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天天 (小说,全)

作者: 江南烟雨 | 来源:发表于2015-07-02 13:11 被阅读578次

    我爱天天。第一眼看到她,我就知道,我爱她。

    天天的头发有点乱,衣服有点皱,脸有点婴儿肥,可这些都不算什么,因为她的笑容。她笑起来时似乎整个人都在发光,那样的灿烂,就象六月的阳光,温暖而眩目。

    第一次见到天天,我正在赶一个简报。盯着电脑的时间太久了,眼睛有点酸,脖子也似乎僵直了。一边摇摆着头,一边往茶水间去,想倒杯咖啡提提神。这时,我看到了她。她从接待室走了进来,对我点了点头,微微一笑。可能是我的头摆动得太快,也可能是她背后的光线太强,或者,就是她的笑容太明亮,我突然觉得眼睛有点花。

    在大学时室友们常常在熄了灯以后海聊,谈得最多的是喜欢的女孩子。我那时候并没有恋爱,所以不大插话,但却在黑暗里暗暗描画着将来女朋友的模样。所以,看到天天的第一眼,我有点呆,因为,她和我想象中的女友那么相似,除了,她看起来更加活泼,更加漂亮。

    可能因为我的表情比较奇怪,所以,她的眼光在我身上停顿了几秒,我只看见她的左眼角上侧有一颗小小的黑痣,让她的眼睛似乎有点斜飞上去,添了几分俏皮和伶俐。她笑了起来,眼睛微微地眯起来,轻轻地对我说了句话,说的是什么,我却全没有听懂,眼里只有她的笑容,还有那颗俏皮的黑痣。这时,安祺走了过来,说了声:“您找安董?是夏小姐吗?请这边走。”便引她走进了安德森的办公室,这时我才明白原来她问安德森办公室怎么走。

    我站在那,已经忘记了倒咖啡那件事,拿着空杯子又回到座位,只想知道她是谁。安德森的办公室就在我座位的左前方,平时常常半开着,因为他希望下面的人知道他在里面,随时看得清楚外面的状况。偏偏今天却紧闭着,连条缝也没留,不要说看,连听也隐隐约约,只能时不时听到安德森那著名的“GREAT”。将近一个小时以后,门开了,安德森满面笑容地将她送了出来,一直陪她走到了公司前台。这可是不同寻常,通常安德森送客最多会到他的办公室门口,当然他的老婆除外。我对面的小路隔着桌子冲我挤了挤眼,说:“看来美女的待遇不同,安老板亲自送出门的,还好安夫人不在。”

    忘了介绍了,安德森就是安董,当然安德森是不是他的本名我们也不能确认,就象我们不能确认他是否是美国哈佛大学的博士一样,唯一确认的是他的确怕老婆,因为只要他夫人一来公司,他便会少说很多“GREAT”,而改说“好,好,好”了,因为安夫人不喜欢他说英文,但是安夫人很愿意提到安德森的哈佛背景。安德森是我们的总经理,但是他比较希望我们称他为安董,当然在他的夫人面前除外,因为真正的董事长是安夫人,所以这时我们会叫他安总,或者按照老外的规矩,直称他为Anderson。安德森平时喜欢戴一副变色近视眼镜,咖啡色的镜片让人望不见他的双眼,显得高深莫测,但我见过他脱下眼镜的样子,细小的眼睛,肿胀的眼泡,颇显得猥琐,所以很怀疑他是否真的近视。

