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索引收录:《伦理学》2014年
本文原发期刊:全国优秀社科学报《淮南师范学院学报》2014年第五期
[摘要]墨子站在劳动人民的立场,阐明了反映劳动人民利益和愿望的具有平等意识、平民性质、人道主义精神和小生产者空想色彩的节俭消费观。墨子的节俭消费观包括消费的原则,普遍实用的节俭消费基本标准,消费之保障以及反对不实用的娱乐享受性消费等方面。墨子的节俭消费观中的合理因素对于我们今天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消费模式有重要启示。墨子节俭消费观及其现代启示
[关键词]墨子;节俭;消费观;现代启示
[中图分类号]B82-053 [文献标识码]A
墨子出身平民,能切身体会并关心劳动人民的疾苦,为了改变他们“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墨子·非乐上》,以下引《墨子》只注篇名。)的悲惨命运,墨子站在劳动人民的立场,从“兼相爱、交相利”、(《兼爱中》)“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非乐上》)出发,提出具有平等意识、平民性质、人道主义精神和小生产者空想色彩的节俭消费观,体现了他对当时饱受苦难的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和关爱以及对王公大人们的骄奢淫逸、挥霍浪费无情的揭露和批判。
一、消费的原则
墨子站在普通民众的立场,从普通民众利益出发,满怀兼爱情怀地指出:“仁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将以为法乎天下。利人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非乐上》)认为仁者为政必为天下兴利除害,行为选择必以利民为依据;又从老百姓基本的衣食之需出发,明确指出:“凡足以奉给民用则止。诸加费不加于民利者,圣王弗为。”(《节用中》)所有社会物质财富的生产,凡能够供给民用就可以了,各种只增加费用却不能增加民众实际利益的事,圣王是不会去做的。以此告诫统治者,一切消费当以实用、利民为尺度,要求统治者效法圣王,务求节用,“去其无用之费”(《节用中》)。在墨子看来,消费有一个原则,即:实用节用以利民。这一主要针对统治阶级提出的消费原则满怀爱民、利民之情,贯穿着以民为本的人道主义精神,具有明显的利他主义倾向。“总之,保证老百姓的吃饭穿衣要紧,其他一切消费都应尽量节约、尽量取缔、尽量废除。在物质财富还远不充裕,广大劳动者经常处于饥寒交迫的古代,墨子这种思想是完全可以理解的。”[1]不过,“在当时的情况下,向统治阶级提出节用的要求是不会真正见效的,这是统治阶级的本性所决定的。墨子并没有真正认识这一点。”[2]
二、普遍实用的节俭消费基本标准
墨子心系民众疾苦和国家治乱,谴责并限制统治阶级的寄生消费、炫耀消费、奢侈消费和挥霍浪费的无耻行径,以满足劳动者的基本生存、生活需求,主张以实用节用以利民为消费原则,过一种普遍适用的“量腹而食,度身而衣”(《鲁问》)式的满足基本温饱的节俭生活。在《辞过》、《节用》、《节葬》等篇中,墨子从衣、食、住、行、丧葬等方面痛斥统治者不顾百姓死活,满足一己之私欲,大讲排场、奢侈浪费的做法,并假托古代圣王提出了自己心目中打破等级界限的,带有明显平等意识、平民性质、人道主义精神和小生产者空想色彩的节俭消费基本标准。
墨子认为,冬服只需“轻且暖”,夏服只要“轻且清”(《辞过》),衣服只需满足御寒消暑和蔽体的基本需求就可以了;饮食上应该“足以充虚继气,强股肱,耳目聪明,则止。”饮食只要能满足基本的生存和健身需要即可;房屋只要“可以圉风寒”、“可以圉雪霜雨露”、“可以祭祀”、“足以为男女之别,则止”。(《节用中》)房子只要能够遮风避雨,可供祭祀、可供男女分开居住即可;墨子还认为:“其为舟车也,全固轻利,可以任重致远。其为用财少,而为利多。”建造车船应该以实用为目的,不需要“饰车以文采,饰舟以刻镂”(《辞过》)之类的奢华,这样省钱省力,利国利民。墨子还反对统治者及儒家所提倡和实行的厚葬久丧陋习,他站在劳动人民的立场,提出薄葬短丧。墨子认为,圣贤为政的目标应该是“天下贫,则从事乎富之;人民寡,则从事乎众之;众而乱,则从事乎治之。”而厚葬久丧是与这一目标背道而驰的。面对统治者生前骄奢淫逸、铺张浪费,死后厚葬久丧、劳民伤财,墨子极度愤慨,予以无情的揭露和谴责:“厚葬久丧实不可以富贫众寡、定危理乱乎!此非仁非义、非孝子之事也,为人谋者不可不沮也。”在墨子看来,厚葬久丧只能使国家贫、寡且乱,是乱国败家之祸根,因而必须予以坚决的批判、反对和废除。为了更有力地批判和反对厚葬久丧,墨子还搬出了上天和鬼神,认为厚葬久丧也不利于敬奉上天鬼神,因此得不到他们的赐福。墨子借助于上天鬼神的权威来增强其批判的力度,这实在是他的无奈之举,体现了小生产者地位和思想的局限性。并且他的薄葬短丧主张也和其“明鬼”思想有着明显的矛盾。
