人朝我微笑了一下。我捏着杯子把手,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如果我告诉他们的是我出国旅行了,那么此时我还可以谈我在国外的奇闻异事。然而那天,什么都被他们看见了。我的手微微有些抖。那天下午突如其来的电话,挂断后长长的寂静,以及我在办公室忍不住后三小时的崩溃,都回到了我的眼前。然而眼前的这个女人还是不愿意放过我。
“你还好吧?我们都很担心你,你休假的这十天,我们都在帮你骂那个男人知道吗?我跟你说,期间那个男人还来办公室找过你,说担心你,被我们齐力轰出去了……”咖啡杯已经被我紧握得没有了热度,我茫然地看着她十只修剪整齐的指甲,其中几只上还镶了彩钻,它们随着主人的话语而四处闪耀。
“嗯嗯…”他男朋友清了清嗓子,拿左手肘轻轻推了一下她,她这才停了下来。
“你这个三明治看起来很好吃,我们刚刚还在考虑要不要叫一个。”男人对我笑着说。
我微微松开了握杯的手,也对着他说:“很好吃的,你们可以试一下。”说完还向他们展示了三明治里的内容。
男人温和地对她说:“小琴,我们去点东西吃吧。”女人看了男人一眼,点了点头。“我们先走了啊,明天办公室见!”他们终于走了,我看着还剩一半的三明治和拿铁,依旧拿着继续吃了起来。
明天办公室见?明天就要上班了,要去见小琴以及其他人了。把最后一点拿铁喝下肚中,也不知道是不是太久没喝猛然喝了一大杯的缘故,一阵气短从胃直接蔓延到了喉口。
从咖啡馆回来后,我继续躺回了床上,百无聊奈,四肢全部打开,手机音乐开到最大声,听歌,脑子里什么都没有装下。
铃声突然响了起来,抓起来一看果然是李疏,那端不待我说话,已经如连环炮一样蹦了出来。
“我说,大周末的你不会又在睡觉吧?与枝,我跟你说,你立马给我过来,我们常去的那家火锅店,我带了一个男人给你认识!”
原本慵懒得快把手机滑掉的手立马将手机攥得紧紧的,整个人拱起背爬起跪在了床上。
“你说什么?男人?还在火锅店?我不去,李疏你自己跟他面红耳赤吧。我还要躺着,挂了啊。”
刚想放下手机,那年传来李疏气急败坏的声音:“与枝我跟你说,你不来是不是,不就一次失恋你搞得要死要活的给我失踪十天。你不来我就拉着他,带着火锅去你家里,你就洗干净等我们吧,给你30分钟。”
那边已经挂了电话,这个家伙就是这样。她从来不会像其他人,她不会问我类似“你好了没有?”以及“你没事吧?”这样的话。
一分钟后,我立马站了起来,走向浴室,按着李疏说到做到的性子,我还是自己洗干净了过去吧。镜子里的我脸色并不红润,嘴唇甚至有些发白,吹干的头发被自己揉得乱糟糟。十天的不见天日,原本的圆脸薄了不少,看着自己有点像失血过多的脸,手中的化妆笔也下得愈加浓重。
于是,我就这么一副模样坐到了他们面前。
几十秒过去了,李疏还是一脸怔住的样子看着我,出门时不知道抹了多少发胶,让原本就挑染成蓝绿色的短发毫无章法地竖立着,露出的右耳把能堵上的耳洞都放了耳钉,为了把从锁骨延伸到胸口的纹身露出来,穿了个平时从不会穿的黑色吊带。
“嗯…”李疏旁边的男人发出了声音。李疏这才一副大梦初醒的样子,她瞪了我一眼,立马就转过去对男人说了一声对不起。
我这才收回视线,看了一眼打进门就一直不去看的男人。他长得很普通,但又是那种普通地像笼罩了一层雾的普通,让人想多看几眼。尽管是火锅店,原先的嘈嘈杂杂似乎在火锅上升的热气中被过滤掉了一层音量,连李疏原先的嗓门也降低了一个八度。而他,一直都是那么低声地叫着我与枝。
第一轮肉吃下来,嘴唇已然变得红通通,三人互相面红耳赤地看了一眼,那种陌生感和疏离感被扫得一干二净。
我放下筷子,看着他们二人:“究竟是谁想到的,大热天来吃麻辣火锅,还有,我们这是相亲吧?”