    我叫张文戎,对客户介绍时会自称“Bill”。安祺说我的中文名字很好听,含义也很好,文武双全,我只是笑笑。其实她并不知道,我的父母给我取这个名字时只是希望我能够不要象他们一样在黄土地里辛苦一辈子。在他们的心目中,读书和当兵是离开农村的唯一的途径。我读书读得很苦,因为我知道这会是我唯一的希望。也许是破釜沉舟的决心感动了老天,我成了整个县里唯一的大学生,也成了我们张家村唯一跳了龙门的鲤鱼。可是,到了城里我才知道大学生并不希奇,这个大都市里有的是人才,名牌大学毕业生、海归派、还有白手起家的商业精英。毕业后在这家私营广告公司找到了客户代表的位置,兢兢业业做到现在已经两年多了,抬头升成了客户经理,却依然是最低层的打工仔,做一天和尚领一天口粮。父母有时侯会装做无意地提起村里谁谁谁生了个胖小子,谁家里老小今年开春结婚了,我明白他们是希望早一天看到我成家立业,但是作为无房,无车,无钱的新无产阶级,哪个女孩会愿意交往呢?就算交往,估计只要她见到我们老家的茅房,也会快刀斩乱麻,利利落落地和我说拜拜的。想到这一点,我便坚持着王老五的身份,惹得安祺老是似真似假地闹着要给我介绍朋友,而平日对我也特别亲近,其实啊,她不知道我的背景,还以为我是个潜力股,有着海外的关系呢。如果安祺知道我是她平日常常嘲笑的“乡下人”,可以想到她的笑容会是多么地不屑,而她的心里又会是多么地懊恼。

    说到安祺,她是安德森的秘书,不过她总是自称业务助理,事实上也是,她在我们公司里是一人之下,十人之上(我们公司连老板在内,正好十二个人),不过那一人不是安德森,而是安夫人,因为安祺是安夫人的堂妹、心腹兼包打听。安夫人在公司的时间不多,却对安老板的动向把握得一清二楚,这不可谓不是安祺的功劳了。安德森想来也很清楚,所以对安祺是不敢摆出老板架子的。

    中午吃饭时,我找了个机会,装做漫不经心地说:“今天来的那个女孩,是我们公司的客户吗?是不是大客户,我看安德森亲自把她送出来的么。”

    安祺撇了撇嘴,很不屑地说:“哦,那个是来面试文案的,好象叫夏天,名字好怪的。也不知道安德森那根筋搭错了,那么殷勤,亲自送到门口。听他说了那么多GREAT,估计是录用了。应该是大学刚毕业吧,穿衣服一点品位也没有,面试也不穿套装。”说着看了看我,等我的附和。

    我没有接话,小路却笑嘻嘻地说:“当然罗,还是我们安祺小姐的品位好,套装就要你这样的美女穿才又知性,又性感。”小路是我们公司另外一名客户主管,刚进公司半年,却老早摸清了公司的状况,最近一段时间正狠很地拍安祺的马屁。可惜安祺嫌他的学历太低,老是泼他冷水。

