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琐事

作者: 符子西 | 来源:发表于2018-03-02 23:35 被阅读40次

    我一向是不喜欢戴手表的,因为我感觉它每时每刻都在提醒我,时间这玩意儿,又将溜走不少,再也找不回来,只能循着时间的气味,去感受一种叫做回忆的味儿,自然是百味千滋,让人痛并快乐着。

    不过今天我还是戴了手表,灰白色的,圆形的框架两边有长长的皮链,用来系在手腕。

    秒针“嗒嗒”的走着,带动着分针与时针,一起转圈,转到没电。而现在它的时针正指到六点与七点之间,刚好,七点不到。

    小不死的,我来看你了。右手的黄花,被早晨的潮气弄得有点湿,我知道你不会介意,就像当初你不介意午夜去办事,言毕。往事不能多提,我怕我又开始伤心,然后泪水混在早晨的湿气里,落在黄花上。不过没事,带着露水的黄花看起来新鲜很美。小不死的,今天清明恰好是我生日,我在郁闷中又老了一岁,你却不会老去,我承认有时候会有那么一点点羡慕你。

    公墓不能烧纸钱,不知道你在那里过的好不好,不过你放心,我已经悄悄的给你烧了许多,省着点用,那可是我的零花钱买来的。我抬头,看四周,开始迷糊起来,不是雾,我伸手,丝丝凉意,沁人心脾。原来是下起小雨,幸好我带了伞,我要对你讲故事,我怕你忘记,不过更多是怕我自己忘记,我想,如果我都忘了,那么这个世界恐怕没人会知道了吧?

    小雨被一阵风吹离原来的轨迹,刚好全部漂打在我的脸上,没事,就当是洗了一把脸。风把摆在墓前的黄花吹得微微晃动,几粒水珠从上面落下,我猜那是你在点头。

    好吧,小不死的,我要讲讲我们俩个的故事。

    学校没几个像样的篮球场,原来是一个废弃的草场,是草场不是操场。

    以前草场上放什么的都有,山羊,牛,鸡鸭成群。可能是不像样子,因为后来有人居然在草场上插两根铁杆,拉上一根线,成了个天然晾衣场,于是更加热闹了,花花绿绿的衣服,白色或红色的床单,偶尔里面传来一阵长长的“咩”声,那种意境不错。于是学校领导良心发现,耗费大款,建造了一个小小的操场,中间的一小块区域就是水泥板的篮球场,好在我们学校没多少人爱玩篮球,爱打篮球的始终只有那几个,一来二去,便也相互熟悉,认识。

    几个爱好者在一起自然是共同语言多,不过有一个人除外,那就是小不死的,他原名叫什么我不记得了,这个外号他被人叫了几年,每次一见面,就挥了挥手说,嗨,小不死的。然后他也会点头,微笑。

    这个外号据说是他二年级的时候被叫上的,原因是他那天玩,从三楼摔下去,重点是他居然没事,摔下来之后,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下,拍拍屁股走人。然后小不死的一下子在他们小学出了名,这个外号也被叫了起来。

    甚至有些高年级的人特意到处打听小不死的,想要亲眼目睹从三楼摔下去没事的神迹,一开始小不死的自然不答应,但那个高年级的大男孩不断怂恿小不死的,终于把小不死的说动,爬上三楼的围栏上,就要跳下去的时候被他老师抱住,斥骂了那个高年级的学生,然后又开始骂小不死的,骂了很久。小不死的后来告诉我,那天他是屁股肿着回家的。

    篮球场的外围是跑道,就是原先的草场,所以还会有人在那里晒衣服,不过放牧的到没了,原因是原先是有一群鸡鸭,不知道被哪个嘴馋的学生抓走炖汤,吃剩的骨头就放在草场里。鸡鸭的主人气势汹汹的给学校告状,却被一句话噎的出不了声,“谁叫你在学校里放鸡鸭?弄掉了活该。”鸡鸭的主人愤愤的走了,一起带走的,还有那群剩下为数不多的小鸡小鸭们。

    打球是很累的,一场球打完,个个浑身是汗,用水洗又怕感冒,于是小不死的指了指草场上飘扬的床单,众人心领神会,蹑手蹑脚的走向床单,抓来就擦汗,于是白色的床单带着晒了一天的阳光味,被我们弄成了黑的了,然后我们不知谁怪叫一声,大伙就四散逃离。床单的主人自然是气的骂人,什么都骂,就在草场上,就在我们上课时,双手叉腰,骂天,骂地,骂我们这群学生,这个时候,我就会把头埋底,然后笑。

