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我们共有的能力

作者: 胖胖小鱼儿 | 来源:发表于2018-02-20 01:26 被阅读47次

    文\胖胖小鱼儿


    这个故事关于一个女孩。

    准确来说,是关于一个蓝眼睛、扁鼻子、大耳朵的哈扎拉女孩。

    女孩8岁时被带到赫拉特,身上的袍子脏得几乎看不出颜色,同行的除了领头里德——一个五十多岁的阿富汗老头,还有约莫六七个年龄相近的孩子,他们都是哈扎拉人,也都穿着同样肮脏的袍子,稚嫩的面庞被阳光灼伤,大片大片地脱着皮。

    队伍在街道最热闹的一端停下,哈扎拉孩子们开始用破木板搭起台子,动作很是熟练。

    台子搭好后,孩子们有序地站到台面上,他们的眼神是同样的疲倦而冷漠,他们低着头、身体蜷曲着,尽量忽视身旁那些围观的阿富汗孩子们的话语。

    “快看!一群哈扎拉小奴隶!”

    “你看他们的鼻子!可真难看!真可笑!”

    哈扎拉孩子们的头越来越低,他们都知道自己只不过是一件交易买卖的商品,一个廉价的哈扎拉奴隶。

    “把头都抬起来!”里德不耐烦地喊了一声。

    孩子们的身体颤动了一下,然后慢动作般的抬起了脑袋。

    在这个时候,几乎所有人都发现了那个与众不同的女孩,那个蓝眼睛、扁鼻子、大耳朵的笑眯眯的女孩。

    是的,那女孩在笑,她用那双蓝得发亮的眼睛环顾四周,她的笑意从眸子里渗透出来。她笑得那样幸福,仿若在用笑容告诉人们,她依旧相信着某种叫做“爱”的东西。

    她相信着即便是哈扎拉人,也是有资格拥有爱和幸福。

    或许她甚至相信任何人、任何种族、世界上任何一个活着的生物都是能够拥有爱。

    雅米索一眼就看中了这个女孩,雅米索是典型的阿富汗女人,和所有富裕的阿富汗家庭一样,雅米索是拥有着属于自己的小奴隶的。

    雅米索的小奴隶叫做艾拉,和所有哈扎拉奴隶一样拥有着犹豫怯弱的眼神,而雅米索讨厌这种眼神。

    彼时雅米索和未婚夫沙利文正在筹备着婚事,父亲的严苛让她不得不与沙利文一起来到赫拉特,目的当然是到清真庙为自己的婚姻祈福。

    雅米索用低廉的价格带走了女孩,女孩没有名字,雅米索也没有给她取名字,她叫她孩子,声音柔柔的,很像一位母亲。

    女孩长得憨,却很机灵听话,最为难得的是有一副天生的好嗓子,声音甜甜糯糯的,倒像是放了蜜糖。

    雅米索喜欢听她唱歌,也喜欢让她唱歌给其他阿富汗人听,女孩为此努力学唱各种歌谣,每当女孩在人前大声歌唱,雅米索总会笑得很欢。

    而雅米索笑得越欢,女孩也就唱得越响亮。

    于是渐渐的,无论是谁看到了女孩,总爱叫她唱上一曲儿,但从来没有人问过她,她今天唱了几支歌?她累吗?她稚嫩的喉咙如何承受如此用力的嘶吼?

    雅米索伸出手来,摸摸女孩的头,她说:唱吧!孩子,唱给他们听听!大声地唱吧!我真为你感到高兴!

