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6:1】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
【罗6:2】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
【罗6:3】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
【罗6:4】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
今天我们学习罗马书六章一至四节的经文。这段经文里保罗讲受洗的意义。在保罗写这本书的使徒时代,受洗是紧接着悔改信主时就实行的(参徒2:38,41;8:12,35~38;16:14~15,33)。受洗虽然不是人得救的条件,但却是诚心相信的一个表明;换句话说,受洗是以外面的行动,来见证并宣告里面的信心,在世人、天使和鬼魔的面前,表明从此接受耶稣基督为救主。
一:与罪继绝
罗6:1-2节“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
“仍在罪中活着”,“在罪中”,意即仍然生活在罪掌权的范围之内,继续让罪来支配和左右我们的生活行动,也可以理解为站在罪的一边。
“在罪上死”,原文是向罪死。这就是说,一个接受耶稣的人,既然相信基督耶稣为自己的罪死了,就要从今以后,在一切犯罪的事情上,主观上看自己已经死了,与过去的生活一刀两断,不再让罪驱使,为罪效劳了。
二:与主同死
罗6:3节“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
“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受洗”按原文宜译作“受浸”,因为这个字的原文字义是“浸入水中、沉下水里、被水淹盖”。由此可见,是将受浸者全身浸入水里的。
“归入”意思是进到一个新的领域里面。人得永生的条件只有一个,就是“信”;但要从罪的权势蒙拯救,仍须加上受浸(可16:16;约3“5;彼前3“21)。受浸是以行动表明“进入”另一个领域里,藉以摆脱原有领域之权势。我们是从“在亚当里”改成了“在基督里”(林前十五22),也就是从“黑暗的权势”迁到神“爱子的国里”(西1:13)。受浸就是这个搬迁的行动宣言。
“是受洗归入祂的死,”乃是归入基督的死,亦即承认基督如何死了,我们受洗的人也在他里面一同死了(参林后五5:14)。我们进到受浸的水里,就是表明我们既已进入基督里,也就有分于他的死。这个死,特别是指向着罪、己、世界、撒但等一切消极的事物说的。
三;与主一同埋葬
罗6:4下“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
“和他一同埋葬”,乃是和基督一同埋葬。圣经虽没有受浸方式的明文榜样,但从“因为那里水多”(约3:23)和“从水里上来”(太316;徒8:39)的描述,可以想象得出应该是将受浸者全身浸入水中,这种方式正和本节所说“埋葬”(全身被掩埋)的意义相符合。
“埋葬”是死亡事实的明证,一面表明,受浸者既然确已归入基督的死,就是结束以往罪中的意思;另一面也表明,埋在地里,是为结出新的生命。也象征在基督里的新人起来,有新生命的样式。可以这样说,当信徒受洗时,他是参加自己旧人的丧礼。当他没入水里时,他实际上是在表示:“我过去作为亚当有罪的儿子的一切,都钉死在十字架上了。”他从水里起来,是表示:“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加2:2 0)
四: 与主同复活。
罗6:4下“……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
“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 这里
乃是指有基督复活的新样。受浸者全身既被浸入水中之后,还要“从水里上来”;“水”既表明死亡,“从水里上来”也就表明从死里起来。死与埋葬,既是有所除去并结束;起来之后,当然不再与已往相同。从此得着了基督的新生命,我们若凭此生命而活,自然会有新的生活行动,这就是复活的新样,也就是成圣的生活。
这是神拯救我们信主的目的。“新生”是悔改、是重生,是人生归零重新开始;而“一举一动”是行为,主要的不是大事,而是小事。因为看一个人是否彻底悔改,是否活出基督的生命,是否活出基督徒应有的见证,不一定在他的大事上,而是从他最小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上表现出来。
综上所述:受浸的四个步骤所象征的属灵意义如下:
(1)站在水边一一与罪断绝。
(2)下到水里――归入基督的死。
(3)浸入水中――与主一同埋葬。
(4〉从水里上来――与主一同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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