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送你回家的人 东西南北都顺路

作者: 炽曳 | 来源:发表于2017-01-09 18:49 被阅读445次

    2013年的夏天,我高中毕业,如期收到学校寄来的录取通知书,心急火燎的催着要早些去报到。

    “你这急什么呢,刚刚开通的动车不是快得很嘛!”

    然后,我就乖乖地,吃饱了家里的饭,看够了琼瑶剧才坐上去学校的车。那是学校通知的最后一天的报到时间,下了动车,只觉得身子发凉,视线之内看不见房子,只有几辆灰头垢面的班车在停车场里停着。顿时就意识到自己买错了车票,从这儿还得打上几个小时的的士才到得了学校。

    “天啊,你还敢来得再晚一些吗?”

    ……

    我的整个大学,就这样开了一个悲苦无奈的头。

    结果就是,那天我只保证自己人到了学校,没有被学校视为弃学。我是最后报到的,宿舍里同班的七个大一同学六个都两两结成伴,只有我一个人落单了,那时候,入学有关的程序,一个都没解决,也就没心思去结交朋友。

    我的手机上没有百度地图,即便有,我也不会用。去外语楼领军训服,只敢走之前走过的路,走到自己没走过的地方,就返回去,再一百米一百米地往前挪,怕走远了记不住回去的路,我用一天的时间就解决掉了这一件事情,领完服装,一个人瘫在路口上,恨不得嚎啕大哭。

    这种无人搭理,一个人"独当一面"的日子一直持续到军训结束。一个人可以没有恋人,但朋友,至少得有一个,不需要她有多神通广大,也不需要有多义气,陪我一起逃课挂科挨骂。真正的good friend,是我就想和你做朋友,没有目的。

    军训结束后,我身边有了一个可以一起吃饭,一起上课的人,即便大部分时间都在一起,可这种看起来挺好的关系并不能让人踏实起来。最落魄的友情,大概就是,那时候你们都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你们彼此需要。

    这种彼此需要的友情持续了一年时间,大一结束我们调换到不同的宿舍,这段饭友情,也就无疾而终。

    后来我就遇到了林菀,说起来,我们还真有几分缘分。大学里不爱美的女孩子像外星人一样稀罕。大多数姑娘都留着长长的头发,要么散着要么是空气刘海配一个蓬蓬的马尾辫,可是整个院系偏偏就有两个把头发剪得刚能盖得住耳朵的外星人,一个是我,还有一个就是林菀。

    “你隔壁有人吗?”

    “有,我同学马上来。”

    我去了趟厕所回来,发现右手边的空位上已经坐了人,但出于礼貌她还是这样问我了,只是我没有很矜持地回复她,恬不知耻地告诉她这位置我已经占了,其实桌子上连一本书都没放,我不知道自己当时哪儿来的厚脸皮,说那是我的位置。

    第一次碰面的时候,我这么霸道,还以为以后每次见面都会是这种你争我抢的场面。但还好,霸道不足以抵消掉我们成为朋友的缘分。

    五月份的时候,学校有一场合唱比赛,以院系为单位参赛。我是个高度近视,摘掉眼镜五米之内人畜不分的姑娘,上台前眼镜毫无防备地被人取了下来,那估计是我这辈子最窘迫的时候,看不清同学的脸,也看不清路,脚定在那里一动都不敢动。

    “最后一场彩排啦,都自己醒醒脑,别一副死样儿。”学生会主席在台下呵斥。他希望我们能为院里争点面子,甚至虚荣得都能看到他眼睛里拉起的一条横幅:“拿第一啊!”

