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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殇不诉情

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殇不诉情

作者: 归晚不晚 | 来源:发表于2016-08-22 19:52 被阅读241次
    爱上你,是我的一腔孤勇

    文/归晚不晚

    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殇。

    1.

    自打我有记忆以来,我的人生都过得特别“圆满”。

    用我姐的话来形容,远看我像一个大肉球,近看我更像一个大肉球。

    是的,自打我生下来就特别能吃,从不挑食,父母都以生了我这么听话的孩子而引以为傲。他们认为能吃是福,所以就使劲鼓励我好好吃饭,多多吃饭,所以就有了现在这个走路仿似一个移动的肉球,偶尔开心蹦几下,活像是一个被人拍打的篮球,在地上上来下去,画面感十足。

    也因为这,我拥有了一项神奇的魔法——只要我一蹦,周围的人准会乐,甭管那时他是什么心情。而我也为拥有此项魔法而沾沾自喜。

    就这样,我以一个肉球的姿态慢慢在时间轴上滚动着,很快我进入了小学。在这里,我素来引以为傲的魔法失了灵。

    在学校里,总会有许多小朋友围着我叫我“胖墩”、“胖子”、“丑八怪”。尽管我很卖力的蹦给他们看,想让他们和我玩,可是他们非但不领情,有的人甚至用手推我。我一个不稳,便狠狠地摔坐在了地上。

    身体的痛感加上心里的委屈,我再也忍不住地哇哇大哭了起来。

    “别哭了,起来吧。”一个温暖的声音穿过周围嘈杂的声音直直进入我的耳膜,那声音仿似一剂神奇的止痛药,将我的疼痛,委屈一秒消除。

    就那样,我被他牵着离开了那个让我流泪的该死的地方。

    那一年,我11岁,林沐风12岁。

    2.

    自打那次林沐风帮了我之后,我便将他当做我的铁哥们。

    对于我打心眼里认定的朋友来说,我的就是他的。所以每次去学校时,我都会将自己的零食分给他一半。要知道,食物可是我的命根子,能让我分给一个人我的零食,这个人在我心中的地位哪可是相当的高。

    但是令我奇怪的是,他从来不吃我给的东西,是我的东西不好吃吗?我暗暗下决心,一定要买到他喜欢吃的东西。

    可惜,尽管我试吃了那么多好吃的,体重也长了许多。可就是没能买到林沐风喜欢吃的东西。无奈,我只能作罢。但我仍旧是他忠实的小跟班。他对此并未像拒绝我的零食那般决绝,平时不怎么理我,偶尔开心时会和我聊聊天。这个对我已经是莫大的喜事了。

    因为他是唯一一个不会笑我胖,还会听我讲述心里话的人。尽管大多时候的他都特安静,像块儿散发着寒气的冰,而我则是熊熊燃烧的火。不过,显然我是一团没本事的火,因为终究没能融化那块冰。

    很快,我的时间轴停在了高中。说来也是巧,尽管我很胖,尽管同学老是笑我胖,但我的成绩却一直都很好。所以一直都能够紧紧追随着冰山学霸的脚步,一起上同一个初中,一起上同一个高中。

    当然,这几年中也发生了很多变化:

    譬如我的体重。别多想,我没有瘦,而是又添了好几斤。

    譬如林沐风,他越长越高,越来越瘦。本就清秀的脸庞更是添了几分大男孩儿的阳光与灿烂。无论在哪,都能吸引人们的眼球,活像一块散发着热气的大饼,让我恨不得一口将其吞入腹中,免得他人老是垂涎三尺。

    譬如,时隔几年,在高二文理分班时,我们又重新成为了同班同学。

    譬如,我和林沐风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尽管他仍旧是不喜欢吃我的零食。

    这一年,我们高二,我18岁,林沐风19岁。

    3.

    相比于初中生活,高中生活忙了好几个节拍。学的知识也难了许多。远非我用勤便能填的满拙这个大坑。

    或许这正应了人们常说的一句话:初中的时候女生成绩较为突出,高中的时候男生后来居上。不知道这句话别的人应不应验,反正我应了。

    不过林沐风成绩却一如既往地好。所以我又有了光明正大粘着他的理由。刚入学那会儿,他禁止我像从前那般粘着他,理由是我们都大了,要避嫌。我不答应,他第一次脸上浮现了怒色,吓到我在不敢说一个不字。为此我整整伤心了好几个礼拜。

    好在老天对我很好,毕竟好友成绩不好,你理性帮衬帮衬。要知道助人为乐是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呐!

    “阿风,这道题怎么做?”我一脸讨好的看着他,像极了一只渴望主人疼爱的哈巴狗。

    你瞟了我一眼,最终在我可怜的小眼神中。一把拿过演算本,给我细细讲解了起来。这时候的他,特有魅力。与记忆中拉着我的小男孩儿有相似的地方,却隐隐又发生了什么变化。

    窗外的阳光像蜜粉似的洒在了他的脸上,身上。那一瞬间,我听见了自己的心加速狂跳,似是下一秒钟就要从我的喉咙跳出来,崩到你的身体里去。

    惊觉自己邪恶的小心思,我狠狠摇了摇头,在心里提醒着自己,“夏小贝,你在胡思乱想些什么,认真听。”

    “干嘛摇头?是哪里没有听懂吗?”

