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夏之交的傍晚,白天强烈的太阳还留着余温,晚风也不紧不慢的徐徐赶来。风变得有温度了,拂过衣襟,穿进肉体,沸腾血液。
是的,这时的暖风让人觉得燥热,是一种从骨子里喷发的闷。
我站在阳台给那几盆没有生气的花浇水。即使到了春天,它们也是一幅病恹恹的模样,我常常感觉到它们并不愿意认我这个主人,甚至不愿意见到我。或许我的感觉是有道理的,什么样的主人养出什么样的花,它们不正像我一样么。
给花浇完水,我将水壶放到阳台的一角。那水壶还是与妻子结婚之前她送我的。我在阳台另一头的摇椅上躺下来,两只脚伸到石头做的围栏上搭着,再将左脚搭在右脚上,整只左脚还不时轻松惬意的抖动着。左脚痛快了一阵,就换右脚搭在左脚上。再轮流换。一只手枕着头,另一只手拿书,或者时不时放下书拿放在一旁的茶杯。这姿势的舒服程度绝对是无法言说的,以至于我年复一年的重复着,这把破摇椅也是妻子在的时候带来的,我老了,摇椅也老了。
我始终认为我与妻子的相识是必然的。我小的时候,当我在图画本上描来描去的时候,母亲告诉我,这更像是女孩子做的事,我该多去读书。当我跟着父亲听吵吵闹闹的歌碟的时候,母亲告诉我,这不是一个小孩子该有的快活,我应该多去读书。当我想要去镇上走走或玩一个玩具的时候,母亲都会告诉我,镇上危险,玩玩具浪费时间,我该多读书。父亲是不吭声的,他也时常被母亲管着。
就这样,我没有玩伴,没有玩具,没有爱好,可笑的是,我也并没有爱上读书。路遇野花,我就摘一朵野花。回到家里,我小心翼翼并恭恭敬敬的将野花横放到房间里的桌子上,我意识到我的神情像对待一个来之不易的珍宝。我尝试与它对话,可它并没有要理我的意思,于是我就单单对着它说,可不能让母亲看见了,她该说这是女生喜欢的玩意。说完这句话,我向房门的方向张望了一下,又接着说,我很无聊,世界在我眼里是灰色的,可你红的那么耀眼,我多想我的生活里都是你。
野花恹恹的,即使我给它放到水杯里,它也还是枯了,毕竟离了根。枯了一朵,我就去摘另一朵,每一朵野花都没有留下。自此以后,我恋上了养花,好像这样我的世界就能变成彩色。而事实上,我始终不是一个适合养花的人,花也始终不认我这个主人。
我二十岁那年,才走出镇。也是那时候,才知道镇的尽头有一家花店。花店的主人是一个瘦小的姑娘,齐肩短发使她看起来十分乖巧。我走进店内的时候,她正在修剪她的花花草草,手法温柔又娴熟。她听见脚步声,随之转过头,对我点头笑了下,又连忙转过头去看她的花。过了会,她边修剪花草,边说,先生要买花吗?声音没有我想象的那样轻细,却比我想象的更纯净。
“是的,买花”。
“喜欢什么花呢?”