    女孩吞了口口水,愣愣地看着雅米索,看了一会,然后开始大声地唱歌。

    一声比一声响亮。

    一声比一声动情。


    女孩用她的歌声表达着爱,却也因为过多的歌唱而患了病。

    一开始的时候,只是感到喉咙有微微的刺痛感,接着是疼痛的不断放大、不断加强,好像喉咙里被人扎了无数根尖锐的针,再后来女孩几乎不能发声了。

    但女孩没有告诉任何人,她小心翼翼地隐藏着,她不想让雅米索知道自己不能唱歌了,她害怕雅米索伤心、害怕雅米索再也不会摸着她的头对她微笑。

    于是再有人要求女孩唱歌时,她会皱起眉头轻轻地摇头,就好像在说:“我现在不想唱歌。”又或是:“我不愿意唱歌你听。”

    在那时候的阿富汗,哈扎拉人的身份是低微的,是不容许反抗的。于是自然开始有这样的流言:卑微的哈扎拉奴隶,竟被阿富汗小姐当女儿宠溺,哈扎拉人马上要爬到阿富汗人头顶上啦!

    雅米索当然也听到了这样的流言,她把女孩带到街道上,她看着女孩的眼睛,她说:“孩子!唱吧!唱给他们听!”

    女孩看着雅米索的眼睛发愣。

    雅米索又说:“孩子,唱吧!为了我,大声地歌唱吧!”说完,雅米索摸了摸她的脑袋。

    女孩开始唱歌了,女孩的声音很沙哑,几乎听不清楚歌词,但她唱得很大声,一声比一声响亮,像是用尽了全力。

    女孩感到自己像是一个用坏了的收音机,她听到自己的声音变得很奇怪,断断续续的、零零碎碎的,然后“轰”的一声,脑袋里传出收音机摔碎在地的声音。

    女孩闭上了眼睛,瘦削的身体也摔倒在了地上。

    女孩发了高烧,而那时是没有阿富汗人会将哈扎拉人送去医院的。即便对于很多阿富汗人来说,他们的仆人都是自幼时便互相陪伴、一起长大的朋友。

    即便很多主仆之间也早已有了难以割舍的情感,但在身份、尊卑和流言蜚语面前,情感似乎便成了轻如鹅毛的东西。

    于是雅米索和未婚夫沙利文迅速做出了决定:离开。

    独自离开。

    他们原本就只是来祈福,若是带着一个生病的哈扎拉奴隶回去,岂不是晦气得厉害?

    雅米索坐上车走了。

    她喊她孩子,然后干脆利落地把她抛弃了。

    因为她知道,只要她愿意,她还可以拥有很多个这样的孩子,很多个廉洁可爱却愿意为她付出一切的哈扎拉孩子。

    女孩无法抱怨什么,她只是一个奴隶,一个没有资格去医院看病的哈扎拉人。

    一个企图拥有爱和幸福的蠢货。


    不过女孩到底没有因病症而死去。

    她仿佛天生就有着一股过于顽强的生命力,即便被无人问津的丢在街道的角落,即便在整整三天的时间里接受着风吹、日晒和饥饿的折磨,即便路过者皆断言她必死无疑,她却在第四天的中午颤巍巍地站了起来。