墨子代表下层民众的利益和愿望,以实用节用以利民为一切消费的原则,一厢情愿地提出了带有明显平等意识、平民性质、人道主义精神和小生产者空想色彩的节俭消费基本标准。“墨子提出的消费标准,同儒家‘用之以礼’严格等级消费标准,是大相径庭的。从当时社会经济的实际情况看,对统治阶级,这一消费标准是低水平,他们是不愿、也从未遵循的;对广大民众,在生产力发展有限、社会分裂动乱的形势下,又是高水平,是难以企及的。”[3]
三、消费之保障
墨子认为发展生产是保障消费、提高消费水平的基础。强调社会消费必须建立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要求消费水平必须和生产发展状况相适应,不能超出生产所能承受的限度。墨子说:“今也农夫之所以蚤出暮入,强乎耕稼树艺,多聚叔粟,而不敢怠倦者,何也?曰:彼以为强必富,不强必贫;强必饱,不强必饥,故不敢怠倦。今也妇人之所以夙兴夜寐,……而不敢怠倦者,何也?曰:彼以为强必富,不强必贫;强必暖,不强必寒,故不敢怠倦。”(《非命下》)将生产劳动作为生活消费的基础和前提。墨子又指出:“为者疾,食者众,则岁无丰”,(《七患》)如果从事生产的人少,而生活消费的人多,就不会有丰裕年景。因此,要保证消费的实现,提高消费水平,就必须努力发展生产。墨子常有“昭昭然为天下忧不足”(《荀子·富国》)的忧国忧民的仁道主义情怀,担心生产满足不了基本生活消费,从而引起利益纷争。因而他特别重视粮食等基本生活消费品的生产。
墨子还主张,消费水平可以随着生产的不断发展而有所提高,他说:“饮食必常饱然后求美,衣必常暖然后求丽,居必常安然后求乐。”(《七患》)认为人应该首先满足必需的生理需求,在生活的各基本方面应该力求从俭,等到生产发展,基本生活需求得以满足以后,才能追求更高层次的消费。但是,由于统治者的超前消费、炫耀消费、奢侈浪费,将有限的社会财富消耗殆尽,老百姓欲维持基本生存的消费标准都难,更谈不上追求更高层次的消费了。因此,一方面要努力“强本”、“开源”,更重要的是统治者要“节用”、“节流”。
可以说,墨子的发展生产以保障消费,消费以发展生产为基础,生产发展的程度决定消费水平的高低的主张,以及“强本”与“节用”、“开源”与“节流”相结合的思想,即使在今天仍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有当代学者指出:“墨子的消费经济思想把节俭与加强生产相结合,通过节俭促进生产,通过生产促进消费,从而使消费水平与生产水平相适应,这是符合现代经济学规律的。”[4]
四、反对不实用的娱乐享受性消费
为反对儒家和统治者倡导的劳民伤财的繁琐礼仪和娱乐享受,墨子本着实用节用以利民的原则,站在普通百姓的立场,提出“非乐”主张,反对不实用的娱乐享受性消费。
为什么要“非乐”?墨子从实用的角度出发,具体论述了其“非乐”的理由。其一,制作娱乐器械劳民伤财,增加了民众的劳役和税负,不利于解决民众之巨患,即“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其二,享受舞乐使为上者不能听治;表演舞乐使为下者不能从事。上不听治,刑政必乱。下不从事,衣食之财必不足。《非乐上》说:“且夫仁者之为天下度也,非为其目之所美,耳之所乐,口之所甘,身体之所安,以此亏夺民衣食之财,仁者弗为也。是故子墨子之所以非乐者,非以大钟鸣鼓、琴瑟芋笙之声以为不乐也……,虽身知其安也,口知其甘也,目知其美也,耳知其乐也,然上考之不中圣王之事,下度之不中万民之利。是故子墨子曰:为乐非也。”墨子认为,尽管“为乐”是一种享受,但对治国利民来说并不实用,没有实用价值,因此要“非乐”。在墨子看来,任何事情的目的、价值都只能用是否“利人”、是否“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的标准来衡量。而“乐”在墨子看来是不符合这些标准的,因而被认为是无用、无益甚至有害的。[5]
由于墨子切身体会到民之“三患”的长期存在,而统治者无视民众的苦难和国家治乱,整日寻欢作乐、纵情声色、腐化堕落。因此墨子提出非乐论以批判、揭露统治者此不仁不义之行径,表明了其可贵的平民意识、人道主义精神和批判精神。不过,“墨子以足民之财作为治平的先务,为了挽救当时的社会危机,常着眼于物质,而忽视精神,且有矫枉过正之弊,像‘非乐’论反对音乐、美术等精神活动,作为一时救病的良药也许可以,但不能作为万世的教条。”[6]墨子的非乐论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他只看到了音乐等劳民伤财、妨碍生产劳动的一面,而没有对其陶冶情操、抒发情感、礼仪教化功能予以应有的关注。墨子仅仅从实用的角度一味否定音乐,将物质生产与精神活动对立起来,这实际上是被狭隘的实用主义所局限。墨子忽视了艺术生产与欣赏的直接消耗和间接的历史效益之间的辩证关系,墨子只看到艺术生产过程中占用一定的历史时间,就以为是对社会的极大浪费,这是短视的浅思维方式,实际上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任何艺术创作都不得不以极少数统治者剥夺大多数劳动者的衣食之财为代价,这是历史进步过程中难以避免的矛盾性。[7]
五、墨子节俭消费观的现代启示
