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为权利“较真”的人,现在怎么样了

作者: 柠檬酱啊 | 来源:发表于2017-12-01 13:21 被阅读23次

    比起记忆只有七秒的鱼,我们并没有好到哪去——我们的记忆只有三天。

    三天一过,再强烈的情绪也烟消云散,我们各自关心起股票、钞票、房子、车子、明星、八卦,没人再提那些遭受了侵害的孩子。

    百度指数的下滑意味着这件事已鲜少人问津

    和之前每一次事件爆发后一样,舆论会在几天后偃旗息鼓,而结果没有人再去追究。

    抛开北京、上海接连两起虐童事件,今天柠檬想谈谈四年前被废除的“劳教制度”。

    “中央研究,2013年停止使用劳教制度”

    2013年1月7日,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传出消息:当时的中央政法委书记宣布,中央已研究,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2013年停止使用劳教制度。

    消息一出,在全国各领域引起了极大反响。

    70、80后的朋友多少会有印象,当时的新闻头条,都是“劳教制度被废止”。

    一直呼吁废除劳教的北京理工大学司法高等研究所主任徐昕说,这些年来自己因呼吁废除劳教甚至受到压力,但所有这些努力没有白费。

    曾被劳教一年的任建宇在其微博上说,“劳教制度停止使用,每个能动的个体都为之贡献了力量”。

    他们如此评价,因为这个结果是陈超、任建宇、赵福梅、“上访妈妈”唐慧等人用几年自由的牺牲换来的,是无数人奔走呼吁十几年盼来的“铁树开花”。

    曾经一言不合就“关人”的制度

    1996年,郭光允因为被认定写了“诽谤省主要领导”的匿名信,被石家庄市劳教委决定予以两年劳教;

    沈阳人周伟在上京举报时任沈阳市长慕绥新涉嫌贪腐后第二天被送进劳教所,他在劳教所里待了七百多天,掉了五颗牙齿;

    2007年,河南伊川县农民陈超在故意毁坏财物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被判处两年劳教;

    2009年,三个去北京上访的常州市民,因为被认定没有付一元钱的公交车费被常州警方分别处以一年劳教;

    2011年9月23日,大学生村官任建宇因在网上转发评论了“一百多条负面信息”,被认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处以两年劳教;

    2012年11月,北理工研究生郭大军的母亲赵梅福来京看望儿子,却被警方遣送劳教一年......

    在那个互联网并不如现在普及,消息来源仍以报纸、电视、广播为主的时期,人们也一次次因这些不公之事而愤怒着。

    愤怒之余,有人继续自己的生活,有的人却铭记于心。

    劳教制度被废除背后的曲折

    1996年,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宋炉安发表了《劳动教养应予废除》,这是国内第一篇旗帜鲜明的要求废除劳动教养的论文。

    2001年,一场关于劳教制度的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大学召开。这是劳教制度确立46年以来,第一次由法律学者组织的相关讨论会。

    2003年,孙志刚事件引发了全社会对收容遣送的谴责。北大三博士提请全国人大对收容遣送制度进行违宪审查。

    一个月后,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将对劳动教养制度进行违宪审查的建议书发到了网上,并在当年11月,寄给全国人大办公室。

    2007年,农民陈超被判处2年劳教后,将洛阳市劳教委告上法庭,认为“自1996年行政处罚法开始实施,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就理应失效”。

    同年12月4日,全国法制日,69名专家学者向全国人大提交公民建议,要求启动对劳动教养制度的违宪审查。

    从1955年劳教制度在中国出现,到2013年被废除。这58年里,国内从来没有停止过对正义的呼吁。

    真正的转变在2012年。

    被劳教两年出来的重庆网友方洪,联系了律师浦志强和《南方人物周刊》的主笔何三畏,要起诉重庆劳教委。他说,在劳教所里,就发誓“要把劳教制度给废除”。

    胜诉后至2012年12月,浦志强一共为其他六件劳教案打了官司。

    后来,似乎是顺理成章,又似乎是来之不易,2013年,施行了58年的劳教制度终于被废除。

    社会的进步从来不是一蹴而就。一篇文字能讲清楚的历史,却是几十年的坚持和争取。

    我们津津乐道的韩国“熔炉法案”,也并不像许多文章说的那样,靠一部电影的力量就能推动。

    它的背后,一定有同为了废除“劳教制度”一样奔走呼吁多年的人,有为了推动这部法案而触及既得利益者受到强大压力的人,还有无数和遭受了劳教改造一样、被侵害后站出来的人。

