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快乐是在你爱的人面前无尽的欢笑,那么哭泣该怎么算……
我用近十年的光阴,将那颗种子深埋,如今在一个不眠之夜竟也会伤春悲秋。
我也有了女孩子的清瘦,知道如何踩着高跟鞋拉着裙摆在风中摇曳,像清晨沾露的玫瑰也像风里绚丽的蝴蝶。
我似乎忘了怎么笑,那笑魇如花的面孔早已搁浅,停泊在无人问津的十七岁;我记得怎么哭了,一如十七岁少女的模样,却是悄无声息的泪雨滂沱。任凭嘴唇无数次的颤抖,红心丝丝拉扯。
我拂过的日记本,双手掠过的扉页,是寂夜里的一道光影。也冰凉,也苦涩,似也有欢乐。那欢乐被封锁了数年,在记忆被撕开一道口子的时候跳跃回旋。
凝望在雨里雾里,无穷无尽;回忆在情里爱里,绵绵无期。
我叫许安安,和那些夜色下身披无数霓虹灯的光芒身影一样,在这座城市飘摇。好在也有我的一席之地。
我生来就不讨人喜欢,在我们村里没有友情,仅剩的亲情在我爸的棍棒底下连苟延残喘都没有。
我从头到脚,除了脸颊那两坨高原红外就只剩下黑了,又矮又胖还贪吃。村里的人个个都说我丑,极其厌恶我,偶尔在和某个大婶擦肩而过的瞬间就会承接对方的一句恶骂:有人生没人教的东西。我爸也一见我就一脸暴躁,随时都会暴跳如雷,不知道我真的奇丑无比还是身带煞气。因此,我对自己长相的好奇心每次刚刚萌芽就立马奄奄一息,在来到这个城市之前我从来都没照过镜子,真怕吓着自己,所以我不知道自己到底长啥样,只是从大多数人的口中得知我是个丑孩子。对于“有人生没人教”这样的话我一般都充耳不闻,乐得自在。
我爸在我们这一带方圆十里是出了名的赌鬼,后来因为欠了很多赌债无法负荷就干脆喝起酒来,每日装疯卖傻。他总是借着酒精的作用把赌场手气不好的问题,用毒打我妈的方式来消散。后来这方式迁移到我身上。
我记事以来每每只要见到我老爸就度秒如年,对他的害怕程度如果相比较于魔鬼,那么魔鬼还上不了台面。
我妈是村里极少有的大美人,温柔,贤惠,大概岁月静好就是她的样子。她和我不是特别亲近,我以为我对她印象最深刻的是停留在,我爸暴打之下的那副呆滞模样。可后来才知道,刻在我心里的是,在某个夜黑风高的夜晚,鲜红的液体覆盖她苍白脸色时还给我一个拥抱的决绝模样。她从来都不哀求让我爸住手,甚至哭泣都不会。我不明白她为什么不逃走,就她一个人逃走不用带上我也觉得高兴的。她最终是走了,却是香消玉殒,红颜薄命。
在某个午夜,打骂声空前绝后。我惊得跳下床溜到门边,看见我妈踉跄着跑来把门死死堵住。过了许久,整个世界安静得像不曾有过生命。我夺门而出,家里进贼般一片糟乱,我妈满身伤痕的躺在地下,鼻青脸肿的,左额头上的鲜血像泉水一样不断涌出,我看着她那张越来越白的脸惊慌失措。我正想撒腿跑开去隔壁阿花家叫人来帮忙时,她把我拉住拥在怀里,那是懂事后的第一个来自母亲的拥抱,是温暖的柔软。她已经力不从心,但把我抱得更紧,轻拍着我的后背一直说:安安,我的好安安,不要怕,不要怕。明显感受到她的颤抖,我战战兢兢。
我不知道那晚为什么我要睡着,等再醒来的时候家里聚集了很多人。他们说,我妈死了。
