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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我并不是一眼就喜欢上昇的。可是后来我对他的爱贯穿了整个青春:初中,高中,大学。到后来,我已经分不清,喜欢昇是习惯,还是执念。总之,我拿自己的整个青春,心无旁骛地喜欢他。很喜欢,很喜欢。喜欢到山无陵,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喜欢到春风十里不如他,他是人间四月天。
我叫小美,1977年出生于河南的一个农村,家境虽然不是很富有,但是父亲很能干,他的能干让我的童年富足而开心,我的爷爷是初中老师,爷爷一生只有三个儿子,没有女儿,我的出生好像弥补了他没有女儿的遗憾,所以他尽管是个严格的老师,却对我极尽宠溺。
我上初中的时候就住在爷爷在校院的家里,虽然爷爷家离教室只有几步路程,可是我却天天早上迟到,是的,天天迟到。
那时老师对迟到的惩罚就是每迟到一次罚款5角钱,缴不上钱的就罚一个人打扫教室,5角钱在那个时代,在我上学的那个初中里,是一个学生一天的伙食费啊。所以很多同学都选择打扫教室,可是我却选择缴罚款,是的,谁让我有个会挣钱的老爸呢?因为我的爸爸对我的零花钱从来就不限制,只要张口,他就会给,不但给,还往多了给。
于是,我就是天天迟到。也是因为我的迟到。我一次次地接触到了昇。
02
昇是我们班的纪律委员,人长得白净,也有点瘦弱。我每天早上下课的第一时间就是走向他,交给他五角钱,有时我拿了大票子,他找不开,我就大方地挥挥手对他说,算了,放你那,留着我下次迟到了再扣吧。
可是,可是那天,那是我人生的转折点的一天,我下课后又去交钱,可是翻遍了口袋却也没有找出来钱,按照班规,交不上钱要打扫卫生的。
于是那天早上,我留下来打扫教室。对于一个农村孩子来说,家务话应该不是问题,可是,对的,还是可是,可是我是家里的长公主,是我爷爷的掌上明珠,别说家务活了,在家里从来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所以一个人打扫那么大的一个教室,对于我来说,那个工程不是一般的浩大。
爷爷虽然很宠爱我,但我违反了班规校纪,他老人家却是明确地站在纪律那一边的,他来叫我吃饭,问清楚情况,转身就走了。我鼻子一酸,眼泪下来了,可是哭归哭,活还是要干的。
正当我埋头与灰尘、纸屑大战的时间,突然听见教室的另一角有动静。抬头一看,原来是昇,他不知道什么时间已经从另一边开始扫起了教室。
昇地扫得又快又干净,还不会尘土满天飞。我愣愣地看着他麻利地把一张张凳子反放在课桌上,看着他端起盆往地上洒水,看着他扫把斜斜地掠过后那干净的地面,看着他抬起胳膊擦拭额头上的汗珠......
