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表演学把演员分为两类,一类叫本色演员,就是按照自己的个性去塑造角色的演员,比如演员天生幽默,他就把幽默融入到他扮演的所有角色中;另一类叫角色演员,就是按剧本需求去塑造角色,忘掉生活中的自我,不把生活中的个性带入到表演中。
这段材料提及两个概念——自我与超我。
它们来自于弗洛伊德心理学研究理论——心理动力论。涉及到的三个概念“本我、自我与超我”。是他的人格结构理论的基础。
先来说说这个理论的三个基础概念。
来自知乎一 本我
本我,是在潜意识形态下的思想,人最为原始的、属满足本能冲动的欲望,如饥饿、生气、欲望等。在弗洛伊德人格结构论中属于最底层,特点就是无意识、非理性、非社会化和混乱无序。它遵循机体快乐原则,避免一切痛苦。
这个概念的属性有点类似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的最底层需要——生理上的需要。只是“本我”是无意识的,主要存在于婴幼儿时期,而需要层次理论中本能的需要是不分年龄段的。
婴幼儿严格意义上还不具有一定的社会属性,所以把“本我”这个概念还原到现实生活中的时候,可以理解成个体的自然属性,主要处理的是个体与本能的关系。
二 超我
说“自我”概念之前,先来说说“超我”。
这个概念的属性与“本我”是对立的,位于人格结构理论的顶端。其特点是部分有意识,理性、社会化和完美秩序。遵循的是社会道德原则,对本能的原始冲动力进行压制,是潜意识的观念、情绪情感、价值观、信念等。
这是文明社会的必然产物,对于“本我”来说就是一种抑制和排斥。
另外,理解这个概念还可以与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的最高需求——自我实现的需要做个简单比较。
自我实现的需要期望个体通过努力发挥出自我潜能,获得真善美至高的人生境界。
弗洛伊德认为,“超我”就是个体追求的那个至善至美的人格,是自我实现的需要所梦想得到的结果。
把超我放到现实生活中去,其实代表的就是一种理想型人格,因为其所遵从的是道德原则的评判标准,是一种完美的毫无破绽的人生境界,自带“乌托邦”属性,所以也是最难获得的。
这种“超我”的人生境界其实早在先秦时期就成为诸多文人雅士的人生追求。最典型的比如庄子,庄子哲学中所谓的“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尽管对这句话的解读很多,但这三类人基本都算是庄子所追崇的至善至美道德高尚的人。
三 自我
“自我”由“本我”分化而来,位于人格结构理论的中间层。作为“本我”与“超我”之间的调剂,它一方面合理满足“本我”;一方面又受制于“超我”。它遵循现实原则,暂时中止了快乐原则,努力向着完美的道德原则升华。
当个体开始对“本我”是否适应社会现实规则的要求进行思考、分析、批评或者反思的时候,其实已经进入到意识阶段,也就进入到了“自我”的层面。
“自我”不仅仅可以适当获得适当的快乐满足,也深深懂得痛苦不可避免,而且适当的痛苦可以避免因一味追求不符合道德规范的“本我”所受到的惩罚,本质上也是一种对个体保护机制。
古之文人士大夫有种超然物外的情结,这个“超然”我认为类似“自我”的人格结构。比如范仲淹“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一己之喜乐不依附外界事物的好坏,对于个体本能所追求的快乐满足和本能逃避的痛苦都有清醒的自我把控,是一种豁达淡然的心态。
适当压抑性本能冲动并避免受到惩罚的“自我”使个体学会区分心灵中的思想与围绕着个体的外在世界的思想,自我在自身和其环境中进行调节。
这在弗洛伊德来看是人格的执行者。
他把“本我”比作马,是力量来源;把“自我”比作骑马的人,把控马匹向着前方行进;把“超我”比作前进的方向,有着引导方向的导向作用。
弗洛伊德认为理想的人格应该是三者的平衡,偏重任何一方都会导致变态人格。
“自我”与“超我”的现实意义
