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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性工作者

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性工作者

作者: 过街的猫 | 来源:发表于2015-01-28 22:38 被阅读5202次

           我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晚上会写这么一个敏感的话题;也许是见太多了吧,心里总有些话是要说说的。

           我身处的这个地方与东莞交界,2014年初,东莞第三产业大地震后,我们辖区的第三产业犹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在肉多狼少的情况下,加之我们重压打击的力度上,偷吃的狼都要夹着尾巴;所以,肉价一低再低,一贬再贬,由最初的500降到300,200,再到100。现在,只要你长得不是十分猥琐,四肢健全,自带安全设备,讲下价,兜里只有20块钱的你,是可以吃一顿满足的肉的。

           你到公园走走,或许就能碰到美女主动跟你搭讪,问你要不要聊天;前来搭讪的美女16-45岁不止。当然,聊天的价格并不是看经验,看的是年龄和颜值;越年轻越漂亮的,聊天的费用也就越高。你以为你遇到的是知心姐姐,排忧解难,讲解感情难题;其实,你错了,你遇到的只不过是身份隐晦的性工作者而已。如果,你想。谈好价格,就可以到聊天姐姐的出租房里,销魂一番。交易的中途会不会杀出个程咬金来,敲诈勒索那就要看你的造化了。交易有风险,朋友需谨慎。别怪我不提醒。

            同样,搭讪有风险,为了生活没的选择。曾有过一单案子,震惊了全市。两刑满人员因好吃懒做,想出了抢劫杀人的方法发财。他们的刀口正对着年轻漂亮的性工作者。为什么?因为,她们上门服务和家人联系不紧密,朋友不多,受人排斥,再加上年轻有姿色的多多少少有点小钱财,且人际关系复杂,作案后不易被发现。两刑满人员在短短两年内,作案10余起,杀害11名性工作者,抢得财物20多万元。整个作案过程让人发指,他们先是在酒吧寻觅或电召性工作者上门,然后两人轮流与性工作者发生关系,再采用扼杀的方式杀害她们,然后分尸,烹饪,再将烹饪过后的尸块倒进马桶冲走。

           在如此险恶的工作环境中,她们为何还要这样铤而走险呢?

           是为了生活,这是我和一个16岁的性工作者交谈后得知的。

           啊K一个年仅16岁的性工作者,以及说跟她交谈还不如说是做心理辅导工作。16岁的啊K来自于贵州偏远山区,家中有3个小孩,她是大姐,父母都是当地老实巴交的农民,全年收入也就3000来块钱。贫穷迫使她早早的出来繁华复杂的社会打工。一开始她是在东莞一个黑工厂里给人家粘鞋的,刺鼻的胶水味和每天12小时的繁重冗长的劳动时间和任务,让她年轻搏动的心充满了疲惫,更加想要挣脱贫瘠的土地。她终于忍受不了青春的撩拨,离开了那家工厂,两个月后的她花光了所有积蓄,外加老家的父母和弟妹天天等着她寄钱回家糊口。在同乡的劝说之下,她终于妥协了,迈出了人生的第一步,迈进了性工作者的第一道坎。

            啊K说,第一次接客是在老乡的安排下进行的,老乡带过来的那中年男人是个有钱人,第一次见红他就给了3000,安排的老乡抽掉了2000,自己只剩下1000。后来那第一次的男人就慢慢发展成老顾客了,现在还是他的价格最高收500,其余的客人有的收200,有的100,如果遇到长得帅的,自己喜欢的收50或不收也可以。但所有的钱到自己手中,也就只有原来的一半了,其余的都被安排干活的老乡给拿走了,说到这啊K苦笑了笑。接着再说,进了这行就会身不由己了,因为来钱快,不用像在工厂里那么累,干死干活的都挣不到几个钱。还有的就是,你身体不舒服,休息一天不干,就会被老乡逼着干,不然的话就会挨一顿打和骂,还有的就是看妇科疾病花了老乡不少的钱,她就会以此为借口迫使我还钱,没办法。所以,不干不行。

           啊K说,她一天最多的时候能接20多个客人,因有些客人用力过猛,导致阴道撕裂,又得不到及时的治疗落下了宫颈糜烂、阴道炎、妇科炎症等妇科疾病。我问她,你知不知道这些病带来的后果,她说,医生说了,只要修复处女膜和做个阴道紧缩手术就可以回到以前,老公都不知道的。