他好像感觉到了我在看他,抬起头,对着我笑了笑,阳光穿过教室的玻璃窗,那斜斜的阳光照在他额头上的汗珠上,照在他那洁白的牙齿上,照在他的两颗小虎牙上,是的,昇有两颗小虎牙,从那一时间起,只要看见长有小虎牙的人,我都觉得好帅。
那一刻,我的心里一动,然后不规律地狂跳了起来,对的,我可能就是从那一刻开始喜欢昇的。
03
因为,从此昇就住进了我的人生里。当然,那时的我,并不知道什么是喜欢。但是从那天开始我不再迟到,一方面因为那天扫完地后,昇和我说了好多话,说爸妈挣钱不容易,我应该珍惜,说我看起来不像一个懒人,怎么会天天迟到呢?更因为从那天开始我突然想见昇,早早地到了教室,就可以见到昇,哪怕就只是在一个教室里,哪怕只是在从教室走向位置时不用那么匆忙,能有暇悄悄地把目光扫向他。可是因为我不知道怎么表达我的喜欢,我却做了这辈子最蠢的事。
有点单调的学习生涯里,昇是唯一的亮色。只要想到他,我就会傻呵呵地乐。和好朋友说悄悄话,句句都离不开他。而我最爱做的事,是打听昇的喜好。他喜欢吃番茄牛腩味的方便面,从此我去超市,只拿这一个口味。他喜欢黄瓜味的乐事薯片,我就常常买了,偷偷放到他的抽屉。
巧合的是,那年暑假后,我和昇竟然分到了一张课桌上。那时的同桌才是真正的同桌,因为那时我们的课桌是用一块长方形木板搭造的,我和昇是坐在一张桌子前,之所以能发生点故事也应该是因为是一张桌子的同桌。并且我们还分在了一个组,我是组长。
这一年,昇的个头像雨后的春笋,一夜间仿佛长了一大截。眉眼里,是你能想象的美少年。从那天扫地后,我只要看到他和别的女生说话,我心里会抓狂。如果周末一天没见到他,我心里更抓狂。在这种抓狂的情绪里,我知道自己喜欢他。天知道,我多想每天看见他。只看他一眼,心里都满是欢喜,只看他一眼,就像喝了蜂蜜一样甜。
年少时,喜欢一个人,大概就是做一些傻事,来引起他的注意。我为了引起昇的注意,他每次交作业,我都故意挑刺。说他把字写歪了,漏了句号,就让他重写五十遍。不写完,不让他吃饭。其实我只是想和他多呆一会,哪怕只是他多说几句话,哪怕只是在递给他作业的那一瞬间的四目交汇,可惜我用错了方法。
我上课的时候故意挤他,把他挤到桌角上,故意在桌子上画三八线,他一越线我就用笔扎他,我的目的是想和他说话,想和他交流沟通,可是那个时代的我,不知道说什么,不知道怎么说,更不知道怎么表达也不敢表达内心的喜欢,只能用这些方式。
结果可想而知,我的行为让昇觉得我是刻意刁难他,让他觉得我刁蛮任性,他越来越疏远我,我从他的眼睛里读到了越来越多的冷。我伤心,难过,却不知道那是一个女孩情窦初开的开始。
可是那种喜欢,像夏天的太阳,一日比一日强烈。那时班上有不少女生喜欢昇,常往他书里夹纸条。我后面坐着的班花小丽,就是其中一个,昇的学习成绩很好,小丽经常借口问作业,从后面用手指捅昇。每次看见小丽那白白如葱的纤纤玉指触碰到昇的身体,我的内心就升腾出一股莫名的烦躁不安。
于是我也开始拿爸爸给我的零花钱买面霜,买头油,买衣服。可是我再怎么打扮就是一个灰姑娘呀,怎么能和那好看的班花比呢。可是一转念,我学习好呀,于是我就更加用功地学习,每当考试后老师宣布成绩时,我总会高扬起头拿眼瞟一下昇,再回头斜眼示威般地瞥一眼小丽。
可昇好像把那次打扫卫生忘记了,对待我再没有一丝一毫的特别,也没有一点一滴的暧昧。那种淡薄的冰冷,拒人千里之外。然而我的喜欢,却像夏日的草,疯狂地生长。
04
因为同坐一张桌子,所以我们总是会有些小的接触,而每次他不经意地触碰到我,我都能听到自己小鼓般的心跳声。可是我的反应确实用拳头狠狠地回击他,说他碰到我了。于是昇每天尽量离我远一点,再远一点。而我却在内心渴望在触碰一次,再触碰一次。宽大的的校服灌着风,裹着我整个青春最盛大的秘密。就这样到了初三。追昇的女生越来越多。我有点急了,生怕被人捷足先登。
