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那天我刚失恋,夹着双人字拖,提瓶啤酒,蹲马路牙子上边喝边思考人生。酒没咋往下灌,想得却不少。
当初追前女友的片断还历历在目,她却最终舍了我选了那位竹马青梅。
对此我不是没有抱怨的,毕竟多少有些感情,但在这个喜新厌旧的快餐时代,她能弃新选旧,还真让我有些佩服。
一帮哥们儿听说后都骂我脑袋抽筋了,佩服?佩服个毛啊!那是值得佩服的人吗?
真相是那位旧哥儿现在发达了,别墅豪车样样不缺,就差左手熊猫,右手猎豹了。估计那还是国家不允许,要不肯定也弄回家豢养了。
别说是女的,就换作他们也拼了命撒着欢儿迫不及待吃这回头草去了,谁会要一穷二白的我。
我当时的全部自信都被这“一穷二白”的评价给摧毁了,整个人有种不真实的挫败感。话说我有那么差吗?
那几位爷说得油暴暴的,似乎最大的痛苦就在于没有及时变性,抓住改变命运唯一的机会。不过变了也白变,就他几爷子那五大三粗、歪瓜裂枣的样儿,瞎了眼也能看出是男的。
想到这儿,我又恨恨的,鄙视起前女友和那帮狐朋狗友来,呸地往地上啐了一口。
【2】
抬头,喷出一口浊气,眼神一晃,她就那么和谐地占据了我的视野。
一条蓝白条纹的裙子,两条装饰花边从两边肩头汇集到后腰,显得人纤细修长,小腿裸露着,又白又直。脚踩一双红鞋。侧面望过去,颜值还不错。
见到美女,心情再不好也会多看两眼,别人不是说转移注意力是最好的疗伤手段嘛。一看之下,我乐了。
只见她站在斑马线那儿,一副着急过街的样子。但刚好这地方没红绿灯,那些素质低下的SB司机一个个昂头挺胸,两眼直视前方,当斑马线上的人是空气,不但不减速,还把油门往死里踩,赌你不敢用肉身去撞他的铁。
我一直恨这种龟孙,有个破车牛气个屁啊,有种就下车大家位置互换,看你咋猖狂。
这美女左顾右盼、好不容易大起胆子往前迈了两步,又被疾驰而来的车辆吓了回来;再找机会,又被刺耳的喇叭声震退了。
她这一进一退的频率,再配上那件蓝白条纹裙,让我仿佛看到了浪花起伏,她脑后的马尾卷曲膨松,随着她的举动一晃一晃。
我一下笑出了声。我笑,完全是觉得她太可爱了。
后来,我常常想起这个镜头,我想我瞅上她,是因为她让我想起了大海。
【3】
看着看着,我坐不住了。
借着酒意,我直接冲过去,站到她身边。她似乎感觉到我的靠近,捂紧了包,往一旁挪了挪。嘿,警惕性还挺高。
趁车辆稍微少了些,我二话没说,直接拉起她的手就把她飞快地带过了街。她肯定是蒙住了,被我牵着时连反应都没有,只知道跟着跑,到了对面才吓得叫了一声,甩开我的手,那急促的动作就像在甩一把大鼻涕。
喂,我有那么恶心吗?太伤自尊了,我咕噜了一句,扔下她转身就走。
我本来就是真的只想带她过街,是的,就这么简单,信不信随你,反正当时是这样。
往回走的路上,我右手拎着那瓶还没喝完的酒,左手还有握过她的余温。把左手往鼻前凑了凑,我发誓我闻到了一阵香。
后来哥们挖苦我,说得了吧,最多是汗味,就你觉得香。哼!他们是吃不到葡萄嫌葡萄酸。
我仔细回顾了一下,她的手又软又嫩,握着感觉真不错。
慢慢地,我开始恨自己,为啥那么傻。既然冒着危险做了好事,就算不留名,也留个微信啥的呗。现在可好,世上有伊人,却再也找不着。
哎!蠢!
其实那天我连她的正面都没看清楚,就离开了。估计是当时太紧张。但我总会想起她,想起她时就望着自己的左手发呆,似乎她的柔滑细嫩还在手中停留。
每到这时,遗憾就越重。
【4】
二十六岁的我平稳的外表下有一颗乱动的心。成长的道路上做过不少傻事,但没磨灭我灵魂深处的善良。
我总是希望自己遇上个好姑娘,早日脱离单身狗的困境,也让爱情滋润滋润我。潜意识中,那个让我想起大海的姑娘就是我的真命公主。
但我不知道能否在有生之年再见到她,毕竟世界太大了,我看也看不完。
要说放弃我还真舍不得。思前想后我决定用最蠢的办法――有空就去遇见她的地方蹲守,我有预感她肯定会再次经过这里。
哥们儿们听说我的壮举,一致判定我他妈绝对疯了,想女人想的。
二胖跑来骂了我一顿之后,丢下二百块钱,让我晚上找个女人解一下馋,别一天犯神经,丢脸都丢到马路牙子上去了。
我捡起两张毛爷爷,就想砸他头上,再一想,还是揣自己包里稳当。我冲他背影骂了句:“这都什么年代了,还给200,不涨点儿价?”