           我笑了笑问她,你以后有什么打算。她说,被你们抓了,教育了,不干了;其实,不是不想干,实在是痛的厉害,没法子干了。找个地方卖卖衣服,等过两年回家或自己找个男朋友嫁了,就好了。我告诉她,她现有的妇科疾病能导致不孕不育症,就是我们说的生不了娃娃。啊K似懂非懂的看着我点了点头。

           我在想她才16岁,本该有美好的青春,却背负着如此沉重的枷锁;还有那些小诊所的庸医什么叫一个修复处女膜和一个紧缩术就能回到以前。你这是对她们人生的误导知道吗?你是见了生意瞎了眼吧,你害了多少前来堕胎和看病的少女,我只想说愿你的子女远离这份纷扰。

           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性工作者,其实很渴望被尊重的;但由于我们传统的观念,不得不去看轻她们。每个人都有生存的权利,只是选择的方式不同。

            我想可能是我们学法者的缺失,没能做好法制宣传,没能告诉她们如何去保护自己,不被受伤害,也忘了告诉她们,没有需求,也就没有交易;没有狼,也就没有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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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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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90c6d1cad37:奈何 现实逼良为娼 没招
      • 775f1d7f95ab: @过街的猫 经济水平决定上层建筑 只能这么溯源吧
      • 过街的猫:@而我知道 也许是观念不同的问题吧
      • 775f1d7f95ab:我记得看过李银河的某本书 欧洲很多国家是允许这个行业存在的 像德国 国家会要求帮助性工作者定期检查 (具体多久一次不记得了 大概几个星期一次) 那份工作不该被歧视 改关注 引领
      • c35a5b9f53a7:只希望国家发展的好一点吧
      • 过街的猫:@韦一呓语 事情总是多面性的,看我们站在那一边去考虑
      • 过街的猫: @李建邦Carl 我觉得的能做的都是有准备,创伤难免的
      • 李建邦Carl: @过街的猫 毕竟这种交易的本质就是在物化人性 总会有人受到伤害
      • 李建邦Carl: @过街的猫 法律即便健全也只能保证她们受到尽可能人道的对待而已 心理创伤也没有太多办法
      • 过街的猫: @李建邦Carl 这个问题要上升到社会法制层面上来分析,很多东西我们都只是扬汤止沸,并不能釜底抽薪
      • 李建邦Carl:不可能没有狼也不可能没有肉 从远古时期到现在都是这个样子的 这是人类最原始基本的需求 不是人人都有能力修炼成得道高僧 控制自己的欲望