平安夜那天,班里同学都在互送平安果。我鼓足毕生的勇气,特意挑了一个大大的苹果,包得很精致,悄悄地放进昇的抽屉里。我悄悄斜睨着眼眸,观察着昇的动作,心里全是忐忑。昇的手伸向桌子下面的抽屉,应该是触碰到了那个苹果。他顿了一下,我感觉他的脸转向了我,我的脸开始发烧,心开始狂跳。
昇突然抓起那个苹果塞进我的抽屉,然后迅速地在一张纸条上写了几个字,递给我,那纸条上写道:“别送我东西了,我不喜欢你。”白纸黑字,很是清晰明了。教室里光线明亮,我的世界却一下子黑了。我难过得不知所措,我强忍着溢满眼眶的泪水,没让它下来。那天晚上,奶奶做了我最爱的红烧猪蹄,我却一口也没有吃,心里全是铺天盖地的伤心,难过。
不过第二天早晨,我就满血复活了。想想那时候真好,再大的不愉快,睡一觉就会忘记了,觉得一切都还有明天,都还有可能,我对他的满腔的热情。对他的喜欢就像剪掉的头发,很快又长了出来。而且有了第一次,后面脸皮也就厚了。这之后,我又去表白了很多次。可他每次都是同样的话,他不喜欢我,我们没可能。再到后来,他的语气里有了不耐烦,申请调了座位。
我终于消停了。不是死了心,而是终于不再死皮赖脸地去跟他说我喜欢他了。我把喜欢默默地,悄悄地放在了心底。我傻傻地认为,感情和这个世界上的很多事情一样,只要努力,只要坚持不放弃,总有一天会守得云开见月明。然而,那只是我以为。
05
那个是初三的一个中午饭后,班里的女生聚在一起聊天。不知道谁突然说:小美,听说你喜欢昇?有个女生不屑地说:小美,你就别做梦了,昇肯定不会喜欢你这种女生的。
我很生气的问:我这种女生怎么了?
一直以来,我都自我感觉良好啊。这得感谢我伟大的爸妈和爷奶,在他们眼里,我一直是最优秀的。在我们那个年代,在那样的一个环境下,学习好的孩子在家长眼里都是最优秀的,我每年都会代表班级参加竞赛,拿了很多奖。我的家人都以我为荣,学校开大会也经常表彰我,老师经常在教室里让同学们像我学习,很多家长也会拿我做他们孩子的榜样,这一切都让我一直以为自己很优秀,很厉害。
所以我问这个女生我怎么了?我逼着那个女生回答我,可她笑着说,不信你亲口去问昇好了呀。我当然不敢去。朋友帮我去问的,她装作无意地问昇,你觉得小美怎么样?
昇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回答:不怎么样,又矮又胖的,还跋扈任性。朋友把原话转述给我的时候,我整个人崩溃了。原来,我在他眼里这么不堪。
我跑回家,站在镜子前。第一次认真地看自己。个头不高,只有1米5多一点。头发很短,像个假小子。因为我爸我爷爷他们总是告诉我心灵美才是真的美,我从来没有怎么在意过我的外貌,我虽然有时也很羡慕小丽的美,可是并没有真的把外表那些放在心上,甚至有时心里深处还会对她们嗤之以鼻。
而我爷奶说学习用脑子,要多吃,营养才能跟得上,家里时常煲汤炖肉,我从没控制过饮食。也从来没觉得这样的自己有什么不好。总而言之,就是一种盲目的自信吧。
好朋友家里有个电子称,我站上去一看,数字清晰的显示65KG。还真是个又胖又壮的矮胖子啊。自卑像乌云一样扑面而来,难怪昇不喜欢我。而我还没来得及难过,便得知昇恋爱了。
好朋友告诉我的时候,我还不愿意相信。那天放学后,好朋友拉着我偷偷跟在昇的身后。出校门后,就看见一个女生在那棵梧桐树下等他。姑娘个头挺高,凸凹有致,黑黑的长发随风飘啊飘,很美丽,很有味道。是那种让男生看一眼就喜欢也很有保护欲的女生。他们手牵着手,走向路的尽头,走在黄昏里。我的心里像扎满了针,那细密又钻心的痛,让我的眼泪几乎是决堤而出。
