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我们看了思果的《翻译研究》的精彩部分,这次我们一起来看他的另一本关于翻译的书籍《译道探微》。
1、学翻译的人如果只学翻译,永远译不好。要先具备中西学的底子和语文的修养,才有希望。P3
2、不用心苦译几十上百万字,一面译,一面研究,一面观察比较,即使中外文都好,也无济于事。 P5
3、我一直主张,译文要像中文。近年忽然一想,这样主张还不够,应该假定原作者是中国人。 P6
4、常常连极简单的句子都很费神。英文的意思并不难懂,可是照字面译出来中国人不懂。我们改变说法,要特别小心。如果只顾中文明白晓畅,译出来和原文大不相同,也犯大忌。P9
5、总括一句:我们很容易受到外文束缚,捆得紧了,就会忘记自己的想法、说法,跟着外文的字词走。我们找适当的译文,像捉迷藏,找得辛苦。大多数译者懒得去找,照原字面译,读者懂不懂、读来舒不舒服,他们不管,反正把外文翻出来就是了。只有少数认真的人不肯马虎,他们要译文译得像中文,要读者读起来舒服。这种译者自讨苦吃,作兴别人并不感激他。不过,读者是最公正的人,他们会欣赏像中文的译文。认真翻译久了,自己也有进步,否则译一辈子也是个翻译匠。P10
6、翻译有可学和不可学两部分;可学是科学方面的,不可学是艺术方面的。 P12
7、英文有英文的量词,如a shaol(群)of fish, whales, herrings等等。中文也有量词,英文里没有的,译的时候,要补出来,如:a wall 一堵墙 the ship这艘船 等。 P13-14
8、我曾写过一文,痛诋“使”字的滥用。如“The rain soaked him to the skin”,我们喜欢把它译成“雨使他浑身湿透了”。这个“使”字变成了万能,其实我们有字,是“淋”,说“雨淋得他浑身湿透”就好了。英文有些用途繁多的字,如get, make, turn,翻成中文要另外找适当的字。P14-15
9、谈翻译而不涉及文化,等于谈饮食而不谈成分,绝对不行。P18
10、“sword”的英文定义是consisting of long variously shaped blade(长而形状不同的刀),因此这个字是刀,也是剑。如果要明白指剑,势必要加two-edged。 P19
(笔者注:如今double-edged sword 双刃剑,用于指一件事物的利弊)
11、英文的when大用,这个字有时并无“当....之时”之意;不过表某情况。中文如译成“当...之时,反而错了。中文一句中表达情况,无须交代这是情况,读者自然明白。就如英文着重表明原因,劣译用很多“由于”,全是多余。这是两民族表达意思的习惯不同,也就是文字不同。英文说“我的父亲和我的母亲”,中文向来只说“我父母(亲)、"我两位老人家”等等。P21
12、一个人会不会翻译,常常看他会不会用中文成语,问题在用得是否恰当。如果铢两悉称,再好没有。如果乱用,当然要戒,这是该鼓励和警告的事。 P22
13、翻译有两个目的:一是把原文意思用中文表出,叫读者能懂。还有就是原文有它的可读之处,读来是享受。P22
14、把外文翻译成中文的名言警句,不可译,必须找到原话。同理,将中文翻译成外文的名言警句,也不可译,必须找到原话。 P27-30,建立在笔者理解基础之上。
15、我认为一般英汉字典没有顾到翻译的需要;我们应该有专供翻译用的辞典。例如及物动词下的注释,应该避免用“使....”。举的例句里尤其不可用“使如何如何”的译文。 P35
16、很多中国书名和人名一样,有典故,也许引了古诗文。所以译音是唯一的办法。P39
17、这样说来,凡是涉及史、地、人名、地名,甚至中国特有的花草树木的成语,翻译时全不宜用。P41
18、我以为与其用成语出毛病,不如不用。何况成语未必能表达得贴切,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若非中文很有把握,外文理解透彻,还是少用成语的妥当。 P42
19、把纯净的中文译成英文,你要添进去无数的a和the,这时候就很容易明白,中文里用不着许多“一个”、“一种”和“那个”了。把欧化的中文译成英文,不用为这件事伤神,因为a和the全有了;不过有时嫌太多罢了。 P50
20、英文的主语为抽象名词或实物名词时,中文译文尽量换主语,汉语只要是名词均可作主语。 P55
21、所有恶化中,以“一个”、“一种”为最可恶。把通顺、明白、干净的中文弄糟了,叫作家变成没有思想的人。我相信,谁把“一个”、“一种”克服,恶性欧化的毛病已经医好了一半。P92
22、在..中/下面/上面/里面,通过/透过,当...时候,写出来都是欧化句。 P96
23、但看《红楼梦》里遇到提起几个人,总写出个人的名字,很少用代名词,是顾到不叫听的人狐疑,不清楚指的是谁。P98
24、鲁迅说过,写好了文章看一看,有没有可以删去的字。如果删了,意思并不受影响,那些字就是多余的了。他这句话,就可见恶性欧化的祸害不能忽视了。P99
25、这种孙逊可以说是没有完的,译者势不能花无限的时间去找相等的中文;不过多花一点精神,读者就舒服一点,真正的译家一定不怕费神,千辛万苦要读者读得舒服,更传出原文的精神。P103
26、我们似乎渐渐忘记了自己的文字和文学,学时髦或者偷懒,有心学西方人说话,写文章。今天有些洋话比中国话更容易说;有些中国话反而没人懂,如“轫“,大多数人只懂”刹车“。 P105
27、As a teacher, he has shown dedication to the youth and a love of learning.