    但命虽保住了,却烧坏了那副甜甜糯糯的好嗓子。再开口时,声音吱吱喳喳,倒像是晦气的乌鸦。

    以前女孩每次和雅米索一起出门,人们总会摸着头亲切的对她微笑,让她为自己唱支歌,夸她机灵、懂事、唱歌好听,一些漂亮的女人甚至会拥抱她,就像抱着自己的孩子。

    而现在,人们躲避她、厌恶她甚至欺负她。人们把她当成病毒、当成臭虫、当成肮脏的小魔鬼。

    调皮的阿富汗孩子甚至叫她“臭乌鸦”,于是渐渐地,她似乎真的成为了所有人眼中晦气的臭乌鸦。

    人皆骂之,人皆打之。

    女孩从不反抗,也不逃跑,她仿佛失去了表情和生气,只是呆呆傻傻地坐在墙角发呆,饿了就翻食垃圾、渴了就喝冰凉肮脏的河水。

    她总是愣愣地看着大街上来往的流浪猫、流浪狗,一看就是几个小时,她不哭、不闹也不理人,只是瞪着一双无神的眼睛、呆呆木木的,像一个坏掉的木雕娃娃。

    等流浪猫狗们走后,她才哆嗦着起身,在猫狗们席卷后的垃圾堆里寻找食物的残渣。

    人分三六九等,她却连猫狗都不如。


    但女孩的孤独并未一直持续下去,事实上有个和她同样遭人唾弃的家伙已经注意到了她。

    这个家伙的名字叫做口水金,是一只被人丢弃的金毛犬。

    口水金是在两个月前出现在这条街道上,没有人知道它是从何处而来,人们只知道它肮脏邋遢,杂乱的毛中隐藏着数不清的蜱虫。

    它从街面上走过,浓郁的酸臭味便充斥进人们的鼻腔和肺腔,于是人们踢它、打它、用石头丢它,想借此让它从街面上离开。

    但这条金毛犬却不知犯了什么毛病,受了重伤也记不住教训,等伤疤结了痂,它便再次在这条热闹的街面上大摇大摆地游荡,它的脑袋扬的很高,活像是旅游观光的游客。

    但它的脑袋扬得越高,人们便打得越狠。

    这一次次下来,即便口水金再顽强、再耐打,也终于落了个爱流口水的毛病。于是无论走到哪,它的口水都会源源不断地流到哪儿,“口水金”这个称号也就慢慢成了它的名字,成了它形象的代名词。

    人们甚至理所当然地认为它原本就叫做口水金,它原本就爱流口水,而并非是在一次次挨打后落下的毛病。

    口水金是从两个星期前开始跟着女孩的。

    它像是女孩的影子,女孩发呆,它便安静地坐在一旁与女孩一同发呆。女孩走动,它便慢悠悠地跟在女孩身后,距离不远不近,却绝不会跟丢。

    没有人知道口水金为什么要跟着女孩,就如同没有人知道口水金是从何处来到这里一样,大家只知道一条没有人要的病狗和一个没有主人的哈扎拉人走到了一起。

    于是人们唾弃,人们耻笑,人们把他们看作最为晦气和不详的存在,见则骂之、见则打之,甚至连垃圾桶里的变质食物也不让他们触及。

    女孩身上的伤更多了,能吃到的食物更少了,身体也更加虚弱了。她一声不吭的坐在邋遢的角落发呆,她看到那条被称作口水金的大狗正安静的坐在自己对面,它亦是在看着她。

    女孩突然很生气,她捡起一块石头砸向它,石头落在口水金的脑袋上,红色的血液渗透进肮脏的毛发。

    口水金吃痛地蜷起了身体,却没有离开。它的口中发出悲伤的呜呜声,它依旧看着女孩。它的眼神一如女孩看向雅米索时般深情,而此刻女孩厌恶它的这份深情,一如她厌恶曾经那个自以为能够获得幸福的自己。

    但即便如此,口水金仍旧寸步不离地跟着女孩,它似是发挥了那无论受到何等待遇也不离开这条街的执着精神,面对女孩的打骂发泄不仅无动于衷,甚至还时常在女孩睡着后依偎到女孩身边。