虽然从来都不曾拥有过,可我却觉得一下子失去了全世界,那种痛,描拟不出,痛得我无法呼吸,我张着嘴,眼泪横流,像个傻子般在校门口站着呆呆的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好朋友废了好大劲才把我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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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死心了不是吗?可是第二天到了教室,看到眉目清秀的他,爱意就又如洪水横流,到底还是放不下。我想,是不是我变漂亮了,我就还有机会。不管怎样,我得让自己有所改变。这样至少我在喜欢的人眼里,不是又矮又胖的形象。
我下决心减肥,想长高。我查了很多增高减肥方法,爱看书不爱运动的我,丢下书本天天开始跳绳,一天500,1000,2000个地跳。早上和晚上还坚持跑步。改变是个艰辛且漫长的过程。很多时候,我都想要放弃。
可我一想到昇,一想到他说的那句:她又矮又胖。我就重新有了力量。我想变成他喜欢的样子啊。也许我是后长高,也许是运动的功劳,减肥和增高,都有了效果。中考过后的那个暑假,我瘦到了100斤,个子长到了163CM。我妈心疼坏了,说我怎么瘦成这副鬼样子。
我要怎么告诉她我的心事呢。我也没法告诉她,我有多开心,虽然我好像还没有那个女孩高,可是我终于不再又矮又胖了。我想见到昇,我想让昇看到我脱胎换骨的样子。
可是到了高中,昇没有来上学,也许是我和昇没分在一个学校。我到处托朋友打听他在哪里读书。我也还在减肥,还在运动。我想变得漂亮些,再漂亮些。这样再见到他,我就不会那么慌乱了。可整整三年,我都没见过昇。昇像一缕清风消散在空气中一般,消失了。
我还是不停通过各种渠道打听昇的消息,后来才知道他因为家境不好,辍学去广东打工了。还听说他和那个女孩分了手。不见面的日子里,有无数的思恋和想像。但我的喜欢没有丝毫改变。减肥增高的日子里,那些最爱的零食不吃,我做到了,坚持跑步跳绳,我也做到了。而且一坚持就坚持了整个高中个大学,想想我是那么厉害的一个人啊。可惜,不喜欢昇那件事,我一直没能做到。
我想去广东找他。可家里管得严,学习也很紧。我没有勇气,最主要我对他的喜欢一直是我单方面的梦,他从来没有对我有过任何的回应。我怕他的拒绝,我怕这样冒昧跑去,会让他更远离我,会更让他不耐烦。但是一到假期,我就去他家附近转悠,幻想着他也许会回来,能像电影里的那些男女主角一样,突然邂逅,然后一眼万年。
我在想,他如果看一眼现在的我,肯定会眼前一亮,如果现在看到我,他的内心对我的感觉肯定会有变化,他看到现在的我,肯定会开心地露出他的那两颗小虎牙。可我再处心积虑,我们终究没有相遇。有的时候,缘分真的浅得让人心疼。现在想想或许我们真的就是没有缘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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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我去河南洛阳读了大学。并不是没有想过去广东。只可惜填的广东的学校,全都落榜了。不得不说,大学是个大熔炉,经过这个熔炉的锻造,我和原来判若两人。身高165cm,体重只有95斤。身材匀称,锁骨清晰可见。皮肤经过保养,也变得白皙细嫩。五官褪去婴儿肥后,逐渐瘦削立体。再化点淡妆,走在校园里也是一道赏心悦目的风景。身边自然不缺追求者。
而我明明也在和时间一起往前走,心却永远停在那个早上,停在那个灰尘飘浮的阳光下的那两个小虎牙上,就如同电影里演的一眼万年那样,我对昇的爱已经深入骨髓,心心念念的只有他。