我爸继续游走在各种赌场,在酒里醉生梦死。每次回家对我亲切的问候就是他手里大小棍棒,亲吻我的每寸肌肤,皮开肉绽。我哭他会打得更狠,我不哭他就恶狠狠的说:你就像你那死去的妈一样没出息,不会反抗不会哭。接着就换一根更粗的棍子打到他上下气不太顺畅时才心满意足。他第一次打我是在刚上学那会儿,看着隔壁阿花拿着奖状到处炫耀,他回家来二话不说捞起棍子在我身上一阵狂打,我哭得上窜下跳。
后来在哭与不哭的挣扎中我用一支铅笔刺在手臂上,顿时觉得神清气爽,后来我便爱上了这种感觉。一开始铅笔在手臂上只是深且细的一条沟,慢慢地加深再加深到开始出第一滴血。此时只有伤口更深出更多的血才能让我在爸的暴力之下豁然开朗。很快我用小刀取代了铅笔,很快那条用来代替眼泪和身体疼痛的手臂布满了大小参差不齐的伤疤。这样的习惯和爱好一直延续,直到后来在一处废墟里,我把它刻划成彼岸花,在心里悄悄开放。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我亲爱的父亲从外面回来,难得的清醒。看我像个饿死鬼般正刨一大碗饭,他突然操起一根有我手臂大小的松木在我头顶狠狠一敲,那根可怜的松木抵抗不了我铁头功的功力,断成两段。我倒在地下,抱着脑袋,翻来覆去,活像在烈日下被掐成两段的蚯蚓。
如果说,亲情的纽带就是所谓的血缘。那我仅剩的血缘早已流躺干净,最后无疾而终。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害怕艳阳天,只有在有雨的夜里才会有那么点安全感,总是感觉下雨了,坏人不会来。
初春是万物复苏的季节,我来到这座城市。
灯红酒绿,车水马龙是这座城市的常态,就连狡诈,虚伪在被霓虹灯包裹之后也闪闪发光,散发的是诱人的味道。
15岁,我在这座城里摇摇欲坠,像浮萍又无可奈何。
16岁时,我遇见了迟晨。他就像我被大水冲到河里时遇见的一颗稻草,只要能够得到我便会迅速抓住爬上河岸。
他肚脐眼的有一条狰狞的刀疤,我问是怎么回事,他说:我以前就是一个不着调的二流子,这都是光辉岁月留下的痕迹。他抓着我那条满是疙瘩的手臂笑嘻嘻地说,下次不够地方割的时候割我的,全身上下,想割哪里割哪里。我笑嘻嘻的回答:不好意思,你来晚了,在割得最严重的那次都没有死掉之后,我突然就不想割了。他眼泛泪花地抱住我说:傻瓜。这是我听到所有骂我的话里最好听的一次。
在他的一句我们同居吧,我搬去和住在他一起。那时候年龄还小,哪里懂得爱情,对温暖也被误解成别人对我的撇嘴一笑。只是觉得终究有了归处,不用再被日与俱增的恐惧和不安折扭曲得几近变态,哪怕孤独。
还好有爱情发生,温暖也不可复制。
如果他早点来,我便不会像乱世浮萍,充满肮脏与仇恨。
我一进到他家里,便看到落地窗旁边安置了一面大镜子。我拉着行李箱慌乱躲避,他把我拉到镜子面前叫我好好看看自己。我捏着他的下巴问他,是不是嫌我丑?他说全天下的美女都不足你的三分之一。这是我第一次认真看自己的模样,他看着镜子里的我认真说:嘿,美女!给爷笑一个。我龇牙咧嘴的笑,那是第一次知道笑是快乐的意义,第一次知道美女与我有关,回头对他说:也不是很丑对吧。
他会突然神经兮兮地给我们取各种各样的昵称,其中最满意的一个就是:懒蛤蟆与白天鹅。以后我们两个的昵称呢,你叫我懒蛤蟆,我叫你白天鹅吧。我不解地看着他,他说因为懒蛤蟆想吃天鹅肉啊!我哭笑不得。他生气的时候一定得叫他懒蛤蟆才会答应,还一本正经的说,懒蛤蟆,这样的天鹅你值得拥有。
