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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使者》----李宗奇

《光明使者》----李宗奇

作者: 李宗奇 | 来源:发表于2021-06-28 18:08 被阅读0次

    無法改變。

    “法”,与“改變”之間,有一種关系。

    這種关系,我認為是:“法”為“可以改變”的必要條件。

    ↑道理是↑這樣的。

    有“法”,有可能“改”;没“改變不了。

    就↑这麼簡單。

    這麼簡單。有,你就有可能改變;没”,你改不了。

    道理是↑這樣的。

    無‘法’改變,無‘法’改變。無法改變

    才能改;無“法”,改不了。

    ↑道理是一樣的。“法”是什麼?为什麼要“改”、为什麼要“改變”......

    為什麼?人,不改不行啊。

    得改。←是,我的看法。子曰:“德之不修,學之不講,闻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出自于《論語·述而7.3》)

    曰:“語之言,能無從乎?之為貴。”(←自《語·子罕9.24》)

    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出自《礼記·大學》)人得改呀,得修身呐。儒家的:修身,我自認為,就是:‘向着光明的思维模式不断前进......’←就是改變不改哪行?

    自学儒学,自学了儒家的“四書”、“五经”。既:《論語》《大学》《中庸》,以及《孟子》。←此為,儒家四書

    《诗经》,《尚书》,《礼記》,《周易》,《春秋》,←此為,儒家五经

    五经、“四書”,或四書、“五经”,←都是我自己自学的。

    没有“老師”教我,(我)也不知道跟誰沟通......(我)也没想過,去請教誰,或誰......就自己看自己寫

    寫一些,看完“四書”,或“五经”中的哪本書當中的某一段,某一句,或某几句的“感慨”、“感想”......

    ↑為此,我甚至可以少睡觉,或晚吃饭。當然,不是不食不眠;但‘废寝忘食’←四個字,形容我寫看完“四書”,或“五经”當中的某本書的某一段的某一句,或某几句的“感慨”、“感想”,還是(我認為)挺合适的。

    道理是這樣的。我‘愛’寫一些,以儒家“四書”、“五经”當中的内容為依据的说理文,或者説:議論文

    ↑我愛干↑這樣的事儿。既:愛寫一些,以儒家四書五经當中的内容為依据的議論文,和説明文。←我愛干這樣的事儿

    特别愛。為什麼特别愛,為什麼特别愛干這樣的事儿,甚至不惜废寝忘食

    因為快樂我擅长类型的)文章使我快乐。

    寫我自己擅长的类型的文章,←→使感到快樂為什麼快樂

    為什麼,寫文章,使我快樂

    1、我寫我擅长类型的文章,不挣钱。我获取钱财的渠道,和方式,不是因為,或凭借我寫我擅长类型的文章來获得或取得。

    道理是↑這樣的。

    (2)、我寫我擅长类型的文章,幾乎很少有阅读量”超過100的。所以,换句话説,我寫我擅长的类型的文章,(我)不出名(“点击量每篇文章時常不足一百人)

    一無利,二無名;我所谓快樂,(既:寫我自己擅长的类型的文章,使我感到快樂)從何而來?

    一無,二無,但還乐此不疲,甚至説:废寝忘食

    ↑這是為什麼呢?純粹。純粹的快樂。我很難給你解释,即便我已经发表了138.9萬字,但,我很難用語言,來給你表达我所经過的這種纯粹的快樂

    我很難給你解释。但,在逻辑上,請你相信,它(既:所谓纯粹的快樂)是存在的。

    ↑并令我樂此不疲,废寝忘食。←道理是這樣的

    “改變”,就是這樣的:快樂。當你努力迈向‘光明’的時候,←那是最快樂的。

    什麼钱,什麼爱(既:爱),什麼感情,统统都靠。

    當你努力迈向‘光明’的時候,一切都不如你的:重要,一切都得排在你的:“法”的後面......

    當你有”“改變自己,譲自己走向‘光明’的時候,那是最幸福時候

    ,是最重要的(以抵达‘光明’為目的來説、來看,來講)。《金刚经》言:“法尚應舍何况非法。”一個字,体現了重要性

    凡是譲你能够体會到朝着‘光明’前进,朝着‘光明’改變時的那種‘纯粹快樂’的,都叫:是你的

    寫文章,←→是我的;“踢足球”,可能是你的”。

    放风筝,←→可能是你的“法”......八万四千法门,是凭“法”带給你的那種向‘光明’前进、向‘光明’改變時的那種‘纯粹快樂’带你“入门”(既:进入‘光明’),故,称:法门

    凭“法”,入‘光明’,←叫:法门。也就是説,理論上来講,‘进入光明’的渠道、方式,有:八万四千種。

    ↑這是,“佛”講的(既:有八万四千法门)。

    道理是↑這樣的。由暗,至‘明’(既:‘光明’),←這個過程,是:快樂的。

    纯粹的快樂。如果,假设你也有:,的話;那麼理論上來説,你也可以体會這種:因由暗至明的改變所產生的纯粹快樂

    如果你有法改變的話,那麼,可能你也會像我一樣乐此不疲,甚至説:废寝忘食’吧。

    道理是這樣的由暗至明的改變,←真的很快樂

    你就知道了。

    ----作者:李宗奇 辛丑年 五月十九 于自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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