    女孩从睡梦中醒来,身上沾染上口水金酸臭的唾液。

    于是女孩再次踢它、打它,正如小街上的人们欺负自己一般。

    女孩知道自己是把所有的委屈与难过都发泄在了口水金的身上,也知道自己一次比一次下手要狠,以至于有时候口水金会忍不住跑开,等自己睡去后才再次回来。

    但女孩必须这样做,因为她知道,只有这样口水金才会离开。而口水金的离开,无论对她还是它都将是最好的安排。


    女孩最后一次见到口水金,是在一个异常炎热的日子,而彼时距离索米亚的离开已经将近一年。

    女孩开始有些想不起索米亚的长相和声音,想不起她的笑容和指尖传递的温度。她甚至很少地想起那段时光,偶尔想起时,脑海里朦胧浮现的仅有索米亚那声轻柔的:孩子。

    那声亲切的“孩子”在时光的打磨下变得越加柔情、越加甜蜜,变成女孩想象中最为温柔的呼唤。

    女孩痴痴傻傻的坐在阳光之下,炙热的紫外线照射着她木讷的眼睛和瘦削的身子,于是女孩又想起了那声“孩子”。

    彼时她已经记不起自己是多久未曾想起过这声“孩子”了,女孩有些想哭,却发现自己的眼睛已经流不出泪水了。

    女孩任自己沉浸在脑海中虚幻的梦境里,梦境里有着索米亚和沙利文、有着自己甜美动人的嗓音、最重要的是,有着那声轻柔的“孩子”。

    梦境是在这时候被打断的,破坏者是口水金。

    口水金那声突来的叫唤,将女孩吓了一跳。女孩站起来朝着口水金咆哮,眼神中是从未有过的愤怒。

    口水金愣了一下,却没有离开,反而叫得更加响亮。

    女孩彻底被惹怒了,捡起脚旁的石子朝着口水金砸去。一颗砸在了左眼上方、一颗砸在了犬齿上,或许力气太大,两处地方都泊泊冒血。

    女孩皱了皱眉头,眼神停留在在口水金的伤口之上,但很快她便将眼神收了回去。女孩重新坐到地上,瞳孔里又呈现出了一副空洞的神态,无论口水金如何叫唤她都置若罔闻。

    但口水金却像是犯了疯病,依旧叫唤个不停,像是发现了女孩打定主意不再理睬自己,它显得有些着急。

    片刻的停顿后,口水金又叫了起来,这一次它不再停留在女孩身前叫唤。它开始绕着女孩转圈圈,一边转一边叫,犹如一台全方位立体循环的收音机。

    女孩依旧不为所动,仿若看不见口水金的身影、听不见口水金的吠声。

    许久之后,口水金终于不再叫唤了。它蹲坐在原地,瞪着眼睛看着女孩,眼神中有着几分抱怨和沮丧。

    就在女孩以为口水金终于放弃了的时候,它却很突然地跳了起来冲向女孩,一张不断淌着口水的大嘴用力地咬住女孩的衣角。

    女孩伸手推打着口水金,可口水金却毫不在意,依旧紧紧地咬着女孩肮脏的衣角,像是要把女孩带到某个地方。

    女孩的力气不如口水金,即便对着口水金又打又踢却仍是无法摆脱,一阵挣扎后终于放弃,任由口水金带着自己在街道上奔波。

    终于停下来时,女孩已用尽了气力,她正想要发火却再次听到了口水金激烈的吠叫声,一声接着一声,似是要用尽全部气力。

    女孩喘着粗气抬头,却在下一秒屏住了呼吸,她分明看到了不远处车辆上坐着的那对夫妻,正是索米亚和沙利文。

    口水金的吠叫声在此刻停止了,它再次咬住女孩的衣角,朝着索米亚的方向扯了扯,似是在说:“快过去啊!快过去啊!”

    口水金或许不懂得人类感情的繁杂,它只知道女孩和索米亚在一起时是快乐的,于是它奋力地把女孩带到索米亚的身边。

    女孩愣了一阵,总算迈出了步子,但每一步都极其慢而沉重。

    女孩的眼神中终于有了几分情绪,但却不是欣喜亦不是悲伤,或许女孩自己也不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当朝思暮想的人儿出现在自己面前时,脑袋里却比每一刻都空荡得厉害。

    女孩静悄悄地朝着前方移动着,当她走到距离索米亚的车辆足够近的地方时,却突然停了下来。

    那时,她清晰地看到了索米亚怀中抱着的那个婴孩。那孩子似是在笑,于是索米亚和沙利文也笑了。接着索米亚伸出手温柔地抚摸婴孩的面庞,女孩听到索米亚轻轻地说了声:“孩子,我的孩子,我的宝贝!”