我总喜欢穿着板鞋跳来跳去像个小孩,他带着我试了一双又一双高跟鞋。我坚决不穿高跟鞋,对着他咆哮,穿高跟鞋的话如果遇到危险我跑不快。他说一脸笃定地对我说,不会的,不再有危险了。
闲暇时候我们偶尔会去爬山,正值山花烂漫之际。爬到山顶时,我告诉他,我最喜欢的是彼岸花,它孤独又耀眼。他说好,你喜欢的我也喜欢。其实我们都并不了解彼岸花。
我学着电视上勾搭男人的技俩,在一个他晚回来的夜提前洗澡,在房间和身上都喷了香水。他开门的一瞬间我穿着粉色蕾丝吊带跑到他床上搔首弄姿。他不急不躁地脱下外套披在我身上,叫我别着了凉。我跳下床故作老成的姿态对他说:该不会是你技术不行,阳痿又包皮?他说:别闹了,赶紧回房,一小姑娘懂什么技术。我倔强的回答:老娘阅男无数。他无奈的把我抱回房间,在他还有最后一步就退出房间的刹那,我心有不甘的说:喂!懒蛤蟆,你不想吃天鹅肉了吗?他用关门的声音回绝我,荡气回肠。
十七岁生日的时候,他问我最想要什么礼物。我说想要一个答案,去年你为什么突然会出现在便利店门口,还知道我的名字知道我就在那里工作?有一天,上天告诉我你需要一个骑士,所以我来了。这是过去一年里我问了无数次后他第一次回答。我们都不知道像我这样的人不适各受礼物,何况还这么奢侈。
吃饭的时候我问他:“我们是在谈恋爱吗?”
“你觉得不是?”
“只谈恋爱不结婚?”
“那是甩流氓!”
“你会娶我吗?”
“你会嫁给我吗?”
“你娶我就嫁!”
“你嫁我就娶!”
“其实你是我第一个男朋友。”
“我知道。”
“哎,到底是你不行还是我魅力不够啊”
“最好的要留给最好的时间。”
“其实我~”
“吃饭。”
“好吧。”
其实,其实我想告诉他,我已经没了他所说的最好。早就丢在了15岁时刚踏进这座城的一片废墟里,一个老男人以介绍工作的名义连哄带绑把我从人声鼎沸的中心带到鸟不拉屎的废墟,在我面前血淋淋的撕开这座城市虚伪的面具,恐惧和奸诈徐徐而来。我哭喊大叫,路人只是冷眼旁观,指指点点。那种绝望到底的感觉就像那片废墟一样处处荒凉,心里仇恨和灵魂深处倍感肮脏在雷雨交加的夜里越演越烈,却无能为力。我用世界最恶毒的需要咒骂着这座城,我要化成厉鬼诅咒他们,最好是下十八层地狱被油锅煎熬。
我胡乱的抓着废墟里尽可能锋利的东西,最后用一块玻璃割开筋脉,手腕的血顺着雨水成一条条细小的沟壑,张牙舞爪像妈妈坟前的彼岸花。我觉得耀眼夺目,美艳如佳人。
我闭上眼睛,原来最是冷雨夜,坏人越多。
我无法启齿对于这些肮脏的过往,在迟晨面前我觉得自己低贱至极。他是一颗洁白无瑕的美玉,而我是沾满尘埃的蝼蚁。享受着他的爱意和温暖时我小心翼翼也惴惴不安。
估计老天爷所有的兴趣就是捉弄我,总在不合时宜的时候遇到各种阻碍,最后一次把所有奢侈的礼物收回,我被无情的打回原形。那么措不及防。
在电影院门口我没有等来所谓的浪漫,而是一场诀别。我所有的期待都化为泡影,在霓虹灯下消失殆尽。
