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翎的培训课,每天下午三点结束。她下了课回到酒店,刘家鼎已在大堂等她,带着她开车进入奥巴尼市中心 。
这座城市是纽约州首府。干净空阔的街道,碧绿的草坪葱茏的大树,还有吊着花球的古朴小楼,以及庞大高耸的现代化建筑楼群。玉翎望着窗外感叹:“没想到奥巴尼这么大,而且这么宁静!”
“奥巴尼有300多年历史,号称纽约州第一大城。不过,‘宁静’对这么大的一个城市来说并不是好事,因为只是萧条。”刘家鼎在街边把车停下来。“到街上走走吧!”
两人肩并肩,玉翎的手臂顺势就挽紧了他,一种自然而然的亲热。她一路上与其说是在走,还不如说是在跳,兴奋和欢喜的情绪从她的每一个小动作里等不及地洒落出来。
帝王州广场大得难以形容。廓宁大厦,商务楼群,州立图书馆,博物馆,还有大教堂,每一栋建筑都堂皇雄伟,而且楼与楼之间,有宽阔的空地,有喷水池,有姿态各异的雕塑。最显眼的建筑是会展中心那一列排开的四栋参天大楼,玉翎仰起头,手掌放在额头遮住夕阳:“你说,这些楼究竟有多少层?”不等他回答,她又大声叫:“你看!那个!”
路上开过来的一辆奇形怪状的物事,那是美国特有的水陆两用观光车船。上面坐满了和她一样兴奋的大人孩子,指手划脚,叽叽喳喳。刘家鼎微笑,对着玉翎摇头:“啧啧啧,这么土,真没见过世面。”
“土就土了,怎样呢?你不看风景,看我做什么?”
“你比风景好看,”他笑嘻嘻地说。
真的,不断有路人回头看她,这才是可爱的女人呢,刘家鼎带着一点虚荣的满足感,跟在她身后,兴致勃勃。周遭这些对他而言完全没有新鲜感的景物,让这个黄昏充满了崭新的温馨的姿态。
玉翎又指着一栋建筑物笑:“这么丑,像不像一口大炒锅?”
“它的名字叫The Egg,也像敲开的半个蛋壳吧,是个艺术中心,”刘家鼎跟在她后面稳稳地走。“你看那个,State Capitol,州议会大楼,建了整整32年,总共花费2千5百万美元。”
玉翎远远地回过头:“你怎么什么都知道?”
“我们公司有几家长期客户在这里,这些都是听他们告诉我的。这两天你上课的时候,我就去拜访他们啊。”
她站定下来,笑容迅速从脸上隐去,静默半晌,她嗫嚅着说:“对不起。”
他不无困惑地凝视着她:“怎么了?对不起什么呢?”
“我不应该把你留在这里。”
“翎子!”他抓住她薄薄的肩头。“你听着!不是你把我留下来的,是我自己要留下来的。我这一辈子活得非常拘谨,从来没有这么轻松快乐过。”
“可是……”可是这样的轻松快乐是犯规的,非份的啊!她猛地抬起头,深深看进他的眼睛,看着看着,一重雾气便蒙上了她的双眸。
她刚才的笑声还在空气中余音袅袅,眼泪却来得那么快,让刘家鼎措手不及。似乎她的体内有一个盛满了水的大汽球,随便在什么地方用针一刺,立刻水流如注。他用双手捧起她的脸:“不要哭,翎子。你这个样子让我心痛。”
她躲进他怀里,双手紧紧地环抱着他的腰,压抑地哽咽。刘家鼎一下一下顺着她的头发:“喏,你看你看,人家在笑话我们呢!肯定都以为是任性的女儿磨着老爸要零花钱!”
“噗哧”一声,玉翎含着泪笑了,心里明白他的用意。
应该与否是一回事,内心的感触又是另外一回事。已经发生的不在她的计划之内,将来会怎样也不在她的掌握之内,那么,她至少要把此刻紧紧抓在手里!
此刻,至少此刻,她和他在一起。所以,她不能哭,她必须笑。
继续向前走,玉翎变得安静了。一路上街道两旁,很多民居的墙上挂着“建于18XX年”的小铜牌。房子的外观显然刷新过,建筑式样依然保持着原本的风格。和他并肩走在这样陌生而古老的街道上,让她有种错觉,以为走进了时光隧道,闯入另外一个世界里去了。
天色向晚,路面延伸到了一栋很不起眼,差不多可以算是呆板的平顶两层楼前面。红砖的墙上爬着青藤,玻璃门的入口处,灯光特别耀眼。刘家鼎说:“饿了吧,我们进去吃饭。这是奥巴尼市中心最有特色的餐馆。”
头顶的霓虹灯闪着:“Albany Pump Station”,玉翎不无疑惑地问:“加油站?”
“是。不过这个加油站不是给汽车加油的,”刘家鼎拉着她的手进去,一边解释:“这是啤酒酿造公司C.H. Evans Brewing Company附设的餐厅。”
果然,正对着大门就展示着一套酿酒机器。整个餐馆里用大大小小的不锈钢酿酒罐子作摆设,栏杆上挂了各年度的奖旗。顾客们边喝啤酒边聊天边吃饭,啊这是一个给疲惫的人们加油的地方。
“生意不错啊,不是周末也有这么多客人。”
“当然。跟着我,怎么会有错?”
“咦,”玉翎瞪大眼睛看着他。“这么自负。平时的谦恭都是装出来的!”
刘家鼎开心地哈哈笑:“不能算装吧,是修炼,修炼出来的。”
套着红围裙的酒保过来,问他们要喝什么。玉翎很神气地把头一扬:“来到这里,当然是喝啤酒了!”
酒保被她逗乐了:“我们的啤酒有很多种不同口味,先一样尝一点儿?”
刘家鼎笑呵呵地不吭一声,只管看着玉翎。结果酒保送上来满满的七大杯,从左到右排开,只是杯子比普通啤酒杯小一些。刘家鼎这才不无调侃地问她:“没想到吧?现在求饶还来得及。”
“求饶?还早着呢,”玉翎一杯一杯试下去,坦然自若。“这个味道太重。这个口感有点儿苦。这个还好。这个清爽多了……”
“小姐,你慢一点喝,我不会跟你抢,”刘家鼎的身子微微前倾,轮到他吃惊了。“你还颇有一些海量啊,看不出来。”
“嗯,嗯,你看不出来的事情还有很多。你忘了我是中文系出身的了?吃喝玩乐是我的强项。”
“原来大学中文系学的是吃喝玩乐。摄影也算其中一项?”
“是啊!摄影多好玩儿。世界上所有美好的东西,只要用取景框一定格,‘咔嚓’一声,永远不会再改变。”
刘家鼎仔细咀嚼着她的话,说:“你是一个属鸵鸟的孩子。”
“嗯?”玉翎没听明白。点菜后附送的几个迷迭香面包出乎意料地好吃,她的嘴塞得满满地。
“鸵鸟把头埋进沙堆里,就以为外面的危险不存在了。你把眼睛锁定在取景框里,就以为真实的世界不会变了。”
“不对,”玉翎很认真地更正。“鸵鸟是天生只懂得把头埋进沙堆,而我,是选择把眼睛锁定在取景框里。”
选择。因为明知不可能,所以才“选择”,这么无奈,这么固执。刘家鼎叹息:“你太敏感,翎子。这样是很受苦的。”
玉翎挑高了眉毛,很豪爽地宣称:“与其麻木不仁,我宁可受苦。”
宁可。明知不可为,偏偏要坚持,飞蛾扑火,不可理喻的悲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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