    我听到安祺说的“估计是录用了”这句话,心中早乐开了花,哪里管得到他们的打情骂俏,只是默默念着“我又可以看到她了”。

    再见到夏天是两个礼拜之后了,这段时间里,我每天都好像赴约一样,心情好的不行,把桌子清理了一遍,搞的小路紧张地问我是不是外面找到路子要高就了,安琪却说我是在恋爱了.我笑了笑,是啊,我是在恋爱,可惜是暗恋,而暗恋的对象我只见过一面.那天早上,我照例提早10分钟到了公司,却看到夏天已经安静地坐在门口的接待室.和上次相比,她象变了个人,头发理过了,更加利落清爽,而白衬衫和格子裙让她显得更加成熟一些,不变的是她的笑容,还是那么明亮.我似乎又有点晕眩了,不知所云地道了声”早安”,我便进了办公室,心里却一阵阵地狂喜.坐在位子上,我才想起来,应该做个自我介绍,给她倒杯水的.也许是老天眷顾,安琪竟然把天天的位置安排在我的对面,说:”张文戎,你经验比较多,带带小夏”.夏天也很恭敬地说了声:”张老师,请多多帮助”.后来,安琪私下对我说,这个地方离安德森的办公室最远,要绕办公司一圈才能到,比较不显眼.夏天来了之后,办公室好像明亮了许多,她并不是很爱说话,但是却很喜欢笑.笑声是那么清亮,却并不张扬,就象风铃清脆的响声,干净,熨贴,而我最爱的是她微笑时的眼睛,有些俏皮,有些温暖,有些灿烂.天天是个聪明的女孩,学起东西来很快,也很有创意.她在学校里学的是比较文学,文字功底不错,渐渐地给客户提案时的一些文案我开始让她来写了.她的文字很清新,但是并不幼稚,有一种同龄人少见的冷静,却并不妨碍她的激情,很有大家气派.更让我惊喜的是,从她的文案中我总能找到一些闪光点,很容易引发成为设计的卖点,而我的设计图也能完全表达出她文案的想像空间.有时候,我竟会觉得似乎和她已经同事很久了,这种默契感好像是天生的.安德森也看到了她的长处,试用期改成了一个月,并宣布夏天会负责主要老客户的提案文案工作,这让小路很不开心,因为他负责新客户的开拓,这意味着今后夏天会主要和我搭档.而我,只有偷着乐了.自从天天来了之后,我在公司的时间更长了,每天提前30分钟到公司,下班后也不急着回去,和夏天一起加班比回去打游戏要开心很多呢.相处久了,我发现我和天天竟然是同校毕业的,不过我比她要高3届,她进来时我已经在外面实习了。所以后来她就开始叫我师兄了,我也以此为理由稍微公开地对她多一些维护,当然表面上十分坦荡,但就是这样小路和安琪他们已经拿我们似真似假地打了不少趣,而安德森也或明或暗地说了几次办公室恋情是最没有结果的之类的话。

    天天家住的很远,估计是女孩子贪眠,每天上班来得早,也就不肯花时间在早饭上,偶尔会看到她顺路买了豆浆包子带进公司,似乎总是那么两样.我想,这样的女孩,应该是不太会花心的吧,连早饭都总是不变的,或者就是她路上经过的地方就那么一家包子店.安琪有几次偷偷地对我说“乡下人,只晓得豆浆包子。其实啊,星巴克早上的三明治配咖啡才适合我们白领呢。没腔调.”我没有接话,其实,我倒是喜欢中式早餐,记得小时候妈妈总是给我摊饼子,配上热乎乎粘稠稠的玉米稀饭,吃的胃暖暖的,一上午都有精神。有几天,我发现她到得稍晚些,也没有带早点,到了11点钟左右,便偶尔会弯着腰,用手按住胃,看样子是胃有些痛。但是她和安琪不同,并不声张,依然手脚不停地忙东忙西,只是脸色有些发白,额角沁出密密的细汗。看了几次,我的胃似乎也痛了起来。后来,我便有意识地在早上多买几份早点,大多数时间是便宜了小路他们,但偶尔天天也能吃到一次。她笑嘻嘻地对我说谢谢师兄,眼睛弯弯地斜上去。我脸微微一红,觉得她好像明白了我的伎俩,但是看到她马上低下头开心地吃起我带来的皮蛋粥和蛋饼时,又觉得她的笑容似乎并没有什么其他意思。

    最近安德森老婆似乎听到什么风声,来得很是勤快,总喜欢搞些突然袭击,在中午过来办公室等他吃午饭,或者下班前来送糖水,所以他也收敛了许多,不大缠着天天开会,连晚上陪客户应酬,也总是带小路和安琪,一个会喝酒吹牛,一个是安夫人的钦差大臣,我和天天也落得清闲,感觉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一口气完成了好几个老客户的大案子,基本上是一次过主题和剧本,然后就是修改些细节了。对于后期跟进,天天明显还稍微嫩了些,偶尔会比较坚持自己的想法,和客户很较真地探讨文案中一些形容词的用法或场景应该怎样布置。其实,再不专业的客户也是客户,只要主调定下来,让他们发挥一些,做些小小的让步,偶尔提些专业意见,把他们的创意更好或更可行地体现出来。这样,客户会觉得我们很专业,自己很聪明,不是皆大欢喜吗?不过,看着她认真投入的样子,我会觉得自己似乎太世故了,曾几何时我也那么认真地辩论,维护所谓的“真理”?看的多了,便更加觉得没有什么是绝对要坚持的了。我真的很羡慕天天的坚持和真诚。也许因为天天的年青,或者她的微笑,客户并没有动气,而我也会嘻嘻哈哈地打个圆场,寻找一些折中方案,最后也拿下了几笔单子,包括从一个4A公司手里抢来了个大案子。

