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手法不如老师娴熟,着急就用大脚把鼓踹漏了也行。”
乐队排练过程中,脚下最大的鼓突然坏了。
这种老旧的架子鼓,绝对是鼓中老奶奶级,打过上面八个小鼓的爵士鼓,连鼓的每个边缘都发出激动人心的光泽。
而这个破旧的鼓,上面只有四个小鼓,不仅体积比人家缩小了一圈,外观看上去也灰头土脸。
乐队老师把鼓拿去修了,我们几个也因此有了“课间休息”的空闲。
刚才说我大脚的那位正是乐队吉他手元,除了萨克斯小号两位老师外,吉他贝斯鼓和键盘,我们几个都是同一年来单位报到的大中专毕业生。
元点燃手里一支烟,熟练地吐出一大口烟圈,烟圈后面微笑的脸,一双给脸省地方的小眼睛似乎更小了。
“听说女人大脚可容易嫁不出去。”他弹了弹烟灰,又自顾自地延续着刚才的话题。
我的脚可是国际标准尺码穿36的鞋,不知这位仁兄缘何说我大脚呢?
不知是手腕没劲还是不得要领,本来手腕功夫远远比不了老师技艺娴熟,郁闷的我还被他说成大脚,没完没了。
每当有人讨论“男女之间有没有纯洁的友谊”这个话题,我总会想起他。
元当时和弹键盘的谈恋爱,贝斯手是一个身高一米九多的男孩儿,听说他都上中学了还和他妈妈睡一张床。
我们不仅承包了单位的演出,也开车到外面演出过,平时还在单位舞厅担任舞曲伴奏。
在舞厅能照得见人影的瓷砖地面,伴着旋转的彩灯,我们四个人把舞场当作溜冰场,一起手拉手勾肩搭背向前滑行,洒下的笑声比七彩灯光更闪耀。
他时常自弹自唱崔健的歌,我听不清他唱的是什么歌词,给我的感觉就像愤青呐喊。
知道他是唱歌,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和别人急赤白脸吵架,这并不妨碍他唱得投入忘情,不过自始至终被感动的也只是他一个人。
圣诞节喜欢凑热闹也只是年轻时才热衷的,他骑自行车带着我,用了将近一节课的时间才到了宣武门教堂。
长龙一般的队伍早已排到了教堂外面,冬天的寒风也丝毫阻挡不住我们的热情。
到了教堂里面到处都是人,他拉着我的手四处转,教堂角落里有人在虔诚忏悔,有人在真诚祷告。
其实在教堂里面逗留的时间还不如路上的时间长,参观完毕,他再吭哧吭哧骑车把我送到女士宿舍门口。
那些日子许是因为太年轻,下班后在宿舍里,总希望有人来敲我的门热情地召唤:“那小谁,唱歌去呀!”“走啊,我们跳舞去吧!”
我准会像兔子一样从床上蹦起来,窜出去。
很多朋友同学送给我的贺卡早已不见了踪影,唯有他送给我这张再普通不过的贺卡,依然没有被我弄丢,静静地等着我拿起。
打开贺卡,里面一排熟悉的字体映入眼帘,将近二十年未见,他的言语随即回荡在耳边,还有他长着小眼睛微笑的脸。
蓝颜‖乐队弹吉他的男孩见字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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