    女孩愣在原地,空洞的眼睛里露出了一缕疑惑,她终于再次听到了那声“孩子”,但不知为何那想象中柔情无比的声音,却在此刻显得那样沙哑、那样无味、甚至可以说是那样的普通,或许还不如口水金的吠叫来得动人。

    女孩有些不知所措,她感觉到口水金正扯动着自己的衣袖,女孩用力抬起手,袖管“撕拉”一声裂成了两半。

    口水金焦急地大声叫唤,迫切的目光一会儿看看女孩、一会儿看向索米亚乘坐的车辆,似是在说:“快过去啊!快过去啊!”

    口水金的叫声并没有让女孩迈动脚步,却惊动了索米亚怀中的婴孩,婴孩大声哭喊了起来。索米亚一边安慰着怀中的孩子,一边转头看向口水金。

    她定是看到了女孩,女孩能感觉到索米亚的目光在自己身上短暂的停留。

    女孩不知道索米亚是否认出了自己,但那都不再重要了,因为她分明在索米亚的眼神里看到了厌恶和鄙弃。

    接着索米亚的车子开动了,女孩看到口水金奋力地朝着车辆追去,那车辆越开越开,口水金就越跑越快。

    当车辆和口水金的身影变得越来越小的时候,女孩的心脏突然梗了一下,就好像要再次失去某种分外重要的东西。

    女孩开始快速地奔跑,但无论她跑得多快,都再追不上索米亚乘坐的车辆,于是女孩用力地哭泣,大声地呐喊。

    女孩的声音一声比一声大,沙哑而凌厉。

    女孩知道那么远的距离,索米亚是听不到自己的叫喊声的,但女孩并不在意。

    因为那一刻。

    她喊的,是口水金。

    女孩突然想起了自己第一次看见口水金的时候,那时她还是索米亚最爱的孩子,有着漂亮的衣服和美味的食物,而口水金却已经是一副邋遢落魄的流浪狗模样了。

    女孩在小街上看到它,它的身上挂满了伤,正无力的蜷缩在肮脏的角落。那空洞凄凉的眼神让女孩心疼,于是女孩朝着它走去。

    口水金警惕瞪着女孩,裂开的嘴巴,发出“吱吱呜呜”的警告声响。

    但孩丝毫没有恐惧,她朝着它微笑,将索米亚奖励自己的小零食放在口水金的身边,口水金却并不领情,依旧龇着牙朝着女孩吼叫。

    于是女孩转身走了,却不是真正的离开,她躲在口水金看不到的地方默默注视着。

    女孩看到口水金警惕地朝着四周张望,似乎在确认自己是否已经离开,过了很久,口水金才放下心来,大口地咀嚼着女孩留下的食物。

    女孩捂着嘴笑了起来,自那以后每一天女孩都会为口水金送来食物,但每一次口水金都会朝着女孩龇牙吼叫,它似乎永远不愿意真正接纳女孩,再后来口水金便消失了,女孩找了它很久,都未曾找到。

    直到很久之后,当女孩落魄地流浪街头之时,口水金却突然出现了。它成了女孩的保镖和影子,它成了如何打骂都赶不走的傻子,它用一种女孩不理解的眼神看着自己,这眼神让女孩生气、让女孩不解、让女孩疑惑。

    现在女孩却突然读懂了口水金的眼神,那眼神是索米亚看向怀中孩子的眼神,那是爱与关切。

    女孩跪在地上大口地喘着粗气,车辆和口水金的身影都已经随着距离而消失不见了。

    但女孩知道,口水金一定会回来。

    而她,会在这里等着它。

    从那一刻开始,女孩不再是一个卑微的哈萨拉奴隶,她发现自己和所有人一样有着爱与被爱的能力。

    这是一种不分国籍、不分贫富贵贱都能有资格拥有的幸福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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