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听到被老板炒鱿鱼,似乎只有劳动者被炒的份,其实劳动者也有炒老板的权利,还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劳动者要善于利用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保护好自己,让不守法经营的老板付出代价。本期分享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能拿到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之上篇。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必须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且不能低于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如粉尘、有毒、有害、噪声、强光、防暑降温、通风照明、职业病防治等,这是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最基本条件,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必须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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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及时是指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不能晚于劳动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最长不超过1个月,即当月的工资,下月底前付清;
足额是指用人单位对按约定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劳动者,不能克扣工资。需要注意的是加班费、津贴、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均属于劳动报酬范畴。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享受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之一,也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详见《企业不给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后果有多严重? 》
四、单位制订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包涵二层意思:一是单位制订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是由于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损害。
如某单位制订的“不允许乘坐黑车上下班,违者以开除论处”制度,据此解除乘坐黑车上班的劳动者,构成违法解除情形,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案例见《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4年第7期:张某诉京隆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支付赔偿金纠纷案)。
规章制度既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也要合情合理,不能无限放大乃至超越劳动过程和劳动管理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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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所在的单位有以上四种情形,劳动者不需要提前30天,随时可以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更多劳动者随时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以及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后期分享,敬请期待。
我是永生,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二十多年,喜欢我的文章,欢迎关注、点赞和转发,每周与大家分享劳动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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