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样的贫屋陋巷里和毛豆结缘,与之地久天长……(摄于北京大栅栏拆迁时)
小时候常吃毛豆,毛豆角是乡村亲戚家地头野生的,熟了也没有人当它回事,拔一大把随意一煮,上城来带一包给小孩做零食,我们几个小孩席地一坐,把连盐都没有放的毛豆角吃得直舔手指头。因为毛豆角的美味,我幻想着,我若有一田园,必然种满毛豆角,然后和知己朋友,坐在夏天傍晚的凉风里,吃豆,聊天,看星月……
一直觉得,肯和我一起,把这样的简单食物吃得有滋有味,吃得意味深长的朋友,值得我为之“地久天长”。
感谢世间有毛豆。毛豆一袭青衣,粗糙得没有一点光泽,看着像野生作物,没有被驯化过来似的原始朴拙。其它品种的豆角要清水浸泡去农药,要抽筋要去角要掰断,入锅后必得浓油厚味来伺候陪伴,只有毛豆,用清水洗洗就可入锅,简单搁盐即可,再或者搁点八角辣椒之类的,随意一丢,敞开锅一煮,熟了就可以装盘食用了。吃的人,洗手即可,不要筷子勺子叉子等等工具辅佐,非常亲切放松,与它相处真是舒服自然,毫不做作。
像毛豆一样亲切温厚的朋友消失多年了,我不知道她在哪里。
我和她相识在高中,她来自乡村,很用功。我们都是班上最不起眼的女孩。那时候我们俩经常在一起私语,她是我的乱七八糟的日记和诗歌的惟一读者。我们常常下了晚自习在操场上散步,月亮高远,操场上空旷无人,只有我和她,静静地漫步,我的心伤,除了月亮便只有她懂得,她什么也不说,只是安静地陪伴我,那样美好的月夜因为她的陪伴,让我觉得温柔美好,以后这么多年再也没有那样的月光了。
那时候我们都很贫寒,没有什么礼物相互馈赠,她给我带过乡村里的花,红艳艳的山丹丹花,她知道我喜欢,回村的时候在田间给我挖了两棵,我们一起种在我家小院子里。我去她家吃过她母亲做的饭,她也来我家吃过我母亲做的饭。她收藏了我最多的秘密,和我一起看一本小说,念同一首诗……我上学最艰难的时候,没有钱,她刚刚参加工作,来看我,说要每月寄点钱给我,供我画画用,正好我在学校里办美术班可以有收入补贴生活了,她的计划便没有实行。后来她告诉我,如果她结婚有了女儿,她希望她的女儿能像我……有关她的亲切回忆,十七年了,我都记得,想起她,我便仿佛沉浸在月光的夜晚了。
前天早上,我接到她电话说要来我家。“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这话流传了两千年,只道是朋友相逢之乐,作家刘震云却读出了另外的意思,说夫子内心悲凉,用此表达对身边朋友的失望与谴责,此话正中我下怀。我当然“乐乎”,乐乎地悲喜交集了。
她说要来的那天,我从早上开始忙,从厨房到玻璃窗统统都擦得很明亮。她现在是一家大国企的电气工程师了,一切都是她用自己的努力奋斗得来的,她绕了好几个省,出差来看我,十七年未见面了。如果在古代,还有十里长亭,我会到长亭外去等她,现在我只能在家扫尘以待了。
我终于等来了她,她进门的时候,手里提着一大包,肩上扛着一大包,脸被太阳晒得通红,好像从田间刚刚劳动过的模样,不似我想像的白领丽人,使我很吃惊。我们的见面,是那样熟悉,好像在昨天刚刚告别,没有十七年的时间距离,没有隔阂,她的微笑她的打扮还像高中时候一样单纯朴素。她放下手里的东西,告诉我,路过北京她先去了远郊的姐姐家,特意从姐姐家给我带来的土特产,一大桶农家自产的花生油,一大包地里新摘的毛豆角,我恍然大悟,她之所以风尘仆仆,汗流浃背,原来为这些土特产所累。我的感动不能言表,六十多里地,就算交通方便,带这些重物上下车也是不方便的,在我是万万不能做到的了。在她,历练过很多事情,成为一个干练的机关白领后,还保留着这么朴素的待友之情,超出我的想像。
按我的计划要去附近最好的饭馆吃饭,她说就在家里吃,出差好久了,天天下馆子,还是吃家里的饭舒服。我做了几个方便的菜,煮了毛豆,喝酒,边聊边吃到深夜。
我们一起说文字和画,一起去做头发,买衣服,说彼此的孩子和丈夫……她只呆了一天,临走的时候,她知道宝宝喜欢吃水果,尽可能用水果把我的冰箱塞满。
她走后,厨房里的一角,堆了她带给我的毛豆,她在的时候,忙着说话没有时间尽兴吃。现在我独自坐在家里,煮她留给我的毛豆,吃不完,分赠给宝宝的小朋友。毛豆剥掉粗糙的表皮后,内里珠圆玉润,好像一颗颗绿色的宝石,散发着质朴的清香。吃豆子的时候,我想着我和她十七年前的往事,十七年后我们重逢后的每个细节。
恍然觉得,我坐在月亮下面吃的毛豆,比我童年吃过的还要好吃,没有白白经过十七年时间的等待,我所爱的毛豆没有使我失望,依然保持着清新的滋味。
06.9.10
网友评论
不知现在的学生娃,多年以后,会拥有这样的情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