    不过那之后,草场上的床单就少了很多。

    下半个学期,全县要求举办一场篮球比赛,每个学校都要参加,我和小不死的这一群人自然而然的被仅有的几个体育老师选上,没别的,学校只有我们几个打篮球。我不知道这是悲哀还是快乐。

    我们有六个人,当时听见可以参加比赛,我们这一伙人都很兴奋,说实话,大家都很想大显身手一番。

    体育老师暂时成了我们教练,姓王,我们都叫他老王,他也不拘小节,说道:“想要打好篮球,首先要学会打篮球。”小不死的对这句话很无语,明显的自相矛盾。

    练球很辛苦,不过却可以逃课,明目张胆的逃课,几个人一起在那个小小的水泥板上打球的日子,的确让我怀念,有时候我想,小说里的青春,也不过如此吧。

    通常练球完了之后,都是会去吃饭的,可不是在简陋的食堂里,而是校门口的一个火锅店,叫做“羊城一绝”。每次傍晚练球结束时,老王大手一挥,稀疏的头发随风而动,说,不去上晚自习了,这顿我请。

    我们则是一阵欢呼,小不死的也吹起了口哨,常常让正在上课的学生们一阵艳羡,我们也乐的享受这种与众不同的待遇,这是青春期里的孩子都会有的情绪。我们这群人的小头目是阿甲,人长的高,像是大树一样,球也打的最好,人还不错,所以我们都叫他当队长,阿甲也不推辞,然后我们就干脆按这个年龄大小,排了个名次,我排在第四,小不死的第五。

    这在我现在看来是幼稚可笑的,不过当时,我想我们应该是很热血的。

    老王率先走出校门,我们跟在后面,第一次尝到了出校门不用被门卫阻拦的待遇,老王走出校门,说我们几个家伙要好好打,以后考学都有加分的。我们点头,然后老王又说,我也可以拿奖金…我们一头黑线。

    “羊城一绝”的菜很不错,耐吃,老王叫了一箱啤酒,熟练的拿了一瓶出来,用牙齿弄开盖子,说,干。于是我第一次喝酒,有样学样的把啤酒拿出一瓶,打开,然后喝进肚子里。啤酒的味道很苦,但那时候还很正宗,我一瓶下去,就有点晕晕乎乎的了。

    老王属于那种喝酒就成话唠的人,几瓶啤酒下肚,就开始滔滔不绝的说话,什么都说,说小时候,说初恋,然后说现在。从老王的口中我大概知道了解了他那么一点,这个年过四十的男人,女儿患有小儿痴呆症,平常没事,一发病就闹,然后躺在地上抽搐,后来老王带女儿去了各大医院,才知道不知道是哪个庸医给女儿错诊,原来女儿没有得那个病,老王当时是很兴奋的,不过现实又一次把他给耍了,她女儿其实得的是癫痫,这种病治不好,只能控制,没发病还好,一旦发病不及时送医院就完蛋了。

    老王又喝完一瓶啤酒,迷迷糊糊的自言自语说:“我也不想那么势利啊,我有女儿,她比我重要啊…”是啊,我昏沉地拍拍老王肩膀,打了一个酒嗝,说,咱们不醉不归。不过却没有我想象中的欢呼声,我望去,全部都已经喝趴了,我也摇晃了一下,肚子里一阵反胃,把呕吐物吐在了老王的衣服上,然后我似乎很满意的又打了一个酒嗝,摇摇晃晃的倒在桌子上。

    啤酒这东西,还真有趣。

    都沉默了,只有被我弄动的杯子在桌上晃动,要倒不倒。

    我们是被老板娘叫醒的,那时已经半夜,火锅店也要打烊了,我们六个加上老王这才失魂落魄的走在街上,像一群醉鬼。

    突然,老王怪叫一声,迷迷糊糊的骂道哪个鬼崽子在他衣服上吐了。我们就笑,摇摇晃晃,路上偶尔还有行人,看见我们都绕的远远的。这时我又打了个酒嗝,大伙又笑,没来由的笑,一笑,就摇晃着走不稳,然后我们意识到,看我们自己走回去是不可能的,于是等了好久,才终于有一辆愿意载我们的出租车。

    有时候我想,我们真应该佩服老王,他为他女儿做的一切,我们也许永远只能望洋兴叹,又或者在那个大醉的夜,应该要留下点照片什么的,不过什么都没有,我们都忘了,这有点遗憾。

