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相遇在最难忘的那三年:高中。
那时候,我从镇上的初中,升学到市里的高中,这里的一切对我来说是多么的新鲜和陌生。
周五放学,我忘记拿饭卡了,匆匆忙忙地跑回去拿,此时的教室已经人去楼空。
家住市区的同学已经回家了,其他人也都去吃饭了。
我气喘吁吁的跑到教学楼,在教室门口,我看到,他站在教室后面的桌子上,画着板报。
另外两个负责这份任务的女生已经不见踪影,只剩他一个人在孤军奋战。
许是听到我的动静了,他转身回头看我。
秋天的夕阳调皮地溜进教室,落日的余晖洒在他的脸上、肩膀上,我看清了他脸上细微的绒毛,我的心跟着漏了一拍。
无框的眼镜歪歪斜斜地挂着他高挺的鼻子上,镜片上落满了粉笔灰。
我们四目相对,时间仿佛在那一刻停止了,我听到了自己扑通扑通的心跳声,或许是跑得太快了。
拿完饭卡,正要转身离开教室的时,他喊住我:“兔子,可以帮我个忙吗?”
有次课间聊天的时候,说起家人对自己的称呼,我说,在家妈妈叫我兔子。
后面,班里的人就叫我兔子了。
我说:“什么忙?”
他说:“能帮我擦一下眼镜上的粉笔灰吗,我手太脏了。”
我走向他,他蹲下来,头靠向我。
那是我离他最近的一次。
我踮起脚尖,小心翼翼地拿出他的眼镜,我看到了镜片下的那对双眸,浩瀚如星海。
擦完,我把眼镜挂回他的鼻梁上,轻轻扶正。
他道了声谢谢。
我和他并不算熟络,70个人的大班,叫不上名字的大把。
我出于礼貌问了一句:“还有什么要帮忙的吗?”
他说:“帮我拿讲台上的白色粉笔,谢谢。”
自此,他就是使唤上我了,让我拿粉笔,洗抹布…
我问他:“你为什么还没有走,其他人都走完了。”
他说:“想今天就完成板报,晚上回家,周末弹弹琴和朋友打打球。”
我说:“真好。”
不知不觉天渐渐黑了。
我说;“我要去吃饭了,再不去食堂就要关门了。”
“好,去吧,今天谢谢你。”
我说:“嗯,你也早点回家。”
当晚,他就加了我的QQ好友,表达了他的谢意。问我想听哪首钢琴曲,我说我不了解这个,你看着来。
他弹了《梦中的婚礼》,钢琴独有的声音,流转的音符悦然入耳。
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大概就是这样子吧。
周日晚上来上晚自习的时候,大家都围在后面看板报。
我默默地回到位置上坐着,想等人少了,再去看。
突然有的声音从后面传来,“兔子,板报落款怎么有你的名字呀?”
关于这个事,后面我也没有问他。
二
英语分小组学习,我的英语很差,他却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组长。
每节英语课都要听写单词,交给组长批阅。
“今天又没有好好背单词吧?”
“这个是e,不是i。”
“好好背单词,下次不许错这么多了。”
…
英语本上密密麻麻写满了他的批注,为什么就在我的本子上写,别人的本子却没有批注,我也要面子的,好吧。
我不敢当面问他,因为我的英语确实很差。
在他的督促下,我的英语小有进步。
后来,英语本用完了,我没有丢,而是留了下来,高中毕业的时候带回了家。
三
很快,过了元旦就准备分文理班了。
分班在即,他送了我一个玻璃兔子,说“元旦出去玩,看到这只兔子,就觉得很像你。”
那是一只粉色的,小小的玻璃兔。
分了文理之后,重新调班,我在理科普通班,他去了文科美术班。
我的高中很大,大到我再也没有遇见过他。
美术班的画室离理科尖子班只有一墙之隔。
我啊,就拼命的努力学习,我想进尖子班,想离他近一点,我想要再遇见他,哪怕是打声招呼也好。
经过一年多努力,我终于在高二下学期有了进入尖子班的名额。
我幻想了无数次,我和他在画室转角相遇的场景,他向我打招呼,我该怎么回。
我抱着书本往尖子班走,路过画室时,我发现门上落了锁。
向同学打听我才知道,美术班已经去杭州培训了,归期不定。
如果我再努力一点,是不是就能早点进入尖子班,是不是就能看见你了?
四
时间过得很快,我高三了,更忙了,我似乎忘记他了。
开学那天迎来了高一的新生,班主任让我们把隔壁美术班的教室收拾出来,给新生用。
那是我第一次走进画室。
这里会有他的画吗?
画室布满了灰尘,地上有许多画纸和颜料。
我看到,地上的一张画纸上,画了一只素描兔子,小小只的,很像我的那个玻璃兔。
心里有个声音叫嚣着:会是他的画吗?!
我捡起来看,画中确实是我的玻璃兔,落款是他的名字,日期是两班篮球赛的时候。
高中最不缺的就是篮球赛,我当时所在的班和美术班不懂何时约了一场友谊赛,美术班本来男生就少,战斗力还弱,为何要约我这个体育生多的班呢?
等了一周终于到了比赛的日子,我早早来到篮球场,他们在场上热着身。
他看到我了吗?
我不知道。
篮球场上的他更耀眼了,身手矫健,进攻、防守、投篮都做得无懈可击。
但是这种团队比赛,靠一个人的力量是不行的,哪怕是他是校队前锋也无法力挽狂澜。
毫无悬念,美术班输了。
我轻轻弹走画上的灰尘,把画折叠好,放进校服口袋。
五
我如愿的考上了一个不多的大学,来到了广州。
通过朋友的只言片语,我了解到,他去了北京。
一南一北,山水重重,我们还能再见吗?
偶尔能在QQ动态看到他的分享,今天他学会了吉他,今天加入了乐队,今天和乐队出去表演了。
他啊,走到那里的闪闪发光。
我参加了很多活动,取得了很多荣誉,接受了很多掌声,我在努力成为能和他齐肩的人。
他还会记得那只兔子吗?
有一天他更新了QQ动态,上面发了机票和天空的图片,机票显示飞往英国。
他出国了。
人生漫漫,人海茫茫,我们还能再遇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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