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1 七十八课
古文经典交流学习群 郭老师
郭志强,1996年毕业于河南大学历史系 ,中学高级教师,曾任《中学政史地》编辑部主任。
4.12子曰:“放于利而行,(则)多怨。”
语音整理
我们今天来继续共同学习《论语·里仁篇》的第12章。子曰:“放于利而行,(则)多怨”。
目前看到的论语,关于这一章有两个版本,通行版是“多怨”。而古版本呢,多了一个“则”,“则多怨”。
我觉得这个古版本应该是正确的,因为加了一个“则”,前后的因果关系就更加明确了。现在通行的版本,估计是在传抄的过程中给漏掉了。尽管是漏掉了,但是并不影响它的含义。
我们回到文本上来看,“放于利而行”,这个“放”,一般解释都是依据、按照的意思。但是我觉得呢,这个“放”应该是一种动态的,是一种过分强调的意思。
简单的说,就是唯利是从,一切以利益为先。或者简单的说,一切都向钱看。动不动呢,都先谈利益,无利不起早,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在孔子看来,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多怨”。
这样一来,那这一章的意思就很明确了,就是孔子说,一个人如果唯利是从,一切从利益出发,就会招致很多抱怨。
这种情况呢,在我们身边会经常碰到,如果某个人自私自利,一切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好处自己先得,那这样的话呢,肯定会招致周围人的抱怨。有时候抱怨可能还是轻的,还可能招致恨,就是因怨生恨。抱怨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产生了仇恨。
这一章我们从这个角度来理解,当然没有问题。但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论语》是孔子教育自己学生的一个对话录,它是给读书人看的,是给君子看的,或者明确的讲,是给统治者来看的。记住了这一点,单纯的这样理解呢,就格局有点小了。
那我们回过头来再看这段话,我们会发现它省略了一些词。我们尝试着给他补充一下,就是“(君子)放于利而行,(则民)多怨”。也就是说,一个统治阶级,你如果让自己政权的运行是从利益出发,那么就会招致百姓的抱怨。
这个“放”仍然是过分强调的意思,就是你作为一个统治阶级,本来应该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但是呢,出于个人的私心而过分强调自身的利益。
对百姓是横征暴敛。结果是导致民怨沸腾。甚至呢,会葬送政权。比较突出的例子,那就是秦朝。始皇帝统一以后,大修宫殿和皇陵,这中间花费甚多,所以赋役很重。正像杜牧在《阿房宫赋》里所讲的那样,“取之尽锱铢,用之如泥沙”。
本来是统一以后人心思定,渴望统一。但是结果呢,是横征暴敛,民不聊生,致使百姓起义反抗。“一复作难而七庙隳,身死人手而为天下笑。”因此秦朝就很快就瓦解了。始皇帝的梦也仅仅做了两代就宣告结束。
一个国家是这样,那一个团体呢?一个企业呢?同样适用这个原则。如果过分的强调金钱的价值,一切从利益出发,就会招致抱怨,甚至呢,会出现激烈的对抗。
但是我们也要注意,不能因为孔子的这句话,我们就认为孔子呢,是反对物质激励,金钱刺激的人。在孔子看来,适当的这个金钱奖励、物质刺激还是有意义的。比如子贡呢,有一次从齐国赎回了几个鲁国的奴隶。根据当时的政策,这个鲁国政府应该给子贡一定的奖励,但是这个奖励子贡就拒绝了。孔子知道这件事儿以后,反而去批评子贡。说我们鲁国穷人比较多,那如果你不要钱,那别人以后也不好意思要钱,那你拒绝了奖励,那本来有些想去赎奴隶的人呢,由于金钱上的花费,他也没有什么动力,也没有什么能力,这样造成的结果呢,就是有些奴隶反而没人去赎回。那些鲁国人在外边继续遭受痛苦。
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看到孔子他真正的态度就是适当的激励,这个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达到了放的程度,也就是过分强调利益,唯利是从,那就会产生出怨恨。
所以呢,后来孔子在论述义与利的相互关系的时候就说过,“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有了正确的一个义利观,能够让我们与周围的环境相处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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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兴详解
这章是孔子专门谈“利”。
孔子说:“如果在上位者什么事情都看是否有利才去做,这样会招致在下位者的抱怨。”
这句话应该省略了一组相关的主词:前一句省略的主词是指“放于利”的“在上位者”,下一句省略的主词是“多怨”的“在下位者”。
“放”,朱子说要念“上声”,就是“仿”。从孔安国开始的古注都说是“依也”。黄式三说得最详细:“《说文》‘放’本训‘逐’。驱逐、追逐皆为放。放利,即逐利也。放纵、放弃之义亦从放逐引申,今读去声。依放之放今读上声。或作‘仿’字,古无是分别也。”
“利”,只有刘宝楠有解释:“财货也。”可是《易经·乾卦·文言》早说过“利者,义之和”,强调的是利要注重适当的分配,并不是必须避之唯恐不及的东西。
“怨”,《说文》说是“恚也”,“多怨”,朱子说是“多取怨”,戴望说是“怨刺上政”。
许多古注都是照字面解释,并没有把这句话的背后原因说明白。朱子引用程子的解释说:“欲利于己,必害于人,故多怨。”这种解释把“逐利”都解释成一种“零和游戏”,我多你就少,你多我就少。这是把“利”当成“私利”所造成的后果。
再说,孔子也说过“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里仁篇》4.16),如果这两章合起来看,邢昺就说“此章恶利也”,后人也多半持同样的看法。
其实,孔子对于“利”的更完备想法应该是“见利思义”(《宪问篇》14.12)或“见得思义”(《季氏篇》16.16、《子张篇》13.1),也就是要拿“义”当成对“利”的最终行事的判准。这应该从孔子说过的“义之与比”(《里仁篇》4.10)来看才对。也就是说,孔子排斥的是“私利”,并不是“公利”或“共利”。
孟子在初见梁惠王时,梁惠王也期待孟子能提出“利吾国”的计划,可是孟子回答要更重视更根本的“仁义”,因为:“苟为后义而先利,不夺不餍。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孟子·梁惠王上》,另外类似的想法可见《孟子·告子下》)。孟子其实也是顺着孔门强调本末先后顺序,以“仁义”为本为先,以“利”为末为后,很可惜背后人误解为“要仁义不要利”的死胡同。
荀子说得更清楚:“义”和“利”不可偏废,“虽尧舜不能去民之欲利,然而能使其欲利不克其好义也;虽桀纣不能去民之好义,然而能使其好义不能其欲利也。故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上重义则义克利,上重利则利克义”(《荀子·大略》)。荀子此处的说理更为清楚,承继着孔门“先义后利”的一贯之道。
孔门之外也不乏对“共利”的探讨: 庄子强调过“共利之之谓悦”(《庄子·天地》)及“与民共利”(《达生》),《穆天子传·卷一》也主张“与民共利,以为常也”。这和孔门说法并没有差异。
“美利”之说见于《易经·乾卦·文言》:“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大矣哉!”这些都从正面来看“利”,所以称为“美利”,特别是以天下为念的“利天下”的重要性。相对于孔子本章的只言词组,应该是要更受到重视的。
此章的弦外之音应该是:在上位者能以“美利”利天下,让大家同享“共利”,以义来调和人民的利(利者,义之和),还会有人抱怨吗?
我们应该从这样正能量的角度来读《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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