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彭真生活在农村,是土生土长的农村人,但又不同于庄稼汉,毕竟他是在城市里上的大学。对于农村生活,他实际上充满了矛盾,他欣赏乡村土地的美,却不肯为了这种美付出劳动,比方说他喜欢菜园里绿油油的蔬菜,蔬菜上结出的黄色小花,觉得很美,却不喜欢种菜籽施肥挖土这些工作,只知道用脑,不肯动手,捡现成的,像官邸里大小姐。
这里面涉及到距离产生美,距离产生美就是不能亲自接触,必须远远观望,让心从实际事物中脱离出来,合适的距离,可以让人注意美而不是实用,提防它给自己带来的好处或灾难,当不涉及切身利益,更能超然地面对。当距离比较远,不容易发现缺点,人们通常充满美好的幻想,喜欢把远处的女孩想的很美,真实情况就不知道了。而且审美时间过长,会影响审美效果,产生厌倦。
打个比方做一顿鱼,不能去杀鱼,鱼鳞太滑,味道太腥,不好去掉;不能破鱼,鱼肚里有鱼泡鱼子,粘乎乎的;不能挖鱼鳃,鱼鳃里有泥土污渍,还会刺到手;不能煎鱼,煎鱼油会到处溅,烫伤手臂,满脸油烟,火候把握不好,还会把鱼煎糊。要做的就是远远地观望,等别人把煎得黄澄澄,香喷喷的鱼端到面前,你再歌颂:“哇,好美味的鱼。”(个人觉得一个辛辛苦苦做鱼的厨师,吃鱼的味道恐怕没有什么事都不干,只等着吃鱼的食客感觉那么美好。)
因此一个诗人,一个距离产生美的信奉者,不能亲自动手杀鱼、煎鱼,以免‘参与’的时间太长,满手血腥和满脸油烟,只需远远观望,等别人把做好了鱼端到面前,再去赞美鱼的香味和色泽,我说这些你能明白吗?我知道这种说法很怪异,但这就是诗人,想想看农民会怎样看待这种做法。
素彭真性格存在很大的缺陷,充满年轻诗人的孤傲、倔强、自命清高,矫揉造作也罢,自命清高也罢,像农民地里挖土豆这种事怎么也不肯做,他喜欢美,洁白如雪,不喜欢肮脏,这种东西在贫穷落后村庄很少出现,因此对农村的印象越来越差。
他小时候不是这样的,他回忆四五岁时,喜欢到稻田里奔跑,那时的他,只有爸爸的膝盖高,村里人忙着收获大地的粮食,他写下歌颂农民的散文诗:‘农民伯伯忙碌了一整天,把田里稻谷捆扎起来,背到打谷场上,码成丈许高的谷堆,一堆堆的稻谷垒砌起来,像一个个金色的小山。农民伯伯坐在谷堆下,抓起一把稻穗,放在又宽又粗的手掌中,用力一拍一搓,金黄色的壳就被去掉,剩下白晃晃的谷粒。谷粒在夕阳下闪耀,像一粒粒珍珠。农民伯伯把生嫩的谷粒塞进嘴里,大口大口地咀嚼起来,白色的乳汁从嘴角流出,那样的朴实,那样的动人,我也照样搓了一把放在嘴里,乳香充满口腔,那样的干脆,那样的香甜。没有开水的沸煮,没有油盐的调味,最直接的吃法,有最淳朴的滋味,粮食成熟的自然香。’
那时他多么热爱稻田,多么喜欢温和朴素,满身汗渍的农民,可是长大后,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他开始沾染上文人的洁癖,讨厌腐烂的淤泥,满天的灰尘,大人身上的汗水味,谷粒干巴巴的味道,他喜欢的是干净的地板、整齐的书屋、精致的花园、温软的米香,没有憨厚朴实,多了些矫揉造作。
诗歌(美学)给了他荣耀,也给了他不切实际的幻想,欧洲浪漫主义的唯美、洛可可的精致、古典主义的奢华,把他的审美提高到非现实主义的程度,他游了一次大观园,忘了自己是刘姥姥的孙子,吵着要宝石玉佩。可是小时候,爸爸背上的世界就是所能看到的世界,那个世界是坚韧的,是朴实的。
他也曾想改变这种习性,可是审美观一旦确立很难改正过来,就像一个普通职工参加公司的高级宴会,看到上流社会细皮嫩肉、优雅端庄的淑女小姐,再回家看自己的黄脸婆,怎么看怎么恶心。
他觉得自己作为一个诗人,跑到地里去挖土豆,跟买菜的小贩讨价还价,很不像话,很难做到。如果有钱自命清高当然可以,可是他没有钱,这样只能让自己变得滑稽可笑。
劳动的人最美,一个不劳动的人,不管怎么打扮都不会变得美,但何为劳动,精神思考算不算劳动?
这一切都是因为写诗,素彭真怎么会爱上写诗,他回忆起来了,这大概是初中的时候,第一次写诗,写的是印度。
在外漂泊的罗摩,一人在恒河河畔行走,满天繁星寂静的夜晚,在如雾的水镜中,紫罗兰静悄悄地开放,圣河发出潺潺的水声,悉多的倩影出现,那样婀娜多姿、美丽动人。他想起与悉多在一起的时光——悉多穿着珍珠花边的纱丽,跳着卡塔卡利舞曲,脚上铃铛如百灵欢叫,绣满花纹的玉手,描绘着大地的图案,还有那微微一笑,精美绝伦,冈仁波齐峰也会动情……寒风霜降,罗摩醒悟过来,流出眼泪,泪水滴在古老的土地上,燃烧成铜油灯的火光,黑色的夜晚闪动着。印度的土地,即使在夜间,也是火热的。
这自然不算上乘诗作,对于一个初中生来说,能写成这样也算不错。因为这首诗歌,他受到了老师的赞赏,当着学生们的面朗读,同学们都热烈鼓掌,第一次感到光荣的味道——诗歌的光荣——自此爱上了它。
诗歌给他提供了另一个世界,一个华而不实的世界,想的太多是一种过错,一个人写的诗越来越多,可能就越来越不喜欢诗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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