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很奇怪,虽说互联网这件事物本身是无国界的,互联网创业公司却有国别之分。在不久前,中国的互联网还是亦步亦趋地照搬美国最新的创新项目,每当国外出了什么新的模式之后,总会有人问,那么中国有没有做这个的公司?如果有,且这家公司预期能在中国市场能够取得成功的话,就会吸引到投资。
比如说国外有ICQ,国内就有了OICQ(后改名QQ);国外有Google,国内有百度;国外有雅虎,国内有新浪;国外有Youtube,国内有优酷。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在这个领域,最“成功”的是王兴,国外有facebook,他就做了一个校内;国外有twitter,他就做了一个饭否。每次都是像素级抄袭,也就是说,当facebook页面上做了某个细微改动时,校内网也会同时改动。
因为每次王兴的创业项目都抄得及时,抄得准确,并且运营出成绩来,所以很受资本的青睐。他最新的项目美团已经成长为国内的顶级互联网公司,而这个则是抄自美国团购网站groupon。
看到这里,如果你觉得我是要指责王兴的抄袭行为的话,那你就错了。在商场上,基于道德的评价毫无用处。历史是成功者写的,只要获得最后的胜利,大多数人不会在意创业者一开始的瑕疵,资本更不会在意,相反,他们会肯定这种不惜一切代价取得胜利的精神。
抄袭是件门槛很低的事,之后长期的运营能力才是资本所看重的。同样是抄袭国外产品,许多国内的创业公司,最终却没能取得成功。比如上海曾经有家原封不动地抄linkedin的网站,可能你压根没听过它的名字“若邻网”;抄袭dropbox的一大堆,大多数没人记得它们是什么;抄国外snapchat的有不少,好像也没几个最终做大的。
ebay vs alando如果你觉得只是中国人喜欢抄袭,那就是在妄自菲薄了。德国有一家叫作“火箭互联网”(Rocket Internet)的公司,商业模式就是抄袭美国风头最劲的网站,并把它们卖回给美国的竞争者。这个模式第一次大获成功,是他们基本上原封不动地抄袭了拍卖网站Ebay,后来又把这个叫作alando的网站以3500美元的高价买回更了Ebay。2010年,看到美国网站groupon(也就是美团抄袭的原型)出现之后,他们火速做了citydeals,并在五个月以后以1.7亿美金卖回给了groupon。
获得了这些成功之后,“火箭互联网”越发上瘾,索性把这个竞争力当成他们的商业模式,还在德国上市。你肯定听说过大名鼎鼎的住房共享经济网站airbnb吧,不妨打开一个叫作wimdu的网站,比较一下二者的差别。这个wimdu就是火箭互联网公司的最新作品。
wimdu vs airbnb中国目前为止似乎还没有出现这样的公司,也许根本没机会出现了。如果你仔细观察的话,会发现这两年国内互联网公司抄袭国外的情况已经远远少于以前,甚至,很多模式都是中国的首创。出现这样情况的原因,是因为国内互联网的“基础设施”已经迥异于国外互联网,在这个基础上发展出的互联网企业形态,自然跟国外千差万别。不过,这个是下篇文章要讨论的话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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