    “天了噜,你的声音怎么这么好听呀,”像根羽毛抚过皮肤似的,柔柔的,痒痒的。

    我在说些什么,脸好热,好红。不用看,我都知道此刻我的脸定会比早晨带露珠的玫瑰花还要红。

    稳了稳心神,我佯装豪迈的一把将你手里的笔拿过来,又故意清了清嗓子,“咳咳……这道题我听懂了,所以刚刚有些兴奋。对,没错。兴奋过了头一下想起了我的超级大偶像,他的声音超好听。”

    “是这样吗?”你对我的解释丝毫不买账。

    “是这样的,怎么?莫非你觉得你的声音很好听吗?”我仍在做着负隅顽抗,绝对不能让你发现我的异常,绝对不能。

    “好了,好了。我要回座位去做题了,要不我会忘了你给我讲的解题方法。”趁你分神间,我抓起我的课本以最快速度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4.

    尽管有你的指导,尽管我很努力的学习。可是我的成绩却依旧和我的体重般纹丝不动。而你的成绩却一次比一次好,稳居年级前三。

    “阿风,怎么办?我是不是考不上大学了?”我有些急了,我不能掉队,我要紧跟上他的步伐。刚说完这句话,眼泪便噼里啪啦的掉了下来,像是一个开关坏掉的水龙头般,泪水不断往外涌。

    “你别急,有我呢。以后每天中午我帮你补习半个小时,成绩肯定会慢慢赶上来的。”

    “嗯,好。”

    ……

    阿风都要牺牲自己的时间来为我开小灶了,我也不能不拼命。所以,自那以后,每晚不到一点我是不会睡觉的。

    但这也给我带来了一个巨大的弊端,每天中午阿风给我补课时,我都特别困。昏昏沉沉的听他讲,有几次听着听着就睡着了。

    每次醒来看到一旁学习的阿风,我都特自责,我这是在干什么。但我真的无法克制自己不去发困。直到那天中午……

    “小贝?你看,这是什么?”在我有一次昏昏欲睡之际,林沐风变魔术般的从课桌里掏出了一堆零食,且都是我喜欢吃的。

    “你……你不是……不是不喜欢吃零食吗?”

    你无奈地瞥了我一眼,

    “可你喜欢吃呀。”

    “给我买的?!”我更加惊讶,“那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什么?”我按耐不住自己心里的好奇,就像问个明白。

    “看你吃了八年了。我能不知道吗?”你更加无奈。

    “哦。嘻嘻。有了吃的,我肯定不会再睡觉了。”因为这是你买给我的呀……

    回来果然零食发挥了神奇的效果,我睡着的事件减少了很多。

    时间轴停在了高三最后一次摸底考试,终于,我的成绩考入了年级前100名,我兴奋极了。

    为了感谢你这个大功臣,当天下午,我便约你去了学校附近比较好的餐馆,作为对你这个大恩人的感谢。

    聊天间,我问你,“阿风呀,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

    “干嘛突然问这个问题?不会是你喜欢上了我吧?”我刚想急着反驳,你又说道,

    “别喜欢我,我可不会喜欢上你,我喜欢的姑娘呀,一定要高高瘦瘦的,文文静静的。反正不能像你这样,又闹腾又贪吃的。”

    听着你的话,我感觉自己此时仿佛就是那只在锅里煮的虾子,失了所有希望。

    “怎么了?我有那么不好吗?”我强装镇定的反驳到,“我又不是一直都那么闹腾,”

    就算闹腾,也是因为你老是不说话,你不说,只能由我来说了呀。

    “好了,好了。这不是你问我我才说的嘛,别生气。如果不喜欢你,我们怎么能做这么多年的好朋友,只是我们不可能成为恋人而已?你放心,我以后会一直罩着你的。”

    “那如果我瘦了呢?”你一时没有回答。

    “你瞧你,我开个玩笑而已。就算瘦了,我也不会喜欢上你的,我才不会喜欢你这个万年不化的大冰山呢。再说了,请你对我多年的了解,你说我怎么可能瘦的下来。要知道,零食可是我的命呀。”

    “那就好。你刚刚吓死我了。以后不许再和我开这样的玩笑了,小贝,我们会是一辈子的好朋友的。”

    那一天,我破天荒的喝了好几杯啤酒,然后华丽丽的醉倒了。

    记得你背我回家的时候,夕阳的余晖洒在你的脸上,身上,金灿灿的。特像一个刚出炉冒着热气的黄灿灿的大饼。

    如果你真的是一个大饼就好了,那样我就可以把你妥帖的放进我的肚子里,好好的照看你。

    可惜你不是。

    从来都不是。

    那一年,我19岁,林沐风20岁。

    那一年,林沐风正常发挥,去了首都的一所名校,我正常发挥,去了南方的一所普通大学。

    从此一别两地,各生欢喜。

    5.

    2016年我们再次相见,彼时,是他的婚礼现场,新娘很美,很瘦,也很文静。二人很是般配。

    而我也不再是那个大家口中的胖妞了,也很瘦。可是,那个喜欢瘦姑娘的人身旁已然有了佳人相伴。

    这一年,我25岁,林沐风26岁。

    看着舞台上恩爱的两人,我仿似又看到那个在大学里拼命运动,节食减肥的女孩;看到了那个待人愈发文静的女孩;看到了那个因为一个叫林沐风的男孩儿开心落泪的胖女孩。

    她的心似是一片片缺了水的玫瑰花瓣,一点点收紧,一点点枯萎死去。

    毕竟,她曾经是那般努力的想要成为他喜欢的样子。

    而今看来,从头到尾都不过是自己的一腔孤勇而已。

    如若可以,我愿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殇不诉情。

    End~

    文/归晚不晚 你有没有一腔孤勇的去爱过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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