        卖淫问题从古至今一直存在也将继续存在(除非有一天人类可以操纵自己的潜意识和植物神经)
        问题的关键在于现在还没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保护性工作者应有的权利
        “扫黄打非”不能也永远不可能解决这个问题
      • a63e2b0e1350:出卖自己的身体和出卖自己的体力脑力区别有多大?社会要做到没有性工作者不可能,为什么不加以引导?用法律说话,性工作者也是人,他们有自己的权利,一味打压只能让这条路更黑。
      • 过街的猫: @劉漢皇 生存权是最基本的权利
      • 刘汉皇:每个人都有生存的权利,只是选择的方式不同。 这句话很赞!
      • 600dc61d02e9:@过街的猫 😄 又也許噢
      • 过街的猫:@SM_阿辉 为了规避吧,也许
      • 600dc61d02e9:@过街的猫 她們相當一部分因為種種原因,被迫的做這類工作。掃黃只能治標,卻不能真正解救她們!
      • 600dc61d02e9:@熙妍晴儿 能被打擊到的都是弱勢族群。
      • 老熙:东莞扫黄,扫的都是些弱势群体,她们失足,却没有人拉她们一把。
      • 03a72ac88075:这是一出 “人间戏剧”,有着各种各样的角色。我们只是其中之一,又有谁活的那么容易!我们不能改变她们的过去,只能改变自己,改变环境,也许未来谁知道呢!
      • 过街的猫: @vanja 法律的修订适应社会而生,不能适应的就会被修改或废除
      • 过街的猫: @vanja 法律的修订适应社会而生,不能适应的就会被修改或废除
      • 过街的猫: @秦寿 初犯着一般都按较轻处罚,是的,有时候法律的界定很难去评判,法律的目的是约束人的行为,让社会更加有序的发展
      • 1fc06702123f: @天壤 你一句话就给市场划底线了,性交易合法的国家是不是突破了你的底线啊?
      • 1fc06702123f: @过街的猫 早些年还有“投机倒把”罪,前几年生二胎还违反国策。现在大家讨论的就是这个治安管理条例是否合理。恶法非法,况且这个也不过是个条例。
      • 秦寿:@过街的猫 多谢提供参考。我觉得单从法律条文上来看,如果真的将这种行为看作一种交易的话,买卖双方的处罚力度是不对等的。主要问题在于“情节较轻”这一描述上。第六十七条明确将卖淫嫖娼一起提出来,看似公正。如果就事论事,单就一次“交易”而言,双方对等,何来较轻一说呢?显然,这个条文不是就事论事,而是类似“累犯”、“惯犯”从重处罚的逻辑。有以卖为职业的人,但是很少有职业买家。从这一点来说,嫖客必定是属于“情节较轻的”一类,这是根本的不对称。当然,对“情节较轻的”解释也可以是以脱掉多少,持续多久,以及猛烈程度(说得我都想笑了)为衡量来进行横向比较。了解不多,不知道具体执法人员是如何解释的。第六十六条第二款则单一针对卖方的。第六十七条中,嫖客表达需求和讨价还价的行为算不算引诱?无论是色诱还是财诱,都是引诱啊。实际解释中有多少是指向嫖客的呢?容留恐怕也很常见,实际上是否有用到呢?
        说实话,在“嫖宿幼女”还大大方方写在刑法中的时候,我在这里讨论这种细枝末节实在是扯到蛋爆啊。
      • 4b66ff0e4d58: @过街的猫 是的,其实有时候人是很无奈的,点不醒梦中人。
      • 过街的猫: @秦寿 治安处罚条例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秦寿:@过街的猫 法律不熟,卖淫和嫖娼法律上的处罚是否对等呢?实际呢?
      • 过街的猫: @yihan 社会有序,有些事是难免的
      • Vesper_Xiao:很心疼。都是生活所迫。
      • 化浊:看见文中少女的遭遇,我很难过。事实上,我们理应尊重一切人。但是“性工作者“这几个字亦让我不知如何是好。性不是一个工作。就像你永远也不会希望自己的家人、朋友从事这样一份”工作“一样。我们一定要关心、同情那些受到苦难的人。但不能以这种对其它人有深重坏影响的方式。如果性成为了一个工作,那从事它也没什么了吧?毕竟是一个”工作“。还是称呼为”失足同胞“吧,失足是确实的,同胞亦是。
      • 你吖的的的:@过街的猫 昨晚真是不好意思
      • 过街的猫: @馒头书生 我想听你的想法
      • 过街的猫: @yihan 哪也有散客吧
      • 过街的猫: @要爱蒋 尊重才是交流的开始呀😊😊
      • 过街的猫: @盒子书生 有,跟他谈过
      • 过街的猫: @天壤 还有的就是维护社会稳定有序
      • 馒头书生:@过街的猫 嗯, 说道懒惰, 懒惰其实也做不了这份工作的.
      • 8bd77ea68f63:女人,在这样的社会总会是弱势的。经济,男权,还有道德。在这样一个社会,有很多见不得人的工作,他们是值得同情的。16岁啊,和我差不多呢,可,,,呃,道德就像一个圈,圈外是火焰,圈内是压抑的空气,我们在圈内,她们在圈外。。。很赞赏楼主对于他们的称呼,这是一种尊重。。。呼~~~语言有点不流畅,见谅
      • 盒子书生:风尘之中,必有性情中人。
      • 天壤:@过街的猫 现状并不代表这样做是正确的。因为弱势群体(例如妇女,儿童和穷人)在市场经济中有着不利的地位,而制度性的东西就是要保障社会平等和公民的权利。 :unamused:
      • 过街的猫: @LostAbaddon 我想至少能给他们塑造一种意识吧
      • 过街的猫: @馒头书生 是的,问题要多方面看待,但不排除有懒惰之人
      • 天壤:@vanja 这是市场的道德底线。
      • 过街的猫: @vanja 嫖娼是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
