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归晚不晚
1.
连我自己都没想到,遇到这种事,我竟然能做到如此淡定。
毕竟,我曾大言不惭,如若我要碰到这种破事,那我一定会撕了男女主角。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一脸淡然,默默退出事故现场。
我想,这也是陆毅然没想到的。因为,照我平时的性格,不搞个天翻地覆,大家都别想得到安生。
所以说啊,以后千万别说要是我是你,我会怎么怎么样,因为,很有可能,这事搁在你身上的时候,你做的还不如别人好。
我不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2.
深夜。
午夜并不能阻挡人们烧烤狂欢的脚步,反倒是越玩,人们玩的越嗨。或许我们都是一个个被生活束缚的小怪兽,一到午夜,便整个的现了原形。不用再伪装,不用再对厌恶的人以微笑。可以彻彻底底的狂欢。
真是到了深秋,身上单薄的衬衫已然不能阻挡四面八方而来的寒气。我不由得双手环抱,已期能够让自己暖和一点。
若是放在以前,我定会懒在他怀里,以汲取温暖。可自从发生了那件事,我再也做不到了。
因为,抗拒。
陆毅然许是习惯使然,又许是单纯的出于绅士风度,看到这个样子的我,还是像往常般,脱下了他的外套,不过全然没有了往日那般理直气壮,反倒是有些小心翼翼。
我本想拒绝,却又转念一想,干嘛拒绝,不穿白不穿,穿了他的衣服,让寒气侵入他的身体,让他生病,最好还是一病不起的那种,看他在怎么给我乱搞。想想都大快人心。
不过,后来我对死党大饼说这件事时,大饼撇了撇嘴,你是想让他生病还是贪恋人家衣服上的温暖?
我不知道。或许都有吧吧,毕竟,在一起了1095天,有些贪恋也是正常。不过,这已都是后话了。
……
谢谢。
我淡淡的说道。没等他说什么,我又扯着嗓子,老板,把你们家所有的烤串给我各来5串,对了,我要超级超级辣的那种。还有,再拿两箱啤酒。
老板许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转过头看着我,姑娘,就你两个人的话,恐怕是吃不完,别看咱摊儿小,花样可是多着哩。
我有些好笑,这样的老板在现在恐怕是比那濒临灭亡的珍惜动物还要稀少。现在的老板,巴不得你买的越多越好呢。哪管你能不能吃的完。
吃的完,你只管上就行了。今天有人请客,我当然得狠狠敲他一顿。说罢,我戏谑地瞅了一眼对面坐着的陆毅然。
本想着他会阻止我,没想到他却用一种我不太看得懂的眼光看着我,痛心?怜惜?后悔?我不信,因为如果真的怜惜,真的后悔,那便不会在我生日当天,送我这样一份大礼。
3.
老板的上菜速度很快,很快点的东西便上齐了。
干杯。见他仍是沉默不语,我率先开口。
而后便猛灌了大半瓶酒,我从来都不认为酒好喝,可还是免不了俗,伤心的时候也想学着古人借酒浇愁一番。
喝慢点,没人和你抢。陆毅然总算是开了口。
没事,我开心。今天可是本姑娘25岁的生日。今天要一醉方休。来来来,喝喝喝,吃吃吃。
我抓起桌子上的肉串,毫无形象的大口吃了起来。
好奇怪,为什么眼眶这么热,竟然还流眼泪了。一定是烤串太辣了。
这老板可真实诚,放了这么多辣椒,辣的我都流眼泪了。容我喝点酒,压压这股子辣气,你也吃呗,毕竟这可是你掏的钱呀。
我边用手在嘴边快速地扇着风,已期能够让辣味减轻点。
小晚,你别这样,你不是一直都不吃辣吗?为何这样折磨自己。陆毅然试图夺过我手中的手串。
你还记得我不吃辣呀,啧啧,难得呀!可是,我告诉你,我特别喜欢吃辣,我骗了你,这下算是扯平了,我也骗了你一回。
喝酒,喝酒。
这酒不好,要不然为何越喝我越辣,我的眼泪流的越欢。
……
桌子上的酒瓶空了一个又一个,都是我喝的。直到喝的头有点晕,我才鼓起勇气开口:
陆毅然,如果——如果我说,我不介意那件事,人都会犯错,只要你以后不再犯。我们让它过去好不好……
记得以前看张爱玲的故事,一直不能理解,她为何要为胡兰成那样一个人让自己低到尘埃里。她那般有才气的女子,定会找到更好的人。直到今晚,我才懂。
因为爱,所以不论你是怎样的人,我都会让自己去接受你。
因为爱,所以你犯了错,我还是会给你机会让你回头。
也因为爱,我愿意让自己一低再低,直到低入尘埃。
看着陆毅然为难的样子,我知道木已成舟,一切都回不去了。
小晚,对不起。我变心了,对不起。
意料之中,像陆毅然这样的老实人,他会做出这般事情,一定是真的爱上了对方。
可是听到了之后,我还是有些该死的难过,该死的不甘。
她比我漂亮?