“颜色鲜艳的花”。
她看了我一眼,随即停下手头上的修剪,领我到窗户旁,指着一束开着鲜红色大花瓣的花说,弗朗花,喜欢吗?我眼前一亮,喜欢,喜欢极了,颜色鲜艳,又开得灿烂。姑娘笑了,说我评价得好,这弗朗花,也算是太阳花,模样像极了太阳四射开来的光芒。
我捧着太阳花,心情就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打心底觉得我的世界开始有颜色了。
可一个月,两个月之后,花渐渐褪了颜色,花瓣也开始蜷缩,像太阳被乌云遮了光芒。我去花店告诉姑娘这情况,姑娘问我,“你每天给它换水了吗?”“当然,按照你说的,我做的不差”,我很有底气的这样说。姑娘没说什么,给了我新的花,还送给我一个绿色水壶,我要付给她钱,她硬是没收。
就像小时候摘的野花一样,二十岁养的弗朗花,也依然一批接着一批枯掉。
为着养花,我与花店姑娘渐渐的十分熟悉。大概两年吧,我与她保持朋友的关系。我几乎隔三五天就去她店里,躺在她店里的摇椅上,同她聊花,聊阳光。
二十二岁那年,我终于向姑娘开口,“你教我养花吧,或者,你替我养花,我真希望每天如此。”我是个木讷的人,说不出太多动情的句子,就连说出来的那句话,也有停顿。幸运的是,姑娘还是答应了。
我与姑娘结婚后搬到了城里,她仍然开花店,摇椅也是从她店里搬来的。我在一家木厂工作,虽然累,但收入还算可观。
日子就那样一天天过着,妻子始终是个安静的人,而我,骨子里本就不敢闹腾,母亲会说,不该那样。我和妻子从没计划过去没去过的地方走走,我们认为花养得红了,鲜艳了,生活也就是精彩的。
二十年一过,我与妻子始终都在小城里生活,住下了,就不想别的,规规矩矩,也是一生。那时我们都已四十多岁,一个春日下午,阳光普照,百花争香,屋里的弗朗花开得比二十年前还灿烂。我看着红得耀眼的花,握着妻子冰冷的手,她就那样安静的走了。一生都安安静静的人,连走时都是安静的。我不禁为妻子感到心酸,也为自己感到悲哀至极。
一屋的花到了我手上,仍是枯了。我已不再惊讶,甚至没有太伤心,早已习惯了这样。那时除了养花,还要养小孩。我与妻子的女儿,那时才六岁。
女儿要玩,我就放她去玩;她要画画,我给她报培训班,她不愿上课,那就自己乱涂乱画;她要听音乐,我的音乐就不会关,她嫌吵了,我再也不开。除了这些,我能做的,就是在木厂不停的上班赚钱。
女儿长大后曾问我,“你赚了那么多钱,怎么自己也不出去走走?”我目光呆滞盯着恹恹的花朵,苦笑一声说,“不想走,也走不动了。”她一听就立马急,“才多大岁数,怎么就走不动了!不出去走走,多无聊啊!”随后她摆出一幅气急败坏,无法理解我的样子。
我真庆幸,女儿是闹腾的。这一点让我觉得,我没有那么失败。从她出生起,我就把我的眼睛放在她身上,我没见过的事物、没走过的地方就让她替我去看。所以女儿总是很随心的过,她想去旅行的地方,也都去了,每次回来后她总对我说旅行路上的风景和人,以及美食和乐趣。我总呵呵呵的笑,可心里仍觉得没有勇气走出去,没有办法去对所有的陌生人笑。
如今,女儿嫁到了中国西北边疆,这也是她的意愿。我是支持她的,只要她喜欢。有时碰见邻居家的大娘,她会说我几句,怎么就狠心让女儿去了那么远的地方!那是一种责备。可我心里知道,只要女儿不后悔,我也不会后悔。
天完全黑了下来,我慢悠悠的从摇椅站起身来,回到屋里。屋里一片漆黑,电话铃响了,我摸着墙壁走到电话旁,接起电话,是女儿在那头说,要带我出去走走。我想到刚刚在摇椅上回想的一切,沉默好一会,还是说了句,走不动了,算了吧!
两个多月后,我主动给女儿打了电话,我告诉她,暑期不要回来了,我会去西北边疆看她,我要开始出去走走!
每个故事的主人公都有一个属于他们的名字,那么,请叫我旅人吧!即使是一个迟到的暮年旅人。或许这个名字能证明我的世界是彩色的,我的生活也是精彩而有趣的。
另外,就在我走出去的那天,屋里的花开的特别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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