      • 过街的猫: @过江之鲤 本能带来的东西是很难禁止的
      • 过街的猫: @天壤 但这两样东西都在地下有着交易
      • 过街的猫: @海月飘雪 很多都是兼职的,在环境好的合资公司上班,小工厂接收的大部分都是年龄偏小的劳动者
      • 过街的猫: @嘟比嘟比嘟嗒嗒 合法化,可能在一定的程度上能减少某类案件的发生率
      • 过街的猫: @饱醉豚 其实,很大一部分人是因为懒惰,我们曾与社区合作,给他们介绍工作,但她们最后都说,每天8小时的班很不自由,来钱不快
      • 过街的猫: @犬君 是的,难,但据统计来看,都是基层需求大,可能是青春年少,也可能是背井离乡
      • 过街的猫: @我不是黑大熊 我想最少能给他们一种意识吧
      • 过街的猫: @Manking 很多事情都是自愿
      • Vincent_7:@vanja 是的。是私德。我只是说我自己而已。对于个体而言。其实我们没有必要去要求别人。那些所谓的别人如果也有同样的私德,其实就好了。只能但愿, 绝非强求。 :smirk:
      • 1fc06702123f: @Manking 私德和公德的区分。你说的是私德,是个人可以拿来要求自己的,但不是公德,即不能用来要求别人。
      • Vincent_7: @vanja 看了你的评论。我也想了想。第一种情况。我没法决定。如果是需要换肾除外。只为了凑钱,我肯定不会这样做。第二种情况,恕我装纯。如果我三十几岁还是单身,并且又有需求,我也不会去买。如果不爱,你去消费,那和“自力更生”有啥不同。好吧。我装* 啦。。。
      • LostAbaddon:除非人类没了性欲,不然就算出现了性爱机器人,妓这个行业也还是会继续存在下去的。
        所以问题其实就成了:需求是不可能被消灭的,那么如何在供需交易中尽可能做到双方损失的最小化。
        这方面与其说没有普法,倒不如说没有更好地立法比较好——一味抓妓抓嫖禁妓禁嫖附带着普法教育就能把这个问题解决么?那也太简单了。
      • Vincent_7:看到众人的评论,我在想,任何安全的措施和方案就可以拯救他们吗,这和让国家放开这种管制一样的不可能。这样就太低看了人性的贪婪和丑恶的力量。“没有需求,也就没有交易” 这只是一道数学正向推论题。需求实际的存在着,可是人为何不能尊重和爱另外的一些人。人格是个人的修为,意识形态是社会认知和人性的进步所能改变的。以现在国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对法律的认知接受程度来说,性交易的合法化就可以保护性工作者的身心吗?千万别扯出国外的例子来说话,国家和国家之间的意识形态差别大的很,也非谁的好谁的不好的问题。只是看现状来衡量。法和教育会起到一定的作用吧。可是生存的压力可能永远大于对自己内心善良的坚持。
      • 馒头书生:看完全文,也看完评论, 多的是感触但是不知道怎么表达, 文中的对象可能只是一个方面, 当今社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 但可能真的不是法不法的问题, 更多的是马斯洛需求的问题, 底层的生存尚且不能保证又如何来要求她们来做到社会管理者,道德诉求者,所谓社会公知等等所要求的更好呢? 除了生存,紧接而来的公平公正的问题, 又用什么来保障和解决呢?
      • 1fc06702123f: @天壤 如果我一贫如洗,家里人治病等着用钱,有人花钱买我一个肾,我可以选择卖或不卖,这个人是不是在作恶?如果我丑也没几个钱,30好几了就是找不到女朋友,我可不可以付钱买性?
      • 彭强_: 合法化是趋势更是解决之道,希望参政的小伙伴们多努力努力。话说有一天通过app就找到码农的性福不是很好么。
      • 李有犀:不是学法不学法的问题,妓女这行业从奴隶制时就有了,相信以后必将存在并且长期存在。。。
      • 泥叔: @犬君 批的有理
      • 天壤: @过街的猫 例如,人体器官和性。
      • BLAKE:@饱醉豚 这个想法好
      • e420b2d4532b:生存环境太恶劣,不干这一行你让她们干啥?再回到小工厂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冒着中毒的危险赚那一两个钱?与其指责她们,不如为她们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岗位
      • fb6304e09422:不太明白作者最后一句的意思,忘了告诉她们没有需求就没有交易,告诉这个对她们没用啊。。就跟广告似的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也是告诉消费者的,对野生动物说是没用的啊。。而且这个需求是很定存在的是避免不了的,同意楼下们的说法,就是把这个东西合法化,解决双方的问题
      • rHypHw:你们去抓嫖客和妓女,不觉得自己在干伤天害理的罪恶勾当么。
      • rHypHw:把性交易变成合法的买卖,给性工作者开发一些合适的app便于她们找到合适的恩客,都是我们应该做的
      • 犬君:需求是不可能没的,穷人的日子也不可能随随便便就好的…禁嫖难,提高福利也难,最简单的还是宣传避孕措施,可惜每个频道人流广告横行,避孕套广告不让播…揣着面子杀人,光彩夺目
      • 4b66ff0e4d58:学法的普法了又如何,治标不治本。
      • 天壤:总有一些东西是不能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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