    生活哪会给你补偿遗憾的机会。

    那天回去被骂了一顿,我也不理父母他们,让他们骂,我上床就睡。

    喝醉后醒过来,头疼的要炸,我匆匆喝了杯水,去教室,我估计自己快迟到了,一去教室,才发现炸开了锅,我找了小不死的,才知道学校骂了老王一顿,差一点就被炒鱿鱼了,原因就是被举报,说带学生喝酒,还夜不归宿,我想,哪里夜不归宿了,我分明回去了。后来我才知道是那个午夜司机告的状,至于为什么,我不清楚,可能是因为老王吐了出租车一车吧。

    现在的人,让人捉摸不定。

    下午练球的时候,老王一脸沮丧,气氛异常压抑,有好几次老王欲言又止,我都看在眼里,就连一向比较沉默的小不死的,都似乎发现了什么,我不喜欢这种气氛,它让人觉得压抑,但又无法阻止。

    终于在一天的集训后,老王叫住准备去上课的我们,叹了口气,说他有事要说。我们停了下来,我顿了顿,问是不是他挨批评的事,老王摇头,苦笑一声,说你们教练我还不至于为这件事发愁,别闹,要说正事。

    老王一般不说别闹,说别闹时一般都是很认真的,我安静下来,老王说,一个球队只能五个人,必须走一个,替补也不行。

    球场旁的草场上,突然吹来了一阵风,为数不多的床单被吹起来了,夕阳红的不像话,把白色染成了红色,我早就听过“天有不测风云”那时就一直想啊想啊,怎么个不测法?现在上天似乎是在和我开玩笑。这玩笑有点大,我承受不起。

    承受不起还得承受,因为夕阳还是很红,那么红,红的不像话。

    接下来的故事和我关系不大,不过我认为有一件事必须说一下,那次篮球比赛我们得了第三名,成绩还算不坏,那次庆祝宴上,我们又一次喝了许多酒,真正算是不醉不归了,不过却少了一个人,就是老三。

    说实话,老三的样子我记不清了,很普通的一个人,比小不死的还沉默,我不记得当初老三是怎么样离开的,只记得当时红红的夕阳把他的影子拉的很长,有点沧桑,没有什么怨言,就那么走掉了,我很惭愧,当老三走的时候,我甚至是有些庆幸的,因为走的不是我。

    我想我现在都无法释怀那一次,就像水滴一直滴在心里,每一下虽然只能泛起微微荡漾的涟漪,但却胜在永恒,这是我的后话。

    后来的后来,我们和平常一样,继续打球,老王则是被另一所学校看中,也算是升官了。我祝贺他,真的 从心底祝贺他。

    已经入秋,草场上的床单渐渐的少了起来。我起跳,投篮,球成了一个弧度,与篮筐相碰,然后进球。小不死的在一旁鼓掌,我一笑,阿甲捡回来球,球刚好掉进草场,我顺着目光看去,突然觉得这些床单就是代表一个季节。

    春天的床单花花绿绿,美丽的让人心醉。

    夏天的床单最多,不过统一的都是白色。

    秋天。

    冬天。

    ……

    我想,有什么可以代表我们学校,那非床单莫属了,那些人为制造的风景,让人惊奇。

    我想我生命中也应该留下什么,哪怕只是一条床单。

    不过我没有,小不死的有了,他看上了我们班上的一个女生,女生姓琳,叫什么我不记得了,我只记得她留了双马尾。琳的事迹有很多,但大多数都是不好的,无非是不良少女,爱打架之类的,虽然很漂亮,但大多数人对她都是敬而远之的,于是小不死的成了第一个敢吃螃蟹的人,我对他表示敬意。

    后来小不死的说他成功了,我不知真假,不过自然是皆大欢喜,他把我带到“羊城一绝”,叫我随便点什么菜,我自从喝了啤酒,便上了瘾,菜没点多少,酒倒是点了很多。我说什么时候把琳带来一起吃,你就笑,脸上的眉毛挑起,我就说,不带也行,不过我生日你可要来,你问我生日是几号,我说清明节那天。你把刚喝的酒吐了出来,认真的问我是不是在开完笑。我也是认真的摇头,