劣译:作为一个教师,他已经显示出对青年的献身和对学生的热爱。
改译:大家看得出来,他身为人师,立志教育青年,自己也好学不倦。
分析:我们从不说“作为”这个,“作为”那个。我们说“身为",“身为教师”、“身为人父”等等。也不用说“一个”,难道还有两个、三个吗?Dedication to 不一定要译为“献身”,说“矢志”就可以了。这里或者可以说“立志教育青年”。“对学问的热爱”改成“好学”也可以了。“Has shown” 说他“显示出”有语病;他并不会存心炫耀,自己显示什么:只是所行所为,在别人眼里有这个印象而已。 P107-108
28、滥用名词,连英国文学家都大骂,叫人多用动词,而今天的译文动词不用,名词用得比英国人还多。如取得成功 - 成功,进行调查-调查,从事农业-务农 P114
29、劣译几乎多用许多用不着的字,读的人要费精神,所以为了旁人,译者最好少用或删除无用的字。 P119
30、标点除了和文义有关外,也是用来指示局子里的各个词停顿的久暂。P121
31、既然涉及停顿,有时候意思方面不需要用逗点,太长的地方也可以停顿一下,好让读者透口气,如“火车由上海开出差不多三个钟头的行程就到了镇江”这句太长,在“开出”、“行程”后都可以用个逗点。 P120
32、原作者有时用错了神学名词,他都予以改正(这也是译者应该做到的)。有时候原文里用了典故,一般读者不能了解,译者要加注释,这又是译者一大责任。P128
33、譬如empathy 这个字,一般词典多译为“同情、同感、共鸣”,但它的原意用一句话才能表明。此时,译者要设想自己是某一人或物,要有和这个人或物化而为一的能力,经过这样一设想,也就全懂得那个人或物了。P138
34、我可以说,我们一坐下来翻译,做的就是寻找译入文的工作。这个词有时很哪找,找起来千方百计,什么脑力都用了。好的译文贴得原文很紧,如影随形,而译文又明畅如同原著,这是件辛苦事情,也要肚子里有点书,还有创作力和想象力(就是古人所谓的“才”才行)。P140
35、中国人的名字学问大得很。最好是向当地人打听一下,没有名气的要跟写原稿的人索取他的中文资料,以策万全。万般无奈,只好加注“译音”了事。P143
36、我们把外文译成中文,最容易忘记中文,不是忘记,是没有。不知要读多少书才能动笔翻译。我译出grin和cocktail只是一鳞半爪,该注意的不知有多少。译者要有多少汉字我也说不出,总之,中国书读得愈多愈好。没有读中国书而谈翻译(指把外文译成中文),欺人自欺而已。P152
37、我们译一本书,一篇文章,是要人读的;译得不可读,工作就没有做到家。而释义是重要的一点。P156
38、所以把中文译成英文,不是靠基本汉英词典就能成功的。一般人把英文翻成中文用几本英汉词典,不能译好,自然是意中事。译者不知要有多深的写作修养,还要学识渊博,至少能查百科全书,专科书籍,请教各科的内行,才能有希望译得过得去。至于神来之笔,锱铢不爽,又几乎是可遇而不可求的。P167
39、中文写得好,一种外文如英文也能懂,已经有了基本的条件,但是还不能够翻译,因为译者给原文限制住,该不理的不敢不理,该改写的不敢改写,该添的不敢舔。要译了几十万,上百万字,经过了若干年,才能摆脱原文的桎梏,大胆删、增、改写。这是必经的过程。 P173
40、可以再一提的是许多形容词的的“的”,可以只留最后一个,删去以前各个就行了。如“体面的、要强的、好梦想的、利己的、个人的、健壮的、伟大的”,这一串形容词,除了“个人的”,都可以拿掉“的”,只留末了一个(伟大)“的”,就够了。 P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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