    但无论是《熔炉法案》的出台,还是劳教制度的废除,都有一个相同点:那群不断“较真”的民众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正当权利的诉求。

    为权利“较真”的人,是社会的英雄

    有个成语,叫“以和为贵”,这个成语在中国人情社会中得到了很好的发扬光大,还延伸出“私了”这个极具特色的解决方式。

    遇到矛盾纠纷,我们喜欢私了,因为相比起法律维权方式的“较真”,私了来的快,收益高,最重要的是不伤和气。毕竟谁愿意没事找事呢!

    于是,一些在我们看来过于“较真”的人成了另类。

    今年8月,开学上大一的河北女生李颖因为在乘坐K1301次列车上闻到了刺鼻烟味,而起诉了哈尔滨铁路局。该案可称之为“中国公共场所无烟诉讼第一案”。

    但因为她的这次起诉,以后每个人乘坐普通列车,可能都不用吸“二手烟”了。

    绿城纵火案后,林爸爸质询小区的消防设备、质询保安、质询消防员、质询每个出现纰漏的时刻。不仅为妻儿谋求公道,更为下一个悲剧的发生减小概率。

    但因为他的穷追不舍,全国多家小区物业对楼里的灭火器进行了更换,定期检查消防设备。

    山东一对夫妻给女儿取了个非常诗意的名字,但是当地派出所不给上户口,于是孩子父亲为了维护取名的自由和权利,把派出所告上了法院,还把最高法院给惊动了。

    虽然最后最高院判了败诉,但至少大家以后改名、取名,明白了哪些名字能取,哪些不能取。

    社会制度的完善,需要通过案例和程序来推进。在现有的框架下,不是仅凭三天里迅速发酵的舆论完善,不是凭借转发几条微博、分享几条朋友圈来推进,更不是靠“事不关己”的态度。

    奶粉不安全,去海淘;疫苗不安全,去香港注射;学校不安全,移民海外;北京务工人员被清退,我不在北京;幼教虐童,我不打算生孩子……

    我们的聪明才智,全都用在为自己获取最佳利益上,却从来没有想过改变规则、优化制度,让所有人获益。

    抄袭的作品多,只是因为维权成本高,原作者不愿意维权吗?还因为有市场;

    虐童的老师们,只是因为有关部门监管得太松吗?还因为被侵害的家长大多因为种种原因放弃了最终的维权,而没有发生虐待的孩子家长们、当地官员们庆幸着,继续放任着;

    教科书式的老赖能够买房买车度过两年,只是因为法院执行力度弱吗?还因为其他欠款不还的“大爷们”,无人追究,也能安然无奈地生活着;

    隔断间、高危群租房继续存在,只是因为商人逐利、基层部门打击力度小吗?还因为正在租住的人,依然抱着火灾不会发生在我这里、我不是在北京侥幸心理,享受着便宜房租带来的便利......

    没有人是一座孤岛,“社会的雪崩,是因为每一片雪花”。而我们,就是这一片片雪花。

    狭隘的个人主义,也许能够让个人暂时独善其身,但雪崩的那天,谁都要承受因为当初没有付诸行动、因为怕麻烦而纵容带来的恶果。

    我们总爱在一些事件爆发后,愤怒质问“法律在哪里”、“说好的依法治国呢”?

    可法律不会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不但要守法,还要护法,为权利而斗争。当我们放弃了权利,就是在伤害法律。当大家都愿意用法律去“计较”自己权益被侵害的时候,离真正的法制社会才算不远。

    可能对一些人来说,是不依不挠,是无谓的“较真”,但我们努力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啊。


    喜欢的话点个小赞哦~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那些为权利“较真”的人,现在怎么样了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ptnibx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