没有。
她比我对你好?
也没有。
那你他妈为什么这么对我?我以为我能够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可是显然我高估了自己。
我和她在一起了,我要对她负责。她是个好女孩儿。我不能辜负她。
那我呢?我就不是好女孩儿吗?你就不用对我负责吗?
你……你和她不一……样……
你他妈混蛋,陆毅然,你他妈混蛋!
我将只喝了几口的啤酒,狠狠的朝那张曾让我狠狠爱着的脸泼过去,而后一撩头发状似洒脱的向前走去,我告诉自己,不能哭,哭该哭的人是那个负心汉,是那个王八蛋。
可是,最后到底是谁哭的像个傻逼呢?
4.
我和陆毅然都是北漂,都是有着表演梦的北漂。
我和他是在一个剧组认识的,记得那天天气格外的冷,我们一大群群众演员都在等着大半夜要拍的的一场戏。
那天,尽管我穿的很厚,可是北京的深夜仍是冷的让人上下牙床打架。就在我上下牙床斗得不亦乐乎的时候,片场那边叫我们过去。
顾不得冻得仿若一碰就会碎掉的身体,我脱下了身上的厚棉袄,穿着戏里的轻薄服装便去了。
由于场面比较宏大,很多地方不能够一条就过,那个镜头反反复复拍了很多遍,直到我感觉自己要冻晕过去了,终于,导演说了这条过。
过了。然后我就什么都都不知道了。
直到第二天黎明,我才悠悠醒过来。
原来是由于等了一天,受了些风寒,而我本身又有些低血糖,所以就华丽丽的晕倒了。
毕竟我只是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群演,所以谁会关心我呢,所以当我看到送我来医院的陆毅然时,仿若看到了久未见的亲人似的。
许是都是北漂,许是都无人可依,自那次以后我和陆毅然的联系渐渐多了起来。陆毅然很贴心,对我特别好。
我拍夜戏的时候他会等着我,陪着我,自那以后,我再也不用一个人走完寒冷漆黑的夜路;
我有些低血糖,陆毅然为了我成了大家口中的“零食先生”,专属于我的零食先生,不论何时,他的口袋中总能找出来各种含糖量较高的小零食;
我曾问他,你这样不麻烦吗?
他说,我希望永远这样甜蜜的麻烦着。
所以,顺理成章,我和陆毅然成了恋人,成了一对北漂的恋人。
虽然一直没能火起来,但我们两个当群演工资倒也不至于让我们饿死在这偌大的北京城。
日子就在我们对未来的无限期冀中哼着小曲向前蹦去,我一度觉得,只要陆毅然能一直陪着我,就算一辈子都是小群演也没关系。这样的日子也挺好。虽然房子很小,还是租的。
但有一句话说得好,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流浪。而我的心啊,就宿在陆毅然的身上。所以,一切都挺好的……
直到那天,我的生日——
5.
