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杨杨子依
生命中总有那么一个人,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存在你的生活里,不是因为喜欢,也不是因为爱。
01
第一次遇见王小贝是在我读六年级的时候,和所有的青春偶像剧一样,我们被分配到了一起,成为了彼此的同桌。
故事就从那一年开始。
时隔多年,我时常会回忆起那些漫长而又飘荡的日子。
那些他曾经陪我走过的青春。
虽然那些欢乐而飘荡的青春,已随着夏天的风,逐渐飘散在空中。
但他永远是我生命里最特别的存在,没有喜欢,更没有爱情。
王小贝留着短短的方寸头,小眼睛,单眼皮。笑起来的时候,两个眼睛被脸部肌肉挤得只剩下两道弯弯的月牙,亮亮的,小小的,甜甜的。
开学那天,当他摘下背后的黑色双肩包,跨着稳重而笨拙的步子向我的座位慢慢走来。我当时正趴在课桌上拿着笔,在新发的课本上,一笔一划地写着我的名字。却突然被前方的一道宽阔的黑影挡住了我的光线。我微微抬起头,一眼便瞧见了一个圆圆的脑袋,还有那双亮亮的眼睛,“你好,很……高兴认识你,我……我叫……王小贝。”
他有些紧张,一双胖乎乎的又大又白的手,紧紧地捏着书包的肩带,说话时也不敢看我的眼睛。
“你好,陆……思诗。”我低着头,同样不敢看他,气氛有些奇妙的害羞。
这是我们第一次正式的向对方却又不那么自信的介绍自己。
那一年,我十二,王小贝十三。
我们做了一年的同桌。
当夏天的微风徐徐地吹荡在校园的上空,那些我们年幼时的纯真和美好,已经被这个夏天的风一起吹散了。
我们乘着时光的客车,停在了青春的路口。
02
九月的开学。当我在学校的通告栏那里,挤着围满的人群在那里跳着,试图看我的分班情况时,肩膀却在后面被人用手拍了一下。
我下意识地回头看去,却瞧见一双熟悉的笑眼,亮亮的,小小的,甜甜的,“王小贝?”
我们坐在学校的香樟树树荫下的长椅上,王小贝买来两根雪糕。他坐在我旁边,捏住雪糕底部的雪糕棍,然后轻轻地往上用力一推,白白的雪糕带着清凉的冷气,就那样露了出来。
“你爸妈呢?”王小贝咬了一口雪糕,我看见了他额头上豆大的汗珠挂在了两鬓的发尖上。
第一天开学,我一个人来的。
“他们……很忙。”我低下了头,有些怅然,“或许他们从来就不爱我……他们每天都很忙,忙工作,忙事业……”
手中的雪糕却突然王小贝抽了过去,我惊愕的抬起头,只见他笑盈盈地将我的雪糕打开后,递到我面前,“和你讲个故事吧。”
王小贝吃完最后一口雪糕,然后将手中的雪糕棍扔进了旁边的垃圾桶,他盘起腿坐在长椅上,耳朵有细碎的风声,还有同学们欢乐的笑声。
“我从小就是留守儿童,爸妈常年在外打工,他们几年才回一次,为的只是节约点车费。而那个时候的我却什么都不懂。以前我小时候特别叛逆,又不听话,在家里是爷爷奶奶带我,他们年纪也大了,但是他们也管不了我。于是我就越来越叛逆,学也不好好上,整天在村头和一帮大孩子混在一起。我爸妈他们回来看到我这样,除了打骂,就是打骂。对于没有多少文化的爸妈来说,他们看到我这样,应该是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来教育我吧。那个时候,我有想过死,觉得没有一个人是真的爱我的。直到我爸爸在外面做事不小心被机器搅断了右手,不能工作。我才明白,他们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们那个穷苦的家。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成长了,我开始努力学习。开始明白父母的不容易。”
听完王小贝的话,我半天没有做声。
但是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年幼的我们都是一群有着心事的孩子。