李疏摆了摆手,指着她旁边的男人。
“不能怪我啊,是他提议说吃火锅的,我还制止过的,哪有人第一次见面吃火锅的。”
男人低低的声音又响起。
“之前听李疏讲过你很多次,她上次开玩笑说介绍我认识,我怕她反悔一口就答应下来了,吃火锅能让人迅速熟悉起来,我想在第一次就给你留下好印象。”
在他说这段话时,我眼睛都不知道往哪里放,只能在最后略微微弱地看了一眼李疏,谁知道她一副不知情的样子低下头继续吃菜。
我不敢再抬头去看他,只好低下头拿勺子装蘑菇吃,在捞菜的瞬间我抬头看了一眼,发现他还是那样看过来,我一抖勺子抖到了左手上,膝盖处一个弹跳就站了起来,扔掉勺子,用力甩烫到的手。他立马绕了过来,抓住我的手就拿过去看。
“还好,烫得不重,”
他把我的手轻轻举高放在了灯光下,细细地看着,火锅的热气在灯光下上升得更加明显,还有那麻辣鲜香的味道刺激着全身的感官,他还在检查着我的手。我的视线却渐渐模糊了起来,他也曾这样检查过我的手,因为我一直以来都是这样冒失,没有改过,也是在灯光下,也是在火锅店。一阵热气被风吹得换了方向,直冲我而来。我一下把手从他的手里抽了出来,抓起背包就大步地走了出去,连背后李疏气急败坏的叫声都没有去理会。
我站在办公室门口,深吸了一口气,调整好微笑的脸,才推门走了进去。前台的周梦最先看到我,她的脑袋从电脑前冒了出来。
“与枝,你回来了啊!”她飞奔着跳了出来,与枝与枝我跟你说,办公室来了一个帅哥,就坐在你旁边哦!我看着她笑嘻嘻的脸,心一时平静了下来,她叽叽喳喳地一直把我送到了转角处。
“中午一起吃饭啊!”
随后,我就一直以一开始保持的笑脸应对每一个人,尽管如此,我听到最多的还是。“你还好吗?你这十天怎么了?你没事了吧?”交完上午的最后一份表格后,我直接走去了洗手间,放下马桶盖坐在上面听歌。
这样的日子反反复复过了三天后,他们嘴上终于消停了,然而每个人的情绪却都表现在了眼神中,好像,我越摆出一副开心的笑脸,他们就越加心疼我的遭遇。这其中,只有周梦一直是笑嘻嘻的每天和我更新她与那个帅哥的点点滴滴。
第20天,周五。李疏终于打电话来了。
“与枝,我跟你说我忙死了,刚从国外出差回来。今晚我早下班,先去你家整菜,你下班了早点回来知道不?”
下班后,刚推开门,李疏的手就挥了上来,还不留情地弹了我脑门几次。我摸着脑门委屈地看着她。
“还给我装委屈是吧?不知道的还以为这间房子的主人死了!”
她拉着我走到阳台,大手一挥让我看放在窗台前的植物。摆满整个窗台的植物,无一例外,全死了,连最顽强的仙人球都萎缩得像个小老头。我看着仙人球的样子突然笑了起来。李疏则是一脸要爆发的状态,她瞪着我。
“快点把这些都拿去扔掉回来吃饭!”我把一盆盆枯死的植物放在垃圾桶旁,最后看了一眼仙人球,就转身走了。
当晚的饭在打打闹闹中吃完了。收拾完后李疏就拽着我出去买盆栽,与以往满台的绿色植物不同,李疏一个劲地给我买花。按照她的理论是,如果我敢把这些娇弱的花养死的话,她跟我没完。她原话是这样的:
“与枝,不要小看我公关的身份。你要是敢把我给你买的花养死了,我天天领一个男的去你家里相亲!”