文章开头提到的演员的两种类型,其中本色演员把个性融入到所有角色中去创造性地赋予角色新的生命力,忠于自我的表演当然也是好的,这样可以创作出一种典型。
而另外一种遵从剧本,忘掉自己去进行演绎,千人便会有千面,实际操作中要符合剧本需求,更加考验演员的演技,也是不错的。
这两种分类之间不存在对立,但如果两者之间缺少平衡的话也会出现弊端。
比如,长时间的追求个性演出,会导致角色类型化,戏路单一,长久下去,对自己演艺事业来说很可能成为阻碍。这种例子有很多,也有演员最终争取完全不同的角色或苦练习演技取得了突破。
而过度地按照剧本去塑造另一个自己,可能导致过分入戏而无法及时走出来,我们听说过有些演员因此得了抑郁。
如果寻找到两者之间的平衡,适当赋予角色自己的个性地尊重剧本需求去演绎,既可以赋予觉得创造性也可以磨练演技,应该是一个更为有效的选择。
现实生活中处理各种关系,无论爱情关系、婚姻关系、同侪关系抑或亲子关系,“自我”与“超我”都在寻求存在感。此消彼长,都试图寻觅一种平衡,可以让双方泰然处之。
这种情况下,两个概念就被赋予了社会属性。我们来看看两者的关系。
社会生活中中,“自我”处理的是与自己的关系,是一种向内的自我满足行为;“超我”处理的则是自己与社会的关系,是一种向外的寻求肯定的行为。
这里的剧本还原到现实生活中,可以理解成社会规范与各种道德观念。
我们都希望按照自己的内心去生活,去追求个性、快乐和幸福,但社会对人们提出了要求,给出了为人处世的各种规则,人与自己的关系被框定在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圈里。走出去就会受到来自社会规范和道德标准的惩罚。
逐渐地我们会发现,原来各种社会规范和道德观念就是“社会”这个大圈的核心。我们的所作所为都被它引导者,无限地去靠近,但又不得与它完全站在一起。
自我也会意识到这个问题,同时又一定程度上反向撕扯,试图满足心之所向的快乐,当然,这是被允许的,只要不触及社会道德底线。
无形中,自我与超我完成了一场角逐,没有成败,只有妥协。
这就是平衡。
这种平衡中,超我的实现来自于自我,同时监督自我的运作;自我用超我的原则督促自己,并以超我为升华目标。
在不对等的关系中,比如爱情,其中一方很可能失去自我,极力向外——另一半——去证明“我爱你”,以一个至善至美的情人的方式去百般示好,以同样至善至美的情人的标准去“美化”自己,并天真地认为,这应该是对方希望看到的模样,谁知对方却是个有血有人的凡夫俗子,他希望你跟他一样是坠入凡间的天使,而不是完美上仙,当然这种关系很难想象能够长久地持续下去。
畅销书作家李爱玲身为职场女性,生孩子之后一段时间内完全回归家庭,天天与嗷嗷待哺的孩子耳鬓厮磨,当然磨的是只有“本我”的婴儿的吃喝拉撒睡。
因为另一半不懂如何伺候婴儿,让她不得不成为全能妈妈,是被动成为。在外人看来这种忘我的行为符合道德规范对女性的要求,是很厉害的,但她自己内心却失去平衡,完全没有自我的日子不是她需要的,于是生活里充满了与另一半充满的冲突,直至涉及离婚问题。
她选择抛开所有远行,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也是一次重新找回自己的旅行。不同的是这次旅行,她重新反思了双方的相处模式,试着寻找一种平衡。
她要更好地爱自己,找回曾经能干幽默快乐的自己;丈夫可以学习与以婴儿相处;两个人应该常常进行沟通,共同面对问题并解决问题。
结果是大团圆结局,尽管后续肯定没有童话故事般温柔可心。但战胜柴米油盐酱醋茶里的烦恼之后依然可以找回曾经的琴棋书画诗酒花不也是一种圆满吗?
现实就是现实,很骨感,但他给了我们出路,依然可以最大化自己的快乐和幸福。
坚守内心追求的同时,时常审视自己的追求是否能够让自己得以提升,让自己的人生更臻于完美完全可以找到“自我”与“超我”的平衡。
你当然可以非常努力地保有“自我”,但“超我”也会要求你付出同样的努力,只要你可以,便会终得漂亮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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