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厂卫制度

作者: 檀开 | 来源:发表于2018-07-26 11:59 被阅读119次

    摘要:厂卫,是明朝东厂、西厂、内行厂和锦衣卫的合称。明朝高度的中央集权产生了特殊的厂卫制度,厂卫享有了广泛的政治权利,但始终是为皇权所控制。厂卫制度的实行固然加速了明朝的腐败,激化了社会矛盾,但它其中不乏一些合理部分,也起到了一些积极作用。本文则针对明朝厂卫制度进行分析。



    关键词:明代    厂卫制度    特务机构

    明代作为中国中古社会的晚期王朝,对中国历史的发展轨迹产生了深刻而深远的影响。明代尽管在经济和文化领域出现了许多新的进步因素,但它仍然沿用中国传统的政治统治模式,并且再次基础上又有所创新,不断强化中央集权,加强皇权。在这种政治体制下,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行就要依赖皇帝个人的勤政以及官员系统之间的配合与制衡。

    当官员越来越多,机构越来越多,这种政治格局又促使明代出现了多轨并存的监察制度,其中有以都察院和六科给事中为核心的中央监察机构,也有以按察使为首的地方检察机构。与此同时明代还出现了边缘化的监察机构,也说是特务机构——厂卫。这种特殊的特务机构作为明王朝独有的特色机构,在明代政治生活中起着特殊的重要作用。

    一  厂卫的建立与原因

    厂卫是东厂西厂内行厂和锦衣卫的简称,锦衣卫的设置先于东西厂,它的前身是仪鸾司。朱元璋于明朝建立之初设立拱卫司,不久改为亲军都尉府,下隶属于仪鸾司。洪武十五年,罢府及司,“改仪鸾司为锦衣卫”。(《明太祖实录》 卷一四四)

        明代锦衣卫是皇帝的亲军上十二卫中的一卫,直属于皇帝,锦衣卫与其他卫的不同之处是,锦衣卫设有北镇抚司,专理诏狱。诏狱是皇帝亲自处理和管辖的重大刑狱案件,可以说是皇帝的心腹。明朝东厂设立时间,历史文献中没有具体的记载,文献中只记载了东厂设立之后,不断扩大,在1477年又增添了西厂。东西厂的主要职能是缉拿谋逆造反、妖言奸恶等人。谋逆造反主要是觊觎皇帝皇位的叛逆者以及在政治上的反对派;妖言主要是指一些宗教宣传活动的教众、教务活动产生的具有反动言论的言语,在明朝出现的主要有白莲教、明教等(王艳  明代特务机构制度—厂卫制度的产生及影响  兰台世界  2014年12月)。内行厂,也称大内行厂、内厂,明武宗时期,大宦官刘瑾为了制约东厂和西厂,设立大内办事厂,即大内厂,简称内厂,由其亲自统领,比东厂西厂权力更大。明正德五年刘瑾以谋反罪被杀,西厂和内行厂均被撤销,内行厂在厂卫体系中存在时间最短,仅仅存在了五年。

          明朝厂和锦衣卫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内臣提督,内臣提督和皇帝的关系密切,从组织上讲,东厂取决于锦衣卫,但是锦衣卫的官员则常常由东厂的司礼太监进行担任,东厂西厂和锦衣卫都由皇帝直接控制,并对明朝的皇帝负责。从特务机构上讲,东厂和锦衣卫有相同的任务,在执行的过程中相互配合,东厂主要进行侦伺,锦衣卫主要进行典诏狱。东厂和锦衣卫相互配合,使得明朝建立了独立而又完整的司法机构。

          东厂和锦衣卫的结合是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政治斗争需求,洪武十三年,发生明朝的胡惟庸案,牵扯了很多的官员,明朝当政皇帝将中书省、丞相等官员废除,将大都督更名为五军都督府,洪武十五年的空印案件发生,牵扯致死有数万人之多;洪武二十六年,明朝的凉国蓝玉被杀,牵扯致死的明朝功臣很多,此案件杀死了五万多人。此后,朱棣在夺取明朝政权的,坐上皇位之后,诛灭了明朝建立时期的大臣,同时杀死了数万人等等。从以上发生的大型政治案件中,可以看出,明朝君主政权的巩固是从严刑酷法、大规模的屠杀中实现的,而不是通过认证的手段实现的。在不断出现的政治斗争案件中,皇帝为了维护自身的政权,只得建立一只属于自己的特殊队伍,,为自己服务。以上出现的案件都是比较恶劣的政治案件,涉及的官员不仅众多而且大量的朝廷重臣,在处理这些重大的政治案件时,只通过原来的监察、司法机构没有办法完全有效的处理时,所以需要一个亲自掌管侦伺、缉捕、囚刑、审讯于一身的特殊机构,明朝的特务机构--厂卫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霍玢  明代厂卫制度司法初探  黑龙江史志  2013年9月)。

