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别之日

作者: 贪恰羊 | 来源:发表于2023-07-31 07:08 被阅读0次

    郑重声明,本文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我要带走这座城市的一样东西。

    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只是因为我即将搬离这儿。

    我不属于这里,不过是这座虚拟城市的一名匆匆过客。

    当初我为了能进入这款号称拟真度99.99%的虚拟城市,走了繁琐的试玩资格申请流程,以房子作抵押,才换来了这座城市的试住资格。

    如今试玩到期结束,要从这里离开,我自然也要遵守制度,经过层层的严格审批,拿回房子,回归现实。

    而离开前的最后一项条款,是玩家只能带走这座虚拟城市的其中一件物品,其余的,一律清除,不留痕迹。

    人们在离开这座城市的时候,都默认遵守这项规则,我也并不例外。定居于此多年,我走遍了每个角落,完成了众多稀奇有趣的任务,挣得不少隐藏的成就称号,早已将这里当作自己的第二个家。在回去之前,我是得好好想想,要带什么离开,留作回忆。

    所以,我应该带走什么东西呢?

    环顾四周,凌乱的屋子里堆满了我的生活物件,硕大的毛绒玩偶熊、玲珑小巧的茶杯、碎了一半我不舍扔掉的小猪储蓄罐,以及桌上灼眼耀人的贝火。

    我习惯将获得的东西随意的摆放,这真的很方便。可绝不是因为我在偷懒,过于循规蹈矩的收拾整理,整齐划一的按位置摆放,对我来说反而是一种精神内耗。

    轻轻揉捏着手上的胖鱼玩具,我呆坐在榻榻米上发愣。脑袋瓜好像被密密麻麻的丝线缠住一般,始终找不着头绪。

    我在这座城市里的生活一直平平淡淡,没遇上什么大风大浪、生死别离,向来都是些鸡毛蒜皮的琐碎杂事,想要从中找出一件有特殊意义的东西为这段日子做个了结,还真是件难事。

    薄暮之后,残月收割着晚霞,雨后的阴云 如席终人散的狼藉。我站起来,倚在栏杆上朝远处眺望。

    这座繁华喧嚣的城市高楼林立,车水马龙。来往的行人面色匆匆,在霓虹灯牌下,错身路过,不再相逢。三两只白鸟翱翔于天空,几缕霞光照在石头路上,碎成粼粼光斑。

    再望远些,那头茫茫雾霭,滚滚沉雷,是尚未解锁的未知区域。也不知何时何日,才会开启。刚来时,我曾幻想过,也许那里存在着广袤的森林、无垠的大海、稀奇的仙境,可几年过去了,它还是老样子,一点儿没有变化。

    噢,我突然想起来了。

    手上这个胖鱼玩具,就是当初在那未知区域旁的小店里获得的。

    脑海中浮现起,我传送到虚拟城市第一天的事情。那时我身无分文、口袋空空,又饥肠辘辘。走投无路之时,一碗热乎乎的丸子汤递到了我的面前,是心地善良的老板娘拉了我一把。

    当然我也不是吃白饭的,那之后我被收留在小店里当了好一阵子的帮工,每天负责好整个店铺的洗碗和打扫拖地工作,做完这些任务后,她会给予我相应的报酬。

    这样的日子跟我曾经所拥有的现实生活相比,可真是辛苦啊,烂俗的穷小子打工翻身的好运可不会如此轻易降临在我身上。在有了一定的积蓄之后,我向老板娘辞行,决心进入城市中心寻求更好的机会。临别之时,她将店内仅剩的一个胖鱼玩具送给了我。

    离职的那晚,大雨倾盆,淋湿了我裸露在外的胳膊,寒风凛冽,吹得我打了好几个寒颤。冷的我直想折返回店里去,躲在温暖的小房间里好好睡上一觉,却突然又对自己的娇气感到好笑,以前我可是能在雷雨交加的天气里勇往直前,不觉疲倦的。