我在影院门口等他,他跑去买我爱吃的爆米花。突然人都聚集到一快,呼救声,咒骂声铺天盖地。他怎么还不来,我紧张的跺脚,心怦怦直跳。我四处张望着,鬼使神差我跑暴动的地方,扒开人群。他倒在血泊之中,嘴里不断地有血流出,在那里一张一合。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他为什么还要说话,我跑过去蹲在他身边,紧紧握着他,生怕一松开他就消失不见,救护车赶到时他已气若游丝,却还帅得一塌糊涂。他看着我笑得没心没肺,我握着他哭得梨花带雨。他痞里痞气地说:“你知道什么是鬼难看吗?”我摇头“就是像你现在哭的样子啊,天鹅。我还是爱看你初笑时龇牙咧嘴,口水飞扬的样子。”他说,拼尽全身力气地说,“我现在这个样子,像不像你喜欢的彼岸花,惊艳如我满身鲜红,孤独又耀眼。”
我是一个人回到我们的住处,跪在地上像被抢了糖的小孩那样哭的撕心裂肺,天昏地暗。然后像个逃兵一样连夜跑去别的城市,一别十年,每天行尸走肉,像孤魂野鬼般找不到家的归处。
我是接到物业的信息赶回来的,这里即将拆迁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我打开这封锁了十年的门,脚底千金重,心灌了铅。我翻箱倒柜,希望能找到属于我们共同的东西可以带走,结果在他的床底下翻出一本精致的日记本,有一种劫后余生后重逢的喜悦。我捧着日记本在他常坐的地方坐了下来,翻开~
2005年3月25日,晴
我遇见一个女孩,她像堕落人间的天使,像蒙尘的明珠。我本想过去问她的名字,奈何她像含羞草一样轻轻一碰立马就把自己包裹起来不让外界接触。
2005年3月28号,阴转雷阵雨
许安安,这是她的名字。
今天出差回来经过郊区,听到有女生在哭喊着救命。夜很黑,又下着大雨,救命声传来的地方车子无法过去,我跳下车跑到那里时一个女孩衣不遮体的躺在那片废墟,一动不动。跑静一看发现是她,右手紧握着沾血的玻璃,左手腕一直不停的流血。
幸好救治及时她活下来了,但左手不只手腕上一个伤口,整条手臂都布满着狰狞的伤疤,触目惊心。
她会好的。
2005年4月3号,阴
她还没有醒来,找了几天那个伤害他的人渣,未果。在这鱼龙混杂的地方警察也不管用。
2006年1月8号,晴
将近一年的时间了,今天起我终于可以保护她。还好她在朋友的店里,否则不知道我要找多久才会寻到她。
2006年5月14号,晴
今天安安问起我,刀疤的出处。我怎么开口说去修理当年伤害他的人渣结果挂了彩,对方人多势众,就是该死的刀伤用了我一年的时间休整,这么迟才来找她。我笑着跟他说这是做为二流子不着调的痕迹,不知道她会不会信。她很容易敏感,处处小心翼翼。
在这个与孤寂为伴的夜里,我一篇篇的翻阅迟晨留下的日记本,最后终于在这一篇里眼泪决堤。
2007年6月23号,晴
今天是我的安17岁生日,她长大了,但心灵深度的创伤还未愈合。时间是一剂良药,服用后她会慢慢根除。
吃饭的时候我知道她想对我说什么,她平时总是惴惴不安,我又怎么忍心让她揭开伤疤,那么鲜血淋漓。
……
2017年7月13号,晴
亲爱的晨,这是我第一次这样叫。有点突兀吧,不知道我这样的叫法与你更显亲密还是有些生疏……
我拿起笔,在日记本上继续写他未完成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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