    生日这东西,真让人恼火。

    又喝了一杯酒,你突然从手上摘下那块表,灰白色的,圆形的框架边有长长的皮链,你拿着就说送我了,我无奈的收下,哪有过生日送表的,你不同。

    一切都过的很快,小不死的没在来打球,为了高考也是走了很多以前一起打球的人,原先本以为很坚固的小团体只剩下几个人了,到了最后,就没人了,小小的篮球场只剩我一个人了,我突然觉得这球场变大了。

    这也许是件诡异的事。

    然后就入冬了,白色的雪落在球场上,到最后,我也不去打球了。

    冬天是一个好季节,除了冷,其余还好,银色的冬天是最适合情侣们的,然后我干脆就把球场让给了他们。

    我想,球场可不是我一个人的。吃完午饭,就会从窗户向球场望去,花花绿绿的羽绒服成双成对,我仿佛回到了以前春天的季节,那些花花绿绿的床单肆意横行的季节。

    放学,人群终于得到了宣泄口,从学校里,五彩的人流在被雪覆盖住的路上,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爷在跟你开玩笑,我看见了琳。

    呐,没错,小不死的一直不肯带出来的琳。不过琳的身边站着的不是他,而是另一个人,染着黄色的头发,捧着杯热茶。原谅我这么说,帅哥美女,怎么看怎么顺眼。

    我大概猜测到了你欺骗我,你根本没追到琳,但还是自作多情的认定她就是你的女朋友。我暗暗的叹了口气,爱情这东西让人变得愚蠢,就连小不死的都逃不掉。

    明年就是高考的日子,不免让人觉得压抑,你说你顺着父母整个高中,也想叛逆一回,我没有给你鼓励也没有打击,因为我认为,你好不容易自己做了一次决定,我在干涉岂不是很不人道?你在电话里说很爱琳,我沉默着听,等他说累了,哭够了,我就会像当初一起打球时一样,拍拍手,然后说没事还有下次。

    可是,还会有下次么?我在心里问自己。

    小不死的赶过来时,黄毛帅哥还和琳坐在一起,似乎是故意气小不死的,他还亲了一下琳。小不死的当时就崩溃了,不敢大声哭,又不愿小声呜咽,于是我拍拍他的肩,说喝酒去。他点头,走了几步,又说,这次你请。我问为什么,他指了指我右手上的表。我说,好。

    “羊城一绝”的老板已经和我们混熟了,看见一脸欲哭无泪的小不死的,凑过来问怎么了,我说没事,他失恋了。老板哈哈一笑,说小屁孩懂什么爱……后面的记不清了,因为我很快就和小不死的喝起酒来,一杯接着一杯,然后两杯,三杯,一瓶……最后还是老板把酒抢过来,说,小兄弟不是老板小气,你们这样喝白开水似的喝酒,迟早出人命。

    我们没听老板的,今天就放纵一次,全当给小不死的安慰。男人们的安慰是独特的,有酒,然后喝就是了。

    那天我得感谢老板,他让我们彻底疯狂一次,然后睡了一晚他们的小店。

    事情的发展超乎想象,就像草场一样,干枯了又长,长了又枯,如此循环,可惜人生不循环,不然那样会将相当有意思,至少对小不死的来说。不为别的,就因为那个叫琳的女孩失恋了。

    其实我一直搞不懂失恋了为什么要哭,又不是奔丧,何必弄得梨花带雨。

    对于我的观点小不死的破口大骂,说我懂个屁,活该单身一辈子。我也不恼,这货发火的样子很搞笑,右手一叉腰,就开始骂,像一只猴子,不过我不会告诉他,不然又是一场世界大战。小不死的骂完之后,又安静地坐在课桌上,我转过身去问骂够了?小不死的点头,然后说别闹。

    别闹?好一个熟悉又陌生的词语。

    我下意识的安静下来,然后小不死的就趴在课桌上,我一开始以为他在睡觉,但是我听见了一阵呜咽声,我四下看了看,午休的教室里就只有我们俩个了。我实在不敢相信小不死的居然会哭,我一时间愣住了,他好像连骨折都没哭过。

    我想,现在的他可能比骨折时还疼。

    那是一个午后,我当时在学校的篮球场上玩球,此时已经过了冬季,距离春分也不远了。冰雪消融,万物复苏,同时复苏的,还有草场上的那些床单,我感到有一丝欣慰,至少我觉得我找到了一种归属感,只属于我一个人的。