    安德森因此很开心,特别爽快地答应给我们小组发一笔额外奖金。为了照顾小路他们的情绪,也给他们许诺如果到年底能够完成任务,便会给双月的奖金。然后,安德森便信心足足地准备大干一场了。最近他让安琪收集一些展会或广告博览会的信息,准备去收集些客户信息,扩大业务范围。除了公关,平面,媒体,还要进军展览行业,他说是整体营销策略,我们觉得是什么赚钱做什么。安琪也很开心,一般老板出差都会带上安夫人,或者说跟上安夫人,那么她是铁定要陪同的呢。安琪查到最近的一次广博会11月中旬会在深圳举行,而这次因为刚刚赚了一大笔,安德森破天荒地让安琪预订了两间香格里拉的大床间,而平时,都是他和安夫人住五星,而我们这些打工的最多三星或准四星。所以啊,这几天安琪连接电话时的声音也甜美了许多,对安德森更是超级体贴,未语三分笑,端茶送咖啡,让他很是享受老板的威风呢。对于我来说,最近心情也不错,主要是安德森走后,我会有更多机会和天天呆在一起,也不用担心安不时过来小小地骚扰一下天天,美其名曰让天天快点熟悉公司文化和流程,但他那双没有聚焦的眼睛总是有意无意地往天天的身上瞟去,偶尔会在指点作品时“不小心”碰到天天的手臂。

    11月要到了,却不料天有不测风云,安夫人的父亲竟然急性中风,半边身体不能动了,住进了医院,安夫人只能天天陪同在他身边,而安琪也被临时差去换班,忙进忙出。尽管她一万个不情愿,却依然只能作出一副忠心不二的样子,将错失五星级宾馆大床房享受的遗憾尽力表现成对安夫人父亲的担忧,对安夫人的同情。安德森临阵换将,点了我和天天两人陪同,也算对我们上次拿到大项目的奖励。考虑到只有天天一个女孩子,安德森交待把原来的一间大床房改成标间,准备委屈下自己,和我挤一个房间,而天天则替换了安琪,一个人享受一间大床房了。听到这个消息,安琪更加气愤,对天天完全是怨妇脸色,将嫉妒、羡慕、恨完全发泄在天天头上,索性撂了摊子,把改旅馆,订机票,确认展会参加名额等后勤工作全部扔给了天天,而同时,天天还要和我一起修改印刷新的公司简介和案例剪报,忙得不亦乐乎。两个多星期的时间天天明显清瘦了很多,下巴尖尖的,完全失去了婴儿肥的感觉,只是因为年轻,却不显得憔悴,反而更加清丽,一双眼睛总是亮晶晶的,好像浓缩了最明媚的阳光,照得我心一晃一晃,竟如同醉酒一般滋味。有时候说着说着案子,我便恍恍惚惚地盯着她红润的嘴唇和挺俏的鼻尖,忘了自己的话。更多的时候,我喜欢做出深思的样子,从玻璃窗的倒影偷看她聚精会神工作的身影,那修长白皙的脖颈微微低着,几缕散发落在上面,刺得我的心痒酥酥的,很想伸手替她挽起来。唉,我想我是真的爱上她了。