          厂卫的产生,还有一部分的原因是因为在极端的君主专制政体下,皇帝必须有亲信自己为自己办事。皇帝并不完全信任大臣,他会担心大臣权力过大,威胁到自己的皇位,朱元璋时一位精明的皇帝,他知道重用亲信的危害。朱元璋将自己的话当作是祖训,昭告天下,但朱棣即位却违背了祖训,非常依赖亲信,在朱棣看来,他最可靠的就是自己的家奴宦官。锦衣卫虽是皇家亲军,但是毕竟时外官,为了防止锦衣卫在处理案件时徇私,故又设立了东厂,在封建专制极度强化的情况下,厂卫制一定程度上是必然会出现的。

          由于明开国皇帝朱元璋的出身,他对中央集权统治的需求性高于其他朝代的皇帝,正是由于专制制度的内部需求,丞相制度在明朝被废除,而皇帝和大臣以及文武百官之间出现了长时间的对峙关系,导致了明朝皇帝对官员的不再信任,对官员充满敌意。为了保护自己的地位,明朝皇帝只能建立一个为自己服务,与朝廷官员制度不同的组织,在这时,明朝的宦官即被启用,掌握朝廷大权。

    二  厂卫的特点和社会作用

    以主刑侦、典诏狱为根本职责的厂卫,其职能主要有二,一是监察,二是镇压。需要指出的是,厂卫所进行的不是一般的镇压,与历代监察机构有所不同,它是以特务活动方式进行超越封建法制的不受任何限制的监察和镇压。这即是厂卫制度的特点。

    “刑法有创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是数者,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明史》卷九十五 ,《刑法》三)不丽于法就是不附于法,在法律之外。第一,厂卫直属于皇帝,不属于任何司法机关;第二,厂卫完全按照皇帝的旨意办事,不受任何法律约束。

    厂卫所采取的是特务活动方式,因而能够采用一切可能采用额手段:有公开的,也有秘密的,但主要是进行“密辑”“暗访”。故厂卫又称“辑事衙门”。厂卫所侦得的情报都是秘密上报皇上,不经过任何中间环节。

    厂卫的特务在诬陷害人时手段是多种多样的,有用金钱收买亲信以收集情报的办法来扳倒政敌,陆炳倾仇鸾就是这样干的。最常见的是用逼供狱词来诬陷他人。如英宗时期的大臣刘球就是被王振的亲信锦衣指使马顺这样无限致死。厂卫可以随便抓人。“西厂所执人犯皆多无案”。(《明史》卷九十五,刑法三)厂卫奉旨逮人或到狱中提囚的公文叫“驾帖”明初规定,驾帖需到刑科签发,签发时还必须带有精微批文,以评核对。但明中后期,厂卫往往只凭驾帖提人。后期皇帝支持,厂卫自然有恃无恐,有时甚至不带驾帖就提囚,令人害怕。

    由于厂卫具有超越最高法律以外,、不受任何限制的监察和镇压的特殊职能,因此它就成了明代极端封建专制独裁统治的不可缺少的重要支柱(张疏桐  论明代厂卫制度与社会政治秩序维护  西南政法大学 2014年3月)。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明代皇帝的专制统治是靠厂卫来维持的。用厂卫大治“奸党”,用厂卫堵塞言路,用厂卫侦事,防大臣欺骗等。同时,宦官也用厂卫来篡权,镇压异己。

    三  厂卫的影响

    特务机构以及厂卫制度的产生,对明朝产生的影响非常大,这些影响中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厂卫制度的产生,将明朝时期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的残酷性进一步说明。明朝形成的特务机构将社会百姓对国家的信心和希望磨灭,导致人心涣散,百姓没有了报效国家的勇气与信心,促进了明朝内部矛盾和阶级矛盾的加剧,尤其是明朝中后期出现了宦官专制之后,促使明王朝走向灭亡的脚步加快,加速了明亡的速度。

    明朝厂卫制的积极影响有,它有极高的侦察效率,在厂卫建立之初,他起到一定的反腐作用;厂卫制度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封建社会明朝分权制衡系统。其中锦衣卫的主要工作负责侦察文武百官和平面百姓,厂主要负责监察官民和锦衣卫的工作,厂的东西内行厂等内部工作互相监督,进而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分权制衡政治制度;同时,它也是皇帝的安危的重要保障。

    明朝厂卫制的消极影响有,将国家的司法监察系统进行了破坏,它所进行的各项活动带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为国家的治理造成了很多冤假错案,危害朝廷;厂卫利用自己的手中的权力对知识分子进行压制,使明朝的士大夫人人自危;皇帝赋予宦官的特殊权力,为宦官排除异己提供了便利条件,后期的宦官专政为国家带来了很多冤假错案,社会上怨声载道,厂卫的横行专制,加速了明朝的灭亡。

       

    总论

    明朝的厂卫制度使中央集权下的产物,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最初设立锦衣卫,成为自己亲信,为自己所用,但是最终形成了厂卫制度,在明朝成立了最大的特务机构。厂卫制度在初期社会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到了后期权力渐渐腐化,横行霸道将明朝的政治风气逐渐破坏,对明朝官员、百姓都造成了巨大的伤害,进而加速了明朝的灭亡。


                                END

    6月份在学校所作,今日想起,发出来以便大家指正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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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6dddd72e6f49:怪不得是学历史的啊
        檀开:@不是很咸的鱼 嘿嘿嘿哈期末选修课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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