从上述墨子提出的消费原则、节俭消费标准和主张中可以看出,墨子的节俭消费观过于强调节俭,片面强调消费的物质实用性和消费标准的整齐划一,具有忽视基本物质生活之外的其他消费需求的价值倾向,并企图消解现实的消费水平差异,因而受到后世学者的诟病。荀子就曾批评其“昭昭然为天下忧不足”、“私忧过计”,会使“天下弥贫”,(《荀子·富国》)“蔽于用而不知文”、(《荀子·解蔽》)“有见于齐,无见于畸。”(《荀子·天论》)梁启超指出:“墨子的‘唯物观’,比马克思还要极端。他讲的有用无用有利无利,专拿眼前现实生活做标准,拿人类生存必要之最低限度做标准,所以常常生出流弊。”[8]并且,墨子仅仅从物质实用的角度谈节俭的必要性,没有充分认识到,节俭不但是关系到国家治乱兴衰、人民基本物质生活需求的满足的政治、经济问题,还是关系到人的道德品质的培养、道德人格的完善以及社会优良道德风尚的形成的精神价值追求。虽然墨子的节俭消费观有其时代、阶级局限性,带有小生产者的狭隘功利性和空想色彩,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其积极的历史影响和现代价值。墨子提倡的节俭消费、反对奢侈浪费的消费观念,在当时客观上具有治国利民、移风易俗的进步意义;扬弃其消费观中的合理因素,对于我们今天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形成理性、道德的消费观念和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消费行为模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也有积极的启示作用。
中国历史上统治者厚葬的习俗,延续几千年。有多少民脂民膏和劳动者的生命,被统治者掠夺残害。墨子站在广大劳动者的立场,尖锐批判统治者厚葬风俗的危害。墨子的节葬观,符合现代丧仪节俭的社会习俗,有超越时代的现实意义。[9]如今,在我国农村,过时、落后、粗陋、不良的丧葬风气再次弥漫,不少地方出现了诸如墨子所揭露和批判的死人与生人“争利”、“争地”、“厚葬久丧”的现象。许多人在丧事上没有发自内心的对死者的哀思,却为死者大办丧事、大摆阔气,墓地讲究大面积,坟茔务求豪华,进行炫耀性的丧葬消费;也有人屈从于当地的丧葬“消费陋俗”,超出家庭收入水平或财力状况地进行被迫的炫耀性丧葬消费。这种不良的丧葬消费行为、风气给家庭和社会造成极大损害。而“墨子所提倡的关于丧葬的方法和标准,虽已不再适合于现代,但他批判厚葬久丧、提倡从简办丧的精神,值得我们研究和学习。”[10]
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地区、城乡、行业、阶层之间的贫富还有相当的差距,导致人们消费水平的差异性。我们应积极借鉴墨子以发展生产保障消费的主张,统筹兼顾,发展生产,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收入的增长和消费水平的提高,逐步缩小消费水平差异。客观地说,人们消费水平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性在现阶段有其必然性与合理性,但若差距过大,在消费领域出现不理性消费、过度消费、炫耀性消费、浪费性消费、特权消费等现象则极易导致部分普通群众的“仇富”、“仇腐”心理,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现阶段我们仍然要适度提倡墨子的节俭消费思想,发扬墨子的勤俭节约精神。即使将来物质财富极大地丰富了,我们也应该牢记墨子“圣人之所俭节也,小人之所淫佚也。俭节则昌,淫佚则亡”(《节用下》)的警世名言,从其节俭消费观中获得积极启示,以俭养德,俭以利世、利民,俭而有度,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参考文献:
[1]李泽厚:《墨子论稿》,载《学习与思考》1984年第5期。
[2]胡子宗、李权兴等:《墨子思想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312页。
[3]范淑存:《墨家的消费经济思想及其借鉴价值》,见张知寒、李广星:《墨子研究论丛(三)》,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09页。
[4]李晓乐、温永强:《墨子节用消费观的当代价值》,见曹胜强、孙卓彩主编:《墨子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54页。
[5]祁海文:《墨子的礼乐批判及其美育观》,载《社会科学战线》2002年第5期。
[6]江心力:《墨子与中国人的兼爱情怀》,长春:长春出版社,2009年版,第49页。
[7]谭家健:《墨子研究》,贵阳:贵州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176页。
[8]梁启超:《墨子学案》,上海:上海书店,1992年版,第42页。
[9]孙中原:《墨子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2年版,第92页。
[10]童恒萍:《墨学精神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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