    11月的深圳,依然有些闷热,可我们整天呆在展览馆里,冷气打得足足的,西装笔挺,失去对地域变化的敏感。广博会是行业中最盛大的会议,因为这次我们展出的内容有了大公司的背书,新作品也很抢眼,所以比往年效果好很多。第一天就有很多大公司在我们展台前徘徊过,有几个还和安德森交换过名片,这让他兴奋不已,觉得公司要步入飞跃期了,对我和天天的态度更加和善了。每天中午是例行不变的盒饭,但是晚上闭馆后,我们有时间出去走走,脱去厚厚的西服,解开领带,袖子挽得高高的,还是和本地那些瘦瘦黑黑,T恤衫,人字拖的当地人很是不同。特别是天天,修长高挺的个子,雪白的肌肤,很有些鹤立鸡群的感觉,回头率少说也有百分百。安德森入乡随俗,“天天真是靓女”说了无数遍,天天一概装作听不懂,可我看到她的耳朵有些发红了。漫无目的地逛累了,随便找上一个小饭店,在有些油腻的桌子边坐下,点上几道本地有名的烧腊和炒菜和点心,就着冰凉的啤酒,安德森也放下了白天端着的架子,和我们有说有笑起来。几杯酒下肚,安德森开始大谈他的创业史,他的抱负和心酸,说得动情起来,眼角有了几点泪光。的确,作为一个没有什么背景的创业者,这几年,安德森的确吃了不少苦,特别是安夫人的严防死守,捕风捉影,财权独揽,他的日子也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称心得意。天天听的很仔细,有时候也会符合着点点头,或说几句宽慰话,可是看得出来,她有些心不在焉。一个从未来过南国的小女孩,似乎对每件事情都很好奇,周边喧杂的环境,那些类似于鸟语的交谈,还有精致的点心,都吸引了她的注意力。说到点心,看来她很喜欢这里的双皮奶和红豆沙,吃起来微微眯了眼,很有心满意足的感觉,让人看得心里暖暖的。晚上,空气不那么燥热,有丝微微的凉意,在这样的夜晚,风吹得人有些恍惚,忘了身在何方,忘了生活中那些纠缠不清的烦恼,既想就这样坐着,沉沦到梦乡里,又想大声呼喊,吼出压在心底的那些深深欲望。当然,我什么也没有做,只是时不时地吹捧安德森两句,然后装作随意地将自己的红豆沙递给天天,说:“我不喜欢甜点。”天天对我甜甜地笑了下,很自然地接过去,说:“我最喜欢红豆沙。”

    回酒店后我和安德森草草梳洗,各自将自己摔在床上。安德森喝得比较多,所以很快便入睡了,发出响亮的呼噜。而我则在反复回味着今天晚上。天天说她喜欢红豆沙时露出的笑容,比红豆沙要甜蜜许多。她是喜欢红豆沙,还是喜欢我送她红豆沙?之前我带给她早餐时她有时也会对我这么甜甜一笑,她是清楚了我的心思还是纯粹把我当成她的前辈,师兄呢?想的越多,越睡不着。突然灵机一动,酒店虽然有自助餐,可是不一定会供应红豆沙这一类的本地点心。酒店旁有一家有名的顺记甜点,明天早上如果我早早地去买好甜点,送给她,不用多说,她应该会明白我的心思了吧?如果她肯接受,那么说明她心里也是有我的。如果她拒绝了,那么我也不必一直暗暗纠结了。就这么办!虽然打定了主意,可是心里又有些忐忑,反反复复地想了许久,才朦朦胧胧地睡去,似乎刚刚合眼,便又醒了过来,一看表,已经是早上6点半了。深圳的天亮的早,从没有拉好的窗帘中已经透出明亮的晨光了。

