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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明天是农历年,听说逶迤的平原将会万家灯火。我似乎能想象无法亲眼看见的举世欢腾。不过,向来与我没什么关系。
不管这世间如何热闹,到我这总是无聊。
现在,让我们把位置设置成改则。改则的阳光依然姣好,这里的安静赋予它老态。
车辆迟缓经过,惊动了西北风,掀起一阵小小却看得见的尘土。它们成片起来,成片流动,成片落下,像奶奶以前手工做的老土布。
一块巴掌大的小镇——真的是巴掌大小,我说的是如来佛祖的巴掌。它规矩得如同一块豆腐,四四方方,方方正正。我为什么要描述这个,看来是真无聊了。
街面上几乎没什么人。人都坐在架着大火炉的暖房里,喝着昨天买好的酒,嗑着昨天预备好的瓜果。亲朋好友说到动情处,猛然高歌,随后汉子们附和——这真是幸福的一天呀。
我为什么要想像别家的事,看来是真无聊了。我相信生命一定是有意义的,不过目前的生活尚且稚嫩。
我是真喜欢大红色,血一样浓郁的颜色。手看样子是废了,改则葬送了我一双漂亮的手。左手大拇指皲裂,能看见一条蜿蜒的沟渠。像火山喷发出最热的岩浆,猩红的视觉感官。两侧的皮肉,乌黑陈旧,硬如鳄鱼皮鳞。
我曾经只在爷爷奶奶手足上见过,她曾说皲裂的疼,时间让我感同身受。
刚看到熟人,我躲在一边。如果谁能看见现在的我,一定会吓一大跳。几天不洗的头发,污迹斑斑的衣服,懒得化妆的脸,干巴到起皮的嘴。屏幕一暗,里面的人又丑又丧。
我为什么爆自己的短处,看来是真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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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真安静,蓝得真吉祥。白云有絮状,有团妆,我严重怀疑料峭的寒风是从云缝隙中抖落下来的,大黑鸟经过的时候,加快了煽动羽翅的频率。
不要说我过度解释,我能听见自然的声音。我也能听见,我将离开这里。
当直射点到达春秋分日时,当山上的积雪融成溪流,牧民的水窖换成活水,当下面的桃花始盛开时就是我离开的时候。
我在临近枯寂的时候上来,在充满希望的时候下去,很好,很有太极式的圆满。
我曾想过在这里找到自己的事业。不过呢,孑然一身的我还是觉得平原好,有山有川有大江。明白了,我只是一过客,留恋瞬间釜底抽薪。
哎呀,眼眶咋就温热了呢,应该是因为我礼貌和克制:我爱死了自己这样的品格。
仅数月之隔,我心竟判若两人,或者将“竟”换成“已”也是贴切的。
如果离去之前说的“回来还可以再见”是种希望,出于礼貌,我希望那人的希望成真。不过我倒是无所谓,毕竟意义不大。
犹记昨夜风疏雨骤,此心不似海棠依旧。
知否?知否?此去经年,关山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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