那时候老板正在给我们打包盆栽,我看着还在讲话的李疏,突然就抱住了她。她嘴里虽然还在讲着,双手却毫不犹豫地回抱住了我,轻轻拍着我的后背。
然而这家伙正经不过三秒。
“我跟你说,上次火锅店见的那男的,我看也是真行,你那样走了之后他还念念不忘,他说会去约你的,他叫周正文。”她边拍着我的背边慷慨激昂地说着。
我一把推开她,忍不住笑了起来。
而她就那样恍惚地看着我笑。
“就是这样啊,我家小姑娘终于会笑了!”于是,李疏那天心情一好,就告诉老板不用找零了。
果然依李疏所言,10天后一个陌生号码发了信息过来。
“你好,我叫周文正,之前一起吃过火锅,你肯定还记得我的。我们今晚一起吃个饭好吗?”
我的手指悬空在摁键上,最终还是以有事为由拒绝了。
九月份的第一天,我站在日历前,撕掉了八月份,算了算日子还有69天就满100天了。那天晚上下班,我正沿着混乱的路线在街上乱走,突然一个圆滚滚的身体滚到了我脚边。我低头一看,原来是一只小狗蜷缩着颤抖着在我脚边,呜咽地叫着。远处,一对男女对着这只狗指指点点,那个男人踢出来的脚还未来得及收回去。
我的心里一阵心疼,蹲下来抚摸着小狗颤抖的背部,一次又一次顺着它的毛发抚摸下来。小狗浑身脏兮兮的,它一直拿着大大的黑色眼睛无辜地看着我,我叹了一口气,拿出包里的一盒牛奶撕开来喂它喝了下去。
小狗喝完后,我抚摸了它脑袋几下起身就往前走准备回家了。刚没走几步,一个圆绒绒的身体带着清脆的铃铛声就蹭上了我的脚跟,我侧过头对它做了一个不要跟上来的手势。它往后缩了缩果然没跟上来,但是那铃铛声一直在不远的后方响着,我停下来它就停下来。最后我无奈地笑了笑,转过身招手让它过来。就这样,我收养了一只狗,给它起了名字叫SAM。
没过几天,李疏过来的时候,听说小狗名叫SAM时,差点没气得想打我。
“你说说你,那么多名字你不挑,偏偏要叫它SAM!”
“SAM是个多忠诚的名字,多适合它啊。”
快到月底的某天晚上,李疏不打招呼果然领了一个男人到家里来了,是上次的周正文,他还带了一只小狗。他人还没进门,他牵着的小狗就欢脱地跑进屋里跟SAM跳着玩在一起了。
那天晚上,气氛很融洽,胖虎和SAM也是。
剩下的一个多月,每天就是在上班下班,下班陪SAM中度过。撕下十月份日历的那一刻,SAM正黏在我脚下撒娇,那种如释重负的感觉突然就来了,说不定不用100天,我就可以做到。
之后的日子过得很快,李疏偶尔会带周正文过来蹭吃蹭喝,偶尔我会和同事出去喝酒,日子这样过着过着,冬天都过去了一大半。
某天黄昏,经过一家餐厅,满脸安静笑容的我即将与它擦肩而过。
转角之前,那条走廊的最后一张餐桌上,我看到一男一女。女孩的气场张狂地全世界其他人似乎都不存在,却又卑微地眼里只有对面的一个他。
一阵风吹来,我拂开掉进眼角的发尖,前尘往事就这样,一样一样从里迫不及待地跳出来,那样的猝不及防,我只能呆站在那里,片刻后,才能若无其事地甩甩发僵的手,无奈地走过狭窄的过道。
原来想得那样好,用100天忘记他,却在一瞬间将全部都记了起来。就好像,上次心痛后告诉自己,不要再动心,然而有什么用呢?看到你后,我还是动心了。就这样吧,既然忘不掉那就暂时忘不掉,总有一天他会自己淡去的。
我甩了甩头,加快了脚步,SAM关在家里一天了,不知道闷坏了没有。还有,周正文在早些时候打过电话给我,说约我出去遛狗。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