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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二十八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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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早一点,我穿过大桥径直往市中心广场走去,太阳也正巧在江边垂下头去。
天转冷,风很大,我问店家要了些吃的,躲在狭窄的店铺里,将食物一勺一勺送到嘴里。
真不好吃。
我知道一家教堂,在这附近百步以内,以五点钟准时阖上大门著称,时间已经晚了,当然,我也没想进去。
我坐在广场,最繁华的过道,其中一排座椅的某个座位上,埋着头,听着歌。
不远处的喷泉,安静地充当游人拍照时的背景。对面的商场,一半站在阴影里的姑娘,在使劲吆喝着什么。直到一个拿着相机和三脚架的小伙子要用到我的位置前,我都没有离开我的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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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黑了。我要往回走了。
我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划开,搜索一首歌,播放,点开评论。缓冲了很久,听上歌了,我也没找到评论里那个原版的故事。
很多故事就像这样,从默默无闻到为人所知,到为很多人所知,说故事的人丢了它还在流传,在有人家的地方,流传。
我不甘心地点开说故事的人的主页,翻阅着,检索着,他寥寥十数条的近况远况。
他是一个有意思的人。我忽然想起这些年与我有了牵绊的几个有意思的人。
不想了,天黑了,我要往回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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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活着。
在大约小学六年级的年纪,我警醒自己,不要再去思考关于人生关于活着这类徒有字面意义的词汇,形而上的思想不会笼罩现实的种种需要和须要。
在颠倒了心智的年纪,我告诉自己,我读了这么多年书了,什么样的姑娘没见过,什么样的道理没听过,什么样的爆炸不能背着身淡定走过。
直到耶稣酱在我志得意满的时候,一次又一次给了我几个大嘴巴子。
我给自己创造了几个低成本笑料,像电视剧八点档,大概也不能博佳人一笑。
活着,有时是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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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回走的路上。
在低处,阴暗处,我迷了一段路。
宽敞的大街迎面是一道窄巷,巷口是泊车洗车的,视野像用16:9的液晶屏修过重新上色一样,漆黑一片。
走过,我听到disco版的《向天再借500年》。
我此刻在听宋冬野。
宋胖子的歌,适合比较嘈杂的环境听,喧哗的人声,听不清歌词,只有偶尔泄露出的几个和弦,和歌者低沉又低沉的嗓音交织一道,仿佛在说一个不完的故事,一艘不沉的船,和一朵不谢的花。
可惜我的手机永远忘了存适合时候要听的歌。
所以我在热恋的时候听你不是真正的快乐你的笑只是你穿的保护色。
所以我在失恋的时候听秋天的小指头点亮了小镇的烟火冬天的尾巴摩擦爱人的双手。
所以我在激昂的时候听 I will never be with you。
所以我在低沉的时候听 I used to rule the world。
所以我才在笑着的时候哭,活着的时候听一支死去的歌。
我的手机记得存适合时候要听的歌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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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夜里,灰姑娘被打回原型美人鱼的泡沫将要浮出水面的深夜里,我曾窥探过一些遥远的人,读取一些他们的故事。
有曾经交好的朋友,有匆匆相识的陌生的朋友,有喜欢的人,当然,也有分开的人,甚至也有死去的人。
他活着时候留下的文字,留在网络世界里的一点音容笑貌,我百读不厌。
在已经故去的人的身上,学一点点活着的道理。
为了更好的活着,或者,为了更好的死去?
我讨厌好以及更好这些词。我讨厌将它们加诸生活之上。
不解释,我站在这里,请咬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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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单价三十八元的畅销书正在联结成功的捷径,雾霾像坚固的一捅就破的正确的政治。
往回走。
船家要渡我。
往回走。
莫回头。
该内容二十八禁。
是一片黑暗料理过的饼干,迷路人的口吃,寒风中瑟瑟已久的身影。
却也是作者无论如何都想要写出以及无法写出的,活着。
活着,不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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