    但那毕竟那是曾经了,我数据化的身体仿佛随着内心一起衰老了。在我申请试玩资格之时,负责审核的工作人员就提醒过我,来到虚拟城市的生活会给玩家带来方方面面的许多变化。

    如果玩腻了,可以结束游戏,回到现实。工作人员当时是这么和我说的。

    但机会只有一次,用掉了,就不允许再次回到这座虚拟城市生活了。

    那时满腔热情的我对此毫不在意。就像大部分沉迷于游戏的玩家一样,我毅然决然的抵押了房子,与所有的亲人好友告别,孤身一人来到了这座举目无亲的虚拟城市闯荡,只为开启一段真正属于自己的新生活。

    所以当这段特殊的日子即将化作回忆,我可一定要郑重其事地挑选要带走的东西。

    辞行之后,我在虚拟城市里,租了一间临海的单身公寓,将简单的几件行李放了进去,就算安顿下来了。

    不是因为能看到海景的房子更天真烂漫,怡然自得。只是越靠近海,租金就越便宜,恰好我的囊中羞涩,能够选择的地方寥寥无几。

    记得搬进来的第一天,空荡的房间里还来不及添置什么,仅有发黄的墙壁,幽暗的灯光,还有一张脏的发黑的床垫。又不幸赶上狂风呼啸,连日骤雨,小区被积水围堵,没法出门。

    于是在这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我一个人静静地躺在硬硬的床板上,将怀里的胖鱼抓得更紧了些,感受着窗外的狂风肆虐,暴雨倾袭。

    明明一无所有。

    我却享受着此刻喧嚣的静谧

    后来雨声逐渐小了下来,泥土的气息穿过窗户钻进我的鼻子。隔着窗户往外探看,远山上架起了一座彩虹桥。那是我早就在书上学习过的现象,如今亲眼看见,还是感觉无比的震撼。

    雨后的残阳照映在侧脸,迎着阳光抬起头,我用力地捏了几下胖鱼,像是下定了决心:

    “就从这里开始吧。”

    第二天,早早地我便出了门,走街串巷地寻找新的机会。城市的街道很长,我的双脚很短,可当抬头望见那蔚蓝的天空,我又觉得自己走的很快,很快。

    在一家满是布偶熊的玩具店,我成功应聘到了一份销售工作。胖墩墩的老板颤颤巍巍的向我走来,轻轻推了推金框眼镜,善意地拍了拍我的肩膀:

    “第一天上班,没有什么见面礼,店里的玩偶你选一个拿走吧。”

    出于客气,我挑选了杂物间里一个好笑的毛绒大熊,看得胖老板连连摇头,拽着我的胳膊想让我再重新选个别的。说那么多可爱干净的玩偶不选,非要选个旧货。

    “没关系,我喜欢它。”我笑着摇摇头,明明玩偶是旧的,我却满心欢喜,对于老板来说,大熊是无人问津的淘汰商品,可于我而言,却是我在城市里获得的第一份见面礼,掸去玩偶身上的积灰,我轻轻地捏了捏那张熊脸。

    它和我一样,也要开启一段新的生活。

    之后我就把大熊摆在了我的家里,实话说,它真的蛮大的,占据了我家里好大一片地方,又或者说是我租的房子太小了,不够容纳它。

    如今我走到玩偶跟前,轻轻抚摸着大熊那被薅秃的头发时,往事一下子浮现:当我遇上烦闷的压力时,便不受控制地想通过挠头扯发这种方式来宣泄,于是大熊浓密的头顶就成了“受害者”。眼下它这副地中海发型的模样便是我的“杰作”,现在想起来还是觉得莫名心疼和好笑。

    那么我应该带走大熊吗?