女人就不找了,我买了点儿鸡蛋和着啤酒喝下去,据说可以增强某方面的能力,也算是没辜负大家对我的爱啊。
【5】
也不知谁说的这句“念念不忘,必有回响”,真特么太准了,老天爷肯定是被我感动了,让我一个多月后真的遇上了她。
这次,她在我正对面,我们之间是斑马线隔开的距离。能认出她,是因为她刚好穿着那条蓝白条纹裙子,也刚好扎着马尾。太阳明晃晃的,我一眼就望到了她,记忆中的模样。只是这次,我有时间好好看看她的容颜了。
没有留海,光洁饱满的前额裸露着,一对不浓不淡的眉,一双不是很大但有神的眼睛,鼻子很漂亮,又挺又直,嘴不小、唇不薄,接吻肯定舒服。
看到这儿,我想特别感谢一下我爸妈,给了我这么好的视力,虽说我读书时常躲在被窝里看书,也没弄成近视,还让我在烈日下都能看这么远这么清。
这里有红绿灯。闪烁的绿灯一亮起,她就朝我走过来,我盯着,不想动了。干脆就在这儿等她吧,说不定她还记得我呢。她一步步走近,我的心跳一点点加速。
靠,我激动个啥呀,但我没法不激动,我感觉看到她的样子就像看到了爱情。请允许我YY一下,毕竟我也是个男人。
【6】
她从我旁边走过,一秒的犹豫都没有。完了,她压根就不记得了,我就像空气,不,还比不上空气呢,至少空气很重要,是必需品。
心里的倔强腾得冒了出来,我不服,追上去,一把拉住她。她吓了一跳,尖叫一声,回头看我,眼神惊惧。
我突然想起自己太粗鲁了,于是放开手,陪着笑提醒她:“你不记得我了?我就是有天带你过街的那个人呀。”
她看我离远了点儿,稍微安下心来,但眼睛仍睁得大大的,仿佛她的记忆里完全没有我出现过。
我不禁泄气了,看来美女每天接触的人太多,都没我容身之地了。
我把当时的情况给她进行了简短回顾,主要是本来经过就很短暂,可以回顾的内容太少。
她听着,没说话。眼睛却渐渐红了,跟着没来由突地大哭起来。我一下傻了眼。
靠,这也来得太猛了,我可啥都没干呀。周围慢慢开始有人聚集,对着我们指指点点,我瞬间从一个妄想搭讪美女继而引发一段疯狂爱情的痴汉变成了人人得而诛之的陈世美。
晕,我倒是想当负心汉喔,但我连她手指头都没碰过,喔不,指头还是碰过的,但我连她名字也不知道,啥便宜也没占,就背上这骂名,也太吃亏了嘛。
我心里有苦说不出,只能寄希望她尽快收拾好情绪站出来为我挽回点儿名誉。结果她只是哭,我在旁边站着,劝也不知道咋劝,只能傻乎乎地说“别哭了,求求你别哭了”,说得自己都要哭了。
哎!早知道我就不招惹她了,但现在转身就走也不合适,更像自己做了缺德事一样。还好周围人只议论,并没人站出来叫板,毕竟都以为是情侣吵架,不好多管。
【7】
她好不容易才停下来,抽抽搭搭地望着我,问:“能请我喝杯东西吗?”只要她不哭,只要能摆脱这群无所事事的看客,就是让我把钱包掏空我都愿意,反正也没啥钱。
就近找了个水吧,听她说故事。
原来她前男友就最爱牵她的手,说一辈子不放开。两人都谈婚论嫁展望未来了,结果天上掉下个林妹妹,男友变心了,手也不牵了,婚也不结了,人也消失了。
从此她最怕谁牵她的手,感觉痛。
“死去吧,那孙子!”我听得愤慨,非常投入。她看我一眼,没吭声。
这是伤害后遗症啊,弄不好会影响一辈子。不行,我可不能眼睁睁看着这么好的妹子在痛苦的记忆中沉沦,和美好的感情擦肩而过,消失在大马路上。
我得救她。
我把凳子拉近,手指向天,认真地告诉她我这一个月天天在马路牙子上蹲着,就为了再见到她,哪怕下雨天也没耽误过。
她听了很惊讶,嘴张得大大的,看得出来,哥把她感动了。
看着她纯洁的眼,我说了句自己都不敢相信的话:“这样,我们一会儿分开走,我还是天天去马路上蹲着,如果我们能再遇上,你就做我女朋友。”
她很意外,看了看我,点点头走了。
目送她的背影远去,我才发觉我真他妈傻。搞个毛啊,我还玩起了封建迷信。
我把缘分交给了天,所以都半个多月了,我还在马路牙子上蹲着呢。
但愿她能出现,收留智障的我。但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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