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写的小说,是什么样的

作者: 唐妈 | 来源:发表于2017-05-01 09:39 被阅读1168次

    文 I唐妈

    我已经记不清楚自己这是第几次重读《狼行成双》了。

    只记得每一次都是逐字逐句读下去,看到进度条一点一点往前走,我心里就觉得空落落的,这个毛病,在很小的时候就有了:每当要跟一次特别舒服的经历挥手再见,我就会怅然若失。

    巫哲的这本《狼行成双》又让我怅然若失了。

    第一次看这本书应该是三年前,书名取得比较中二,我当时看了一眼硬着头皮往后拉进度条,看了一页就直接放弃了。

    开头狗蛋儿是这么写的:

    “操场上的风刮得很急,卷着莫名其妙的沙粒和草根儿往人身上一通瞎打。

    边南把帽子拉低都挡到鼻子那块儿了,衣领也往上拉到了头,还是被打得眼睛都快睁不开了,嘴里都能感觉到碎石咯牙。

    “我操今儿……又雾霾啊!”身后的万飞一面往地上啐着一面气喘吁吁地骂。

    “雾霾你大爷,这是沙尘暴,”边南啧了一声,“漫天PM25看到没,勾点儿芡就是一锅酸辣汤。”

    我当初看到这儿就放弃了:什么跟什么啊,还酸辣汤,我还胡辣汤呢。不过,那顶着漫天黄沙跑步的情景却刻在了我脑子里。

    过了这么久再次回过头来看这段儿,我都忍不住想要给狗蛋儿狠狠鼓个掌了。

    边南就这本书的主角之一,体校生,专业是网球,这第一页(我用的掌阅)人物性格已经开始崭露头角了:上学那会儿,被老师罚跑,可不就是这么个德性吗?更何况,人主人公还是体校的。

    我特别喜欢看边南说话。

    我动笔写自己的第一部小说的时候,最发愁的就是人物对话。我这样的锯嘴葫芦,实在想不出要怎样把两个人的对话写得又精彩又好看,我自己还撸不清楚呢,怎么帮别人想?

    而到目前为止,我最喜欢的就是写人物对话,无论长篇短篇,总是有很大篇幅的对话。

    就拿《嘿,我想和你谈个恋爱》说吧,第四章是数据最好的一章,我觉得很大程度上就是沾了男女主人公的插诨打科,自然而然。

    狗蛋儿的《狼行成双》里头,处处透着这股子自然劲儿。

    从一开始边南和邱毅打架,到后来边南帮着二宝做菜,再到后来边南和邱毅化敌为友成了邱毅家常客,行文就像是流水,自然而然,所有的选择都是特别真实而自然的人性。不高大上,却接地气儿。

    我写文的时候经常会犯这样的毛病:一惊一乍。

    不过遇到了个不大不小的问题,主人公就可能会炸毛。见过女生看见个蟑螂一蹦三尺高,惊叫声传出二里地去的场景吗?见过的话,当时是什么感觉?是不是觉得这女的怎么这么能作妖呢,不就个蟑螂么,虽然我也很害怕,可我顶多往后跳一步,叫的隔壁宿舍人跑出来观摩,但绝对不会把下楼快走到开水房的舍友都吓一跳的。

    我不知道我这一长串绕口令似得说明白没,就是说:写文章和做人一样一样的,要自然,不能作。人该是什么样儿的,写出来就该是什么样儿的。

    那我们都见过些什么人呢?

    这个见,并不是指我们本身认识谁,接触过谁,也包括在书里看到过的,比如,李白,潇洒多金才华横溢,对吧?再比如杀手,这个就多了,《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面的里昂,《雏菊》里边的朴义,还有牧清源牧爷《天生天养》里的天生,还有前段时间我看到过一个帖子,是一个杀手发的,就说他自个儿平常不接活儿的时候都干点儿什么。说不准,我家楼下开麻辣烫那老板就是深藏不露的职业杀手呢。

    呃,就是说,想要写什么样的人,一定要先去熟悉他。我们深爱着自己的主角,如果连他这样身份的人是怎样生活的,那岂不是很尴尬?这尴尬就跟穿越去了秦朝却要求吃臊子面一样,那会儿连铁锅辣子都没呢,怎么做臊子面嘛。

    真实,一定要真实。

    我好像跑题了。

    说回来我们家狗蛋儿的《狼行成双》。

    我喜欢看那些小动作。

    喜欢一个人会下意识地有很多小动作和小心情。

    邱毅和边南刚在一块儿的时候去湖边一个茶馆儿晒太阳,邱毅把胳膊搭在边南身后的椅子靠背儿上,边南在一边儿傻乐,邱毅也跟着傻乐,然后下意识地捏了捏边南的耳垂。

    我就特别喜欢捏我家先生的耳垂。为什么?因为喜欢他啊。

    边南觉得自己把邱毅惹操了,在卫生间听见门响了一下,他追出去的时候邱毅已经不在屋里了。边南正洗澡洗到半拉,衣服也没穿,裹了条浴巾直接就冲出去了,大冬天啊我的哥,下楼正看到邱毅穿着他的运动裤往外走,边南喊了一嗓子,邱毅回头一看边南的模样儿,两步就蹦到了边南跟前儿,把自己外套披在了边大傻子身上:“你有病啊?”其实邱毅就是下楼去买洗衣粉,但他那着急忙慌怕冻着边南的样子,寥寥数笔,太传神了。

    《狼行成双》一共108章(包括三章番外)大概有60万字左右,我看了应该不到五个小时,一字不落。我不知道别人的看书速度,对于我来说,这算是看得挺快了,而且看得根本停不下来。

    黑暗里擎着手机看,被先生骂了几次“眼要瞎了”也不为所动。

    其实没什么剧情,就是生活的小琐碎,就是我喜欢你你恰好也喜欢我那么我们在一起吧。

    可写得就是那么好,那么欲罢不能,怅然若失。

    我喜欢这样子的书,希望自己也可以写出这样的作品:暖暖的,滑滑的。

    就像在香港见到的情景:我总觉得,香港的车开在路上有种绵绵的感觉。就像是汾酒入口时那种绵软,喝二锅头是体会不到的。

    我喜欢狗蛋儿笔下绵绵的感情,像是冬天的大太阳,晒得人浑身都懒洋洋的,像是被北风吹了一天,慢慢泡在热水里。

    舒坦。

    写完了,我再多说一句:看俩主人公的名字应该也能猜的出了,这是一本耽美,接受不了的,就别去看了。但是,真得很好看,很好看,很好看,特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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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c06727acb333:一定看看
      • 2048b725eb7d:正在犹豫要不要看看,嗷!耽美,必须,现在就去看!
      • 于一潇:要去看看:blush:
      • 老荒:自然,合理,老荒学习了!谢谢分享!
      • 1147fc00e7bf:大大的耽美一直都喜欢哈哈哈😗😘
      • 一叶苦艾:耽美,不想看。
        唐妈:@一叶苦艾 嗯,一入腐门深似海什么
      • 子风藤:不错不错
      • 双鱼漠漠:你不强调还好,一强调我还真要看看去:smile:
        唐妈:@双鱼漠漠 真的特别好看!我最近码字说话都有点串味儿了,嗷!
      • _Vincent:我看过:relieved:哈哈哈确实好看
        唐妈:@_Vincent 是吧是吧,同好啊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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