    匆匆洗漱好,带好房卡,冲下楼去,按照记忆,来到顺记点心。早上排队的人还不少,等了近一刻钟,才买到了红豆沙,姜汁撞奶,杨桃甘露和双皮奶。我让服务生帮我用了粉色的打包盒,放的整整齐齐的,看上去很是诱人。拎着这袋点心,我脚步轻快地走回酒店,心里想,天天看到这些点心,一定会很开心。女孩子怎么会拒绝这些甜蜜的表白呢?甜蜜的表白,对啊,这个将来可以用在什么广告文案中,也是不错的创意呢。对我们俩来说,这是很有纪念意义的一个早上啊。她应该不会拒绝我吧?如果她接受了,我便看着她,淡淡地说:“我想每天陪你一起吃早餐,一辈子……”她会低下头去,羞红了脸不敢看我,还是会抬起头,用她那双明亮的眼睛认真地盯着我,说出那句“我愿意”呢?按照天天的个性,她多半是后者吧,不过小女孩,很难说的哦,她也会害羞的吧……胡思乱想间,我已经接近了我的房间,天天就在我们房间的隔壁。 我整理下情绪,慢慢地走过去。

    突然,我们房间的房门开了,天天从房间里闪身出来。她的头发有些蓬乱,脸上有初醒的红晕,表情有些怪怪的。看到我,似乎有些愣神,又像是诧异。胡乱地打了个招呼,便开了自己的门进去了。我楞了几秒,犹豫着是否要跟进去,想了想还是开门进了自己的房间。安德森已经起床了,只穿着条大裤衩,在刷牙。看到我手中的点心,他开心地冲过来,说:“小子,不错啊,会拍老板马屁了。买了这么多,待会我带一盒给天天,她好像很喜欢红豆沙。不过啊,你应该中午去买,早上有自助餐,五星级的,干嘛浪费去买这些不值钱的点心呢。”我很想问他一声“天天过来我们房间干嘛?”可是却始终开不了这个口。看着那些包装精美的甜点心,有一些倒胃。难道看起来纯洁上进的天天,竟然和安琪也没有什么差别?是安德森让她过来的?即使那样,也不应该啊。一个小姑娘,一大早到老板房间去…….是啊,五星级的自助早茶,和我这个小铺子里买来的点心,选择哪个,还需要问吗?答案太简单了。

    整整一天,我都在一种昏头胀脑的状态下度过。天天很小心地看了我好几次,后来帮我买了杯咖啡。我也没有谢她,反而觉得她是否在试探我知道了多少,是否会回去乱说。我当然不会去搬弄什么是非,可是,也从此会死了对她的那些小心思。“张文戎,张文戎,你以为你真是Bill?你以为你改了名字人家就不知道你是乡巴佬出生?喜欢住五星级的妹子,怎么会看上你呢?你有什么资格谈恋爱?!还是想想怎么快点找份稳定点的好工作,买套房子把家里人接来吧。荷花虽然美丽,可是并不是出淤泥不染的,她们喜欢的依然是有钱有权的老板,不会是你这个癞蛤蟆!” 安德森觉得我是为了拍他马屁起的太早,所以看着我快点喝完咖啡,好打起精神来做事。咖啡是美式的,天天很细心,还带回了奶和糖,可是我什么都没有加,苦涩的味道正是现在和我最配的。我几乎是灌下去这杯咖啡的,急的几乎呛出来,然后告诉自己,“张文戎,你没有资格自怨自艾,振作起来,现在不是失恋的时候,而且她也不值得你这样!”喝完咖啡的我,似打了兴奋剂,见到来展台的人便逮住别人乱侃,从理念到客户背景,到我们的创意如何能够独辟蹊径,获得了多少奖项,给客户带来了多少销量的递增。 没想到自己还颇有做销售的天赋,一天下来,安德森对我刮目相看,说回去就提升我做客户总监,让我好好发挥,给公司创造一片新天地。天天也很崇拜地看着我,似乎不认识我了,但是我却从她的眼睛里看出一些不以为然,也许是我的多心吧。晚上,安德森邀请我们去深圳的酒吧街转转,我以头痛为由拒绝了,而天天,我并没有特别留意,只知道当天晚上,安德森很晚回来,又喝得醉醺醺的,身上一股香水和酒精混杂的气味。他的心情看来不错,在淋浴时还听得到断断续续的口哨声。而天天,虽然我装成不在意,可是隔壁一直没有声响,直到安德森上床后才听到有人在走动。