    不,我摇了摇了头,这恐怕不行。大熊陪伴着我开启了这座城市的新生活,承载着胖老板对我的善意,可如今的我已经足够坚强,不再依赖它的陪伴了,就让大熊留在这座城市吧。

    我苦涩地笑笑,将大熊的手摆正,理了理它的领子,只觉得胸口阵阵发闷,需要饮上一口清茶舒舒心。

    我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习惯喝茶的呢?来到这座城市之前,我对喝什么饮品没有太多讲究,偶尔喝一些酒水,也不过是为了庆祝节日的一时兴起。

    “人天生就会对咖啡因上瘾。”这句话似乎并不完全正确。当初的我喝了好多次咖啡,却始终反感那酸涩的味道,可为什么面对同样含有咖啡因的茶,我又一下子生起好感呢。

    噢!我记起来了。那是一个炎炎夏日,如火球般的太阳悬于空中,汗水浸湿了衣襟,那时,一杯冰凉的茶穿过层层热浪,被递到了我的手上。

    抬眼,是隔壁茶艺居那个总来光顾玩偶店的白裙女孩。她总会在每天午时最热的时候串门,为我捎上一杯冰凉的茶,坐下来与我搭上几句话。许多关于茶的知识我都是从她那里学的呢,她笑靥如花的样子,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

    胖店长嘿嘿地笑着拍我的肩膀,揶揄着我有如此艳福,让我好好把握机会。我竖起食指,示意噤声,并摇了摇头,告诉他不要再讲。

    幸福美满的日子总是转瞬即逝,那天,女孩红着眼进了店,带着哭腔问我:

    “要一起走吗?”

    茶艺居的生意越做越红火,马上要在更大更繁华的虚拟之城开起新店,她也即将搬离,到那边去。

    仅拥有这座小城试住权的我,默默摇了摇头,送给了她一个温暖的拥抱。

    她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温柔地为我泡上了一壶茶,这次匆忙,来不及放凉,只好在热茶上加了几粒冰块。

    我就盯着这壶茶,看了好久,好久,直到冰彻底融化,茶水溢出,才释然般露出微笑:

    “再见。”

    一个不属于这座城市的人,连生存下来都已经那么狼狈,又怎敢开启一段注定没有结果的恋情呢。

    分别的那个午后,乌云密布,阴雨连绵,疾风迅雷,就如我初到这座公寓的第一天一般,整座城被恶劣的天气笼罩着,浓雾遮住我的双眼,不让我看到她最后离去的身影。

    那杯茶早就被我喝个干净,精致的茶杯却被我留了下来。我想,或许可以把它带走,这可是我第一次离爱情那么近,将这份缺憾的恋情打包带走,留作回想,一定会是件不错的事情吧。

    可我没有这么做,我不愿带着遗憾活下去。世上大部分的爱情,并不会如偶像剧那般,发生奇迹,过去的事情就已经过去。微笑地与过去作出勇敢者的道别,总比郁郁寡欢,整日怀抱不切实际的幻想,好受得多。

    后来的某天,胖老板提着自己的迷你行李箱,快乐地环游全国去了。我接过了胖老板的担子,经营起了这家玩偶店。

    不知哪天开始,每到了晚上,总会有一个穿着红袍的小女孩呆呆的站在橱窗前,对着摆在内侧的一只玩偶兔子愣愣地出神。

    我朝她露出礼貌的微笑:

    “小姑娘,喜欢的话可以给你打折呀。”

    她惶恐地摆手拒绝,但那躲闪的眼神却分明暴露出对这只兔子的喜爱:

    “不用了,我只是…随便看看…”

    她咽了咽口水,顿了顿,鼓足勇气看向我的眼睛,祈求般地说道:

    “老板,可以把这只兔子留着不卖嘛,我已经在打工了,等我攒够了钱就来买它。”

    恍然间,我从她身上见到了那个曾经的我,对想要的事物带着莫名的执着,纵使兜里空空,却也决不轻言放弃。

    “好啊。”我面带微笑,欣然答应。

    再次见到小女孩时,她怀里抱着一个粉红的小猪储蓄罐。轻风吹拂着她凌乱未经打理的头发,鞋上黑脏的污泥令她不敢走进店门,直怕惹我生气。

    我低头细心为她擦干净了鞋上的泥土,给她拿了个鞋套,拉着她进屋,将早已包装好的小兔子递给她。

    她红着眼眶将粉红的小猪储蓄罐高高举起,砸在地面上破碎开来。取出里头闪耀着银光的钱币,细心地数好,放在了我的手掌上。

    我不理解地问道,明明她这么喜欢小猪储蓄罐,为什么还要这样做呢?

