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戈尔原文:
Love! When you come with the burning lamp of pain in your hand, I can see your face and know you as bliss.
冯唐版:
爱
手上燃着痛苦的灯
走来
我
看见你的面颊
知道你开心啊
郑振铎版:
爱情呀,当你手里拿着点亮了的痛苦之灯走来时,我能够看见你的脸,而且以你为幸福。
我的翻译:
爱情啊,你来时,
点亮了手心的痛
可我分明看到
你脸上带着笑容
飞鸟集每日一品(163)初看时想到的是白岩松的《痛并快乐着》。爱情这种东西,很多人觉得像神鬼,因为大家都在传说,自己却从未遇到过。18岁之前,我都觉得爱情像神话,缥缈虚无,都是扯淡;但心里又很矛盾,因为同时还抱着“宁可信其有”的态度心怀美好憧憬,万一爱情是真的呢?
转眼十年过去,至如今,吃多了爱情的苦,嫁给了念了很久的人,心反而落地生根,不再迷茫四顾了。我写童话,写诗,写散文,但是很少写爱情:写不出那种轰轰烈烈,也写不出细水长流。我总觉得那些写爱情写的好的人,要么体会到了生活的真谛,要么就是在意淫中伪装快感。
有人说,爱情本身,就是种无病呻吟。说这话的人大约从没恋爱过,或是,只享受到了恋爱的福利,没吃过爱情的苦头。我不知道别人,反正对我来说,爱情中并不是只有甜。最早是悸动,而后是惦念,再后来还会有焦虑,有忧愁,有心痛,有难过。苦,自然苦,求而不得之苦,彷徨失措之苦,相思苦。甜自然也是有的。喜欢就是,也许你有更好的选择,却被一叶障目,情迷了心,再难自拔,不弃亦不悔。
黄永玉先生在《沿着塞纳河到翡冷翠》中如是说:“任何一种环境或一个人,初次见面就预感到离别的隐痛时,你必定是爱上他了。”大概也正是因为这样,在一起的每分每秒才格外美好,更需珍惜。
很久之前,我渴望的爱情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一路相爱到白首时依然可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那个时候有个人告诉我,那样的爱情的确惹人羡慕,可是,世界上的爱情千万种,你怎么就能说,别的类型的爱情就不是真爱了呢?
你看,爱情这档子事儿吧,从古就难全。你喜欢人家的时候,没准人家不喜欢你;人家喜欢你的时候,没准儿你又不喜欢;即使是两情相悦也分先来后到啊。一生这么长,除非保持着完全一致的成长速度,否则很难说你这辈子就只对一个人心动。可是,心动过的人,就是一定是Mr right么?爱是深深的喜欢,是放不下,舍不得,剪不断;喜欢只是浅浅的爱,所以才能来去自如。
我很早就知道,世界上很多东西,努力都会有结果,唯有爱情是努力也未必有结果的。念念不忘,必有回响是有先决条件的,双方心中必然心存彼此,才能水到渠成,得之我幸。倘爱情是火,就会有人飞蛾扑火;若爱情是毒,也一样会有人饮鸩止渴;总归,如鱼饮水,冷暖自知,不是个中人,实难以体会其中的苦乐酸甜。
日来年往,就是他永远以种种名字,种种姿态,种种的深悲和极乐,来打动我的心。
我是语熙,感谢您的阅读,早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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