偶尔看到重名或听到有人叫同音的名字,我的心里都会忍不住震颤,喜欢他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像月季开花不分季节,不分日夜,月月开着散发着清香的蓓蕾一样。我的思念也不分季节,在每个日落月升里,在每一个恍惚的刹那间。哪怕看一眼他以前的照片,我都觉得很满足。他是我脚下不断生长的风,是落下去又升起的太阳,是我唯一想续写的情缘。我多想见他一面啊,让那些心潮汹涌的爱意有个交代。其实是可以联系他的。问一问同班同学就可以了,那时已有了同学QQ群,但到底是不敢了,年纪越大,越是心怯。
然而我到底还是见到了昇。那时已经是2000年6月。大学毕业的那个暑假,我穿着一双拖鞋和朋友在老家逛街。街上人很多,我却一眼认出了他。只是一个侧影,我就认出了他。心脏瞬间停止跳动,所有隐藏的爱意奔涌而出。我故作镇定地和他身边的男生打招呼。
那个男生,是我们初中班长吴晓。班长说,小美,你怎么变这么好看了,瘦了那么多,高了那么。我偷偷看了眼昇,他也正看着我,眼睛笑意盈盈,两只小虎牙一如那日清晨般可爱,就这一眼,我再也无法淡定了。我的脸红到了脖子,心跳如同擂鼓。我慌张地拉着朋友走了。
天知道我有多开心,然后又万分懊悔,自己那天怎么穿得那么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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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静的生活像热锅被泼了油,瞬间沸腾。我不停地问朋友,他是不是认出我了?他对我的感觉是不是不一样了?他会不会喜欢这样的我?我再去追他,行吗?
好朋友无奈地说:他不喜欢你,你变成什么样子,他都不会喜欢的。我本来不想告诉你的,可是看来不跟你说不行了,你知道他为什么在家吗,他是回来结婚的。
朋友的话像平地起了一道惊雷,我像被那雷劈了一样,呆住了,脑海中反复轰响着“他是回来结婚的”七个字。没有人知道这个结果对我意味着什么,他是我全部的青春啊。虽然那一切也都是我自作多情,一厢情愿。
我一边流泪一边问好朋友:真的吗,你说的是真的吗?我想朋友肯定是骗我的,可是那是事实,昇是回来结婚的,朋友无奈,给我看了他的婚纱照。昇发在他QQ动态上的。照片上的昇,还是那样好看,他笑得很开心,那两只可爱小虎牙静静地绽放在照片里,只是他的身边站着的不是我,是另一个长发飘飘的女孩。昇马上别人的新郎了。我一遍又一遍地看他的结婚照,一遍又一遍地自语。我的眼泪像泄闸的洪水。
这些年,朋友目睹了我所有的心路历程。看着我伤心的样子,她不知道怎么劝我,只能默默地给我递着纸巾,陪着我掉眼泪。我跟好朋友说,他还没办婚礼吧,等他办婚礼的时候带我一起去行吗,我想再看他一眼,在看他最后一眼。
好朋友看着我,一直叹气。而我也终究没有去他的婚礼现场。因为我怕看到他帅帅的样子,会忍不住哭得像个傻子,因为我怕影响他的婚礼,爱一个人就想他幸福,不是吗?自始至终,这场暗恋都只是我一个人的独角戏,爱的开始是一个眼色,爱的最后是无限苍穹。如果人生可以重来,我一定不要遇见昇。这样,就不会有这么多刻骨铭心,牵肠挂肚。可如果重来一次,我还是期待遇见他。他是我人生的光啊,所以我还是会飞蛾扑火般地爱上他。有他,才有天地万物,才有阳春白雪。谢谢他惊艳了我的青春,让我成为了更好的自己,也应该感谢他的残忍,从没给过我任何念想,任何暧昧。他不喜欢我,自始至终没有消耗我。
唯一遗憾的是,没有同他一起看看四季,也没有机会拉着他的手,看看日升月落,看花开叶黄。昇,想说的话再也没有机会亲口告诉你,我对你的感情再也没机会跟你表达了。再见了,昇。你将成为我心底深处的那抹记忆,你也会是我的心底里永远不再更新的回忆。
祝你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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