    小女孩用一副大人的语气告诉我,虽然小猪储蓄罐很好,可是现在的她更喜欢小兔子,想获得更想要的,总要舍得牺牲一些别的东西。

    我张了张嘴,一时不知道要说什么好,思考良久,才勉强挤出一句话来:

    “这个储蓄罐留给我吧,作为交换,兔子的小裙子你可以多挑几件,免费的噢。”

    小女孩听了我的话,一下子变成了“星星眼”,不假思索地答应了:“好!”

    渡鸦之歌染上晚霞,远山之后,一缕轻烟升起,数不尽的回忆如海浪般朝我涌来,没有容器来盛的我,只好用双手接过。

    面前这个破碎的储蓄罐,令我陷入沉思。当初的自己为什么要留下小女孩那个粉红储蓄罐呢?世界上的大多数问题,都没有答案,自然也包括我正在思索的这个。

    我不打算带走它,所有无法挽回的后悔都如此美丽,我当然是知道的。不过,我觉得,或许我应该随波逐流,回归理性,和大多数人一样,俗套地挑一件最值钱的东西带走,作出大众公认的最优选择。

    于是,我拾起了桌上耀眼迷人的贝火,和赫莫伊眼里看到的一样,近看,这颗宝珠里藏着清澈瑰丽的银河,远看又似跳动的烈火。金色的赤焰在内部燃烧,外部却冰凉如晶。这可是我在这座城市费劲了千辛万苦才换来的宝贝,无数富商愿意收购它,但都被我拒绝了。

    就带走它吧,至少不辜负了我这几年的努力,至少也要为我回到现实后的生活多作打算。我这样想着,将贝火揣进衣兜,心里默数着离开的倒计时。

    我抱紧双膝,孤独地蜷缩成一团,躲在狭仄的角落。泪水不受控制地从我的眼眶流出,这一天内,我回想起了太多往事。从来的第一天起,我就明白自己早晚会离开,如今这天,真的到来,只觉无比消沉,我渴望带走真正有价值的东西,来填满内心深处的孤独惆怅。

    离别的传送阵已经在我眼前,再过几十秒,我将从这儿消失,回到阔别已久的故乡。

    突然,窗外惊雷骤起,乌云密布,不多时便下起暴雨,凌冽的寒风吹得窗户嗡嗡作响。

    风越刮越大,狠狠吹开了我的窗户,雨越下越猛,透过窗框滴在我的身上。一瞬间,我仿佛回到了第一次搬到这间房子的那天,记起了辞别丸子店的那个夜晚,想起了与茶艺居女孩分别的那个午后…那些至暗时刻,正是这座城的风和雨陪伴着我走下去,帮我挺了过来。

    莫名的勇气与冲动点醒了我,我将贝火狠狠扔出窗外,在倒计时的最后几秒,张开双臂,用力搂住狂风与暴雨。

    是的,我放弃了贝火。

    这座城市的熏风与骤雨是我存在过的证明,如今我得拿走了。

    在未来的日子里,或许还有别的人,和我一样独身一人在这座城市奋斗,和我一样迷茫地漫步于街头巷尾。

    不过那些无限孤独的时刻,他们不会再有风雨的陪伴,再不能享受到那份喧嚣背后的安宁。

    对不起,我太自私了,这份只属于我的孤独,我不想把它留在这里。

    闭上双眼,眼前一片眩晕,我知道,时间到了。传送阵的神秘符文不停转动,我踏入其中,化为白光,再不复返。

    “从此以后,咱们的小城不再有恶劣的飓风与大雨,日日晴朗,被称作阳光之城。”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太笑着抚摸孙女的额头,将故事讲至末尾。

    “那外婆,如果是你的话,会带走什么呢!”女孩眨巴着大眼睛,好奇地问道。

    “当然是它啦。”老太拿出了放在抽屉的那只玩偶小兔,逗弄起女孩,婆孙俩开心地哈哈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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