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回拉拉藤已经叨到了魔头张明鉴,逼得元朝镇南王出逃至淮安城,自己占据扬州城并“屠食居民”。尽管淮安城没有被张明鉴所占,可是扬州城的百姓却是遭了殃,关于“食人魔”的流言迅速传遍了包括大淮安在内的江淮大地。
在描述这“食人”惨象之前,拉拉藤再叨叨相关的人物。杀掉元朝镇南王的赵均用,于1351年响应刘福通的起义,后与郭子兴会合,相继占领徐州、凤阳、盱眙、泗州等城池,1356年冬攻克了淮安。随后,宋龙凤帝韩林儿(元末红巾军领袖韩山童的儿子)在淮安设置中书省,赵均用受任为平章政事。1357年,元军再次围攻淮安城,又把赵均用赶出了淮安,这真是“城头变幻大王旗”。从上文我们就可以推算出,淮安城内所传“食人魔”的时间,大约在1356年冬天,距今整整660年前。
(拉拉藤配图,与文无关)关于“屠食居民”,正史《明史》是不会写实般记录的,毕竟这太有违人性了。不过在野史中,在民间却把这段历史写的明明白白。元末人士陶宗仪在《南村辍耕录》里写到:“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军嗜食人,以小儿为上,妇女次之,男子又次之。或使坐两缸间,外逼以火。或于铁架上生炙。或缚其手足,先用沸汤浇泼,却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夹袋中,入巨锅活煮。或刲作事件而淹之。或男子止断其双腿,妇女则特剜其两乳,酷毒万状,不可具言。”
(拉拉藤配图,与文无关)各位看官读到这段文字,不知是何观感,拉拉藤不便详解了。毋庸置疑,这一段残酷万分的文字,清楚地记载了元末一支吃人的凶残军队。对照《明史》和《南村辍耕录》,我们可以推算出这支凶残军队正是张明鉴率领的青军,张明鉴也正是那“食人魔头”。可怜距离淮安城两百余里的扬州城内,竟然发生了这样骇人听闻的事情。《明太祖实录》也对这段历史作了记录,甚至记录了张明鉴投降后,扬州城内“按籍,城中居民仅余十八家”。
“十八家”是啥意思呢?《元史》地理志中记载,扬州路人口记录为“户二十四万九千四百六十六,口一百四十七万一千一百九十四”。从249466户到后来的18户人家,战争的创伤,不可谓不残酷。今天有人研究明史说,张明鉴在扬州期间“食尽扬州人”,那些消失的百姓大多成为守军军粮了。这样的论述可能有些夸张,因为战争带来老百姓流离失所、家破人亡的原因很多,全归咎于“食人”未免偏颇,但历史上这段“食人魔”的事实则是铁一般的存在。后人将当年扬州城内这十八户人家居住的地方,称之为十八家巷,沿用至今。
(拉拉藤配图,与文无关)在唏嘘之后,再来叨叨中国“食人”史和大明朝的“食人”录。一般而言,发生“人吃人”的惨剧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于天灾和战乱造成的,另外一种就是灭绝人性、没有任何道理的变态行为。我们就简单叨叨这天灾战乱背景下的“食人”吧。
不光是《明史》,中国历代史籍中都会记录战争中一些“人相食”现象,甚至有些军队会把人肉当“军粮”。比如十六国的前秦苻登杀死敌人后,让士兵把杀死的敌人作为粮食,称之为熟食,打完仗就吃人肉;唐朝末年,秦宗权行军打仗从来不带军粮,到处屠杀百姓,将杀死的人抹上盐腌制起来,作为军中粮饷;隋末朱粲非常喜欢吃儿童,甚至对军中士兵说:“人肉是最好吃的食物,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不担心军粮的问题”,杀掉妇女和儿童时分给部下当饭吃;五代时的赵思绾占领长安时,由于城中没有粮食,就杀妇女儿童为食,赵思绾本人特别喜欢吃人肝,而且喜欢吃活人肝。
(拉拉藤配图,与文无关)究其原因,拉拉藤认为,要么是真的因为粮食短缺,求生所需;要么就是战争凶残,以此泄愤,就连赫赫有名的岳飞都曾高歌:“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欲知明史中还有哪些“食人”惨剧,而我们大淮安有没发生过这样的人间惨象,请听拉拉藤下回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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