    回到上海,我的生活起了小小的波澜,却依然十分平静。安德森这次到没有食言,回去就把我提升成为客户总监,其实就是把我的小组和小路的合并了,然后让我同时负责客户开拓和广告创意,薪水却没有涨多少,他说要看我的表现,能够给公司带来多少新业务。我并不太介意,这个抬头也许在跳槽中有帮助,但目前,带着两个小兵的我,并没有真正的实际权力,只有憋着劲冲锋,然后看看有没有其他的机会。和以往不同的是每天早上我依然会很早到办公室,可是不再会刻意多带上几份早点了。日子就这样平淡地流逝着,直到有一天,安夫人在一个早晨,冲进了我们的办公室。平时无论如何还端着矜持态度的安夫人,那天看起来就像一个泼妇。她冲进安德森的办公室,指着他的鼻子破口大骂,用词之粗鲁,之丰富,可以和弄堂里最泼辣的妇人相媲美。在无数个“秾个赤佬,秾个畜生”中,我们总算明白了安夫人在指责安德森忘恩负义,趁着她爸爸生病时间,出轨去泡小三,而这个小三就是天天。天天原来并不在意,可是那越来越尖亮的声音终于穿透了整个办公室,让她诧异地抬起了头。她白皙的面孔上先是茫然,然后涨得通红,充满了惊诧和愤怒。我看到她慢慢放下了手中的文案,站了起来,又坐了下去。反复了好几次,她终于站起身,走到安德森办公室门口,敲了敲门,用有些颤抖的声音说:“安夫人,我希望你说话要有依据,我和安总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你这样说是捕风捉影。” 安德森也吼道:“你这个泼妇,凭什么这样说我,有什么凭据你说出来!”

    安夫人冷冷地笑道:“为什么你出差到深圳后,我一早打电话给你你不接,打给夏天,她就能够马上找到你?为什么晚上你电话也不接,打电话给天天她也不再房间里?我还被你们瞒在鼓里,以为你们真的在认真工作。直到前几天才知道你们的展会晚上根本不开门,你说,你晚上和这个小贱人去哪里快乐风流去了?别以为有Bill给你打掩护,我就会被你给骗了!你的一举一动我都清楚。你这个忘恩负义的穷鬼,不是我,你现在还在哪个下三流的小公司里打杂呢,什么总经理,执行董事,狗屁,我是董事长,你还是我们家的打工仔,我随时可以让你打回原形!你和这个不要脸的夏天一起去睡马路好了!”安德森气得满脸通红,却无法出声,只是用手指着安夫人直喘气。天天却走了进去,说:“安夫人,我不管你怎么想,可是在深圳那几天我和安总根本没有任何事。你早上打我电话,说找不到安总,让我帮你去敲他的房间门,我才去打扰他的。这个Bill可以做证;晚上我和我同学聚会,根本不和安总在一起… …”

    “啪!“一声响亮的巴掌声打断了天天得话,安夫人吼道:“你还狡辩,把我当傻子,你要真的这么纯洁,安德森会晚上说梦话喊你的名字?会一个月不到把你转正?会带你出差?!你以为你攀上了高枝,告诉你,这里我做主,夏天,我通知你,你被开除了,马上,立刻给我滚出去!”