    小不死的走了过来,我注意到了他的步伐,很轻快,他的脸上有笑意,我想,他肯定捡到钱了,和我想的差不多,小不死的说他成功了,我问什么,他说追到琳了。

    我拍肩,说好样的,小不死的点头,从他兴奋的眼神中透出疲惫,然后我突然想到他付出的努力。他说,追女孩吧,和打篮球差不多,球进了,就成了,反之就吹了。

    我认为这话说的不那么恰当,不过还是没反驳他,毕竟像一些人,投许久都不进呢?我当时就看了看自己,然后就挠挠头笑了。

    我记得小不死的每次回到寝室的样子,被淋湿的,失魂落魄的,垂头丧气的,还有凌乱不堪的,我也许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过我感觉这一切似乎有了结果。

    还好,他成功了就好,就算作为一个旁观者,我也觉得快乐,我见过小不死的和琳在一起走路时的样子,感觉不对劲,却又说不出来,看了很久才明白,那是一种谨慎感。

    小不死的就像是狗一样,围绕着琳转圈,原谅我用这种粗俗的比喻,因为我当时想不出更贴切的比喻了,这场恋爱,我看的都觉得很累,也不知小不死的是怎么坚持下来的。不过也许对他来说也不失为一种幸福。

    好奇怪的幸福,换我我承受不住。

    有那么一天晚上,小不死的在电话里听见琳想吃面,不是一般的面,是城北的那家面,我去过一次,好吃的不得了,小不死的义不容辞的出去了,原本他是准备睡觉的,睡衣都换了,不过还是敌不过琳的一句话。

    那一晚他没有回来,我想大概是和琳睡在一起了吧,真是个聪明的小伙子,我想,然后就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上,小不死的位置是空的,然后学校里来了警察,我这才知道事情多么严重,小不死的被一辆车给撞了,本来立马送去医院是有救的,可偏偏是午夜,街道什么人都没有,我听警察大概描述过现场,其余的都不记得了,只听见警察说尸体前面还有一碗面,不过是散了一地,估计是夜宵,可我知道,哪是什么夜宵。警察还说死者临死前打了两个电话,不过都不是110,是一个通讯录上的电话,备注是“琳”。

    我恨小不死的,亏我和他那么要好,连一个电话都不给我打,死了活该。可是越是这么想,就越悲伤,一起玩球一起喝酒的日子恐怕是不会有了。

    我没去问琳为什么不接电话,因为我觉得没用,就算问出个所以然,小不死的也不会从棺材里跳出来说我没事,之前是逗你玩的。然后我俩就又去草场上打篮球,累了就吹吹风,天就是屏幕,云就是演员,而我俩身后的,花花绿绿的床单也许飘的厉害,那是春天。

    我哭过?没哭,在你葬礼时也没哭,我只悲伤过,至于为什么,我也不知道。

    你葬礼时来了很多人,就连现在是著名教练的老王也来了,还有一起打篮球的各位。我站在灵堂外,看你父母哭的死去活来,我觉得你不孝。我问老王,说值得吗,因为一碗面就走了。老王没说话,鞠了一个躬,就离开了。

    唯一能让长辈给晚辈鞠躬的,我想只有死亡了。

    我是最后一个离开的,你爸非得拉我喝酒,我说好。你爸摆了三个碗,对那个空着的座位说,一直不让你喝酒,这次如愿了吧。我就偷笑,我们每天不知偷喝了多少酒,你爸却不知道。我把酒喝完,小不死的爸也一口干了,空着的座位上的碗里的酒一滴没少,没事,我喝。

    离开之后,十点多了,我走回家,看见了“羊城一绝”,店里还有客人,我打了个招呼,老板炒着菜,抬起头回了个笑,问最近怎么不见另一个小哥。我说他在睡觉呢。

    他确实睡觉了,一睡不醒可是个好事,至少不用上学,不用高考。

    然后老板把锅子抬了起来,锅子里燃烧出了火,抖了一下,老板说,下次一起来,我给你五折。我说好啊。

    但我想这个五折我怕我是享受不了。

    我收回了伞,刚才的小雨已经停了,朦朦胧胧的感觉也没了,总感觉四周绿了许多,那束黄花安静的摆在墓碑前,刚才经过小雨的淋湿,变得更加鲜黄,不错不错,我要感谢这场小雨。

    呐,我该走了,和你说了那么多话,差点忘了今天还有个聚会,生日聚会,老王为我举办的,还有阿甲他们,连老三也来了。没忘记吧,今天是清明,你的祭日我的生日,好巧。

    这次我想我是可以享受老板的承诺了。他给我的五折,有我,还有你,我看了看受伤的那块表,还在嗒嗒的走着,正指着——

    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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