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我以为妳是我的天堂,后来,我才知道,妳是我的地狱,让我的命运与众不同。我爱妳,至死不渝
“你不是说,你会对我好一辈子吗?重来,有什么不可以?”苗淼在上岛咖啡突然提高音量,大声地呵斥我。
我继续低头用小勺搅面前的杨枝甘露。果然,这里的新品,虽然和满记甜品的“杨枝甘露”同名,做法却是完全不同的。而我,还是更喜欢满记的做法,口感更加饱满。
本来,就不该来见苗淼。旧时的伙伴,如果中途由于太过激烈的原因分了手,再见,只会徒增烦恼和伤感。
6岁那年,在家乡的小学入学,苗淼在班上做新生代表发言。小小的人儿,站在大大的讲台上,一点儿也不怯生,那种收放自如的小大人感觉,让我触电般,喜欢上她。
白皙,大眼,黑发微卷,眉毛弯弯,睫毛长长。脆生生的普通话,甜美得,让小学新生们都误相信学习生涯会是多么愉悦快乐的体验。
这种人间宠儿,怎么会和我这样不起眼的人儿往来呢?的确不会,甚至连多一眼的余光都没有望向过我。
从小,不是男孩胜似男孩的我,就喜欢争强好胜,那些自卑自怨自艾从来跟我无缘。喜欢妳,就是妳。
当我以年级第一的身份,请求班主任将我和苗淼的座位换到一起时,我的内心很忐忑。我怕老师会拒绝我,我怕同桌以后还是不能和她成为最要好的朋友。
所以,当这一切成为现实的时候,我的脸上和心里都写满了喜悦和兴奋。我们说好,要好好珍惜,要在一起一辈子,要做一生一世的挚友。
是不是没有张先生的出现,妳也会爱上王先生、李先生?
我喜欢苗淼这个好朋友。即便,在老师和家长眼里,优等生的我,可以有更广的择友范围。那时候,我不知道有个词叫“一眼万年”,更不知道日语中有个更贴切的描述叫“命中注定相遇之人”。
哪怕是她当着众人对我开并不善意的玩笑,哪怕是她一次次地在约好的地点放我鸽子,哪怕是她不耐烦我每天跟在她身后的黏糊劲儿,我都可以不在乎,甚至于习惯她这种小心眼、小狡黠、小滑头的表现。在我看来,“管鲍之交”和“相见恨晚”就是在说我和她。
要说说张先生吗?
其实,没什么好说的。她爱他,他爱我。千丝万缕理不清的关系,最终,我和她在18岁的那年分道扬镳。对于她,是因为男人。对于我,是因为背叛。
我迷上咖啡,那种重度的味觉刺激,被我想象成香烟。我没法装成男人的样子,去潇洒地吞云吐雾,只能在自己的小世界里慢慢疗伤。
苗淼的行踪,我一直听说着,包括北漂,包括恋爱,包括结婚和生子。
我们就像大多数平平凡凡的人那样,过着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日子,仿佛琴棋书画诗酒花从未和我们相遇,更没有任何衍生的故事和情怀。
直到,苗淼告诉我,她来了我所在的这个城市,因为我。
在上岛,她说起小时候那些相亲相爱的一幕幕,我的记忆翻江倒海。
妳不用说,点点滴滴,我都记着的。这些真心话,我只能埋在心里,对她却再也说不出口。
“以前,你不是经常去我家一起过夜吗?要不,就今天,晚上咱们一起睡,好好聊聊,好不好?”苗淼的声音还是那么细腻、温暖,让我有种恍惚中又回到过去的感觉。
好希望,还可以像第一次看妳写毛笔字、第一次听妳唱张惠妹的《姐妹》那般欣喜不已。对那时的妳,我始终相信那是命定的缘分,怎么都逃无可逃。
而现在,面前的妳,离我好远。我连伸手再牵妳手的勇气都没有,毕竟,时过境迁,现在的妳,对我来说,好陌生。
不愿去想,如果妳未变,我们现在该是如何。
妳不会知道——我爱妳,至死不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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