    我在座位上听到了这一声,噌地一下站起身来,想要过去为她说情。可是,想到那天天天从安德森房间里走出来的神情,想到那天晚上他们俩前脚后脚回来的样子,又缓缓地坐下了。是啊,我又能做什么证呢?而且,这里真正当家的是安夫人,我被提上了总监的位置,不见得为了这个自己也无法确认的证明,得罪她,也被扫地出门?我低着头,似乎很用心地在看着桌上一份文件,可是所有的神经都张着,感应着周边的一切。我听到安琪在冷笑,听到小路在咂舌,也听到天天强自压抑的哭泣声和悉悉索索收拾东西的声音。我一直没有抬头,可是却似乎能够看到她那曾经那么灿烂的眼睛蒙上了泪光;看到她四处张望却没有任何一个人为她说话,甚至看她一眼;看到她迟疑地望着我,想要说些什么,最终什么也没有说,拉开门离开了。这些似乎是我的第三只眼睛看到的,也似乎是我心中的猜测或幻想。我只知道,天天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

    后来,后来的日子很平淡。我在安德森的公司又呆了一年多,跳到一家大一点的公司去做了客户总监,后来又跳到了甲方一家外资公司去做了市场总监。现在,我自己也忘记了张文戎的那个名字,有时听到会愣一下。我买了新房,新车,然后有了女朋友。这个女朋友是典型的上海小白领,家教不错,永远觉得自己是有教养的淑女,然后表现的更加有教养。有时候我会觉得我和一个塑料偶人在谈恋爱。她的举动是按照“优雅女性修炼手册”来演示的,她的衣着是“Vogue”的搭配示范,只是大多数是山寨版,她喜欢看的电影或话剧,一定是最近某某名人推荐的,极有口碑和思想,却不大看得懂。至于我的父母,并没有和我们生活在一起。从第一次见面她的降尊纡贵的表情,她似乎凯特王妃访问贫民窟的样子,我的父母就知道了她的感受。他们坚持家里还有房子和地,不能离开人,然后便回去了。而我,竟然不能挽留他们,因为我知道,即使挽留,他们也不会在这里生活的开心。而我,这样的日子,Bill可能会开心,张文戎呢?

    有时候做梦,我会梦到天天。日子久了,她的面容已经有些模糊了,可是她的那双明亮的眼睛,和她那白皙的脖颈,却那么清晰。我后悔了吗?其实我的心里应该知道,她不是安夫人口中的那般不堪,她绝不是,她就是天天,一个有点倔强,有点天真地女孩,但是那天我为什么不相信她?或者是我不相信我自己?我有时候想,我如果再见到天天,会怎么说,或者她会怎么说?

    那天,我和我的女朋友(其实我们已经住在一起了,可是她坚持要我称她为女朋友,因为她希望我读好EMBA后再向她求婚)一起去花市。这是我们每两周的日程,因为没有花的卧室,不是小资女的闺房。女朋友对于花也有一定的标准,玫瑰必须是英国的,颜色必须是柔和的,最好是米色或淡紫色。她在认真地和花贩讨论着价格,看那朵花最能开久。突然,我看到了天天。她手里捧着一大束怒放的向日葵,和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走在一起。她的肚子微微隆起,看起来已经有四五个月的身孕。她偶尔会看向哪个男人,说上几句,没有太多的亲密动作,眼睛中却是满满的幸福和信任。那个男子被她的花束遮住了一半脸,用手环在她的身前,很紧张的样子。我扬了扬手,又放下了。她这样幸福,何必去打扰她呢?也许她已经忘记了我,那个沉默地低着头,不敢看她离去的猥琐的男子。而我又有什么资格让她记住我呢?

    “Bill, Bill!”,女朋友在叫我过去付钱,这也是她的淑女标准之一,和我在一起,一定是我埋单。我匆匆地跑过去,身后是一把灿烂的向日葵,和曾经照亮我生活的,天天温暖而明亮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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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江南烟雨: @莲花香片 谢谢你这么认真的建议,的确,中午午休时写的,太匆忙了。马上改…
      • 莲花香片:很细致的感觉;赞一下:)
        有一处重复了,“才买到了红豆沙,姜汁撞奶,杨桃甘露和红豆沙。”还有一处安夫人来公司大闹,感觉称呼夏天为“天天”,是不是有些亲呢点呢?
        一点小建议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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