    “注意排面,还有这俩短头发的,想办法给我扎起来……”一堆一堆的话从他嘴巴里冒出来,噼里啪啦地,没个终结。他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的:“戴眼镜的,都得给我取下来啊!”一边说话还一边用手在队伍里指指点点。

    简直是头顶一声炸雷,但我就准备浑水摸鱼地糊弄过去,见他快到我面前时,就摘下,走远了再戴上。等我侧过头去看队列的空档,眼前忽的黑下来了,我知道是有人趁我不注意给我摘掉了,感受不到光线的那一秒我急得哭了,瞬间就慌了神,对于一个眼睛近视的人来说,没有什么比丢掉眼镜更没有安全感了。

    我只好向我左右两旁的同伴求助,让他们拉着我上舞台。

    我的那个饭友,就站在我的右手边,而林菀在另一侧。她们许诺一定等我在舞台上站好了位再松开手。我那会儿和林菀还不熟,只是一起上过几门公共课。

    后来啊,我被饭友抛弃了,关键时刻现真情,这句话一点儿也没说错。舞台上有几步台阶,眼下几乎一片漆黑,我只能依靠她们手臂给我的力量估摸着台阶有几级,估摸着自己的脚该抬多高。可是越靠近聚光灯,就越觉得右边的手松开了,在某一刻,我的右手手臂完全失去支撑 ,一只脚悬在半空中,身体也稳不住了,整个身子就往林菀那边倒去。

    啊,我真是怕得都想要叫出声来,生怕摔在台阶上整个队列都得跟着我遭殃。在我惊惶失措的那一秒钟,左手被一股力量给撑住了,胳膊肘不小心触到她的手臂,觉察到她的肌肉此刻都已经僵硬得结成了块,她一定是用了很大力气,才让我能够毫无异样地继续往前走。等到上了舞台,她又使劲儿用她的手抵住我的手,示意我就站在那里。聚光灯在眼前一明一暗地闪烁,本就耻辱的眼睛在这种交替里更加地看不清了,我开始怕光,最后完全挣不开眼睛。此刻,我已经完全没有视力,可心里却像找到了避难的地方一样觉得特别安全。

    从那以后我们的联系便多了起来,她会不时往我宿舍跑,会在中秋的时候分月饼给我,去了北京实习,就给我发那座我从没去过的城市的照片,有一天,顺丰速递发消息让我去学校门口取包裹,我也不确定是谁寄给我的,还是别人填错了号码,一打开,红扑扑的是一颗一颗的樱桃,里面还有一张卡片,写了字,看着就让人脸红心跳。后来她告诉我,说:“想给你一个惊喜,前些天去樱园,见着这边的樱桃真是好惹人爱啊,就给你寄了些… 还有那张卡片,有没有弥补一点点你大学没有恋爱的遗憾啊?”然后就是一阵坏笑,可我却好无耻地哭了鼻子。

    “林菀,我一定是把我这辈子的好运气都用完了,才能遇到你这样的好姐们。”

    “嗯…不过啊,你一定不要太爱我,还得留点儿运气去偶遇你的Mr.Right.”

    也许,我是该留一点运气,让我们下辈子还做朋友,乞求那时候,我帮你可以多过你帮我。

    曾经,我面对生动鲜活的新生活时,手足无措,因为那时候只有我一个人。后来,两个人吃饭两个人逛街,可我却更觉孤单,因为那时候的我们谁都没有真心过。还好啊,最后遇到了你,让我一个人的时候也觉得周围灯火通明。

    太多的友情最后都会输给义气和孤单,但你是否真有那么坚定,那些愿意借钱给你买iPhone,那些陪你一起旷课挂科挨骂的人,一定会把他37度的体温,平等地分一半给你。

    我猜,你一定是心知肚明。

    其实,挑选朋友的过程就像是一场远行,在路上,有人反向,有人同路,同路的人陪你走过一程,在岔路口有些人好不挂念地和你分开,他们大概只算得上过客,有些人会和你说一声再见,但也仅仅只是一声再见,这些人我们称之为熟人。而剩下万分之一的人,本要和你走不同的路,却愿意背着你的行囊再送你一程。

    你要知道,这万分之一的人,才是这辈子都不可以背弃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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