陆毅然走的很决绝,就在被我泼了酒后的第二天,趁我出门之际,拿着自己的东西彻底的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
本来以为自己会像别的失恋的女孩儿一样,以泪洗面,茶饭不思。
可是,不幸的是,我不能。因为在北京这个地方,我若不去接戏,就会饿死,所以,我得将所有的难过咽回肚子里,咧着嘴去找合适的戏去演。
说来也巧,那天我演的是一个死了自家小姐的丫鬟,导演让我表现的越伤心越好。所以那天,我的演技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超,不仅一条就过,而且导演喊了卡后,我还是哭的声嘶力竭。
在场的人都对我的高度投入以及逼真的演技大加赞扬,连平日里严厉的导演也夸奖了我一句。
后来,因着这场戏,导演有什么群演的活儿都喜欢找我,慢慢的,有经纪人来找我,我也签了经纪公司。再不到一年的时光里,我熬到了三线明星的行列里,尽管没有大红大紫,但是养活自己和家里人但是没什么大问题了。
其实,老天爷还是蛮仁慈的,它在残忍剥夺了你的最爱后,又会顺手塞给你一块儿糖果,算是对你的小小补偿。尽管,它不会问你究竟喜不喜欢这块儿糖果。
我一直在想,如果当时陆毅然知道我会有今日的成绩,当日他还会不会那般决绝。
……
日子过得平淡无奇,拍戏,拍广告。
不过,沈叶的出现打破了平静。
她怎么会出现在片场?她这会儿不是该跟着陆毅然那个混蛋结婚然后从此过着男耕女织的幸福生活吗?怎么又跑到片场跑起了龙套。
更令我没想到的是,她竟然还主动走到我身边来,胆子倒也是挺大的。
恭喜你呀,总算熬出头了。倒也算对得起陆毅然当年的苦心了。
如果在自己女朋友的生日当天,和另一个女人衣衫不整地睡在他们的房间,睡在他们的床上是他的苦心的话,那还真是苦了他了。
我无比嘲讽地看着面前这个过去365个深夜里,我恨到骨血里的女人。如果没有她,我想现在我会和陆毅然幸福的生活在一块儿。而不是现在这样,除了演戏,一无所有。
沈叶并没有因为我的嘲讽而恼怒,反但是微微一笑,给我说了一件足以摧毁我的事情。
其实,女人狠起来,比男人要狠许多。正如沈叶,她知道怎么去锥我的心,让我痛,让我流泪,让我发疯。
6.
沈叶告诉我陆毅然要结婚了,就在半月后。听说,对方是个十分普通的女子。
不知道是出于各种心态,不甘?好奇?余情未了?
我央着经纪人给我留出几天假,就几天。经纪人看在我平日里比较勤勉,大赦般地给了我五天假。
就在出发去他家的前一晚,我拿出来这几年买的所有的漂亮衣服,一件一件的比着,一件一件的换着,我在心里发誓我一定要穿的漂漂亮亮的出现在陆毅然面前,而且我还决定,如果新娘子没我漂亮,那我便带着陆毅然走。
毕竟,和那个普通的女人比起来,我会有优势一些吧?
7.
和陆毅然在一起了三年,只从他嘴里零星了解到他家在农村,还有他是背着他父母跑到北京的,他父母强烈反对他来北京做北漂,认为那不靠谱,不务正业。
我记得当时我还和他开玩笑,我说那我还比你幸福一点,因为当演员是我从小的梦想,我家人都全力支持我。
他有些不敢相信地看着我……
我笑着说,那是因为如若不让我演戏,那我便去死。事实上我真的这么做了,然后家人便不再反对了。
我记得当时陆毅然将我紧紧的搂在怀里,语气紧张的说到,生命面前,一切都是小事。不能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我乖乖地点头,嗯,知道了,没有下次了。
……
辗转了数个小时,我方才来到这座他生活的小村庄。
生活在村庄里,好处便是一眼看过去哪块儿人多,哪儿便一定有喜事。
果然。不大的院子里挤满了人,原来他们已经开始举行结婚典礼了。
一年多未见,陆毅然消瘦了许多,也黑了许多。但依然十分帅气。他旁边站了个女人,不很漂亮,不过看着倒很温婉,脸上挂着柔柔的笑,一脸的幸福模样。
我突然怎么也迈不开脚下地步子了,说好了如果新娘子没我漂亮我就带陆毅然走,可我这脚却怎么都迈不出那一步。
沈叶那天的话又在我耳边响起:
陆毅然的母亲天天逼着他回家,逼着他娶家里面给说好的媳妇。那一次,甚至喝了农药差点死在了医院。他没办法,却又不想你放弃梦想陪他老死在这个小村庄里。所以就有了你生日那天的香艳场面。不过,你不是演员吗,竟看不出来那是一场戏……
我看着陆毅然一点点的把那个象征着终身承诺的戒指一点点的戴到不属于我的手指上,周边的人都在大声喝彩,除了我。
泪眼朦胧间,我仿似看到陆毅然看向我,对我轻轻微笑,我也对他回以微笑。
那句在舌尖盘旋了数次的“跟我走”!
终究变成了无声的“你要幸福!”
我忽然想起了很久前看到过的一首诗: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明明直到彼此相爱,却又不能在一起;
人们常说,如果你想念一个人,轻轻掠过他的身边,就算他感觉不到,可这就是你全部的动力,人生就是这个样子,每个人都变成各自想念的风。
此后多年,陆毅然成了我生命里一股最强劲的风,终年不曾停息。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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