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十四章: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皎,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恍惚,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道德经》之解字
夷,蛮荒而遥远也,希,稀疏也,微,渺小也,诘,追问也,执,拿着,御,治理,古始,本原,纪,律法也。
《道德经》之说文
观察而看不见,称为荒远,聆听而不闻到,称为稀疏,奋力而拿不到,称为渺小,(远稀小)这三个特征无法追问探究,而混合成为一体,其上为混沌,其下为具体,结绳计数也无法定义,往返反复都是虚无,称之为无形之形,虚无的状态,也就是恍惚。迎面而来,看不见先头,追随而去,看不见后尾。(上述一切就是道的特征),依据自古以来的(无状之状,无物之象的)道的虚无,能治理当今的现实存在。能够认识自古本原,可以称其理解道的律法。
《道德经》之讲理
道行天地之间,道存万物之中,无形无状,无声无息,无边无际,无象无物,无始无终,但却客观实在(类似气场或电流)。只能认知,不可论理,(可论可理的不是恒久的,所谓道可道,非常道)只能遵从,不可违背。自古有道,万物有道,人恍惚故能无为,遵道行也要无为。认道识道是为了无为而有为,遵道守道是为了有为而无为。
开公司做老板,要知人识人,是有为,但不要管人治人,是无为,安排合适的人,在合适的岗位,老板不管不治的无为,就能使人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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