最后我轻轻地拍了一下王小贝的肩,以示安慰,王小贝红着眼眶轻轻地摇了摇头。
年幼的时候的友谊,都是从一个秘密到另一个秘密。
我和王小贝的友谊就那样一天一天深厚起来。
我们会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吃饭,一起散步。就像所有的女生之间的友谊一样。
03
我的第一次早恋也是初恋,最先知道的人就是王小贝。
当我领着我的初恋男友漫步在明媚的校园里谈笑风生时,我看见了王小贝落寞的背影。
是的,我抛弃了他。
自从我谈恋爱以来就很少找他,而他也很识趣的没有来找我,虽然我一边沉浸在美好的恋爱的里无法自拔,但是还是一边在心里对王小贝感到愧疚。
不过我没得意多久,我就失恋了。
当我第一次失恋,悄悄地躲在校园的角落里哭泣时,王小贝出现在了我面前。
“为什么不和我说?”王小贝将热腾腾的三鲜面条推到我面前。
我感动的稀里糊涂,我吸着鼻子,嗫嚅道,“失恋又不是什么好事。”
“谁叫你早恋的。”王小贝不屑的白了我一眼然后将我碗里的鹌鹑蛋夹了过去,一口吞掉。
“谁说你可以吃我的蛋了?”我将手里热气腾腾的碗护在我的手臂内侧,以一种随时准备开战的姿态,虎视眈眈地看着面前的王小贝。
“快吃吧,我的祖宗。”王小贝笑了笑,继续吃着自己的面条。
那一刻,我觉得无比的温暖。
而我和王小贝的友谊,已经不知不觉已经走过了四个年头。
04
我第一次和王小贝正式的道别是在我要去很远的外地上大学的时候。
开学的前一天王小贝来找我,他带我吃遍了我们那座城市的所有美食。
我发誓,那是我吃过的所有东西里最美味的回忆。
当天边的夕阳一点点地从云层中沉下去,然后留下一抹明亮的黄,晕染了半边的天。
我和他坐在南安街的闹市街头,身后的五彩灯光闪烁。习习的晚风吹起我留了四年的长发,它已经长到腰那里了。我咬了一口手里的肉串,松软的肉质混合着黏腻的油水,肉串有些辣,不过我喜欢。
他一直都记得我喜欢吃什么,而我也都记得他讨厌什么。
我们就像彼此最熟悉的另一个自己。
“我明天就要去一个新的城市了,我就要开启我的大学生活了。”我有些陶醉在这样的夜色里。苍茫的夜空有点点的繁星,看着街道上的车水马龙,觉得无比的惬意。
一想到我未来的大学生活,我就觉得特别的开心。
“我也要去另一个城市了。”王小贝在我身边坐着。一米八的个子瞬间将我笼罩进他的黑色的身影里。
我不禁抬起头微笑着看向了他,那个圆圆的脑袋似乎变得长了一些,他的肚子似乎也小了些,脸上的轮廓也舒展了。
唯一没有变的只有那双弯弯的眼睛。
“时间过得好快啊。”我拿起一瓶易拉罐装的啤酒,左手拿着瓶身,右手的食指伸进拉环里,然后稍微用力一扯,淡黄色的液体带着细小的泡沫从瓶口四周溢了出来。我小啜了一口,特别豪爽道,“来,王小贝,为我们曾经的青春,干一杯。”
王小贝嘴角轻扬,我晃了晃手中的啤酒,示意他喝,“好,为了我们曾经的青春,干杯!”
我和他轻轻地碰了一下杯,空气里有啤酒苦涩的味道,我们的笑声回荡在南安街的街头。
05
2016年的夏天,我在外地工作。王小贝突然给我发来微信,并且告诉我他有女朋友了。
要知道王小贝这小子可是从来不敢轻易和女孩开口说话的,如今竟然恋爱了。
我在屏幕那头给他发了一个99的红包,并且说结婚后发一个更大的。
他回了一个龇牙的表情。
我是真的替他开心。
今年的七月,我和我的男朋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王小贝作为伴娘男扮女装出现在了我的婚礼现场。
当我穿着一身洁白的婚纱走过长长的红毯时,我看见了王小贝眼里闪着亮亮的笑意,就像我第一次见到他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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